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朱自清作品集(4)(中国现代文学名家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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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团体生活(1)

有人说,中国社会只是一盘散沙;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只可称为“群众”罢了。因为有能力,有生机的社会,总要有细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而中国社会很少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所以社会的效率便不能增进;而个人的效率也因之减少了。你看,我们的社会里所有的事,百分之八九十都是照例而行,新事业的创发,何其少呢?就使有人开了一个新的端倪,不是旋被摧残,就是横遭搁置,成功的又何其凤毛麟角呢?这可以深思其故了。

有心人“叔心焉忧之”,于是在教育上提倡“群育”,想从根本上设法,培养我们后一代人的团体生活的习惯和能力;俾将来的社会有充实的基础和健全的发展。这是近几年来的事;我佩服他们能见其大。但实施群育,却不容易!中国家庭的势力太大;在普通的人,家庭便是一切,便是全世界。在一般青年,家庭也有笼罩他们的力量;他们大部分的性习都在家庭里养成,他们在家庭里最长久,所见所闻,自以家庭里为较亲切,而对于家庭以外,就不免疏隔了!疏隔就不关心了!这种青年,群觉是有的,但太狭了,太束缚定了,不能遂其自然的发展。现在要转移他们已成的性习,使他们注意于大群的生活,这自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还有,我前面提起过,我们的社会太散漫了,太没有活力了,也不能示范于青年人,使他们有所观感;那么,我们现在施行群育,是要无中生有的创作起来的,这自然要很大的力量了!群育本来是不容易的,在现在的中国,尤其是难上加难!

群性原是一种本能,人人都具有;群觉却因人而异,有广狭深浅之分。群育的目的,便是要培养一种深而广的群觉,替代那浅而狭的。在提倡群育之前,一般学校里的德育往往偏重个体的修养,对于群体,只消极的求大家能守那静的秩序而已;群体的机能的发展,是不曾顾着的。那时学校的办事人,百凡以“只求无事”为主,学生的动,他们是最怕的;他们以为一动就不稳了。他们不重群体发展的结果,是很明白的;个体也得不着正当的发展,所保存的,只是一些德育之形式而已。须知群体没有好好的发展,无论如何美丽的信条或严厉的教训,对于个体,都不能发生多大效力的!而且学校原来就是一个群体,一个社会;并非如一般人所想,只是具体而微的群体,只是预备的社会!惟其学校就是社会,所以群育是一日不可无的,而非专为“将来”应用计;惟其学校就是社会,所以群育须在群的生活里直接体验,而非纸上谈兵,可以了事。但我们虽大吹大擂的抬出群育的名字,群育却实在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群育的意义,只是要叫大家知道并且觉得两件事:一,在社会中做事的方法,必如何才最有效率?二,在社会中对人的态度,必如何才最能相安?只是要叫大家知道并且觉得:做事的第一要义,须忠实而有条理;做人的第一要义,须诚恳而富同情。有了这两个信条,才能有细密的组织和健全的活动力,才能有非群众的社会,才能有充实的,进步的团体生活。

我现在所要论的,是中等学校的群育,是中等学校的团体生活,我说的是中等学“校”的生活,并非只是中等学“生”的生活。这里我有一个意思:我很怀疑,一个学校应该是一个团体,而现在的学校却总是“一而二”,教职员与学生俨然为对峙的两个部分!因此造成了许多隔膜,误会,是不用说的!

