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间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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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间笔记1大地记之一

――春天?荷马?山神的节日.

水泥路在县城外一公里的地方就突然截断。

时间的两个边境。这边,人们所谓“现代的”一词所指的种种;那边,落后与过时,土气与贫穷。典型的通向旧世界的道路,路面凸凹不平,红土尘造成的雾旋转起来,当它们稍稍消散,大地立即在道路的两边出现了。历史上司空见惯的那种春天,在云南,是高原上的道路最干燥的时候,道路周围的天空,往往依据不同土壤的颜色成为土黄色或红棕色的。路上见到的人和车子都是土土的,犹如来自一个矿区。道路在红土的山上镶嵌石块铺成。修成之后就一直如此,在无数次的雨水冲刷、轮子碾压之后,路况只比原来更坏。在别处汽车早已普及,但在这条道路上看不到一辆,在这里遇见的车子多是中型的卡车、手扶拖拉机、以及少数的吉普车。经常会遇见步行者。对于外面的人来说,通过这条道路抵达某个“美丽的地方”的激情早就消失了,所以除了有利可图,很少有人在这条道路上进行浪漫之旅。因为这一带并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风景点,溶洞啦,瀑布啦……无非是丘陵、灌木丛、土地和外表贫穷的乡村罢了,高原上沉默的大多数。然而正是这一点,才使道路深处过时的旧世界在无意中被保护下来,固执地通向失去的时间。它与格林威治时针的方向背道而驰,不是通向未来,而是通向开始。由于道路,时间变得无比缓慢,一小时不再意味着六十公里,而是三十公里、二十公里、十五里……生活随着道路的延伸和艰难向过去后退着,先是,我看到道路附近涂写在乡村土墙上的七十年代的标语;三小时后,我确信我发现了五十年代的标语:“白天大干抹把汗,晚上披星戴月当白天”,“改变一穷二白的面貌,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以及悬挂在红墙上的木犁。最后,汽车成了累赘,失效。仅仅象征一种笨重而无用的财富。道路现在成为马路,马匹像古代那样谦虚地低垂着头,驮着货物出现了。到最终,道路消失,回到大地上,一犹如河流回到了水中。在这里,所见的人步行,肌肉结实而灵活,皮肤在阳光中呈现为褐红色,与大地一致。

道路在云南中部的高原上。一片地势平缓的高原,这是彝族中叫做阿细的部落聚居的地方。道路两边,低缓的丘陵上,是各种灌木、乔木和用红壤和大树建造的村庄。接近村落的山地上,梨花在开。这些梨树并不成林,而是一棵棵地长在某一块土地、某一山坡或某一片洼地之间,总是相隔一定的距离,犹如一盏盏白色的山灯,在没有人知道的时刻被神的火把点亮了。大地上柔软的一切都被风吹朝一个方向,那个方向是蔚蓝色的。如果你驾着一片云在天空中走,肯定会看见一团团形状美丽的阴影,随着梨树散落在红色的山地之间。这些阴影使红色的山冈显得透明、空间开阔。毕沙罗画过许多这样的场面。许多土地尚未播种,新鲜的红土被木犁翻开来,在阳光下晒得膨膨松松。其间,混杂着许多去年秋天留下的根,玉米、薯类或蕨类的根,闪着白光。在较易吞食光谱的土壤上,闪光点被这些干掉的根一一体现出来。松鼠或山鸡踩着它们跑过,发出一片断裂之声,当然这些声响只能属于甲壳虫的耳朵。如果从另一个方向来说的话,它们也可以看作是来自黑暗深处的喉咙。曾经充满水分的管子空掉了,那些用来过滤水分的一层层透明的膜,于了,飞舞到外面去,如果能收集到它们,也许会听到某些在黑暗中只有大地的耳朵能听到的响。

红色的山地并不是无边无际,而是被开着金黄色油菜花的地、开着紫色荞麦花的地、绿色的麦地分割开来,并且高高低低,间或相对地平坦,这样红色泥土才显得鲜明醒目。但仔细看,红色的泥土也并不是都红成一色,有的偏黄,有些又偏深。这和地势有关系,和光线也有关系,和云的移动、风的速度都有关系。在没有云覆盖的时候,红土的颜色比较亮,但云一移上来,土地看上去就是灰色的了。在黎明,由于露水,土地有些潮湿,土的颜色较饱满,呈现着本色。但到了中午,往往颜色就比较平淡,因为各种事物的光都比较均匀,阴影缩回到各自的身上,大地上的各位都界线分明,互不影响。它最灿烂的时刻是黄昏之前,下午四五点钟。红的本色里掺进了一些黄调子,但不夸张。依我看,塞尚可能会喜欢黎明和中午,而高更可能更喜欢接近黄昏的光谱。但到了黄昏,落日之光全打向物体的一面,大地的本色被各种比它高的事物获得的光线造成的阴影所遮蔽。这时候,泥土是阴暗的,灿烂的是花朵、树干、石头等物体朝西的一面。花朵中最灿烂的是梨花,尤其在逆光中,它中间的部分是一片若有若无的朦胧,犹如从阴暗房间中所见的有光的玻璃,而边缘却是一串串钻石般的光芒。我曾在一株这样的梨树下,坐在它的根上,直到日落。但日落后光芒渐暗的时刻,红色土地又会呈现它的朴素的本色,因为令人眼花缭乱的纠缠在地面上的光和影都蜕去了。新的光出现了,它不是来自某个居高临下的发光体,而是来自事物自身。我看到,大地不仅内部,它的表面也是黑暗的。黑暗的,我是作为一种新的光来说的。

