书城文学林徽因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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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清式营造则例》绪论(2)

虽然中国建筑有如上述的好处,但在这三千年中,各时期差别很大,我们不能笼统的一律看待。大凡一种艺术的始期,都是简单的创造,直率的尝试;规模粗具之后,才节节进步使达完善,那时期的演变常是生气勃勃的。

成熟期既达,必有相当时期因承相袭,规定则例,即使对前制有所更改,亦仅限于琐节。单在琐节上用心“过尤不及”的增繁弄巧,久而久之,原始骨干精神必至全然失掉,变成无意义的形式。中国建筑艺术在这一点上也不是例外,其演进和退化的现象极明显的,在各朝代的结构中,可以看得出来。

唐以前的,我们没有实物作根据,但以我们所知道的早唐和宋初实物比较,其间显明的进步,使我们相信这时期必仍是生气勃勃,一日千里的时期。结构中含蕴早期的直率及魄力,而在技艺方面又渐精审成熟。

以宋代头一百年实物和北宋末年所规定的则例(宋李明仲《营造法式》)比看,它们相差之处,恰恰又证实成熟期到达后,艺术的运命又难免趋向退化。但建筑物的建造不易,且需时日,它的寿命最短亦以数十年,半世纪计算。所以演进退化,也都比较和缓转折。所以由南宋而元而明而清八百余年间,结构上的变化,虽无疑的均趋向退步,但中间尚有起落的波澜,结构上各细部虽多已变成非结构的形式,用材方面虽已渐渐过当的不经济,大部骨干却仍保留着原始结构的功用,构架的精神尚挺秀健在。

现在且将中国构架中大小结构各部作个简单的分析,再将几个部分的演变略为申述,裨研究清式则例的读者,稍识那些严格规定的大小部分的前身,且知分别何者为功用的,魁伟诚实的骨干,何者为功用部分之堕落,成为纤巧非结构的装饰物。即引用清式则例之时,若需酌量增减变换,亦可因稍知其本来功用而有所凭藉;或恢复其结构功用的重要,或矫正其纤细取巧之不适当者,或裁削其不智慧的奢侈的用材。在清制权衡上既知其然,亦可稍知其所以然。

构架木造构架所用的方法,是在四根立柱的上端,用两横梁两横枋周围牵制成一间。再在两梁之上架起层叠的梁架,以支桁;桁通一间之左右两端,从梁架顶上脊瓜柱上,逐级降落,至前后枋上为止。瓦坡曲线即由此而定。桁上钉椽,排比并列,以承望板;望板以上始铺瓦作,这是构架制骨干最简单的说法。这“间”所以是中国建筑的一个单位;每座建筑物都是由一间或多间合成的。

这构架方法之影响至其外表式样的,有以下最明显的几点:

(一)高度受木材长短之限制,绝不出木材可能的范围。假使有高至二层以上的建筑,则每层自成一构架,相叠构成,如希腊,罗马之superpesedorder。

(二)即极庄严的建筑,也呈现绝对玲珑的外表。结构上无论建筑之大小,绝不需要坚厚的负重墙,除非故意为表现伟雄时,如城楼等建筑,酌量的增厚。

(三)门窗大小可以不受限制;柱与柱之间可以全部安装透光线的小木作——门屏窗扇之类,使室内有充分的光线。不似垒石建筑门窗之为负重墙上的洞,门窗之大小与墙之坚弱是成反比例的。

(四)层叠的梁架逐层增高,成“举架法”,使屋顶瓦坡,自然的,结构的,得一种特别的斜曲线。

斗栱中国构架中最显著且独有的特征便是屋顶与立柱间过渡的斗栱。椽出为檐,檐承于檐桁上,为求檐伸出深远,故用重叠的曲木——翘——向外支出,以承挑檐桁。为求减少桁与翘相交处的剪力,故在翘头加横的曲木——栱。在栱之两端或栱与翘相交处,用斗形木块——斗——垫托于上下两层栱或翘之间。这多数曲木与斗形木块结合在一起,用以支撑伸出的檐者,谓之斗栱。

这檐下斗栱的职务,是使房檐的重量渐次集中下来直到柱的上面。但斗栱亦不限于檐下,建筑物内部柱头上亦多用之,所以斗栱不分内外,实是横展结构与立柱间最重要的关节。

在中国建筑演变中,斗栱的变化极为显著,竟能大部分的代表各时期建筑技艺的程度及趋向。

最早的斗栱实物我们没有木造的,但由仿木造的汉石阙上看,这种斗栱,明显的较后代简单得多;由斗上伸出横栱,栱之两端承檐桁。不止我们不见向外支出的翘,即和清式最简单的“一斗三升”比较,中间的一升亦未型成,虽有,亦仅为一小斗介于栱之两端。

