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必读:2010短篇小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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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这些年我一直在路上(1)

徐则臣

1

车到南京,咳嗽终于开始猛烈发作,捂都捂不住,嗓子里总像卡着两根鸡毛。他间隔两三分钟,钻到被子里用力咳一次,想把鸡毛弄出来,可是刚清爽几秒钟鸡毛又长出来,只好再钻进被子里。现在十二点刚过十分钟,车慢下来,南京站的灯又越来越明亮地渗入车厢里。其余五张硬卧上的乘客都在睡觉,他在左边的中铺上坐起来,谨慎地伸手去够茶几上的保温杯。喝点热水润一润会管点用,这是慢性支气管炎患者的日常经验。中铺低矮的空间让他不得不折叠起上半身,嗓子眼里的鸡毛随之至少被折断了一根,现在成了三根,或者更多,痒得他不由自主猛咳起来,一口水喷了满床。下床和侧上床同时翻了个身,各自用方言嘀咕了一句,听不懂他也知道两人在表达同一个意思。他很惭愧。也许此刻所有人都没睡着,他几乎不间断地咳嗽和清嗓子,还有擤鼻涕,该死的感冒。他捏着嗓子慢慢滑进被子里,忍住,他跟自己说,忍住,一定要他妈的忍住,直到平躺下来然后咳嗽神奇地消失。他忍出了一身的汗。

但是躺下来后他绝望地发现鸡毛在长大,像蒲公英一样蓬松地开放,像热带雨林里的榕树见缝扎根,从气管往下,整个胸腔乱糟糟地灼辣。胸闷,通常的症状之一,他想象那些根须正在布满胸腔。他想从肋骨中间把自己扒开,有一扇门很重要,让大把大把的氧气清爽地吹进来。是啊,上半身很重,像炉膛里烧了半黑半红的一块大铁坨。他后悔出门时没带常备药,后悔昨天晚上洗的那个忽冷忽热的淋浴。为什么价格便宜的旅馆里的热水器从来都不能他妈的正常工作呢。他简直要哭出来。

车子抖动一下,缓缓开动,窗外南京站午夜的小喧闹沉寂下来。一忍再忍他还是咳出来,堪称大爆发,动静之大让他的头和脚同时翘起来,身体在床板上颠动了一下。这声咳嗽几乎要把喉咙撕破。斜下床的男人用标准的普通话骂了一句。他哑着嗓子说对不起,趁机又连咳了两声。上铺的脚后跟磕一下床板,一个五十开外的女教师,她知道烦躁也可以文明一点。

他捂着胸口侧身向外,南京站的灯光越来越淡。他看见对面中铺的床头闪着两个黑亮的点,然后那两个亮点升起来,是中铺的眼。那个十二个小时里没出过声的女人,右胳膊肘支撑着欠起身,用手机照亮床头的包,拿出两个小瓶子,晃动一下,哗啦哗啦微小的响。她压低声音说:

“药。治感冒和咳嗽。”

因为长久没有说话,她的声音空洞虚飘,像一声叹息。

吞下三粒胶囊,还药瓶时他难为情地说:“这趟路有点长。”

跟路途长短没关系,再长远的路他都走过。躺下时他对幽暗的上铺床板歉意地笑了笑,除了感谢之外,他一直没学会怎样才能和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多说上几句话。这个女人三十左右,披肩烫发,染成淡黄褐色,眉形很好,白天一直坐在窗边支着下巴向外看,面部侧影像某个他叫不上名字的电影明星。整个白天她都保持那个姿势,右腿叠在左腿上。他认为那是发呆。他对她的印象就这么多。那个女人不爱说话,他也不爱说话,沉默的人在喧嚣的车厢里总是形同虚设。

十分钟后药效出来了,从嗓子眼往下,一寸一寸开始轻松,如同浓雾从身体里缓缓散去,身体一点点变轻。火车的颠簸让他以为自己漂浮在水上。他闭着眼看见火车穿过茫茫黑夜,如果黑暗不是水,如果忽略床板的托举,他觉得用“悬浮”这个词更合适。悬浮在黑夜里,疾速向前,感觉很好。他把脑袋歪向车厢隔板,睡着之前他想,这些年我一直在路上。