在中等学校,差不多都是这种情形。我以为这是群育上一个根本的症结;不除了它,群育是无从讲起,行起的!因为教职员本居于指导的地位,现在却和学生分了家,还有什么指导可言?就是要去指导,自己在学生外面,不明学生生活的真相,又何从措手呢?又何能得着实效,帮助学生生活的进展呢?所以我说中等学“校”的生活,就是说师生通力合作,打成一片的生活。这实是群育的第一义。现在谈教育的,只知所教育的是学生,自己是施教育的人——自己是无须受教育的了。其实这是错的:世界上何尝有完人?自己教育是要终身以之的;随时改善自己,随地改善自己,这都是教育了。至于“教育者”,自己受教育的机会更加多些;古语所谓“教学相长”,便是这种意思。谈到群育,也正须如此。现在中等学校的教职员,据我所知,也正和学生一样,并没有深而广的群觉,并没有坚强的团体生活的习惯和能力。他们自己先是一盘散沙,如何能粘合学生,呵成一气呢?我是不赞成教职员与学生分家的;但我却相信,必须教职员先自能团结,然后才能使学生们与他们团结的。关于这一点,我想没有什么具体的方法;我只有两个希望:一,中学校聘请教职员,应该慎重,应该特别着眼于“志同道合”——“对于教育有信仰”——这一点上。二,我们教职员应该看了学校里散漫的情形而自觉,尤其应该看了学生散漫的情形而自觉;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培养自己的团体生活的习惯和能力,自己联合起来,再去与学生联合起来;这样,学校便成了有生机的一个团体了。这第二个希望是尤其重要的!

中等学校学生的团体生活怎样呢?我且分层来说。说学生们完全没有团体生活,自然是不对的。他们上课,吃饭……都是在团体生活的形式内的。便除了这些形式,他们也还有许多团体生活,只是效率极小罢了。第一,他们有自然的群,或因乡谊而结合,或因友谊而结合,往往是颇强固的;而前者为尤多。但这种群不是有意的结合,只是自然的安排,所以是不自觉的。这种群没有一定的计划和目标,也没有显明的效率。所做的事,大抵是谈天,散步,聚食,游戏,以及通通有无之类,如是而已;至于研究学问,办理事务,是绝无仅有的!而这种群又带有排斥性,只少数人各自结合,对于此外的人,一例漠视或歧视;本省省立各校常常闹什么县界,有时连教职员也牵缠在内,波谲云诡,绵绵无已,甚至酿成风潮,便是一个显明的例子。——因友谊而结合的自然群,影响却没有如此之大;但以亲疏不同,也容易与其外的人误会,妒争,甚至各分门户,以私情妨害公谊。所以这种群在群育上积极的价值很少,消极的害处倒很多。遏抑自然是不应该也不可能的;只当因势利导,使成为自觉的,有计划的,并当扩充范围,使不以私情的联络为限——如研究学问,可以多少减除些我见;办理公共事务亦然——这样,慢慢可以去掉狭隘偏私之见,使之纯化。

第二,中等学校的学生也有一种大规模的组织,便是学生自治会。这是“五四”运动以后才有的。这自然是一个好气象,学生知道自己的责任了,能为自己努力了!但据我所知,自治会成绩好的却极少!“五四”的时候,学生团结起来,参预政治及一般社会的事,收获了很优的结果;但“五四”以后,他们回过头来,参预自己的事,却反觉艰难了。干事的操纵,权限的滥用——有些自治会并不重自治,却重在治人,治学校办事人——是常有的事,而纷争,怠惰之习的养成,更比比皆是。大抵有能力的学生便从事于妒争与握权,没有能力的学生便滋长他们的惰性;两者皆借自治会之名而行,结果却同床而异梦,仍然是散沙的局面!为什么“五四”之时如彼,“五四”之后却又如此呢?我想“五四”运动是全国合力以行的,风声所播,莫有二言,所以成事较易。其所以能至此,则又因目标甚大,又是破题儿第一遭,群众感情,一时奋兴,如火之燎原,不可复遏,于是任情而行,不计利害。所以严格的说,这次运动实多含群众性,而非全是有计划的。自治会便不同了,范围只有一校,目标又小,却又不是暂时的事;得有详密的永久的计划才行,得有长期的忍耐与努力才行。而一班中等学校学生,从未受过团体生活的训练,骤然与这种大规模的制度——制度与运动不同——交手,自然不能措置裕如,而呈“尾大不掉”之状了。他们何尝没有详明的计划?但大部分是些不能兑现的计划!他们没有普遍的不断的努力!总之,他们并不觉得自治会“真”是他们自己的,“真”是他们自己所必需的!这并不是自治会制度的不好;这是他们不会运用!我以为这种大规模的团体生活,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总须以自由组织的小团体为基础,才能有效。这层容后面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