直至北魏北齐如云冈天龙山石窟前门,始有斗栱像今日的一斗三升之制。唐大雁塔石刻门楣上所画斗栱,给与我们证据,唐时已有前面向外支出的翘宋称华栱,且是双层,上层托着横拱,然后承桁。关于唐代斗栱形状,我们所知道的,不只限于大雁塔石刻,鉴真所建奈良唐招提寺金堂,其斗栱结构与大雁塔石刻极相似,由此我们也稍知此种斗栱后尾的结束。进化的斗栱中最有机的部分,“昂”亦由这里初次得见。

国内我们所知道最古的斗栱结构,则是思成前年在沛北蓟县所发现的独乐寺的观音阁,阁为北宋初年公元九八四物,其斗栱结构的雄伟,诚实,一望而知其为有功用有机能的组织。

这个斗栱中两昂斜起,向外伸出特长,以支深远的出檐,后尾斜削挑承梁底,如是故这斗栱上有一种应力;以昂为横杆(lever),以大斗为支点,前檐为荷载,而使昂后尾下金桁上的重量下压维持其均衡(equilibri-um)。斗栱成为一种有机的结构,可以负担屋顶的荷载。

由建筑物外表之全部看来,独乐寺观音阁与敦煌的五代壁画极相似,连斗栱的构造及分布亦极相同。以此作最古斗栱之实例,向下跟着时代看斗拱演变的步骤,以至清代,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一定的倾向,因而可以定清式斗栱在结构和美术上的地位。

辽宋元明清斗拱比较,即可见其(一)由大而小,(二)由简而繁,(三)由雄壮而纤巧,(四)由结构的而装饰的,(五)由真结构的而成假刻的部分如昂部,(六)分布由疏朗而繁密。

辽圣宗朝物,可以说是北宋初年的作品。其高度约占柱高之半至五分之二。斗栱出踩较多一踩,按《工程做法则例》的尺寸,则斗栱高只及柱高之四分之一。而辽清间的其他斗栱,年代逾后,则斗栱与柱高之比逾小。在比例上如此,实际尺寸上亦如此。于是后代的斗栱,日趋繁杂纤巧;斗栱的功用,日渐消失;如斗栱原为支檐之用,至清代则将挑檐桁放在梁头上,其支出远度无所赖于层层支出的曲木翘或昂。而辽宋斗栱,均为一种有机的结构,负责的承檐及屋顶的荷载。明清以后的斗栱,除在柱头上者尚有相当结构机能外,其平身科已成为半装饰品了。

至于斗栱之分布,在唐画中及独乐寺所见,柱头与柱头之间,率只用补间斗栱清称平身科一朵攒;“营造法式”规定当心间用两朵,次梢间用一朵。至明清以斗口十一分定攒档,两柱之间,可以用到八攒平身科,密密的排列,不止全没有结构价值,本身反成为额枋上重累,比起宋建,雄壮豪劲相差太多了。

梁架用材的力学问题,清式较古式及现代通用的结构法,都有个显著的大缺点。现代用木梁,多使梁高与宽作二与一或三与二之比,以求其最经济最得力的权衡。宋《营造法式》也规定为三与二之比。

《工程做法则例》则定为十与八或十二与十之比,其断面近乎正方形,又是个不科学不经济的用材法。

屋顶历来被视为极特异极神秘之中国屋顶曲线,其实只是结构上直率自然的结果,并没有什么超出力学原则以外和矫揉造作之处,同时在实用及美观上皆异常的成功。这种屋顶全部的曲线及轮廓,上部巍然高耸,檐部如翼轻展,使本来极无趣,极笨拙的实际部分,成为整个建筑物美丽的冠冕,是别系建筑所没有的特征。

因雨水和光线的切要实题,屋顶早就扩张出檐的部分。出檐远,檐沿则亦低压,阻碍光线,且雨水顺势急流,檐下亦发生溅水问题。为解决这两个问题,于是有飞檐的发明:用双层椽子,上层椽子微曲,使檐沿向上稍翻成曲线。到屋角时,更同时向左右抬高,使屋角之檐加甚其仰翻曲度。这“翼角翘起”,在结构上是极合理,极自然的布置,我们竟可以说:屋角的翘起是结构法所促成的。因为在屋角两檐相交处的那根主要构材——“角梁”及上段“由戗”——是较椽子大得很多的木材,其方向是与建筑物正面成四十五度的,所以那并排一列椽子,与建筑物正面成直角的,到了靠屋角处必须积渐开斜,使渐平行于角梁,并使最后一根直到紧贴在角梁旁边。但又因椽子同这角梁的大小悬殊,要使椽子上皮与角梁上皮平,以铺望板,则必须将这开舒的几根椽子依次抬高,在底下垫“枕头木”。凡此种种皆是结构上的问题适当的,被技巧解决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