2

这些年我一直在路上,之前多少年几乎一动不动。静止不是个好习惯,会让别人生厌。静止能有什么乐趣呢?当初前妻说,在一个后现代的大城市,安静地生活就是犯法。前妻的逻辑他理解起来一直有困难,难道在北京和上海这种地方,每天都得跳着脚过日子?他每天从床上下来的那一刻起,几乎都是双脚同时着地,然后吃早饭,坐地铁10号线上班,单位恰好也在十四站之后的地铁口旁边。他为此感谢很多人,设计地铁的,修地铁的,给单位选址的若干任前的领导,以及设计施工建造单位大楼的所有人。他连马路都不要过,过一次马路你知道多麻烦吗?你不知道,那么多行人和车辆,红灯停绿灯行,这个世界上的红灯永远比绿灯多,中午在单位食堂吃,只要下楼走五十米,服务员把饭菜都放进你的托盘里。继续上班,他双脚垂地坐在办公桌前,偶尔一只脚着地那是为了更舒服一点跷起二郎腿,但是医学研究证明,跷二郎腿对身体其实有害,他就把那只脚放下来。除了去洗手间、会议室和同事们的办公室,在单位他几乎都找不到走路的机会。然后下班,坐10号线回家,路上看报纸、杂志或者字帖。他好书法,小时候在私塾出身的祖父的指点下练了点童子功,这些年一点没放弃,拿起毛笔他觉得自己丰富安宁,仿佛需要对生活感恩,但是,老婆说,咱们的生活乏味成这个样子,你就不能动一动吗?那时候还不是前妻,等出了民政局的门,刚成了前妻时她说:

“爱动不动吧。”

前妻爱动,有点时间就折腾,逛街、美食、美容、旅游、看演出,反正只要不在家里就高兴。开始还动员他一起去,他也去,但明显动起来很不在状态,她也就意兴阑珊了。你就在家待着养老吧,她一个人出门,咔咔咔到这儿,嚓嚓嚓又到那儿,忙着在网络上搜集能让她出门的理由,或者找一帮驴友,背包、登山鞋、拐杖、野外帐篷,满地球乱跑。他不反对她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到处跑,只要你觉得开心,我尊重你多动症似的自由,愿意上月球我能帮的一定也帮你。但是她对他不爱出门看不习惯,一会儿说,你有病吧,明天我带你去医院看看?一会儿说,我怎么一开门就觉得家里坐着个爹啊,说我爹还夸你年轻了,应该是我爷爷。

出门还是待在家,就此问题他们争论过无数次,离婚前的一个夏天晚上吵得最烈。正吃晚饭,电视开着,一个烂得不成样子的电视剧里,一对年轻夫妇在收拾家伙,准备去西藏旅游。他们兴致很好,连三岁的儿子都对着镜头做出冲锋陷阵状,奶声奶气地喊:看牦牛去,耶!老婆嘟起嘴用下巴指电视视,说:“看看人家,孩子都那么大了。”

她的意思是,人家孩子都三岁了,还见缝插针往西藏跑。这不是最好的榜样,最好的榜样是八十岁的老两口还相约环游世界。而他们结婚只有三年。

窗外就是大马路,二十四小时里每一分钟都闹闹哄哄,为了阻挡喧嚣,装修时他在阳台装了双层隔音玻璃窗。他懒得出门,见到人声鼎沸他就烦,更懒得出远门来更大的折腾。他也不愿意吵架,所以就笑笑,推开饭碗去书房练字。老婆定了规矩,饭后半小时不能坐,便于消化,不长肉。他正好用来站着练字。刚把纸摊开,老婆跟进来。

“忘了告诉你,”她说,“名报了,两个人。”

“不是说好我不去的么?请不出假。”

她的单位组织去海拉尔,每人可以带一个家属。大部分都带,同事们就怂恿她,老公都搞不定,要不我们借你一个?她有点火。

“请过了。你们副总说没问题。”

他扭过头看她,真行,我的领导你都能搞定。“可我不想跑。”

“这一回,是个死尸我也要把你抬上车。”

他坐下来。

“站起来!饭后半小时别坐着。”

“能不能别让我按你的规划过日子?”