红色的土地、种着荞麦或油菜籽的土地、麦地、粉红色的桃树林、白花梨树、灰色的或接近黑色的石头群、有暗绿色叶子的松树林子、灌木丛……等等,这一切组成了大地的线条、画面、各种局部。也把所谓春天这个相当抽象的时空具体化了。犹如印象派的各种杰作,脱离了画布和颜料,脱离了现代主义的观念,回到了活的大地上。高原的这个表面,看上去是自然,但实际上是人为的结果,因为土地是分配过的,什么地上出现了什么,这决定于土地的主人。这些地主肯定不会为了美化大自然而播种,更不会为印象派的诞生而选择播种梨树或土豆。他们播种是依据生存的需要,但正是这一点,恰与自然的常规契合。如果都认为只有梨花才美,都种梨树,大地就会被单一遮蔽起来。“它盖着一床梨花织成的白被单”,一个比喻就够了。各司其职,各管各的,造成了大地的丰硕。看哪,在这一片高原上,乌鸦在它的天上,用翅膀拨开了一只乌鸦的路;蜜蜂在忙着只有它可以干的活计;蛇适得其所;梨花在它自个的根上开;蜈蚣住它的山洞里;一只鼹鼠的布满羊粪并且种着蒲公英的后院;一束越过桉树叶而来的正午之光在石头上的动态……就在这一切之间,红色的道路蜿延,乡村犹如手掌上的指节一个个出现。梨花包围着的村庄、桃花点缀着的村庄、马帮和牛铃碰响的村庄……我看到,每一个村落的外貌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它们全都用泥土和树建筑了居所,所以,在这片高原上,乡村的底色是红色的。树支撑着叫做森林的东西,也支撑着人们叫做家的东西。

此时此刻,在这片大地上漫游的是乌鸦,它们总是在这片高原漫游。它们是否来自其他的高原,它们是否是死去的乌鸦的后代,从格林威治时间的看法来看,这些可能是毫无疑问的。但我确实也不会知道,是否有某一只乌鸦成了所谓乌鸦之神一类的东西,在时间中永生着。它知道乌鸦的过去和现在,它像一个千年岩洞作为石头容纳着石头,同也像石头一样保持着对人类的永久沉默。数千年前的人看到过乌鸦,我也看到了乌鸦,它们是同一只,还是隔着时间的另一只?时间在前进,但乌鸦总是回到过去,犹如植物的根,总是要回到黑暗中。如果它不是永不休止地在返回它的过去,我怎么可以在千年之后还认识一只乌鸦?一只乌鸦又如何找到它传统的食物?一只红色的乌鸦,谁会以为它是乌鸦?在这片高原上,时间的方向与我手表上的不同,万物通过一次次返回它的开始获得永生。我所提到的这只乌鸦,就停在一些柳树的上面,它张开翅膀,迎着正午的风,一动也不动。它在天上,但并没有飞翔。乌鸦在天上,并不总是在飞翔。这一点被史蒂文斯忽略了。但不会被乌鸦忽略,这是它可以在天空里,看上去似乎毫无依靠而不掉下来的原因。乌鸦总是在这一带,它的漫游不是要改变,而是要保守着原在。在它的世界里,不会有什么比一棵保持原样的梨树、一个保持原样的水塘、保持原样的岩石和保持原样的虫子更好的东西。在这里时间不会过时,时间只是世界的无数个可以停下来,稍事逗留的点。下一个点,梨花树的无数枝条中的某一枝,乌鸦一收翅膀,降落了,裹着黑羽毛的身子被这根有着七个节疤的树枝轻轻地弹起来。

