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感悟中学生的优美杂文
6723700000032

第32章 乞丐·镜子商子雍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记得这是《贞观政要·任贤》篇里的话,一向被中国人视为修身的格言。用这句格言来审视本文的命题——乞丐虽然不名一文,生活困窘,沦落于社会底层,但他们同样是人,在人格、人权上和达官显贵、富翁富婆是完全平等的。也因此,以乞丐为镜子来照照我们自己,精神境界的优劣高下往往就能显现得清清楚楚。

倘若有人对此说不信,则不妨请他了解一下最近发生在上海的一件与乞丐有关的新闻。说的是这座国际大都市的永嘉路上有一栋商住两用楼,居住着十二户人家。据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这里是高档楼盘,业主的层次比较高。”而居委会主任也有类似表示。我毫不怀疑以上两位负责人之所言都是有据而发,绝非信口胡说;但同样不容置疑的是,他们眼里的“层次高”,好像主要是说这十二户人家都挺有钱的,属富人行列。

当然,他们所说的“层次高”,同时包含着对住户精神境界的评价。果真如此,尽管我一向对各种级别的负责人都尊重有加,这一次却不得不斗胆大摇其头了。

要知道,有钱与否或钱多钱少,从来就不是判断一个人精神境界高低的准绳;更何况现实社会中,那些最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坏事,如买官卖官、权力寻租、以权谋私、荒淫无耻等,又有哪一桩、哪一件与乞丐、下岗工人、贫苦农民有关呢?不过。

这么说也绝非认为但凡有钱的富人便皆是垃圾、渣滓,比如前面提到的那座高档楼盘的十几户人家,也仅仅是在一位乞丐突如其来地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面镜子之时,他们才显现出了精神上的某些瑕疵而已。

这件事就是去年八月才人住这座富人楼盘的一对美国夫妇,竟然同一位名叫马维华的残疾乞丐(膝盖以下截肢)交上了朋友。

最初,他们只是在马维华行乞的衡山路教堂门前给他钱,后来又请他到街上的餐厅吃饭,继之领马维华回他们家洗澡、换衣服、住宿,最后干脆给了这位乞丐朋友一套家里的钥匙……巧得很,在我从平面媒体读到这则新闻的时候,CCTV正在播放全国扶残助残表彰会召开的消息。

于是不禁莞尔一笑:“这两个美国佬,倒算得上是扶残助残的先进人物!”不料接着读报,却发现在我看来绝对是反映出一种高风亮节的这一对美国夫妇的扶残助残行为,却不被他们的各位高邻认可。高邻们不但公开表示对美国夫妇的做法“想不通”,而且频频向居委会、物业公司反映,要求“查一下这个人的身份”。至于为什么要查?

居委会主任是这么说的:“这栋楼里居住的人层次都蛮高的,突然来了这么一个人,感到很不放心。”请看,他说得多直截了当、多清楚明白——高邻们之所以对美国夫妇不满,倒不是由于他们给家里领来了一个外人,而是因为这个外人是一个“层次蛮低”的残疾乞丐。

请设想一下,倘若马维华不是一个乞丐,而是一位衣冠楚楚的“高等华人”,甚或干脆就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那这座“高档楼盘”里的“层次蛮高”的住户们还会寝食难安吗?大概不会。因为让他们感到不放心的显然不是有钱人,而是像马维华这样的穷人。

中国的富人钱包胀满,住进高档楼盘才几天,怎么这么快就如此严格地和穷人划清了界限,摆出一副“汉贼不两立”的架势!别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的穷人都当贼防,好不好!当然,或许有富人会辩解道:“‘饥寒起盗心’是古训,我们不得不防。”不过我要反问:“‘饱暖思淫逸’也是古训,是不是我们就把你们这些有钱人统统都视为淫乱糜烂呢?”

故事的结尾,那一对美国夫妇这样回答前来采访的记者:领马维华回家“是我们的事,我带什么样的朋友回家与别人无关”,“但我们居住在上海,我们应该尊重这里的文化,所以我们让马维华搬走了”。值得中国人深思的是,敌视穷人的文化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

【作品赏析】

《乞丐·镜子》中提到这样一个问题:“敌视穷人的文化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我只能这样回答:这可能只算是反动的文化。

这问题令我有许多感慨。为什么每件事都是外国人先发现才引起我们社会舆论的关注,而偏偏不是我们中国人自己呢?难道偏得外国人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才让我们去了解在这个社会中存在的、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敢视造就愚昧。你设想一下:如果你是那个穷人,整天坐在街头巷尾,身穿破烂不堪的衣服,手里捧着一只破碗乞讨。一位富人走过你的身旁。从他的裤头里抽出一毛钱。这时候你会怎样想?也许你觉得他很吝啬:又或者你只会抱怨这个无情、冷淡、不公平的社会。乞丐这种生活你愿意过吗?当然,你肯定不会想,因为你从来都不敢想。

一个好的材料就是一篇好的杂文。“选材精当,文章一半”,这句话又一次在此文中得到了印证,此文的选材非常典型,内涵丰富。富有启发意义。一千句谎言盖不住一个事实,我们中国确实存在着贫富分化的现象。消灭这种分化的关键在哪里?也正是当前党和国家大力着手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