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铁锤锻打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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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怀旧的民歌

我通过民歌跟那些发生在遥远时空的人与事交流,因为只有这洋溢着原始美感的旋律才能使古老的情感得以复活。正如神话是人类童年时代的产物,民歌则呈现出一个生机蓬勃的青春期——它使农牧社会里对天、地、神、人之关系的猜测与信仰上升到艺术的高度。这音乐的先河,最大程度地丰富了当时人们的听觉,并发掘了人性中抒情的天赋。从这个意义上看,民歌的生命力是属于乡野的,城市绝非适宜于滋长的土壤。当人类进入大工业时代,虽然制造了众多精良的乐器,但真正的民歌却与追求贵族化的人群疏远了;再循循善诱的韵律,也无法从根本上说明现代人头脑中不惑的理念——民歌失去了它感动的对象。其实民歌并没有枯萎,枯萎的是我们内心的情感。在我们与歌手之间,时空已经沙漠化了——又有谁能像追寻灵魂一样固执地把握住一缕袅袅的余音呢?

我甚至认为,民歌不属于那些没有幻想的人,它只属于那些没有财产的人——构成他们精神上最大的一笔财富。即使在古代,它也大多是穷人的音乐,作为他们耕耘、狩猎、恋爱、流浪之际的寄托——《诗经》里的国风悠悠吹拂了几千年。由此可见,民歌带有风的属性,在露天的环境里诞生,以大地作为布景真实的舞台,口耳相传,不需要太多复杂的配器,但却表达了最无法模仿的情绪。民歌的创作者们大多“遗失”了名字,他们的生命、喜怒哀乐都浓缩在一段缥缈的旋律里,成为后人继承的宝贵遗产。那些众口传诵的歌声延续着他们的呼吸,我总是能通过民歌发现古老的灵魂。民歌如风,灵魂如风——哦,人类的往事如风,为了一些失传了的理由而忧伤着,欣喜着……甚至那些琐碎的细节,都因经历了岁月的考验而钻石般熠熠生辉。在吟唱的瞬间,我们不由自主地重复了先人的身世。

每个民族都拥有不同的民歌,其特色能显现这个民族的性格。民歌应该是其成长史最忠实的记录——哪怕记载的大多是民间的事件、人物与情感。几乎每个民族天生都是载歌载舞的,但也都会或迟或早地告别这纯自然的状态、任性的状态。不知道是现代文明使原始人性异化了,还是人性的演变创造出现代文明?我发现,越是社会发展缓慢的民族,越是在努力挽救着民歌的魅力——生怕它会像地形物貌一样经历着水土流失。我去过内蒙古,那里简直是民歌的天堂。游牧民族总是以马匹为坐骑,以歌声为翅膀——以这种行吟的方式使天空低垂、大地上升,使天、地、人三位一体达成和谐。仿佛不如此就不足以亲近整个世界。骑手都是歌手,歌手都是骑手。有酒的地方就有歌,有歌的地方就有酒——我联想到尼采所说“希腊的戏剧洋溢着一种酒神的精神”。民歌永远是传统文化中最令人陶醉的部分,如同植物摇曳生姿,它朴素的一面实则吸收了天地的精华。所以即使是一般最纤弱哀婉的曲调,也拥有博大的背景——源源不断地给予其强大的力量,否则它不足以比人的生命更长久。

喜欢唱民歌的人,是永葆青春的人,他身上肯定保持着诗人的气质——因为民歌是人类青春期的活力。但那份与天地为邻的野性逐渐被时代修改了。在今人的听觉中,这种野性简直是一种神性——民歌是一种来自过去的启示。或者说,它常常是一个民族诗化了的记忆。民歌的时代离我们越远,它对现实的刺激就越强烈——喜欢听民歌的人,是擅长怀旧的人。擅长怀旧的人,才可能是真正富有的人。譬如在内蒙古草原上,凡是遇见手持马头琴的牧人,我都倍加尊敬:祖传的马头琴在他们手中,已不仅仅是一般的乐器,而简直是特殊的武器——用来保护原始的音乐、捍卫民族的记忆。即使遇见的是一位沉默的牧人,我也会在内心深处向他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