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悠悠回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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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姓氏称谓何其多

回族妇女生下婴儿后第三天,叫“三洗”,“三洗”这天要举行“吹班克”仪式。所谓“吹班克”,就是主人把婴儿抱到门槛边,阿訇站在门外,先将口对小孩右耳怠“格麦提”,尔后对着耳朵吹口气,意思是新生儿降临到尘世,由家里呼唤到清真寺里,从今日成为回族穆斯林的一员。然后按有名的二十五个圣人的名字给男孩起名字,如:尔撒、尤素夫、穆萨、尤努斯、哈赛、尔里等。女孩多用圣妻和女贤的名字起名:如海底彻、阿依舍、索菲娅、法吐麦等象征平安吉庆。孩子如果稍大,就再起一个汉文“官名”。第二字多与同辈相同,以便后来分清辈历,理顺血统关系,同时也利于学习和工作之便。

回族在元代多使用阿拉伯和波斯文的名字,如忽撒马丁、赛典赤·赡思丁、扎马剌丁、阿老瓦丁、扎马鲁丁、亦黑迭尔丁等等。古籍《蒙兀儿史记》中有“凡名末有丁字者,皆穆罕默德教徒男子之美称”。志书《银川小志》中也记载了元代宁夏的一位“乡贤”纳速耳丁。充分说明“元时回回遍天下,居陕、甘、宁者尤众”。

“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

回族由于与其他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的不同,常常喜欢群居。有些地方是“回七汉三”。由于战争和封建社会的民族歧视,回族除了小部分居住城镇外,大部分居住在“三边一梢”(山边、滩边、湖边、渠梢),过着艰难的生活。元代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之子纳速拉丁在陕西做官时,生有九子,传十三孙。史书《陕西通志》中有“他子孙众多,分为纳、速、拉、丁四姓,居留各省,故宁夏有纳家户,长安有拉家村,今宁夏纳氏最盛”。从宁夏来看,回族中流传有“十个回回九个马,剩下一个不姓丁就姓哈”。回族中姓哈、马、丁、达、拉、速、撒、忽、闪、穆、白较多。据说,纳速拉丁给儿子分姓时,将自己的名字拆成四姓(纳、速、拉、丁)还不够分,便以穆圣名字划姓(马、哈、穆、达),最后一个姓因回族崇尚白色,便用“白”姓。直到现在回族中这些姓氏比较多,到清代咸丰六年(1856年)清政府曾下令“灭回”,回族便分散全国各地。如今有的回族聚居地区仍以姓氏命名,如:马家寨、丁家庄、苏家村、穆家梁等。在回族中广为流传的“天下回回一家人”、“回回见面三分亲”、“亲不亲,穆斯林”,充分体现了回族间团结友爱共同建设家乡的意愿。

回族与伊斯兰教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宗教、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家庭交际活动中使用一些与汉族不同的称呼。这些称呼全都出自伊斯兰教和回族本身。常常涉及到教坊组织、经学程度和文化水平,总是和宗教事务联系在一起。如把清真寺的教长或领拜人称为“伊玛目”,在阿语中为“表率”、“领袖”之意。是对宗教学者的尊称。“哈吉”也称“哈只”,是阿语的音译。凡伊斯兰教穆斯林朝觐过圣地麦加卡尔白(天房)的均称“哈吉”。“哈吉”的品级比一般阿訇要高。他几乎是遵守教规、身体力行的典范,常常受到穆斯林群众特别的尊敬。

“阿訇”是波斯文的音译,也称“阿林”,原意为教师。一般是满拉在学完规定的经典之后,能讲能诵,功修较深,通过上层宗教组织和经学家的考核,达到毕业水准,方可举行“穿衣”仪式,承认其“阿訇”资格。在中国,“阿訇”是宗教职业者的尊称。只有当了阿訇才有资格被推选为主持清真寺教务的教长,在教坊内担任领拜的“伊玛目”。“伊玛目”除领拜之外,还有传播教义、讲授经典圣训、主持宗教仪式、料理婚丧事宜、解释“号孔”(疑难)、担负着培养满拉的任务,开经讲学,统称“开学阿訇”。“开学阿訇”由“高目”选聘,凡被聘任者,教坊选定吉庆日子,举行欢迎仪式,要宰牛羊,设宴席挂彩帐,各坊前来祝贺。任期满后辞学回家,也叫散学。

“治坊”和“掌学”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概念。“治坊阿訇”和“掌学阿訇”或“二阿訇”,设与不设是根据清真寺的规模大小而定。“掌学”,一般由开学阿訇(教长)提名,经学东、乡老或寺管会同意任聘。主要协助教长搞好教务事宜,诸如:讲经,支派满拉,主持一般的宗教仪式,筹办“高目”的婚丧礼仪。教长外出时,代行教长职务,领拜或主持一切教务。“治坊阿訇”一般都是德高望重,具有一定的经学水平和宣讲能力的老者担任,从本坊阿訇中推荐产生。

“满拉”是指在清真寺学习宗教经典、知识的学生或学员。华北地区也称之为“海里发”。

“穆斯林”阿文的音译,也叫“穆民”,意为“信徒”、“信仰者”、“顺从者”,来源于伊斯兰教。穆斯林,指顺从安拉的人,伊斯兰教教徒的通称。在宁夏回族聚居区泛指对回族群众的尊称。教坊内的穆斯林,称为“高目”(阿拉伯语),或“哈宛德”(波斯语),都是教众、回族居民之意。如“西寺高目”或“东寺高目”。

“学东”在阿语中叫:“穆特完里”,是教坊“高目”从“乡老”中推选出来的首席“乡老”,直接管理清真寺事务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接待上层宗教人士,征集学课杂费,维修清真寺院,管理财产粮款,筹办大型宗教活动。

“乡老”一般是寺管会成员、教坊的委员,通常是按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而设。一方面含有支掌、扶持清真寺“台柱子”之意,俗称:四角乡老。另一方面大坊为了便于管理“高目”,具有各方位的代表性,故设“乡老”。乡老也属宗教人士,常常由学东召集,并由教长主持参加或决定重大宗教活动事宜。

“寺师傅”阿语叫“木札维尔”,在清真寺内管寺院,打扫寺院、烧水、传令、敲梆子唤拜的内勤人员。

“穆安津”,阿语译音,意为念“召礼词”和“喧礼词”的人。在喧礼楼或清真寺上殿旁念诵带节奏的专门经文:“安拉乎艾克白勒!”教徒随声应召,站班礼拜。

“哈里发”,阿文音译。意为“继承者”、“代表者”。在中国清真寺指专学经文、教义的学员(即满拉)。

凡在宗教事业上有所建树,行为虔诚、圣洁并有奇迹者,阿语称“筛海”、“吾力”。在清真寺担任教法说明者,阿语称“穆夫提”。在圣战中阵亡的穆斯林,阿语称“舍希德”。穆斯林之间相处的朋友,波斯语称“多斯提”。

总之,回族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回族聚居地区,宗教人员与穆斯林之间,穆斯林与穆斯林之间,交往时总喜欢使用一些互相听得懂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称谓,以表示彼此之间的尊重。这些称呼常常体现出一种民族感情或民族自尊心,这也是中阿、中波文化的源渊和交流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