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花蕊里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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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女人不读《活的没劲》

小说《活的没劲》的作者孙子,在写小说之前好像写过一些流行歌词,但是他说他的真正兴趣不在音乐上,而在文学上。他一直想写一部长篇小说,几年之后,写成了这部《活的没劲》、这本包装得挺漂亮的小说,内容读起来却是一团糟。我惊讶于小说语言的恶俗和毫无灵气,小说开篇第一句孙子就说:“人的一生都是在旅途上。”这句连初中生都写得出来的废话,被孙子安置在小说的显要位置,好像他发现了什么别人不知道的真理似的。其实,这句话我们已经听过一百遍了,什么“人在旅途”,有不少通俗小报都用这句话来做栏目,可见这句话的泛滥程度,用北京话说,叫“已经臭大街了”。

小说用俗得不能再俗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平庸干涩的爱情故事。通篇充斥着吃力的“思想便秘”,语言干得像是硬挤出来的,而且毫无新鲜感,孙子说出的话,每一句我们好像都在别的什么地方见过,但他自己还自做哲人状,老想说出一些像便条似的小警句,例如:“来吧痛苦,我的小儿子,就在我怀里发抖吧”,这种充满学生腔的话,我都无法相信是一个成年男子写出来的。

作者在书里书外反复说,自己是一个“风流倜傥的校园诗人”,他反反复复炫耀这一点,实在令人作呕,“校园诗人”就够恶心的了,还“风流倜傥”,一看就是那种自我感觉太好的男人。我实在是不敢恭维大学校园的那种所谓的“校园诗”,那明明就是追女孩的一个道具,一恋爱就写诗,出来的必是令人酸掉大牙的东西,而孙子却在小说中搔首弄姿,感觉好得恨不得从书中跳出来与你调情,且不说时代早过了女人爱诗人的时代,就是爱诗人,也不会爱孙子这种在一页纸上写了两遍“风流倜傥”这个词的恶心男人。

“我仍在写诗,我的诗仍然能让她感动。有时候,在我们做爱前,我就会为她朗诵一首我的诗,然后惊叹,多么伟大的诗人……”这种描写随处可见,可见他抚摸的功夫不行,只好用酸诗来骗骗小女生。

这部小说读到后面,更感觉到在作者孙子的眼里,诗歌不过是用来骗女人的有效工具,既方便,又不花钱,信口胡编,张口就来。小说中这样写道:“也许她是爱诗的,至少曾经爱过,那么和我这个所谓的诗人湿一次,该算是她对诗的交代吧。有了交代,便可以放弃,遗忘。我圆了她少女时代的一个梦。”他以诗的名义把人家弄了还说是给人家圆梦,这也太虚伪了吧?

法国女作家杜拉曾经说过:“存在着一种男性文学,废话连篇,喋喋不休”,“男人的小说,根本不是诗。而小说,小说是诗,要么就什么也不是,是抄袭。”

孙子的小说就属于最没灵气的那类“男性文学”,自己以为爱得很痛苦,自己被自己的故事绞得很痛,而我们冷眼看去,真为他感到吃力和难受,那么点小破事,被他说得别别扭扭,每一句话都有叙述上的障碍,小说不是什么人都能写的。谁都谈过恋爱,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怎么写。像孙子这种没有语言能力的人,我劝他就别再写小说了,写写流行歌词顺口溜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