在这片大地上的另一些漫游者是阿细人的歌手。这是一些以自己的祖宅为基点,在故乡的一片方圆五十公里左右的大地上漫游行吟的歌手。大地是多大?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来说,就是他的故乡那么大。大地并不是整个世界,谁也没有见过所谓的整个世界,行吟的盲歌手荷马漫游过整个世界吗?大地是连绵不绝的,但对于具体的居民,它总是有相对的边界的。大地就是每个人自己的故乡这个局部。歌手们漫游的范围,只是所谓故乡一词所具有的范围。一个岛屿、一个盆地、一片高地;数十个村庄,散布在方圆二十公里左右的土地上的部落、族人、家人、朋友、情人、仇人、血缘姻亲;同一类气候、同一条河流以及同一座高山下的栖居者的大地――这就是所谓故乡。阿细人是彝族的一支,他们来自古代一个漫游大地的部落。这个部落来自何处已难于考证,可以把握的是,这个部落在这片红色的高原上停了下来,他们种植并守护这片土地,现在我看见的这片高原属于他们。没有停下来的是部落的古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歌手可以说就是他们部落中的乌鸦之神。他们歌咏大地上的事物,歌咏万物的起源,言说没有舌头的事物和时间。在万物起源千万年建水1 992小人书店。我少年时期,昆明几乎每条街都有一家或两三家小人书店。我记得租一本小人书是两分钱。这种书店总是放着一排排长长的矮凳子,散发着一股纸张的霉味,墙上糊着发黄的报纸,正中间贴着毛泽东的像,光线不好,就像现在的电子游戏室。小人书店里面永远坐满了读者,有小学生、中学生、也有大人。大家一排一排低着头看书,嗑着瓜子什么的。我记得那时候房间的地上很少有铺水泥的,书店的地面总是凸凹不平,积满了瓜子壳。租书的老板娘背着娃娃走来走去,扭头哄着她。老板娘不太识字,你要那本书,你不能只说书名,而是伸出指头指着,这本,不是,这本,哎。一个下午,我可以看一毛钱的书。三国演义、水浒我都是先看小人书,长大了才读的原著,但印象最深的还是小人书。那些书都被翻得很旧,用牛皮纸重新做了书壳,再用毛笔字写上书名。这样的书店在昆明已经绝迹。在建水的一条老街上,我忽然发现了这家小人书店,像是发现了斯威夫特小说里面的场景。里面没有读者,看来生意不好,而且里面的书大多是旧杂志和没有图的武侠小说,只是保存了过去小人书店的形式。我不太明白小人书怎么消失了,难道任何事物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时代不同,连阅读的方式都不一样了。我经常陪我女儿去书店买孩子看的书,那些书比我小时候看的真是漂亮多了,但是只能买回家去,小姑娘像大人那样一个人孤独地看。小人书店并不安静,孩子们边看边醮着口水一页一页翻书,说东说西,谁放个屁,全体还要起哄一阵。这是孩子的看法,好玩。我印像里小人书店很少出现女孩子,那时代的风气是,男孩子决不和女生一起玩,甚至连话都不说,小人书也很少有女孩子看的,大都是讲打仗的。

之后,在语言诞生之后,他们依然在歌咏,他们从未遗忘这个主题,他们总是要将现在与过去联系起来。也许距离那创世的七日,世界真的很遥远了,那些造物的工作都在记忆里模糊了,却在他们的歌谣中获保存,这些歌谣成为他们寻找失去的时间的方式。它随着民间歌手们走过大地,让人们在后来保持着对开始的记忆。他们是无数过去的人们的记忆,但总是通过一个活在今天的人的喉咙传布到大地上。犹如大地上的那些作物的根,每个春天,都要再次回到黑暗中,然后,以玉米或梨花的样子回到光明的天空下。歌手们深受人民爱戴,他们实际上是人民中的智者和精神导师。那些今天仍然在传唱的歌谣用阿细的话说就是“先基”。先基就是歌手们依靠记忆和创造从古代传唱下来的史诗。罗多寨的潘正兴是一位荷马式的歌手,他在二十七岁时像荷马一样成了盲人。他把数千行的歌谣保存在他的记忆里,这些歌谣记录了阿细人对于世界之初的想象,记载了他们的神灵、劳动和生殖,唱完一遍需要二十多天。以他的唱本为主的“先基”在1958年被一个“民间文学调查队”翻译成汉语。形成一本小册子《阿细的先基》,进入了图书馆、大学和研究所,这本小册子已经失去了“先基”的根本形式――口头吟唱。它从来不是为书面记录而创作的,但现在剩下的只是歌词的记录,吟唱的音乐部分被省略。歌手只是一个录音机之类的东西。这个译本也相当可疑,它是依据“民间文学(对已被视为“落后的”、非主流的民间艺术的一种婉转说法)”以及“鉴别精华与糟粕”的原则加工、删节而成的。而且,汉语与阿细语言的差异也使原作遭到损害。汉语译本相当精练,但阿细话是一种能指非常丰富的语言,它有许多在汉语中已经被文明擦掉的能指原初世界的词语。但即使如此,它仍然是一个极有力量的文本。十年前,我在图书馆里阅读了它,我从书本而不是大地上接受了《阿细的先基》,犹如在餐桌上品尝一只依据客厅的要求被洗擦得干干净净的、消过毒的、远离泥巴之龌龊的水果。没有人以为吟唱这一史诗的歌手是一个幸存的荷马,这种说法太夸张了,县里搞文化工作的同志颇不以为然,伟大的荷马会是一个瞎掉眼的农民?盲歌手在远离图书馆的红色高原上怀抱着石头死去,他不知道荷马,但他的歌谣比荷马幸运,他的歌谣与小册子上的那一个是分离的,它没有死在目录架上,而是继续在大地上漫游。

