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最后30年是美国政治、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期。奴隶制的废除解放了大批劳动力,南方重建的完成整合了国内资本主义市场,政府采取措施积极鼓励工商业的发展。随之第二次科技革命勃然兴起,美国的工业化进程加快。西进运动进一步发展,美国的边疆不断向西延伸,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最终形成。同时大量移民涌入,新兴城镇、城市不断出现,城市化进程伴随工业化进程也加快了速度。19世纪末,在工业经济领域美国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一强国。历史学家把美国历史发展的这一时期称为“镀金时代”。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大工厂、大公司、大银行等巨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它们互相勾结,霸占市场,垄断了有关领域的生产和销售,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垄断资本控制国家政局,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社会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一些工人、农民以及第三党的反抗斗争运动与政府内部要求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美国从此进入了一个社会综合体制改革的时代。其中19世纪末主要体现在联邦政府文官制度改革、反垄断立法,社会劳工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变革。而20世纪初至一战的爆发,进步主义思潮的兴起促使了资产阶级进步主义的改革运动。此时的改革内容几乎触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首先来看联邦政府的文官制度改革。在美国建国初期,华盛顿总统选拔官员时比较注重个人的品格与能力,提倡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同时,华盛顿也比较注意照顾地域的划分以及参议院、众议院和州长们所提出的人选的意见。这一时期联邦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上并不是建立在法律与制度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小政府”和人们都是“绅士与天使”的理想主义基础之上。这种缺乏制度保障的官员选拔方式的弊端很快就暴露出来,“特别是随着18世纪末19世纪初以后政党在美国的出现,联邦官员的选用就更加带有浓厚的‘政党分赃制’和‘政治庇护制’的特点。”1828年安德鲁·杰克逊当选美国总统,这是联邦政府选拔官员的一个转折点。杰克逊总统在“民众政治”和“战利品属于胜利者”的口号之下,摒弃了华盛顿等开国元勋们任人唯贤的原则,大肆推行“政党分赃制”。所谓“政党分赃制”,是指在竞选中获胜的新总统把政府机构中的职位分配给自己所属党派,特别是那些在竞选中为自己出力的人员及其亲信。这种“政党分赃制”造成了美国官员随着总统的改选而出现了频繁的周期性的更迭,造成周期性的混乱,更严重的是,导致了官员的素质低下和腐败之风盛行。
内战以后,随着美国政治与社会的变化,美国公众开始重新反思“政党分赃制”与“政治庇护制”的种种弊端,并进而要求改革官吏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改革进程十分缓慢。1867年国会众议员托马斯·詹克斯主张借鉴中国科举制以及英国、法国、普鲁士等国的文官制度,官员的任用采取考试录用,但是国会反映冷淡。1880年海斯总统支持文官制度的改革。他任命道曼·伊顿主持文官制度的改革,伊顿联合舒尔茨、谢尔曼等人首先在内政部、财政部进行改革实验。改革派在国内获得了广泛支持,1881年改革派组织成立了全国文官改革联盟。但该改革触犯了党魁势力的利益,一些极端分子在1881年7月行刺了新当选不久的加菲尔德总统。随后,总统遇刺事件倒成为推动文官制度改革的契机,在民众和政府官员的压力下美国国会终于在1883年通过了《调整与改革文官制度的法律》,即《彭德尔顿法》,该法成为美国文官制度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这一法律的精髓是“功绩制”。其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文官必须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第二,文官不得因为政党关系等政治原因被免职,也不得强迫文官参加政治活动或提供政治捐款;第三,文官在政治上要保持“中立”。《彭德尔顿法》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现代文官制度的确立。
美国现代文官制度,是针对19世纪联邦政府在选拔官吏的过程中,出现“政党分赃制”和“政治庇护制”所产生的种种弊端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后来,美国的文官制度经过多次改革,不断完善,文官队伍不断扩大,对于保持美国政治稳定、提高官员素质,肃清贪污腐化之风发挥了积极作用。
再来看看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反垄断立法。19世纪下半叶美国完成了农业资本主义向工业资本主义产业组织结构的变迁。在这个变迁中大企业垄断市场以及遏制竞争最终促使美国出现了托拉斯组织。“托拉斯”一词是英文Trust的音译,它有托管之意,原指对某人财产进行委托管理的法律程序。但是在19世纪末美国大企业合并的过程中,托拉斯则代表了新的经济学含义。它指由受董事会对组成公司所有资本股票进行委托管理的企业组织形式,原始持股人从受托董事会获得受托证明,以代替对原公司财产的拥有权而取得分红,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时期美国的一种特有的垄断形式。1882年美孚石油公司组成了第一个托拉斯组织。随后,各垄断集团纷纷效法,在钢铁、肉类加工、烟草、制糖等大型企业也掀起合并高潮,出现了一系列托拉斯组织。
