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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嫉妒的颜色

俄国大文豪屠格涅夫在巴黎逗留期间,是法国著名作家都德的好朋友。他经常到他家去做客,给他的孩子送礼物,还一起到街头咖啡摊去喝土耳其式的黑咖啡,谈论文学。

以写《最后一课》而被我们中国人熟悉的都德,在当时,也曾是左拉发起的《梅塘夜话》的六作家之一,是一位与奠泊桑齐名的人物。1942年太平洋战争快要爆发前夕,那时已成“孤岛”的上海,学校老师让学生阅读这篇作品的时候,是如何燃起我们小孩子的爱国之心。我记住了这位作家,因为我在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刻,读过他的作品,是那样震撼了我。

左拉在当时的法国文坛,是一位扛鼎人物,他看中的作家,自然也是有分量的角色。都德是一个好客的法国作家,他的一家人,包括他太太和孩子。都很喜欢屠格涅夫,甚至亲切地称呼为“米加”或者“渥洛卡”什么的。

那时的俄国人,特别是贵族,以说法语为荣,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开头几章里,你可以一睹莫斯科客厅里的法语时尚。所以,以吃法式大餐为荣,以穿戴法国衣饰为荣,以时不时地能在巴黎香榭里舍大街散步为荣。正如现在我们这里,有些人以与美国有来往,以持有绿卡为荣的心态,多少相近。一部美国畅销的小说《廊桥遗梦》和汉堡包,肯德基一样地在中国吃香,也和这种崇拜心理有关。如果这部通俗读物是非洲哪位作家写的,恐怕我们中国人就不怎么热衷了。

屠格涅夫当然与时下口袋里揣着绿卡的某些中国文人的崇洋媚外,不尽相同,但他喜欢巴黎,喜欢都德和他的一家人,那张脸,是这样写着的。都德把他家的门向这个俄国人打开,作家屠格涅夫也相当敬重这个法国同行,不是文学的缘故,两个人不可能坐到一张桌子上来。

他们互相表示对于对方文学成就的钦敬之意。都德说过: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架灵敏的感觉机器……就像我身上到处开着洞,以利于外面的东西可以进去。”屠格涅夫也认为:

“准确有力地表现真实,才是作家的最高幸福,即使这真实同他个人的喜爱并不符合。”这两位现实主义大师,观点如此接近而又相似,于是,一次叉一次地拥抱、亲吻,一杯叉一杯地斟酒、干杯。

屠格涅夫后来便常在巴黎了,成了都德的知心朋友。都德也为自己家里有这样一位俄国作家而高兴,还在他的随笔《巴黎三十年》里,讲述了他与屠格涅夫的真挚友情和互相倾慕的文字交情。后来,屠格涅夫死后,都德无意中,发现屠格涅夫对他文学评价极低,说他是“我们同业中最低能的一个”,于是感到很伤心。那是一张多么真挚诚实的斯拉夫人的面孔啊,然而就是这张脸,当他背过脸去,竟能从嘴巴里吐出这样让人忍受不了的话语,简直痛苦透顶。好些天连咖啡馆都懒得去坐了,这实在是很扫兴的。

屠格涅夫先生也太瞧不起人了。

其实,都德不完全了解这位伟大的俄国作家,他在精神上,属于不是十分健全的人。他的性格,与托尔斯泰差点闹到要决斗;他的牌气,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冈察洛夫、赫尔岑相继绝交;他的多变,又一个一个地跟这些文学巨人恢复友谊,握手言欢,接着,一言不合,继续决裂。其种种行止,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一个作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同行之间,当面的评价,和背后的议论,有时候,是会大相径庭的。因为作家是不大容易钦服同行的,衷心说好,通常是不多的,而不置可否,顾左右而言他,乃至摇头,倒是不少见的。这位对都德阳是而阴非的屠格涅夫,当然是大作家,但都德也绝不是“同业中最低能的一个”,这也是文学史所公认的。他的《最后一课》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沦陷区,引发了多少不想当亡国奴的人的共鸣啊!问题在于作家看不起作家,可以说是世界性的一种通病。尤其在等量级的作家之间,彼此服气者,是不太多的。

曹操有个儿子,叫曹丕,武艺谋略、经世治国的这些方面,比他老子差远了,但在文学上的成就,却不弱乃父。他是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在他那本剖析作家、论人长短的文学批评著作《典论》中,早就提出了“文人相轻”的精辟见解。那时候,欧洲还没有但丁,没有莎士比亚,文艺复兴则是一千年以后的事了。这实在是很有远见的真知卓识,称中国是老牌的文化古国,是一点也不错的,我们中国的作家、诗人们,互相瞧不起,彼此不买账的历史,也是久远得让西方文人望尘莫及的。

当然,这一点,倒不是怎么值得夸耀的。

所以,文学上的流派之争,门户之见,互相排斥,怒目相向的现象,在中国文坛上,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曹丕在《典论》里说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即使再好的作品,再大的作家,也不是无可挑剔的。他还说,作家是难免“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暗于自见,谓己为贤”这些性格弱点的。因此,出现各较短长,文人相嫉的状态,也就不以为奇了。

