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漫步青云
6704200000047

第47章 单车

今天我本来是去看朋友,在蓬街的一中学边有许多人,我过去看看,原来是收破烂的和等活干的一群安徽人,收破烂的板车上有一辆还可骑的破单车,我问卖不卖,一老头说60元卖给我。讨价还价50元成交,我悠哉悠哉骑回来了,总算找到了一个代步工具,拿出数码相机拍了几张照片算作个纪念。

仔细算来我骑单车有几十年的历史了,那是1983年我参加工作的第三年,花了一年的积蓄托人搞了一张单车证,买了第一辆属于自己的单车。那时我还不会骑单车,硬是推着单车走了36KG回家,由于推车练就的基本功,第二天就会骑了,从此伴随着我上下班,我没有学车的记录。

1985年我在新华书店买书时被人偷走了,就买了一辆摩托车,速度虽快,也十分方便,但加油十分不便,附近20KM没加油站,摩托车十分耗油,我已结婚生子,四十多元的工资供养不起摩托车,1988年,摩托车出了故障修理费昂贵,我买了一辆单车,重又骑单车。这样练就了过硬的本领,车速不快不慢,保持每小时20KG的速度。一天骑一百多公里是家常便饭,1997年秋,我在深圳,当地同事给我一辆旧单车,用七天时间从深圳的观澜出发,途经东莞、从化、广州市区、佛山、顺德、中山、珠海。然后经虎门大桥回深圳。游玩了北回归线标志塔,从化温泉,中山故居等名胜。行程几千公里,那时的名牌单车质量就是过硬。

在家乡,我的单位离家十多公里,如没有特殊情况都是骑单车上下班,有人不理解我为什么有摩托车不骑骑单车,说我舍不得钱买汽油。他们那里知道,骑单车的乐趣。我已步入中年,每天上课,读书写作,工作十多个小时,哪有时间锻炼。我骑单车上下班,虽耗时,但活动了经骨又强壮了身体。沿途的景色使我触景生情,许多篇章的腹稿都是在路上写就的。更重要的是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上班的路上要经过一条近500M的水渠,渠边一居民养着一恶犬,追赶行人。许多人不敢过,我开始时买一个馒头,一分为二,路过时扔给它吃,几次后见我就摇头晃脑。骑车猛跑,叨它玩,它也穷追不舍,我把馒头给它吃,就不追了。好像成了习惯,每次路过都要吃东西,不给东西吃就汪汪叫着追你。十分讨厌。一天我经过时速度特快,它又追赶来了,我放慢车速,当它与我的单车平行时,我飞腿一铲脚,它尖叫一声滚进水渠中,屁滚尿流地跑了,也许是我用力过猛,也许是它平生初遭此劫,留下了深刻印象,从此,它见我再不追赶嚎叫了,远远地走开,我也不用买馒头了。

狗尚且如此,人何亦不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