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间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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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人间笔记1住房记(2)

我们这个宿舍除了五个青工,还有三个是老工人,老的意思不是年纪,而是说工龄。这三个人是铜蛋、老木棒和李师傅。他们都是专县上来的,除了这间房,就无处可去。李师傅五十岁了,还住单身宿舍,因为他没有结婚,老家又不在昆明。没有结婚就不能分房子,只能住单身宿舍,这是规章制度,谁都不能特殊,五十还没有结婚也不能特殊。宿舍里的空处大多给李师傅的东西占据了,一屋子都是他的味道。他甚至把他的床位三面用木板封起来,又裱上报纸,在上面挂着茶叶、干辣椒、腊肉、水烟筒之类,看着就像一个猎人小屋。李师傅有些什么东西,我们都知道。八个人住在一起,什么看不见啊,当时大家如果吵架的话,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你有几条汗裤我都知道。”他每个星期都要整理他的两个木箱子,两个箱子里放的都是新布,有十多块,毛呢、卡叽、灯芯绒都有。李师傅把它们叫做料子。一到休息天,李师傅就把它们一块块取出来,放在床上。每取出一块,他都要抚摸一番。仿佛它们是猫。但他自己从来不穿新衣服,他所有的衣服,连内裤(他叫做汗裤)都打着他自己缝的补丁,李师傅因为一贯艰苦朴素,所以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当时都认为,穿的衣服上补丁越多的人越是好人。除了两只木箱里的布,还有床底下的木材、焦炭和几块玻璃、一袋子水泥都是李师傅的。他说将来成家,要用。每到春节或什么节,李师傅老家就会有人来,把李师傅攒下的布带回去、把他攒下的水泥带回去、把他攒下的玻璃带回去……我才知道,老李并没有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家,他的家永远都是马关县的大营村。这可能也是他一直没有在这里娶媳妇的一个原因吧。很多年后,李师傅退休,立即回家去了,听说,他是五十五岁当的新郎。我们为了让他起居方便,自己的物品就尽量简单,尽量少在宿舍里呆,只是下夜班的时候才溜进去睡一觉。李师傅的对头是老木棒。老木棒的家也不在昆明,可他已经结婚三年了,还住在集体宿舍。他老婆是电工厂的女工,每逢星期三是休息日。他和同宿舍的每一个人都达成了协议,逢星期三这一天就让他和他老婆同房,只是白天。我们都很通情达理,他是领了结婚证的,当然比“电筒”有资格体验。逢这一天老木棒的老婆必来,从不缺席。每到星期三白天,我们就自觉地不回宿舍,这已成了舍规。这一天我们都确实地知道有两个人大白青天在屋子里体验什么,心情就很复杂。三皮每到这一天,就不知躲到何处,踪影全无。唐甸生一到这天心情就格外好,大声说话,想入非非地笑。李础娃就心情特别烦,干什么都心不在焉,容易出工伤事故。弹子就蹲在厂门口,逢人就说,“今天是星期三噻!”他把噻这个音拖长一拍,听说的人就会心一笑。到了晚上,老木棒像个得胜回朝的大英雄,被大家围着问长问短。老木棒吞吞吐吐,讲半句不讲半句,我们就帮他把不便讲的部分补充齐全。老木棒其实是个很笨的工人,技术拙劣,不懂几何,不会看图纸,经常出废品,闹工伤事故。但就由于他在性方面不仅仅是嘴上说,而且还可以体验,所以受到大家的敬佩。白天李师傅也不回宿舍,他蹲在车间里抽闷烟。但时间长了,老木棒会发现李师傅悄悄地蹲在宿舍门口,也不知道是几时蹲在那里的。老木棒很气愤,但又不好说。但此后他和他爱人在里面,总觉得李师傅蹲在门口,听得见他在喘气。有时铜蛋偶尔回宿舍拿些急用的物品,猛敲门,发现老木棒脸色寡白,淌着细汗。她老婆在纹帐里抽泣,震得纹帐直抖。后来,老木棒和他老婆离婚了,他老婆逢人就说,他不行。什么不行?我很纳闷,就问铜蛋,他哈哈大笑,说“电筒漏电了。”老木棒离婚,铜蛋却结婚了。他也没有房子,只好扮演从前老木棒的角色,只是他老婆是星期四休息。这些事现在听起来像是虚构,可当时情况就是如此,有些当事人现在都还在,你可以去调查。铜蛋比老木棒厉害多了,他对我说,你搬回家去住吧,我有老婆,你没有。我觉得在集体宿舍住太累了,就搬回我父母家去住了,那里虽然也是集体住,但可以随便一些。