被整理成汉语的小册子使我一直以为《阿细的先基》是一个固定的文本,歌手们无非一遍遍地背诵它罢了。但当我亲赴这片高原,远离文学和汉语,双足在松软的泥土中一次次陷下去的时候,我遇见了活着的,来自人的喉咙中的“先基”。1997年3月7日,我在阿细人的村庄中,聆听了歌手毕继昌的吟唱。他52岁,是幸存在这片大地上的歌手之一。在他故乡的一所老宅中,我幸运地蹲在他旁边,紧挨着他微微散发着汗味的身体,他刚刚从大地上回来。附近是马厩,一匹马在吃草。他戴着一顶旧的军帽,下面是一张结实、肤色黑黄的农民的脸和玉米那样饱满的牙齿。他说唱就唱,连润润嗓子的动作都没有,放下手中的水烟筒口一张就唱了起来。他的眼睛在歌声中开始发光,照亮了某个隐匿在歌谣中的世界,他像盲人一样,再也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只看见那复活在歌谣中的东西。附近的山冈中,桉树和苹果树在风中摇晃。他的歌谣节奏缓慢,正像风在摇动,与我读到的汉语译本的那种明朗的节奏完全不同。他的嗓音有些喑哑,犹如从大地中出来,与泥土摩擦而产生了音符。我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我觉得我只能听,而说不出什么感受,因为在我的听觉世界里,没有这种声音。但我还是拼命想把握住它,我终于觉得他的歌声有些悲凉,我甚至在他的眼角上看出了泪水。他为我唱了有关大地开始的一段。后来他用汉语告诉我,“先基”只是一些较为固定的曲调,但它的内容是不断地依据歌手吟唱时大地上的各种样子和情况加以创造的,在春天,可以有春天的“先基”,在夏天,可以唱“夏天的先基”……在岩石多的地域可以有与岩石有关的“先基”,在水塘附近可以有与水塘的样子有关的“先基”。歌手必须记住某个代代相传的总谱、史诗内容和叙事的顺序,但每个世代的歌手也会有自己的创造。在他的歌谣中,时间不是前进的,而是原在的,在开始之地原在。所以他每一次歌唱,都是向大地之始的后退,往回一直追溯到天地的创造、人的出生。但他总是从现在、从目前的事物,从后来的世界向过去的时间追溯。他的歌唱总是会返回到事物的开始。后来的事物,比如汽车、水泥,他的歌是这样唱的,我看见你的不吃草的汽车啦,么……在汽车之前又靠哪样走路呢?汽车之前靠的马帮了,么……在马帮以前呢,靠的是两条腿了,么……人没有腿的以前呢,靠的鸟那样的翅膀了,么……在翅膀以前呢,是像风和云彩一样走了……么在水泥以前是靠哪样盖房子呢,水泥以前么有石灰噻,么……在石灰以前呢,么……就是大山上呢石头了嘛……他的歌谣与潘正兴的不同,他的歌更多些即兴的成分,他说他每一次唱与前一次所唱都不完全相同的。先基可以一个人唱,也可以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两个人对唱。对唱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广博的彝族历史和日常生活的知识。能进行这种对歌的歌手并不多,毕继昌经常要背着一瓶酒,走过一个一个村庄去寻找可以和他对歌的人。他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吃住,人们把唱“先基”的歌手的到来视为先知或神使的到来。毕继昌唱完一段,从他的歌谣回到现实,重新看见我的时候,我问他,你唱歌的时候是不是有些悲哀的。他说,你乱说,我高兴得很,唱先基么,我最高兴喽嘛。我不再吱声,一肚子都是蠢话的人,应当学习哑默。他告诉我,现在唱“先基”的人越来越少了。年轻人都羡慕县城里的卡拉OK,在这个村庄中只有他和另一位妇女会唱了,“她唱得不好,唱得好的那个女人离我这里有五十里,去年死掉了。”

大地隐匿着不为人知的东西。它一旦敞开,为人得知,就会被永远地遮蔽起来。遮蔽和隐匿不同,隐匿乃是大地的存在方式,而遮蔽却是毁灭,因为它是以利用为目的的。所谓遮蔽,就是依据人类的诗意升华自在之物,升华即遮蔽。文明在升华中蜂拥而来。当大地自身的真理被人类的真理遮蔽,利用也就顺理成章,利用开始,末日来临。在这片大地上漫游的人还有一个,就是我。在这儿,我的漫游和漫游故乡不同,我看见我看得见的一切,但我看见的东西,在故乡的人不会看见。在故乡的人司空见惯的东西,我永远也不会看见。令我惊讶的事物,没有人会惊讶;令我感动的事物,没有人会为之感动。并不是这个世界麻木不仁,这是一个故乡的适得其所,是一个家的在场。只有异乡人会对别人的家大惊小怪。所以我看见的,总是大地上沉默着的事物。我的漫游是发现所谓诗意的漫游,而不是诗自身的漫游。诗意是什么,死神的别名。“我来了,我看见,我说出”。说出什么?说出无异于向日本人提供爱国者的地址。说出就是对沉默者的毁灭。见得还少么,说出一处住着神祗的森林的地址,招致的是伐木者。说出一处属于马鹿和豹子的湖?白的所在,导致的是旅游点和垃圾场;说出某个部落赤身露体的“原始”生活,随后,他们穿起衣服来。但这片高原实在难以被说出,它毫无诗意,沉默不是它的默守,而是它的“在那儿”。