托拉斯组织的出现给美国社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首先托拉斯的兼并行为促使了美国工业生产能力的迅速集中与高速发展。大量生产、分配、合作管理促使传统企业实现了生产方式的革命,企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19世纪末美国的工业增长高居全球之首,1894年美国的工业产值已经取代英国跃居世界第一。但是它同时也给美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带来很多问题。托拉斯组织利用垄断衍生的经济功能,开始涉足政党政治,代表其利益集团参与政党分赃,左右联邦与州的经济立法来维护自己经济优势与政治特权。同时垄断组织利用市场兼并中取得的市场控制力,操纵着自己行业内部的资源分配、产品产量和销售渠道、市场份额与价格,这些严重损害了中小企业及消费者的利益,给下层社会带来了巨大冲击。
垄断组织的出现破坏了美国商业运作的基本原则。所以托拉斯组织诞生之际,反托拉斯立法也相继出现。在联邦出现反托拉斯立法之前,地方州就已经开始颁布反垄断法规。1869年伊利诺伊州第一个颁布了反铁路垄断法令。到1890年,通过反垄断法的州已经有13个,另外14个州也在州宪法中明确规定取缔垄断和对竞争的限制。1888年,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谢尔曼起草了反托拉斯法案并提交参议院讨论。1890年国会两院一致通过并由哈里逊总统签署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的立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共7项条款。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条:第一,任何以托拉斯或其他形式的契约或合谋,限制各州之间或外国的贸易行为均属非法;第二,任何垄断或图谋垄断商业者均被视为有罪;第三,对于违法者,司法部可以按照法令提出诉讼,法院对违法者发出禁令、规定罚款,违法事项的受害人可要求3倍于损失额的补偿。
但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实际执行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首先,法案内容对垄断等概念缺乏具体说明,使得其涵义不清。其次,两级政府和各级法院对法案的态度保守,执行不力。国会并没有为反托拉斯法提供执行经费和机构。所以在美国历史上出现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反托拉斯法颁布后的十几年正是美国托拉斯组织大肆形成的时期。1904年,美国共有工业托拉斯318家,其中295家都是在反托拉斯法颁布后组成的。
20世纪初,托拉斯开始向控股公司转变。随后的几任总统也都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作了相应修补。1901—1909年在位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掀起了大规模的反托拉斯运动,他认为托拉斯有好坏之分,应严厉打击那些违法乱纪的坏托拉斯。因此他的政府对几十家违法乱纪的托拉斯进行了起诉。1913年威尔逊入主白宫,他抛出“新自由”纲领,认为托拉斯破坏了美国的自由竞争,但他同时认为美国不能回到过去,而且大公司很有效率,已经成为美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生产方式。所以,他在敦促国会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进行修改的同时,又对垄断组织采取了更为积极的监督管理措施,主张企业界与政府的自由联合,共同管理托拉斯。1914年9月国会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依据该法,一个新的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15年开始运作,它成了司法部执行反托拉斯政策的代理机关。该机构有权检查大公司生产活动、发布禁令、禁止企业购买竞争者的股票。《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也对《谢尔曼法》进行较大修补,首次指出不公平的竞争方式及欺诈行为均属非法。政府开始涉入企业的竞争行为,并维护企业秩序,着力改善消费者的权益,大企业都处在政府的全面监管之下。1914年10月,国会颁布《克莱顿法》,该法对《谢尔曼法》又做了新的补充,特别是它对企业之间为争取竞争优势而故意压制价格、购控其他公司股票、跨州企业董事制度、工会和农业组织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违反联邦反托拉斯法的公司处以严厉惩罚。
至此,《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一起成为美国早期完整的反托拉斯法体系框架。反垄断立法体系以及相应政策的实行,制止了垄断组织的某些极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垄断资本的恶性发展,维护了美国的民主传统。同时,美国的反托拉斯政策又富有弹性,在限制垄断资本不轨行为的同时,又允许垄断公司的发展。美国的反托拉斯政策的原则不是取消托拉斯,而是在不断的消除其弊端,使其更加合理。该政策推行从总体上确保了垄断企业良性化的发展。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美国历史一个重要的转型期,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许多社会矛盾与危机。19世纪末的一系列改革仅仅只是初步的探索。当历史迈入20世纪,美国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民众要求各种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于是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以中产阶级为主体、有社会各阶层参与的资产阶级改革运动。史学界把这一时期美国所发生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改革运动统称为“进步运动”。