文人相轻,说穿了,就是文人相嫉。

而嫉妒,这是地球上一种最原始的本性,人如此,动物也如此,文人岂能幸免,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有嫉妒存在。文坛就是文人集群的所在,而作家、诗人的神经又比较脆弱,又比较激动,于是,嫉妒起来,便有许多好戏可看。

最近读到一篇文章,说西方将嫉妒分为两类,一类是黑色的,一类是白色的。黑色的是伤害性嫉妒,白色的是竞争性嫉妒。

文中还说,西方人的嫉妒是白色的,而东方人的嫉妒则是黑色的。

这样的论点难免有些偏颇之处,外国人的嫉妒都是白色的吗?怕也未必。我们都读过的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那个摩尔人,倒是绝对因为嫉妒之火,燃烧起来而不可遏止,才造成一场灾难的。奥赛罗杀死了他以为不贞的苔丝狄蒙娜以后,发现自己错了,像“把一颗比他整个部落所有的财产更贵重的珍珠随手抛弃”的糊涂印度人一样,悔恨无穷,也就拔出剑来自刎了。

剧中那个小丑依阿高,曾对妒火中烧的奥赛罗这样煽动过:“小心啊,阁下,妒嫉这个鬼精灵啊,它可是长着绿眼,一面吃着你的心,一面在嘲笑你的怪物噢!”看来,既然是长着绿色的眼睛,那么这种嫉妒,该不会是白色的了。

我们还读过的普希金的长诗《叶甫盖尼·奥涅金》,这位愤世嫉俗,又无所事事,貌似深沉,可又吊儿浪当的阔少,和他朋友连斯基的决斗,不也因为他的轻薄,而引发连斯基的嫉妒和愤怒吗?结果,连斯基惨死在奥涅金的手里。虽然在歌剧里,有一段连斯基的咏叹调,是很有名的。但他这种嫉妒的颜色,却是毫无疑义的黑色。

说来奇怪,普希金写这首长诗的时候,想币到自己最后也成了连斯基。这要是按中国人的迷信观点,也许是不幸而言中的诗人谶言了。他写道:“未将注满酒杯的酒喝光,即能向人生的庆典告别的人,是幸福的。”普希金本人也是没喝完他的人生之酒,如同他诗中的主人公一样,于决斗中死于非命。

他非要向一位禁卫军军官挑战,进行一次生死较量,倒和文学的长短无关,而是因为女人,因为嫉妒。这位伟大的诗人与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惟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苔丝狄梦娜是贞洁的,清白的,而诗人的妻子娜选利亚和那个军官确有肮脏的奸情,我想,这种嫉妒就决小是白色的了。正因为他妻子绯闻不断,使得普希金妒火中烧,才三十七岁的诗人,就颓然地倒在了圣彼得堡郊外森林中的决斗场上。

所以说外国人的嫉妒,也是有黑颜色的。而像诗人的这种特别的嫉妒,则更是黑色者居多。

中国唐代的一位诗人李益,比普希金更甚,他没有决斗的勇气,却有整治自己老婆的恐怖手段。据明·冯梦龙《古夸谭概·痴绝》载:“李益有妒痴,闭妻妻过虐,每夜撤灰扁户以验动静。”《唐才子传》也说:“[李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有撒灰扃户之类。”这位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诗人,做得也太过分了。一个人嫉妒到了变态的程度,使得他竟对妻妾采取法西斯手段,予以防范,实在是骇人听闻,这种嫉妒黑得无法再黑了。前不久,一位中国诗人在太平洋的一个海岛上,演出砍死妻子又弄死自己的兽行,这其中的嫉妒,即使他拿了绿卡,也是漆黑漆黑的。

从以上例证来看,在中国汉字中,将“嫉妒”二字,列入“女”字部首,有点道理,但也有一定的误导成分。固然,“蛾眉善妒”,似乎女性要比较地爱嫉妒;“河东狮吼”,似乎嫉妒的起因,泰半与女性有关。但人类的嫉妒情结,产生比较严重后果的,倒常常不是因为女性。在大千世界之中,首先是由干金钱财富的争夺,权力名声的攀比,智能才干的竞赛,邀宠揽誉的得失,才会生出强烈可怕的嫉妒之心,才有随之而来的残忍卑劣的报复行为。至于因女性和情感引发的嫉妒纠纷,充其量影响一两个家庭,与整个社会而言,倒是小而焉之的事情了。

如果,再以同是唐代的一对诗人的纠葛为例来说,就能了解文人同行之间的嫉妒,有时也很可怕。那燃烧起来的妒火,并不亚于女人争风吃醋时的阴损狠毒,他们像历代宫廷里的后妃,得宠后恨不能将对手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心情,是完全相通的。

《全唐诗》里,有一段记载:“[刘]希夷善琵琶,尝为《白头吟》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既而悔日:‘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