他又设法把其他在城里有住处的人都支回城里去住。只剩了他和李师傅、老木棒三个人,他又把房间一分为二,李师傅和老木棒住外面一半,他住里面一半。虽然隔开了,但鸡犬之声声声入耳,大家是否相安无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在这个工厂工作了十年,再也没有住过工厂的房子,厂里虽然一再强调要住集体宿舍,但很多在昆明有家的人都不住,要回城里自己父母的家去住,厂里也没有办法,而且厂里房子也实在是太少了。那时厂里几乎就不盖什么住房,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工人大多数是年轻人,一两栋楼足够全厂职工住的了。厂领导忘记了他们都会长大,都要结婚。有很长一段时间,厂里对结婚这种事是不鼓励的,提倡晚婚。因为没有房子,多一对结婚的,就要多一份与革命生产无关的麻烦。当时工人们觉悟都很高,结婚的事能拖下去就尽量拖,如果早早地就结婚,一般都被视为不求上进没有远大理想的表现。当时的先进人物,大都是晚婚甚至终生不娶。由于社会风气如此,分房子是大家不会当回事提出来的事,要房子和闹名誉闹地位都是属于思想落后的行为。房子,在我们这些新社会长大的更年轻的人看来,根本就不重要,我在结婚之前,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要有一个自己单独有住房的愿望。这是我这一代人和那个空谷幽兰的老表姐的最根本的区别。有人以为我们和老表姐们的区别由于是一代人与一代人的不同,我认为恰恰就是对待家这种最基本的问题上的区别。一个可以幽居的家是她一生的愿望,而我却以为这根本不重要。无足轻重。

但这种区别在我是很快就动摇了,这是由于我认识了芒。芒是另一个车间的。他是我中学时的同学,以前关系并不密切,中学时代,我从未去过他家。我和他密切起来后,就觉得这个老同学有一种以前我没有感觉到的对我来说是很陌生的魅力。后来关系密切起来,芒提出来邀请我去他家玩。我很想去看看芒的家,但一开始我很犹豫,因为怕见他家的大人。我搬回家去住了,但仍是和外祖母和弟弟住一间,而且外面半间就是全家的起居室,全家吃饭做事,父亲与单位上的讨论国家大事都在这里,有时我的朋友来找我,我们只能坐在我的床沿上,拉上隔布,窃窃私语。但年轻人的话和父母的话是不一样的,而父母又控制着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什么的大权,所以,我和我的朋友要讲并且非讲不可、不吐不快的话是一句也不能叫父母听到的。可那时的父母,又特别喜欢听孩子们讲些什么。因为他们早已习惯自己讲的话被人听,并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只讲一千句一万句都可以被别人听的话。他们都坚信,孩子的话有什么不能听的。他们很害怕孩子们讲出什么不能被别人听的话来。但事实上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许多一句也不能叫父母听到的话,很多孩子为了掩饰他们的另一种语言,很小就成了说谎者,为的是让父母们相信他们和他们都有一样的共同语言。所以,凡有可以胡说八道的好朋友来找我,我就十分压抑,我们和父母的距离那么近,犹如监狱里探监时家属和犯人的那类距离,我们只有相视而笑,神秘地眨眨眼睛。乘父母出去散步或做别的什么事的空子上,我们才能讲讲自己的话。奇怪的是,我们讲这些话,并不害怕我的外祖母听到,她好像是和我一样有那种不能公开讲的共同语言的人。当时我认识的同龄人,几乎都是像我一样,住在父母的家里,处于在他们无微不至的倾听下。这也是我从小就不喜欢呆在家里的原因,我实际上认为,这里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我的家是在另外一些场所中,比如厕所后面的空地上、学校附近的乱草丛中,圆通山的石头群里,在那些永远美妙的去处,我们干了多少父母们永远不知道或者他们知道但不准我们干的的好事啊。芒与当时的大多数年轻人不同,他居然没结婚就一个人有一间自己住的房子。他告诉我时,我立即不祥地想起了老谢。我问他怎么能够一个人住,他说他父亲是某一级的干部,他家的房子很大,他和他哥哥妹妹都是一个人住一间。