我在春天中穿过他们的故乡的大地,进入了他们族人的村庄。“他们快乐地做自己想干的活计,在菊芋开花的时节,土地为他们出产丰足的食物。山上橡树的枝头长出橡实,蜜蜂盘旋采蜜于橡树之中;绵羊身上长出厚厚的绒毛,妇女养出很多外貌酷似父母的婴儿。他们源源不断地拥有许多好东西,他们不需要架船出海,因为丰产的土地为他们出产果实。(《工作与时日》希腊?赫西俄德)”成群的如葡萄般滚动而过的黑山羊、源源不断流到村头水池中的泉水、水桶、柴草堆、一闪而过的美丽健壮的异族女人以及她们面目如天使的小孩、红色的房子、梨花或桃花,展开了翅膀的蝴蝶……村庄里几乎见不到人,挂木犁的墙,空着的马厩,人们在大地上工作。我初次所见的事情犹如赫西俄德所说。这是一个处于春天、生命、心满意足和感激中的地方。写作总是难免夸张的一件事,而且可能越写越忘乎所以,越写越夸张。读者看了以上这一段,可能会以为我在描写某个希腊的村庄。经过千年的反复传诵,译成各国文字,赫西俄德在《工作与时日》中描写的一切,已经被世人视为古代世界的天堂。我说我在一个二十世纪的云南高原上的村庄中看到雷同的情景,读者可能以为我是作了诗意的处理,升华了原本很平庸的事物。写作应该是某种不厌其详地去接近真相的努力。我要告诉读者,我并没有升华我之所见,我可以再补充一些细节,我所见到的人,并不是希腊人,而是在云南山里随时可以碰见的农民。男人们大多穿军服或蓝色的中山装,但都非常破旧,隐隐地泛着来自大地的土红色。并不是这些人都没有新衣服,而是他们都在处于劳动中。女人则完全穿着她们民族自古代传下来的服饰,这些服饰即适于体现女性的美,又适于经受劳动的磨砺。我相信这与赫西俄德所见的一致,无非在他的村庄中,人们可能通常是披裹着麻布罢了。当然,如果你坚持把这一切看成某种落后和贫穷的也可以,与工业国的粮食基地或巴黎时装相比,这一切也可以看成所谓穷乡僻壤。但世界并非只由一种看法统治,我坚决地告诉你们,我所见者犹如希腊。

村庄中的每一所屋宇可能都有门和窗子,并且只有一个出口。但对于大地,村庄是完全敞开的。有无数的道路通向土地,甚至每家都有一条自家的道路与土地联结起来。从这些道路进入村庄,你总是进入不同的地点。在一条道路的终点,我看到的是一匹白马和树枝落在它身子上的成了黑色花纹的影子,这花纹使我忘记了体现着它的是一匹白马。在另一条道路的终点,我发现一扇半开的木门,门口的石阶上,放着两只黄草墩,它们完全可以放进塞尚的画布。在第三条路上,我遇见三个背柴的妇女,她们停下来,像圣母那样望望我,笑起来,露出了牙齿。在第四条路上,我看见一个水塘,姑娘们在用脚掌踩踏潮湿的衣服。第五条路通向一片紫色的荞麦地,它被一排树枝搭的栅栏围着,木栅栏上开着黄色的迎春花。在第六条路上,我看见一个穿红衣服的姑娘,骑着红马,从梨花树下踏花而过。在第七条道路的尽头,我被山脚植物上的倒挂刺刺伤了手,恰遇见一位披羊皮的牧羊人,他用金黄色的烟丝,抹在我的伤口上,血,立即止住了。

在一条石块铺成的路上,我发现一堵土红色的墙上挂着五架同样是土红色的木犁。我仔细地瞻仰了其中的一架,因为它正处于一线阳光中。它给我的印象不是工具的印象,不是钢犁那种印象,钢犁是非常锋利的。但它整个是一个笨重的、圆而钝的东西,用来自大地上的木头制作。形状有些像水牛的角,被大地上的水和泥巴染上了土地的本色。已看不出它的起源,一棵松树或柚木。它为了播种的目的被劳动创造出来,在劳动中它又返回了大地。也可以说大地在它身上获得了犁的形状。它和大地不是对立的,而是大地的另一种呈现。它的样子和大地非常吻合,亲密,唤起的是我对大地的温暖的记忆。犹如我以前见过的凡?高所画的某双靴子。我在钢制的犁头上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东西,那家伙我总以为是一把锋利的刀,它与大地是屠夫和猎物的关系。这个木犁不是一件工具,而是一件作品,我像瞻仰杰作那样瞻仰了它。我不知道谁是它的作者,我以为一个可以署名的作者并不存在,这个作者就是大地本身。“建立大地是指,把大地当作自身封闭的东西带向敞亮。”“建立大地是由于作品本身退回大地而完成的。”海德格尔说的是否就是这架木犁?我又遇到一个青年,他穿着一身已经发黄的旧军服,大脚趾头穿通了旧胶鞋的帮,像一粒表面粗糙的卵石那样暴露在外。他袖手立在核桃树下,他说,我们这个地方太落后了,太封闭了。路又不好,难为你们来。我注视着他脖颈上鼓出的肌肉和筋条,大卫的脖子。我说,这棵核桃树是你种的。是呢,不单这一棵,这些都是,还有李子树、板栗树、花红树。我看见了他身后的一片小树林,而他的家就在这树林的边上。