“一次也不行?”

“真不想去。想到出门我头晕犯恶心。”

老婆的火苗就在这时蹿了上来,猛一拉毡子,带着砚台飞起来,墨汁泼了他一头脸,圆领白T恤前胸染了一摊黑。这T恤是她去年参加三亚旅游团送的,后背上印着蓝色手写体:想来想去,明年夏天还得来三亚。

他抖着滴滴啦啦往下掉墨水的T恤,血往头上升,“跟你怎么就说不清楚呢!我不想折腾!”

“那是你有病!你怕出门撞见鬼么你?”

“哪跟哪呀这是?你才有病!除了睡觉吃饭,一天你在家待几分钟?过两天安静日子会死啊?”

“安静?可笑!就是个缩头乌龟,还蹲家里冒充作家!”

你跟她永远说不清楚。他当时想,我平心戒躁,这也错了?他想跟她讲道理,但是这道理结婚以来每年要讲三百六十六次,他们还要为此吵第三百六十七次。他突然觉得无话可说。转身去卫生间对着水龙头冲了头脸,湿漉漉地出了门。他想不通一年有如此多的架要吵,为同一件莫名其妙的事。他听见老婆在身后喊:

“整天缩家里,谁知道脑子里出了什么猫腻!”

越简单的事情越难办,所以这个问题他们翻来覆去地吵。从她的单位旅游通知下来开始,半个多月几乎每天都要为此辩论,越扯越多,已经上升到精神疾病和世界观、人生观的高度。他不想争论并非惧怕老婆对他头脑和什么观的指责,而是惧怕吵架本身。每次吵架都让他陡生对婚姻和生活的虚无和幻灭感,刚刚积累出来的过日子的热情一阵大风全刮走了。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一对发誓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人没事就翻脸,只是动和静的问题?或者热爱喧哗还是安静的问题?这些问题足以摧毁连一生都不惜拿出来献给对方的婚姻和家庭?他难以理解。吵架时他觉得两个人连陌生人都不如。他希望和而不同,而不是吵架、吵架、吵架和吵架。

如他所料,即使在晚上七点钟马路上也堵车,很多车在红灯底下摁喇叭。骑电动车和自行车的人,公然在斑马线上闯红灯,步行者因此得到鼓励,向已经被迫慢下来的车做停止手势,停。司机愤怒地拍着喇叭骂娘。喝醉酒的两个男人一路骂骂咧咧。母亲在扇小儿子的耳光。拾荒的老太太跟在喝康师傅绿茶的小伙子身后,等他喝完最后一口便捡到空瓶子。理发店的音响开到最大,循环唱《月亮之上》。遛弯的小狗长得像只老鼠,盯着一个穿红色高跟凉鞋的女孩一直叫。

还有很多。噪音在城市夜幕垂帘时终于聚到了一起,多余的精力必须在当天耗尽。如此之乱。这正是他不能忍受的地方。他待在家里,关上双层隔音玻璃窗,世界才能静下来。出小区门向右拐,再向右拐,一大群人从一个门里涌出来。他竟然习惯性地要往地铁里去,似乎出了家门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他茫然地站在路边,头顶的路灯蚊虫缭绕,他在路边坐下来,马路牙子现在依然滚烫。抽了一根烟,想到另外一个小区旁边的小公园,那里会清静点。他一路抖着被染黑的湿T恤,像个行为艺术家,墨汁溅出了一只大写意的翅膀。

