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关系与改革动力的关系比较容易理解。那么,中央地方关系和社会改革,尤其是中产阶级又如何联系起来的呢?这里主要讨论1994年体制(简称94体制),或者“分税制”的再改革问题。94体制已经实行了很多年,现在有必要进行再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改变了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激进分权所造成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失控的情况。改革之后,财力迅速向中央政府集中,而此前中央财政高度依赖地方。实行分税制后,尽管中央政府的财政很大一部分需要返回地方,但依赖的方向改变了,从中央依靠地方变成了地方依赖于中央。尤其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终于首次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的收税机构(国税局)。实行1994年分税制的两个最主要理由,一是强化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二次收入分配能力,即国家有更多的能力来改变区域之间和社会之间的收入差异。
经济集权的确使得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大大增加。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所取得的高速而平稳的经济发展和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有很大的关联。但同时也要看到,经济集权在二次分配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当时所设定的目标,即减少城乡、区域和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异,实现基本社会正义,仍然没有实现。确切地说,分税制的主要考虑是增加中央的财政能力,而不是分配能力。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能力快速增加,但国家的收入差异也不断加速扩大。人们可以看一看,94体制之后,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多少倍,而收入差异增加了多少倍呢?财政收入和基尼系数是同时上升的,并且上升得很快。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很难解释这种情形。中国很多学者假设国家的二次分配能够达到社会公平,因此国家能力越高越好。但所谓的“国家能力”和社会公平之间显然并没有发生任何正面的关联,而负面关系是显然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在分权的环境下,地方政府大多实行藏富于民、藏富于地方的做法。但随着1994年分税制的实行,这种策略失去效用。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财政政策大幅度向中央倾斜,中国在过去很多年里越来越显现出“中央富、地方穷”、“国富民穷”的局面。中央向地方要钱,地方又层层向下级政府要钱,财富很快向中央政府集中。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政治制度保障了财富流向中央,很简单,因为各级政府官员是由上一级政府任命的。
而“中央富、地方穷”的局面必然导致“国富民穷”。地方政府需要生存,需要发展,因此就要向“民”、向社会要钱。先是向农村的农民收费。各地的农村收费土政策曾经成为农民集体抗议的一个主要原因。农业税取消掉之后,地方政府就转向了农民的土地。现在土地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的重中之重。这已经产生了很多负面的效应,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价格的飞涨。在抬高房地产价格方面,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地方政府提高土地价格卖给开发商,而开发商自然把土地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另外一个向社会要钱的方法就是地方政府和企业资方合作。为了让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多交利润给地方,地方就拼命向企业提供廉价的土地和廉价的工资。压低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在近年已经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近年来所发生的“劳工潮”只不过是前面压低劳动者收入的反弹而已。
权力向上集中导致了财富向上集中,从而导致了中产阶级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但94体制的弊端不仅仅是这些。同样严重的是集权已经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失衡。我们很容易观察到一些很特别的现象。一方面,尽管集权,但中央的政策越来越难以执行下去,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来抵制中央的政策,这尤其表现在“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的社会政策领域。另一方面,地方在越来越多的财政领域越来越依赖中央。布满京城的驻京办很形象地说明了这种情况。这些年政府要撤销驻京办,但不得要领,因为驻京办完全是地方对中央的制度性依赖性的结果。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所发生的地方企业“央企化”或者地方求助于央企的情况更是说明了这种趋势。与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即“央企”)结盟是地方的理性选择,通过这种途径,地方可以得到两方面的利益,即政策利益和经济利益。尤为重要的是,和央企结盟,地方很容易得到中央政府的有利政策。一些本来通不过的项目,一旦央企卷入,就很容易得到批准。同样,和央企结盟也可得到经济利益,这不仅仅是因为央企本身掌握着大量的资金,而且也是因为央企对中央政府具有巨大影响力,通过央企,地方很容易融资。
