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贤士的答辩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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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徐豁

徐豁,字万同,东莞姑幕(今山东诸城西北)人。历永世、山阴今,明达有政迹,为世所称。宋文帝时为始兴太守,在郡改革弊政,减免赋税,政绩卓著,文帝下诏褒奖,迁广州刺史,未拜卒。

表陈损益三事

其一曰:“郡大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岁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无相兼通,年及应输,便自逃逸,既遏接蛮、俚,去就益易。或乃断截支体,产子不养,户口岁减,实此之由。谓宜更量课限,使得存立。今若减其米课,虽有交损,考之将来,理有深益。”

其二曰:“郡领银民三百馀户,凿坑采沙,皆二三丈,功役既苦,不顾崩压,一岁之中,每有死者。官司检切,犹致通违,老少相随,永绝农业,千有馀口,皆资他食,岂惟一夫不耕,或受其饥而已。所以岁有不稔,便致甚困。寻台邸用米,不异于银,谓宜准银课米,即事为便。”

其三曰:“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寻此县自不出银,又俚民皆巢居鸟语,不闲货易之宜,每至买银,为损已甚。又称两受入,易生奸巧,山俚愚怯,不辨自申,官所课甚轻,民以所输为剧。今若听计丁课米,公私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