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
五年前,我曾在《文汇报·笔会》写过一篇《“我化”》,今天突发怪想,想起了这个题目——《“化我”》。
我曾将《“我化”》中的“我”,解释为近似“中体西用”中的“中”,而在“化我”中,需要解释的不是“我”而是“化”。在这里,“化”,取融化、消灭、化解、融溶的涵义。当然,这里的“我”,也不就是安立志,而是作为个体、自我的抽象。
那么,“化我”,能将“我”“化”到哪里去呢?那是一个极好听、极逻辑的所在——“我们”。
将“我”化入“我们”,是好事还是坏事?不好简单言说,《随笔》今年第三期刊登了两篇有关“我们”的文章,一是何满子的《踵邵燕祥辨“我们”》,一是筱敏的《札米亚京的现实》。前者讨论的话题,笔者也曾涉及过,在此不赘。后者提到札米亚京的作品《我们》,读来很有些意思。在札米亚京这篇自称为“新现实主义”的作品中,作者讲述的是,在未来的某个年代,有一个名叫“惟一国”的极权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作者预告了“我”的意义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无我的整体——“我们”。在这个“惟一国”里,没有“我”的位置,只有“我们”是至上的,作为“我们”的最高代表,则是“至高恩座”,而“我”都化成了围绕在“至高恩座”周围的“号码”。
在这个“惟一国”里,体现了“我”的东西,比如个体生命、个人权利,都变得毫无意义,“我”就是一粒砂石,只是垒砌金字塔的“原料”。这个以“我们”为特征的“惟一国”,就是由千百万面目模糊的“我”堆叠而成的硕大无朋的金字塔,塔尖上矗立的是神一样的“至高恩座”的绝对意志。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九九五年底在《读书》上读到的刘军宁那篇很有名的《毋忘“我”》。提倡“忘我”的动机旨在“化我”。在中国传统伦理学里,“我”并不是一个褒义词,“我”等于“个性”,等于“自私”,等于“贪欲”。于是,在古代的自称里,凡是涉及第一人称的地方,就只好使用“在下”、“鄙人”、“奴才”这样自轻自贱的字眼。由于漫长岁月的熏陶,终于使“我”名声败坏,也才提出了许多“化我”的思路和做法,“忘我”、“无我”、“小我”中的“忘”、“无”、“小”,也都是“化”的近义词。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哪怕这里的“我”,还是自治、自律之“我”)没有权利而存活,“我”存活的价值只在于成为“我们”中的一分子。
与“我”相对应,“我们”则是极其荣耀的。“我们”等于“组织”,等于“单位”,等于“集体”,等于“社会”,而这些名义都是冠冕堂皇,不可亵渎的。正因如此,“我们”才演变成为化解了“我”的乌托邦。“化我论”所要求的人,是不思考、无感觉,不判断、只待命的“肉体”,其实质是要其交出生命和思维,只作为“鼠标”式的工具而存在。且不说某一时期,由“红色乔太守”乱点的“革命鸳鸯谱”曾成时尚,即就“史无前例”的时代而言,“愿作革命螺丝钉”,曾作为“革命者”引以为律的目标,“拧到哪里都无怨言”;“愿作革命一块砖”,也曾是“小将们”刻意追求的境界,“东西南北任尔搬”。由此可见,对于“我”的化解,正是所有以“我们”自居的独裁者的衷心希冀。“有了众人的忘‘我’,才有埃及的法老、中国的帝王、德国的希特勒的不忘‘我’。”(刘军宁语)
我对埃及的法老不知其详。在故国,中国的臣民,将“我”化解为一堆“草民”、“蚁民”,因此,在皇上眼里,看到的只是一片匍匐的屁股;在德国,该国的“公民”,将“我”化解为一堆抽象的“符号”、“号码”,于是“我们”才真诚地呼喊:“元首,我们属于您!”
但从这句口号,人们却会发现,由鲜活生动之“我”化入的混沌模糊的“我们”,名义上是一个群体,一个组织,一个帮派,实质上也是“我”,是一个特指的“我”。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我”——“我们”——“我”。在这过程中,“我们”是对芸芸众“我”之否定;从“朕即国家”来推断,否定了“我们”的“我”,无疑于“陛下”、“元首”或“至高恩座”。处于“完成阶段”的这个“我”,并不是前面那个“我”的简单重复,当然更不是什么进步和提高,而是倒退和跌落。即通过对所有“我”的化解,而强化了的一个特定之“我”。
札米亚京将他描述的未来社会称之为“惟一国”,涵义甚深。“惟一”道出了实质,但与其说是“惟一国”,倒不如说是“惟一我”。多么可悲的否定之否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