“央企化”如果得不到纠正,从长远看,会产生多方面非常严重的恶果。随着中国向规制型国家转型,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要受国家的规制。而“央企化”必然会成为规制型国家非常有效的阻力。“央企化”表明,政府的规制越来越具有“左手规制右手”的性质。甚至政治和行政上的冲突也会变得不可避免。很多央企和地方政府是同一行政级别,甚至前者的级别要比后者高。鉴于行政级别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重要性,地方政权必然和央企在很多问题上合作范围既广,冲突可能性又很大。
更应当指出的是,经济集权并不等于中央有权力。大多中央集权实际上是权力的部门化,是部门集权。实际上,各大部、委、司、处和同等级别的央企及其部门权力越大,国务院的权力就越小。这种情况也曾经在毛泽东时代发生过。在计划经济下,越来越多的权力集中在中央的部委,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地方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这就导致了毛泽东时代的激进分权,把中央企业统统分解到各地方去。
种种现象表明需要对94体制进行改革。中央地方权力和责任要进行重新分配。最明显的就是在社会政策领域,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环保方面的政策。所有这些方面涉及社会成员的基本公民权问题。公民权应当是全国范围的。在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的集权。现在中央政策具有政策制定权,但政策实施权在地方。更是因为在这些领域往往是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很多政策根本落实不下去。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在财政集权之后,也要把事权(执行政策)的一些方面收归上来。这样做,就可以把“地方公民权”转型成为“国家公民权”。尽管这并不是说,中央政府要担负所有的责任,但必须要担负相当程度的责任,以实现最低限度的公民权。不管怎样说,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中央政府在国家建设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所有这些社会政策方面都是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
4.国有企业改革与社会公平
国企改革不仅可以影响到中央地方关系,也关系到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问题。很显然,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仍然扮演着很重要的一个角色。不过,近年来,国有企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抱怨的对象。公众对国企的不满是有其深刻原因的,因为国企的行为在很多方面对中国经济乃至社会和政治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国企的进一步改革不可避免。不改革,国企不仅无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无助于社会公平和稳定,反过来还会对执政党的合法性产生造成巨大的冲击。
那么,国企为什么遭到社会的抱怨呢?
首先是国企开始偏离原来组建大型国企集团时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国企进入非垄断领域。原来的设想是要国企在一些关乎国家战略利益的领域实行垄断并发挥作用。但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以来,国企大肆扩张,其触角马上伸展到非垄断领域,哪里可以赚钱,哪里就会有国企。结果,国企大肆进入民营企业领域,占据了民营企业的空间,很快改变着原来国企和民营企业两个部门相对平衡的状态。同时,也因为国企都是大型的,它们空间的扩张表明中小型企业空间的缩减。如此,国企已经造成了中国经济结构的内部失衡。
其二就是国企“走”不出去,或者盲目“走”出去。国企的其中一个责任就是“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提高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但这个目标显然没有达成,西方各国大都以政治和国家安全为理由,拼命抵制中国国企的“走出去”行为。但在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中东和拉丁美洲等,国企“走出去”又显得不够审慎,尤其是在能源领域。国企的投资很难说具有多大的经济理性,并且都是一些不稳定的国家和地区,使得民众有种“走出去”了但“走不回来”的感觉。实际上,很多国企“走出去”根本就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
更为重要的是,国企很难使人相信它们还是国有的。国企内部变相私有化的现象非常严重,代表国家管理国企的“代理经理人”对国企具有无限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往往具有排他性和封闭性,足以将国企变成小集团的独立王国。简单地说,国企很容易演变成国企管理者的企业,而和社会甚至是政府无关。很多年里,国有企业盈利了,国企的管理者可以自行支配,进行内部分配。社会上的一些精英群体现在纷纷离开私企甚至是待遇优厚的外企而进入国企,这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国企内部的隐性福利已经大大超越所有其他的企业,而其垄断地位又意味着可以免于许多市场风险。即便是国企发生亏损,最后还是会向政府伸手,需要动用纳税人的钱来救济国企。