其实到一个人家去玩,在我国是很日常的事。在乡村,自古以来彼此串门子是村民们团结和睦的一个重要基础。门不闭户是一个家庭光明磊落的象征,所以我之所以从小就可以随便进入许多邻居的家,把他们睡觉的床都记得清清楚楚,这并非偶然的。就是今天我已是人到中年,我还是可以参观许多朋友家的床,就在我制作《住房记》的期间,还曾停工应邀去庆祝一位青年作家的乔迁之喜,他特意把我们领进他家的卧室,让我们欣赏他“价值一万多港币的啦!”的进口双人床、床垫和床罩。我国人民的日常问候语之一,就是“改天上家来玩啊”。我以为,“家”的意思,除了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居住的所在这个意思之外,它还是由私有化所衍生的一个私人生活之场景。(由于《现代汉语》的[家]这一条,没有这一意义,我自己补充了我的这一发现。)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夫妻进行房事、养儿育女的所在、家人点数钞票收藏存折家私的所在、议论家常的所在、私人洗涤内衣、内裤、乳罩、袜子的所在、可以嗅出一个人的真正气味的所在、也就是专供私人进行藏圬纳垢的所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内幕,竟成为像公共场合那样可以随便让人去玩(玩,《现代汉语词典》规范的解释是:用不严肃的态度来对待。)的场合。可想见一般人对家的无足轻重是很普遍的。严格地说,邀请别人去的地方应该只是家的可以公开的一部分:客厅。既然整个的家都可以邀请别人进去玩,说明客厅的功能已经取代了家的功能。这种家无论其居住方式,还是居住内容,都不再是私人性的。用客厅取代卧室,这正是革命最深刻的成果。只有这样的家才可以公开地自豪地邀请别人去玩、去串门子、去参观、去庆祝乔迁之喜。试想一个在私生活上有见不得人的秘密、成天忧心忡忡,担心家丑外扬的人敢成天把“有空来家玩啊”,这句口语挂在嘴上么?只有客厅式的家,才有利于广泛地评选五好家庭,并在全社会形成向这种家庭看齐的良好风气。为了让我家成为五好家庭,我父母的总是不断地督促我,要我和弟妹把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衣服朴素大方、灵魂深处和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标准。要外婆把桌子椅子等家具擦得干干净净。衣服朴素大方、灵魂深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标准。他们自己更是不仅身为父母,而且身为师表,心如明镜,让我们眼就能照见自己身上的灰尘。父母总是说,被子不叠好,让人来看见像什么话!这也是真的,从小到大,我睡觉的地方从来都是外人来了可以参观的。而来的生人都会要求参观一下这个家。我父母在摆设家具的时候,念念不忘的一件事就是别人来了看见会怎么说,他们觉得家是他们最大的一个面子,一切都要让别人看了满意,所以有时虽然某种布置会令家居很不舒服,也硬要这么搞,比如我们家因为地方小,几面墙被家具一放,挂印刷品的位置就只有支饭桌的这一面墙,当时我说把挂历挂在这面墙上,因为天天要看,还要记些备忘的事在上面,挂在这里用起来最方便。但我父母一定要在这里挂领袖像,说别人看见不好。只好把挂历挂到我和外祖母睡的里间,我父母每天要把头伸进隔布来看日子,每次看都要开电灯才看得清楚,浪费了不少电。后来到了“文革”末期,昆明社会上流行在家里的客厅摆设木沙发,其实大多数人家都没有客厅,但风气一开,就都要在接待客人的那间屋支上两个沙发,我家也在我和外祖母睡觉房间的外面那一半支了两个沙发在饭桌旁边,这样一来,房间就更小了,如果进出不注意的话,磕膝头就要撞在沙发扶手上。尽管这个世界对于我一开始就是一个大客厅,我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是寄居的身份,后来又习惯于集体宿舍的床位,还是从我外婆那里不加批判地继承了一些现成的与“家”有关的套话,“有空来家玩啊”就是其中之一。梦里不知身是客,每逢熟人就要言不由衷地说,有空来家玩啊。实际上我指的是集体宿舍,那个支着高底两层的单身床铺而不是沙发茶几的客厅。我记得,我中学时的一个同学还上过当,她相信了,当时我还住在厂里,她冲着“来家玩啊”找上门来。一宿舍的人都停下来,将这个人体上下打量,弄得她很紧张,满脸通红。最后我只有带她到工厂外面的田野里,坐在田埂上,开始我们的初恋。这次初恋从未进入过房间,在春天田埂上开始,在夏天的田埂上结束了。