乃更作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日:‘复似向谶矣!’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希夷,而以白头翁之篇为己作。至今有载此篇在《之问集》中者。”

因为《全唐诗》是御制的,带有官方色彩,言辞间比较慎重,只是以存疑的口气,留下这段史实。但据野史,这个刘希夷是宋之问的外甥,年青人苦思冥想,写出了这两句绝妙佳句后,多少有些情不自禁,就拿去给他舅舅看,想讨个好。他忘了他舅舅也是个诗人,而且还是有名气的老诗人,更忘了他舅舅是凭借写诗混碗饭吃,以诗向武则天献媚的。

老先生一看这个年青人的这两句诗,奇货可居,眼睛里闪出依阿高所说的“绿光”,就像时下一些署名纠纷中的前辈长者一样,倚老卖老,仗势强蛮地对这个外甥说,“你把这两句诗给我吧,算我的版权。”

“那怎么行!”刘希夷不甘心被他舅舅蹂躏,说什么不给老诗人这个面子。写不出这等好诗的宋之问,妒心大发,为了想把这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窃为己有,便对外甥下了毒手,用布袋将其闷死。

按照朱之问此人一生不怎么光明磊落的行状,有可能干出这种事来。《新唐书》载他“倾心媚附(武后宠幸)张易之,所赋诸篇,尽之问、[刘]朝隐所为,至为易之奉溺器。”

《旧唐书》载他:“及易之等败,左迁陇州参军,未几逃归,还匿于洛阳人张仲之家。仲子与驸马都尉王同晈等谋杀武三思,之问令兄子发其事以自赎,及同晈等获罪,起之问为鸿胪主簿,由此深为义士所讥。”从他无耻地捧着尿壶尾随权贵的丑恶表演看,从他背叛那位庇护他的朋友千出出卖灵魂的卑劣行径看,这个堕落文人,把刘希夷干掉,巩固自己在诗坛的地位,那手是不会软也不会抖的。

此前此后,我们在文坛上所见识到的黑色嫉妒,还少吗?

其实,如果不是黑色的嫉妒,当然不是一件坏事,任何文学上的正当竞争,总是会促进文学的进步。怕就怕这种自封正宗,只此一家,心胸狭窄,排他成性的非白色嫉妒,那文学世界应有的缤纷斑斓的局面,就会相对减色了。

为文学计,宽容应是第一位的。

荷裔美国人房龙说:“从最广博的意义讲,宽容这个词从来就是一个奢侈品,购买它的人只会是智力非常发达的人——这些人从思想上说是摆脱了不够开明的同伴们的挟隘偏见的人,看到整个人类具有广阔多彩的前景。”在作家这一行里,具有这种狭隘偏见的不够开明的充满妒心的同伴,他们的思维方式就是:不能容忍别人比自己好,更不能容忍自己比别人差,永远看不到自己的不足,永远挑别人的不是,总是以自己的长处比别人的短处,总是酸溜溜以绿色的眼睛看待别人,从古至今,一直到文学新时期,这种人从来是不乏见的,而且有弥来愈甚的趋势。

我们看到,挂在树上的果实,无不透出大自然精心而又平衡的生态安排,让每一颗果实拥有一方属于名下的世界。

不因为自己鲜艳夺目些,就眼皮抬高小视同类,不因为本身色彩比较暗淡而自惭形秽;不因为自己饱满硕伟些,就恃强逞胜把别人挤到一边去;不因为尚未熟透的稚嫩而退避三舍;

不因为自己甜蜜可口些,就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地拒绝宽容,不因为有一点生涩而有人微言轻的自卑;不因为早开花早结果,就摆出老资格来恫吓后人;不因为晚了几步而忐忑不安踟蹰不前。它生在那个位置上,就注定了它是不可替代的,好也罢,不好也罢,它就是它,别人既不能奈何它,也无法改变它。嫉妒,它要生长,不嫉妒,它也要生长,总的历史走势,就是这样不停地前进着的。

文学的生态平衡,其实也应如此。天地如此之广漠,空气如此之清新,阳光如此之充足,雨露如此之丰美,每一颗果实愿意怎么长就怎么长,这就是“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局面了。人们总是赞叹大自然,它之所以伟大,就因为有这份自由。若是哪颗多事的果实,嫉妒得非要伸出头来,探出手来,管别人的长长短短。若是哪颗不自量力的果实跳出来,嫉妒得非要大家以它的意志为意志,再说些煞风景的话,做些煞风景的事,那就十分地败兴了。

所以,要是说西方的嫉妒,白色较多,而东方的嫉妒,黑色较多,或许接近干事实。但文坛,由干“文人相轻”的缘故,这类嫉妒便是黑白交杂,竞争与伤害就兼而有之了。

为了文学,但愿化黑为白,你写得好,我要写得比你更好,而不是你写得好,我就把你干掉,从此多一些竞争幽均白色嫉妒,少一些伤害性的黑色嫉妒,那样,也许文学的盛唐景象便不会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