有一家人邀请我进入他们的家,我看到他们正在世界以外,享用最后的晚餐。但他们中间并没有犹大,最后的晚餐将在另一个黄昏继续享用。我所谓的“最后的”,乃是相对世界的晚餐而言。在我的世界中,这样的晚餐已见不到,或者已经被视为“粗茶淡饭”。这是一间光线昏暗的房子,最里边是灶,烧的是柴。容貌美丽而结实的妇人蹲在灶旁。由于烟的熏燎,屋顶已经漆黑。犹如在黑夜,但下面是亮的,墙壁泛黄并正在向黑过渡,像一幅古老的宗教画的底色。屋子中间是一张矮腿长木桌,三块粗糙的木板子组成了桌面。上面放着一土碗肥腌肉、一土碗水煮萝卜、一土碗腌韭菜花、一盘火烧过的红辣椒、一盘苦刺花、一盘凉拌蕨菜、一盆苦菜、一瓶包谷酒、一蒸笼饭。男人们靠墙屈膝坐在矮凳上。大家共用一个水烟筒轮流吸烟。酒盛在土碗里。他们说的话我听不懂。他们摹仿着普通话对我说了两三句。来。吃饭。你抽烟。他们又邀我进入其余的房间,这些房间与我所熟悉的住房不同,一个城里来的小偷无法在这些房间中进行偷窃。因为它们并没有某些司空见惯的家具,好让小偷立即判断出普遍地藏匿金银珠宝的地方。并且,所有的财富都是来自大地,除非把他们的土地偷走。在一个房间中,我看到一袋袋稻米和散堆在地上的玉米棒、土豆,一排腌制的肉块高挂在梁上。在另一个房间中,我看见一匹马和满地的稻草。在第三个房间中,我看到晾着一屋子的烟叶。

村长是一个相貌英俊但个子矮小的人。他穿着一件打篮球的红背心。露出了两只曾经盖起一座石头房子的手臂。在村公所里,他有一间办公室,摹仿着他的世界以外的样子,但他从来不正规地使用它。他在里面抽水烟筒。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篮球。在这里,各种比赛的奖品大多是篮球。村长告诉我,他们以前主要种麦子、土豆、玉米,现在种了很多的烟叶。种烟叶卖给烟厂使他们增加了很多收入。村长告诉我,明天要祭龙,后天要祭火。他们(将要祭祀的神祗)会保佑我们。

与流行无神论的世界不同,在这里,人们相信神依旧住在大地上,住在山林、水塘、灌木丛、老宅和祖先的坟地里。“须知,宽广的大地上,宙斯有三万个神灵”(《神谱》希腊?赫西俄德)。在《阿细的先基》中,被译成汉语的神至少有三十多个:创世神阿底、造人男神阿热、造人女神阿咪、天神阿沙、大地女神阿兹、种籽之神忒别厄和尼别厄、雨神阿赫兹、风神赫梭、太阳之神阿洛、农神乃图坡、太阳女神吉莫涅尼兹、月神纳巴、星星神阿耐、云神涅姐、司管牛马牲畜的密枝神、水神、山神、司管纠纷的谩神、火神、叶神、大地之神、石神、树神、造天神朵热、造地神奶渥白、还有懒惰的男神尼吉兹阿波和女神尼吉兹阿娜……还有许多神记忆在活着的“先基”中,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一年中,每个月人们都要祭神,在一月,要祭年神;在二月,要祭密枝神;三月,要祭龙神;四月,要寂山神;五月,要祭谩神;六月,要过火把节;七月要祭祖先;八月,祭叶神;九月,祭地神;十月,祭石神;十一月,祭树神;十二月,祭天神……“要让神欢欢喜喜的”。

“三月的时候么,该祭龙(水神)神了。大龙么在塘子里,中龙么,在水塘边上,小龙么,在水塘底。把龙画在树上,把白猪抬到水塘边……用栗树针来祭,用松毛针来祭……四月的时候,要祭山神了,在寨子边上,有一张石桌子,把三岁的大公鸡,把三岁的大母鸡,红米和红酒么,放在桌子上。山神啊,我们敬你来了,我们的寨子,你要经常保护他……能干的神啊,我们不吃先献给你。”