我到芒的家里去了,我相信芒家也是“客厅”一类的所在,那是1972年左右,那时候还会有不是客厅的家么?一排平房,都是他家的房子,家具等什物倒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我家的差不多,也是编着号的。芒的房间比他本人的床位大七八倍,有我在厂里的集体宿舍的一间半那么大,他的房子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立即成为我永远难忘的住房场景之一。这间房子像个垃圾堆,鞋子啦袜子啦短裤啦啤酒瓶子啦罐头筒啦扔得满地都是,他睡觉的地方不是床,而是支在地上的一个大垫子,我估计是运动员翻跟头用的。上面是乱七八糟,像是刚刚干过了什么需要激烈运动的事。所谓罪恶的深渊是什么,在我的想象中,不就是一张这样的床吗?稍微仔细些看看床单,就知道他肯定经常关着门在这床上体验那种令“电筒”倒了大霉的事。被子肯定是从来没有叠过,只是打开盖上,盖上打开,散发着芒身上特有的味道。墙角还放着一面可以照出全身的穿衣镜,我立即把自己清清楚楚地看了一遍。最令我吃惊的是,他居然在墙上挂着一张他本人的黑白照片,并且放得有通常挂在墙上的毛主席昆明1 996老昆明的武成路。这条路如今已经消失了,连地名也没有保存下来。我是在这条街道上玩大的,这条街道藏着我作为一个诗人的基本词汇。过去我从未想到它会永远消失,我指望的是像贺知章、尤利西斯那样流浪世界、九死一生归来,只是我变了,故乡依旧,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但事情却是,独在故乡为异客,故乡消失了,我成为比故乡更长寿的现代怪物之一。从此照片里面的那堵砖墙前的小巷走进去,有着我幼年时代居住的院子,外祖母、母亲、姨妈、表姐、每天给我喂饭的小和姐姐……我记忆里的全是女人。我父亲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记忆里,是一个早晨,我刚刚醒来,他已经蹲在我的床边,手里拿着一个玩具飞机,他刚刚从北京出差回来。我记得那院子里的青石板、青苔、花坛……我记得的世界都是矮的,我总是在爬,有一个楼梯,上面是一些阴森的房间,猫比我还高。我记得我们一家人在中堂吃饭,门一串地收着,外面在下雨。我是说谎者。我可以不负责任地虚构、编造、胡说八道,因为没有证据。我的另一个说法是,从这个小巷进去,是新滇电影院,我平生第一次看电影,就是在这里。是我表哥背着我进去的,一个黑洞,走了很久,忽然一片光明,许多人在活动。我记得,从这个小巷里走进去,是我姨妈家。表哥小星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他是初中生,我小学就要毕业。我们睡在高低床上,他在下铺,给我讲格陵兰船长的故事、讲礼拜五的故事。有一天,我跟着他到昆一中的一个大房间里偷了纸、蜡版、油印机,回到家自己印传单,传单是街上捡来的,照抄。我们非常羡慕那些可以在大街上撒传单的红卫兵,表哥家庭出身不好,不得当红卫兵。我记得我们兴奋地干了一个晚上,印了两百多份传单,装在书包里。第二天的黄昏,我们贼头贼脑从这个小巷口像地下工作者那样伸头两边望望,就上了街,去到人群密集的百货大楼,顺着工作人员使用的黑楼梯爬到楼顶,那是昆明市中心最高的地方,我们在黑暗将临之前,把传单全部一次统统倒进下面那人山人海的深渊里面去,我看见下面许多的手向空中伸出来,等待着要抓住那些下降得很缓慢的纸。我是说谎者。的像那么大,并且也就挂在那个位置。我也有自己的照片,但它们都是放在一律放成大一寸,或是120底片那么大,别在相册里。我从未想到可以把它放那么大,挂在墙上,那时候,墙上是不可以挂任何私人照片的,中国所有的墙都留给了领袖像和标语。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早已在人民中间约定俗成,事实上在此之前,我从未在哪个人的家里见过这样大的私人照片,我因此怀疑芒是不是思想反动。这个家真是令我目瞪口呆,我觉得这里不是什么“家”,而应该叫做“窝子”、“巢穴”之类的地方。我在词典里有关“家”或“住房”的词条下找不到关于这种“家”的解释。我还真在“窝”这个词条里发现了这个“家”的某些含义,窝:鸟兽昆虫住的地方。坏人聚居的地方。[安乐窝]泛指个人(构筑的)所谓安逸舒适的、与世无争的生活环境。窝,虽然与世无争,但肯定是人所难容的,如果被单位上的人看见,芒就倒霉了。我记得那天在芒的房间里,我的第一句话是说,人来了看见怎么办?芒说,不会,这是我的房间,不会有人来的。他又说,即便来了又咋个呢(咋个,昆明方言,“怎么”的意思)?我爸爸都不管我,谁又敢管我?我自己的房间,我想咋个就咋个。想咋个整就咋个整,我又不整给哪个人看。这种明白如水的话,当时在我听来,就像经过深思熟虑的异端言论。芒的住房充满了令我心痒毛抓的秘密,我在有礼貌地喝了一杯茶之后,终于不由自主地开始翻弄起来,芒说,随便翻,随便翻,就当你的家一样。我于是连床垫都掀起来看过之后才罢手。