20世纪初垄断组织扰乱经济秩序,加剧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引发社会骚动和阶级冲突。同时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积极倡导改革,并得到工农群众的响应,从垄断资产阶级分化出来的垄断资产阶级自由派为巩固其阶级统治,顺势而为,赞成改革。一批资产阶级进步知识分子批判陈腐思想,创立适应工业化时代的新思想、新理念。正是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以及进步主义思潮与改革派的出现,才引发并推动了美国进步运动的开展。
进步运动几乎在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同时展开。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政治领域,女权主义运动是其先锋。早期女权运动把目光放在争取男女平等上面,他们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举行游行示威的群众集会,以争取获得选举权。同时他们还兴起了妇女节育运动,积极维护妇女的就业权。1909年美国芝加哥女工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得到了世界各国妇女的支持。1910年国际妇女代表大会决定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这是美国妇女运动斗争的胜利成果。随着女权运动的深入,一些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会与俱乐部也相继出现。妇女权利运动革命性的突破来自选举权的获得。1910年和1911年华盛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分别给予了妇女选举权。随后几年亚利桑那、堪萨斯、俄勒冈等州都给予了妇女选举权。一战时妇女积极投身于军工生产与服务行业,妇女用自己的表现赢得了男性的尊重。1918年1月10日,美国众议院最先通过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该修正案指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拒绝和限制。威尔逊总统1919年6月将其提交国会讨论,1920年8月18日修正案最终被36个州批准而获得通过。妇女选举权是妇女政治权利的核心,该权利获得后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和婚姻权也相应得到了保护。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的通过使占全国人口一半的妇女终于获得了选举权,使美国的民主范围进一步扩大。
市政改革也是进步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19世纪末美国城市化高速推进,同时也滋生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城市利益集团与政党勾结控制市政府,政府官员腐败成风,市政管理低效无能,城市居民贫富差距扩大等。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城市开展消灭贪污腐化现象,恢复城市代议制政府、实行公平税收以及加强和扩大公益服务事业的市政运动改革。随着进步派在各州市政改革上的探索,美国新型的市政体系得以确立,其主要呈现三种新的管理模式:市长——议会制、委员会制和城市经理制。虽然三种管理模式在政治追求的理念以及权力分配上存在差别,但它们符合不同的州情,同时解决了不同城市规模之间的独特性难题。美国的市政改革是成功的,它有效抑制了市政管理的腐败,提升了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在女权运动和市政改革推进的同时,进步派在州级政府也开始塑造责任制政府形象,“还政于民”成为了流行的运动口号。
在经济领域,随着反托拉斯立法的出现,一些现代企业法、公司法也相继出现与完善。威尔逊时代,联邦政府还大力推进了关税与金融体制的改革。
在社会改革领域,针对社会底层的社会正义运动也广泛兴起。该运动极大地改善了劳工的生存状况,女工以及童工的权益都得到了有效保障。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开始关注更多社会问题,在老罗斯福执政时期,他还大力推行了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开创了世界环境保护史的先例,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从妇女权的维护到环境的保护,美国这一时代的进步运动改革几乎囊括了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进步主义运动实质上是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跃进到新的层次,美国资本主义发展到新的阶段这一特定转型时期,围绕工业化、城市化和垄断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端等问题而展开的全方位调整。这是美国资本主义体制的一种自我调节。进步运动有效抑制了美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某些不合理趋势,消除了社会中出现的一些不公正现象,对美国垄断资本主义确立初期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为美国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