我所见的祭龙是这样的。正午,人们陆续来到村公所,每个人都抬着一碗米和几炷香。他们是每户人家派来交祭神用的物品的。因为祭神要用很多的香柱,并且最后还要全村聚餐。而到山上祭神只是派一些选出来的年轻人和长老去,不能全村都去,更不能有女人去,否则神会被惊扰的,所以要把祭神的物品统一交纳。在村公所里,人群分成了两堆,一堆人在忙着分配日本进口的化肥,另一堆人在忙着交纳祭神用的米、香柱。人们并不觉得这两样事有什么矛盾。

中午,毕摩(主持祭神活动的祭司)和长老们率先出发了。他们沿着盛开着各种花朵的山路,到达祭神的山下。他们在山脚下用树枝搭起一个避邪的门。随后,小伙子们扛着祭神用的大白猪来了,把白猪放下地从那个门里赶上山去。然后,毕摩和长者们继续上山,直达这个村庄每日饮用的泉水所在的源头,这是一个石头砌的水池,泉水从石缝里汩汩而出。长老献上香柱和大米。然后,毕摩,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面对大山,念念有词,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我估计,他表达的是对水的感激。

之后,跟着毕摩来到山上每年祭神的地方。这里有一棵被视为是代表神灵的大树。在树根上,毕摩和长老们再次献上了大米、香柱和他们编制的花环。年轻人宰杀了白猪。用树枝升起了火,支起一口大锅,把猪刮洗干净,猪头割下,用树枝挑着放进火里,烤香,也奉献到神树下。毕摩再次念念有词,表答他们对神的感谢。长老和年轻人一齐在神树前面跪下。毕摩敲着一个铜铃,对着神树诉说了很久。之后,大家把猪下水弄熟,吃掉。在将近黄昏的时候,人们才挑着宰好的猪下山去。这一群人逆着落日走下山冈朝他们的村庄走去的时候,被来自大地上的风吹得飘飘欲仙。

傍晚,盛大的乡村晚宴开始了。人们在村公所做好了饭菜,把姑娘们从山上背来的松毛沿村路铺起一条长五百多米的松毛席。饭菜就摆在上面。分成了很多份,每一份都是五碗菜。酒是用大桶装的。人沿着松毛席,坐在地上。毕摩祝酒,村长祝酒,歌手唱祝酒的歌。村长和歌手顺着宴席边唱边跳起了舞。数百个喉咙同时打开,酒像开闸的河流那样流淌起来。小伙子和姑娘们开始唱歌,在世界音乐史之外的歌声,犹如山冈上的泉水,犹如树林之声,犹如梦想中的神曲。

祭龙的次日是祭火。我所见的祭火是这样的。白天,有人开始在用竹篾扎制火神,筋骨扎好,在外面裱上纸。然后用色彩(从城里面买来的颜料)把它画成一个似兽非兽的东西。到了下午,毕摩和长老们在村头的一群大树之间出现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用铁皮桶罩了头,上面画着一个面具,身上穿裹着麻布的人。毕摩抱着一只将用于祭奠的白公鸡。他蹲到地上,敲着铜铃,念念有词。那个戴面具的人先围着一堆树枝蹦跳叫喊了一阵。然后蹲下和一位长老开始用一截木枝在另一截木枝上搓钻,一会儿,木枝就开始冒烟,手越搓越快,突然,火焰就像它最初出现在世界上那样爆发了,点燃了旁边的某种易燃的植物,很快,大火就熊熊燃烧起来。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火,在我的记忆的终端只是一根涂着硫磺的火柴。他们在我眼前所做的事,只是记载于历史教科书的第一章或第二章中。我从未想到“钻木取火”、“燧人氏”这些枯燥的概念会成为我眼前的火焰。一群赤身裸体,身上画着红色图案的孩子点燃了手中的火把,爬上了火旁的一棵树。他们站在树干上,嗷嗷地叫喊着。扎好的火神被抬过来了,它已经高高地坐在一个轿子似的杠子上,由两个人扛着。有人吹响了牛角,有人弹起了三弦琴、月琴,有人在敲着铜鼓。刚才钻木取来的火已经被盛到一个铁盆里,吊在火神的下面。毕摩出现在人群的前面,大家开始朝村庄中进发。许多人嗷嗷地叫着。一路走,一路有人把自己家火塘里的火灰用瓦片盛着,倒到火神下面的火盆里。孩子们蜂拥在后面,节奏一致地叫喊着。我挤在人群中,像喝了酒一样,有些惶惶恍惚。忽然间,我看见神祗们一个个复活,一个个从树林中,从田野、从水滨、从村庄中跳了出来。这并非我的幻觉,实际上这是一个个用各种材料装伴出他们想象中的神灵样子的村民。他们全是男子,每个人都是赤身裸体。有的戴着树皮做的面具,有的戴棕榈叶做成的面具,有的戴着树叶做的面具,有的在纸板上刻出鼻子、嘴巴,有的直接在脸上用泥炭、水粉颜料画出面具,有的用青苔、有的是用泥巴、有的用植物的汁液……很多人都在胸部画了乳房一样的圆圈,在背上、腿上画了各式各样的线条。有些人直接装扮成乳房高耸的女人,还怀抱着玩具娃娃。每个人的下体都被漂亮地装饰起来,有的拴着葫芦,有的拴着五彩的野鸡,有的拴着竹筒,有的人用麻布遮着,有的人用草叶遮着,也有人裸露着健硕的阳器,在上面涂抹了色彩……他们装扮成想象中的神祗的模样,或者猛兽的模样,每个人都自己创造了一种样子,没有重复的。他们雀跃着、高举着棍棒,叫喊着加入到火神的队伍里,边走边激烈地摇晃着下体,使生命的原始欲望被强烈地表现出来。就在数小时之前,我还见过这些沉默的人,在劳动和日常生活之外,他们的表情像是面对着鲁迅先生的闰土,与作家们通常描绘的他们的形容词似乎吻合:老实巴交、木讷、麻木不仁……但现在全变了,像一群发情的野兽,一个个成了生龙活虎,美奂美伦、幽默风趣、野性十足、赤裸裸……当然,也可以说成下流落后、厚颜无耻、发疯着魔……正像我梦想中的神子。他们朝着我大笑,做鬼脸,甚至在我脸上抹一把。我衣冠楚楚,动弹不得。忽然,又出现了两队穿着彩色的阿细人服装的青年,一队男,一队女,男的每个人弹着一把大型的三弦琴,女的拍着巴掌,边走边唱,边走边跳一种用脚走出拍子的舞,也加入到人群里。这时候,狂欢的队伍已经有一公里长。在落日下的大地上,在梨花和桃花之间,灰尘迷漫、尖叫、牛角号、面具、锣鼓、人群旋转着向前移动,我以为我是进入了非洲的某个古老部落,进入了原始时代的狂欢中。我看见长老们在某个时刻跪下去,亲吻着冒着红色尘土的地面。