芒的住处立即成了我的窝子,而我的父母的家倒成了旅馆,我觉得只有睡觉这件事才和它有关系,我父母也看出来了,他们说,你怎么成天到晚一得闲就往芒家跑,他是你爹还是你妈?我们这里是不是不收钱的旅馆?我觉得这话很对,但我说谎道,不是不是,我是在他家练哑铃。我在芒家又结识了另外一些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床位而没有家的人。芒家的门从来不锁,我们可以随时在任何时间到来,以最流氓的姿势出现在房间里,犹如脱下了笨重的棉衣,你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想象得出来,并乐于体验。但我们的想象力是十分有限的,因为没有这种私生活的参照物,我们只不过学会了聊天的时候抽烟、吐烟圈、上床不脱袜子、躺着喝酒、大声说话,学会了胡说八道,学会了直言不讳,学会了唱黄色歌曲,学会了跳两步舞……学会了当时社会上见不得的许多名堂。往往,在我们得意忘形之际,会猛然听见一阵钥匙转动的响声,我们闪电般地复原,这时不是芒的父亲就是芒的妈妈会探进来一个头,说,声音小点,不要影响别人。我们发现,芒的父母都有芒的房间的钥匙。我问芒,他们是不是随时会进来,芒说,偶尔过来看看,不过他们不会说什么。有一回我正在看一本手抄本,忘了销门,猛回头看见我父亲正站在我后面,吓我一身冷汗,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间进来的,我看迷掉了。李壳是我们中间最有想象力的,甚至把他的女朋友带来这里,借芒的床用。他的理由是,那些三十岁的人可以日,我十九岁的人为什么不可以日,我还不是长着一根鸡巴。说得如此痛快,以至我忽然发现以前我基本上就没有撑撑脱脱(昆明方言,无拘无束一类的意思,但如果说无拘无束就没有特色了,只有昆明妈生的耳朵听起来会觉得酣畅淋漓)地说过话。我实际上一直在吞吞吐吐、说些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的话,比如,有空到我家来玩呗!在芒家我们慢慢养成了撑撑脱脱说话的坏习惯,这种习惯像手淫一样,一时痛快,后患无穷。那毕竟是一个大多数人都在被一只看不见的耳朵监听着的时期,最痛快的话实际上也就是在家里不准说的话,出了家也不能让别人听见的话。所以后来我们又长大几岁,懂了些世故,意识到已经养成的恶习,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我后来干脆选择写作这活计作为自己一生使用舌头的方式,因为这是一个惟一可以撑撑脱脱说话而被视为职业道德的职业。但其他人没有选择写作这种方式,而是选择了学会说大家都可以听的话,所以这些当年曾经一句顶一万句的青年,后来都学会了形容啊比喻啊含沙射影啊口若悬河但不知所云者何。芒的房间让我看见独自一个人住是怎么一回事,这种住房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话语方式,那时芒对我们说过许多话,我闻所未闻,张口结舌,仿佛是在听一个精神病人的自言自语。这个房间使未来的时代提前到来了,使我在十年前就能像十年后那样说话。幸运的是我在十九岁这样的年纪,就及时地遇上了芒,要不让,我得等上十年才能明白许多事,十年是什么意思,就是一个人稀里糊涂就被时间熬成了傻B。其实芒并不是先知或天才,也没有什么九死一生的经历,一如那个时代的许多人那样。仅仅是他有一个自己的单间,因而可以过一种与众不同的、别人看不见的、可以自言自语的私生活。但这种拥有私人生活场景的房间当时却成了对抗公共生活的一间展览私人生活的“客厅”,至少它在许多年里成了我和好几位青年的客厅,因此,这个房间其实是最不具私人性的。这其中一个原因,我以为是由于这个单间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芒的家,芒也是一个寄居者。芒现在还在昆明,是一家医院的药剂师。