公园里人也不少,好在花木多,曲径回廊,明暗闪烁,如果坐下来你还是能感觉到这地方可以一直坐下去。喷泉开了,他过去想看看水。周围的花园墙上坐着家长,好几个孩子在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里钻来钻去。水柱淋透他们全身,孩子们很高兴,在这个城市,如果不进游泳馆,你能看到水的地方只有自己家里细长的水龙头。他小时候在农村,屋后就是一条长河,夏天总要发一场大水,他喜欢用脚摸着被漫过的石桥走到对岸,然后再走回来。而这是没见过大水的一代。他们见到一个喷泉就如此开心,不管父母的责骂,一不留神就钻到水柱底下,一个个喷嘴踩过去,在水中相互追赶。水花清凉,浇在身上会比淋浴舒服一千倍,他们开心地嗷嗷叫。

他在穿拖鞋的家长们旁边坐下,一个大肚子的男人说:“你那衣服,洗洗?”他笑笑。

又一个男人说:“要是我,就洗。”

一个抓头发的女人说:“不洗穿着多难受。”

另一个女人附和。

城市迫使他们学会了矜持。一个成年人不能随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淋湿自己,这是身份和教养,顺其自然将被认为是矫情。虽然他们可以当着陌生人偶尔抠一下酸腐的脚丫子,喜欢在沙滩短裤里面不穿内裤,但是此刻他们希望有个人能代替他们冲进水柱中间。如果没有更多人取笑,他们将会因为他的献身而感同身受,我们知道,水的确是个好东西,尤其在这个闷热的夏夜里。如果超过半数的人因他的行为感到难为情,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就是一个傻子。一个超过三十岁的傻子,他与小孩为伍,而且胸前正往下流黑水。

水柱穿过T恤变成黑色,他踩着最黑的乌云在喷泉里走。遥远的地方传来雷声,天气预报说,今天夜间到明天,城市西北部有阵雨。他真就钻进了喷泉里,跟他们怂恿无关,而是因为怀念家后面的那条河。他把T恤张开,姿势像撩起衣襟讨饭的乡下人。白T恤开始变白,曹素功牌墨汁也经不住坚硬的水流冲洗。水打到皮肤上感觉好极了,他把脑袋放到一根水柱上。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他听不见是褒还是贬,此时水声巨大,仿佛长河里在涨水。

3

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是咳嗽,药效过了。那个女人坐在窗口往外看,杨树和柳树一棵棵往后闪,她的姿势没变。听见他咳嗽,她站起来到床头打开包,递给他昨天夜里的那两个小药瓶。就算只为了这陌生的药,他也坚持请她去餐车吃早饭。

他们面对面坐在餐桌前,她说:“别客气,出门在外。说会儿话吧。”

“我以为你不爱说话。”

“我是不爱说话,”她在牛奶杯子里转动汤匙,“可我有一肚子话想说。”

“那你说,我听着。”他转过脸咳嗽一声。

“你先说。”

“一受凉就带起支气管炎,”他说,“说咳嗽你不介意吧?”

她的汤匙敲三下杯子。什么都行。

他就说,一天晚上我从公园里回来,躺在楼下的凉椅上睡着了。我在公园的喷泉里把T恤洗干净了,和从三亚带回来时一样白。我把自己淋了个透,像小时候我爸给我理完头发,我穿着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夏天的长河里,露出脑袋时我就觉得水把我浸透了。

她的汤匙又敲三下杯子,请继续。

因为刚和老婆吵过架,他下意识地盯着过往行人的脸,那些晚归的人步行、骑车乃至小跑,他在他们脸上无一例外看到归心似箭的表情。他们往家赶,而他不想回,风穿过湿衣服,他有点累。小区楼下有一溜凉椅,明亮处坐着乘凉的老头老太太,靠近树丛的阴暗处坐着年轻的男女。情侣的坐姿总是不端正,一个躺在另一个的怀里,相互咬着耳朵说话。他在靠近小区门的椅子上躺下,连绵不绝的车辆从十米之外的马路上跑过。

“他们一定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他像她一样敲了三下汤匙,“当时我想,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如果她下楼来找我,哪怕她一声不吭地站在凉椅前,我一定和她回去,跟过去一样就当结婚三年一次脸都没红过。过去吵架我出门透气,一个小时后她会打我手机,只响三声。三生万物,代表无穷多。但那晚我湿漉漉地出门,忘了带手机。”

“她找你了?”她问。

他摇摇头,在凉椅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