即使是在“盈利”问题上,公众也并不相信国企真的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而获利的,更多的人相信国企是通过垄断,凭借其行政和政治权力来聚集财富。这种聚集财富的方式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而国企分配财富的方式更是缺少公众的监督。
也同样为社会所抨击的是国企越来越具有封闭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越来越具有流动性。流动性表明开放性的程度。一个组织流动性越强,开放性就越高。但国企已经在很多方面退回到从前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状态。这尤其表现在员工招收方面。很多国企招收员工都依靠关系(家庭、家族、亲戚朋友等等关系)来进行,很难说是人才。当通过关系而进入国企而才能又显得平庸的员工能够获得巨额经济好处的时候,那些被排挤在外面的社会成员显然要表示不满。所以可以说,国企在很多方面已经成为腐败透顶、任人唯亲、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的象征。
国企的出路在哪里?一些人开始谴责改革,开始否认20世纪90年代所进行的国企改革。国企所面临的问题尽管和90年代开始的改革有关,但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不是单纯地谴责改革,而是要进一步深化国企的改革。就是说,问题并不在改革的方向,而是改革没有得到深化。
如何深化?谴责改革的人想法很简单,就是回到改革前的时代。但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模式已经破产,没有人相信回到那个模式能够解决国企问题。也有些人主张全面的私有化。但私有化不仅没有政策上的可行性,而且私有化的实际结果也不见得好。这在苏联和东欧的国企转型过程中就可以看到。回到过去和全面私有化这两种选择都不具有现实性。西方经济经历过几次大危机,政府往往找不到有效应付方式,缺少经济手段是一个直接的因素。在中国,国企经常成为政府应付危机的有效工具。国企的存在还可继续起到防御和应付重大经济危机的作用。但首先需要保障国企本身不会有重大经济违纪行为,这就需要深化国企的改革。
实际上,国企的改革仍然有很大的空间。首先是进一步的企业化。要搞好国企就必须培养一大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者。企业化在90年代只走了一步,即法人化,这方面还需要深入。现在国企的管理者更像政治人物,而非企业家。管理者还具有行政级别,这种制度安排既是政府控制国企的途径,也是国企行为行政化和政治化的手段。行政级别必须去除,使得企业管理者成为真正的企业家,而非政治人物。而政府可以发展出其他的手段来管理国企。
其次,需要给国企设定一个边界。这是原初的设想,即国企必须限制在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关键领域。国企要从那些不具有战略意义和战略意义不明显的领域撤出来,把这些空间让渡给民营企业。国企的边界非常重要,没有边界,国企就会到处扩张。因为国企的特殊地位,没有其他企业能够与之竞争。这些年央企毫无边界的大扩张给人一种“普天之下,莫非央土”的感觉,这就出现了无穷的问题。所以用法律或其他手段为央企行为设限总是必要的。即使国企在边界内,也需要引入竞争来减低其垄断地位和提高竞争能力。国企之间的竞争也不是不可以的。只要是企业,就可以互相竞争。国企之间有了竞争,就会有进步。现在国企所面临的非竞争性的、可以对市场进行分割和垄断的环境,最终会导致国企走向没落。
国企要保持开放性。日渐增加的封闭性对国企有百害而无一利。国企要管理得好,就需要同其他企业竞争人才,而开放性是保持和提升人才品质的唯一办法。通过关系网而形成的封闭性只会把人才排挤在外面。越是没有人才,国企越是会依赖其他资源,包括行政和政治权力。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真正的人才才是国企的竞争力之所在。
更为重要的是,国企必须“国有化”。现在国企已经演变成为国家代理人的企业,和社会、公众毫无关系。政府必须建立各种制度机制让社会监督国企,让民众参与国企。国企不能再继续成为财富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机制,而应当是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的机制。这在国际上有很多经验。在很多国家,公共部门的运作具有完整的制度性保障,透明度很高。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独立机构监督这个部门,也可以用议会对这个部门的运作进行监督和规制。不管怎么说,公共部门必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没有这个环节,国企就很难培养出其社会责任来。没有社会责任,这个部门就会成为社会抱怨的对象。
5.举国体制与赋权社会
如果中央只向地方,或者只向国有企业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分权,必然会演变成地方专制和大量“土皇帝”或者“权贵”的出现。要对“土皇帝”和“权贵”进行有效制约,就须进一步向社会分权。中央政府应当容许和鼓励各个领域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媒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才能扮演监督的角色。中国的社会力量在发展,但非常慢。社会力量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无穷的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