到了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盖了一些住房,分房子这件事才开始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时我和我弟妹都参加了工作。但都还是住在我父母家里,相当挤,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长到五十公斤以上了,而我们住的房子是我们只有十公斤左右的时候就在寄居的了,早已容纳不下,我们每个人在家里实际只是有一个床位罢了。幸亏我父亲又分到了房子,他是我们家第一个分到房子并且又一次分到了房子的人,那时我们都觉得,分房子这样的事,只会与他有关。我们又要搬家了,这回是搬到另一个新建的大院里去,所有人都想象得出来的那种大院,今天已经铺天盖地屹立在欣欣向荣焕然一新的祖国大地上的那种大院。一家人先过去看房子,17栋504室,有厨房、厕所、阳台、计算了一下,这房子足够我们一家六口住的了。还可以有一间真正的客厅。一家人高兴得像分到了天堂似的,讨论如何布置房间就讨论了几晚上。别人家都是用油漆刷墙裙,我家也刷;别人家都是用油漆刷客厅,在卧室铺地毯,我家也是;别家把窗子敲掉改成铝合金的,我家也改。我建议把阳台封起来让我住,父母同意了;我建议房间里不用床,像日本人那样,直接睡席梦思,父母不同意,说,外人来了看见像什么话!在搬家后的第二天,我外祖母就去世了。她是坐在为我家搬家的大卡车的驾驶室里搬过来的,怀里还抱着一个水壶。我听到她在车上嘟嘟囔囔地说,这里连鸡都养不成啦,太阳也晒不到啦……到了新房子后,她说要睡一下,就自个去睡了,我们也没怎么在意,当我们把一切收拾好后,才发现她已经不在人世。第二天,我看见楼下放着一口黑漆棺材,这是我外祖母多年以前就买下的,一直藏在我姨母家里。她早就知道后来的人都是要用火烧掉的,她害怕她的棺材放在我父母家里,会被没收。所以这件事我父亲也不知道。这口用陈年楠木造的老古董式的棺材,依据的是晚清的样式,与这栋新房子很不协调,但我外祖母安详地睡在里面,那样子我永远都记得,那是睡在自己家里,自己的床上才会有的样子。

我终于有了一个自己住的单间,是阳台改造的,七平米,刚够支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写字桌。布置这个房间令我兴奋了好几天,我终于也成了我的朋友中独自拥有自己的房间的少数幸运儿之一。我在墙上贴了诗人普希金的像,因为我见过一位诗人的家里也是贴这张。贴了用毛笔书写在宣纸上的颜体字:奋斗。贴了大海的风景、高山的风景、落日中的河流,还贴了足球明星的照片;把以前放在木箱里的书籍都陈列在桌子上。这个房间布置得充满隐喻,使来客绝对想不到我当时实际上还是一个工厂里的工人。而以为这里住的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热爱大自然的、有文化和教养的将要写出不朽的抒情诗篇的不知道靠什么混日子的青年。这个长达三天的安居工程,费尽心机的是墙,然后是书架、桌面、为了让一个维纳斯的石膏像与墙上的印刷品协调,我反复多次地调整它的位置。至于床,我后来随便抬了一张那种编着号的木板单人床,它是我父亲单身时睡过的,我父亲对此举颇为满意,认为我继承了艰苦朴素的家风。他只是对我在墙上挂的条幅“奋斗”,有些意见。他的意见是,为什么奋斗?不清楚,是不是个人奋斗?外人看见不好。这次我是我行我素了,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只是为了让来玩的人印象更深刻,我又用水笔抄了一段马克思的格言贴在“奋斗”下面:“只有在崎岖小道上攀登的人,才有希望抵达光辉的峰顶。”这个房间的缺点是没有锁,我说要装一把锁,家长说没有必要,都是一家人,锁着干什么,我想想父母的房间也一样不锁,就不再坚持,但在里面装了一个插销。我终于能在夜晚独自一个人以我个人的姿势睡觉了,这是我认识芒十年之后,当时我才十九岁,现在我已经二十九岁。芒早已结婚,结束了寄居,有了自己的房子,与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建立了新的集体。那夜,我像睡在一间陌生的客房里一样,无法人眠,胡思乱想,忽然想到自己今后或许会有同房的机会,心一阵猛跳,就爬起来打开灯,拿出专门为住这间房而买的折叠式台镜,把年近三十的脸凑近了,细看微观。

1996年2月6日在昆明。

翠湖东路3号省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