一个高原上一年一度的狂欢节,众神回到大地上,带领人们越过时间,返回到原始之地。犹如《阿细的先基》所做的。但这一切从未被记载或宣传,日历或民间文学的小册子中都没有记载,也许他们的作者们不以为这算得上是节日吧。确实如此,当我在后来,向有文化的人提起此事,他们以为我与他们有同感,不等我细加分说,就摇摇头说这些落后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在我们县是少数,以后发展了,就会自动消亡的。我只好沉默。在1966年以前,这样的狂欢节在这片高原上的每个村庄中都要举行,但现在只剩下两个村庄还在搞了,因为这个村庄距县城最远。

现在,情绪越来越激动的人群围着村子中央的水塘移动,抬火神的人跳进了水塘。跟着有不少人跳进了水塘。红色的火神浮动在水面上,引发了阵阵欢呼。人群绕着水塘走了一圈,就来到村公所前面的空场上,在那里已经支起一个大柴堆。已经有数千人聚集在周围,他们来自本村和附近的村庄。忽然间,那些装扮成神祗的人抬着一只只火把过来了,中间的火堆立即被点燃,在春风的帮助下,火焰立即窜起了数米之高。人们开始围着火堆旋转,神祗们更疯狂地跳跃喊叫起来,并开始赤着脚在火堆上飞跃。原先只是在一旁助兴的妇女们也加入进来,狂欢现在变成了一个盛大的舞会。跳火的人、跳舞的人、演奏乐器的人,一圈一圈地环绕着火堆转动着,合着乐曲的节拍跳动着。黑夜慢慢地降临到大地上,我相信没有人意识到它,火光照耀着一个个面具、一张张脸。照耀着女人们耳边的圆环、照耀着各式各样的乐器,这一切都被某种力量抓住。我也被抓住了,跟着人群手舞足蹈。犹如一棵在风暴中旋转的大树上的一根枝条。一只手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接着一张挂满松毛的脸凑到了我的脸上。从狼一类的喉咙里发出的嗥叫。撞到了女人的水果似的胸脯。一个用纸板画成的面具。踩中了某个人的赤着的脚。一个披着一身棕树叶的人蹲下来,调整他的琴弦。叫哑了的嗓子,仍然大张着嘴,他的整个脸都在呐喊。汗水淋淋的脖颈。马粪的气味。左手被树枝抽了一下。踩在稀软的物体上。又是美丽女神的耳垂。“木邓塞碌都来哦(火神来啦)!”火星迷住了眼睛,泪流满面。一团黢黑的,头发直竖的神。一个浑身在燃烧的神,他飞跃在火焰之上。三个小神扭动着飞驰而去。戴着一对牛角的头转过来,是牧神的脸。一阵风,刮起了一大群火星,它们飞到了黑暗的宇宙中……大地之上,星光灿烂。

要毁灭掉这一切,也非常简单,一条水泥路就够了。因为除了这些蒙昧的人和神之外,谁都知道,在文明的进程表上,这一切已经被毫无疑问地判为落后了。因为随着这条道路而来的一切都坚信,他们的到来,是对这个旧世界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