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天朝上国的盛世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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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闭关锁国

清朝初年,一度开放沿海地区,允许人民出海贸易。自郑成功等抗清力量将台湾及沿海地带作为活动地区以来,清政府为断绝沿海居民同反清力量的联系,颁布《迁海令》,强拆民房、焚船只,驱赶居民迁至远离海边的内陆,禁止出海捕鱼经商,致使沿海一片萧条。顺治中期以后,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数千里海疆被封,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台湾统一后,适应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需要,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正府开放海禁,允许居民回迁原籍从事渔业;允许广东、福建一带居民出海贸易;允许外国人在我国设馆通商,并设广州、宁波、厦门、松江四处海关,作为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关税的机构。一度促进了中外贸易和交往,便民富国,两相得益。

自开海禁之后,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清政府因而担心“数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范”;并认为南洋各国历来是“海贼之渊薮”,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复行南洋海禁,严禁与南洋往来贸易,严令沿海炮台拦截前往船只,水师各营巡查。南洋海禁之后,本来一度繁荣的对外贸易又复萎顿。沿海经济日趋萧条,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任其朽蠹于断港荒岸之间。不少沿海居民生活无着,被迫逃亡海上,或铤而走险,“或为犯乱”。为此一些地方士绅官员和朝廷大臣又奏请开禁。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再开南洋海禁,同时限令出洋贸易之人3年内回国,否则不许回籍。

但是这一开放的政策却渐渐终被“闭关锁国”的政策所取代,原因何在?

从直接原因来看,康熙后期,一些传教士秉承罗马教廷意旨,在传教活动中,干涉中国风俗、文化甚至朝廷事务,受到了当地民众强烈排斥,引起了统治者的不满,由此对传教愈禁愈严。康熙四十三年(1704),教皇克列门十一世决断:“中国教徒祭天、祭祖、祭孔,实属异端,应予禁止。”并派铎罗携教旨到中国。康熙帝传谕:“慎无扰乱中国”,来华西人必须“谨守法度”,劝铎罗返回。而铎罗行抵南京,竟然擅自公布教皇谕令,要求传教士和中国教徒“一体遵照勿违”,不服从者开除出教。康熙帝得知后极为震怒,将铎罗逮捕,押送到澳门。此后,教皇或传教士干涉中国内政的事情时有发生。雍正时期,传教士穆经远曾密谋协助皇九子允反对雍正帝,因而雍正帝下令严禁传教士的活动。乾隆七年(1742),罗马教皇本尼狄克十四世重申敕令,规定中国天主教徒不能举行祭祀祖先的仪式,这引起乾隆帝的日益不满。乾隆后期,清政府下令永远禁教。

清政府由禁止传教,进而限制外商一口通商,实行商业交往上的闭关政策。乾隆二十二年(1757),关闭宁波港,仅限广州一口通商贸易。在乾隆中后期,闭关政策日趋严格。而一些偶发的事件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典型的如洪任辉事件。乾隆二十四年(1759),洪任辉违禁赴宁波贸易,被浙江官员禁止,遂引起诉讼。乾隆帝认为此事涉及国体,“务须彻底根究,以彰天朝宪典”。然而经清政府官员会审之后,洪任辉败诉,由他上书所表达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欲扩大通商、希望中国方面整肃海关吏治、规范税收的意图也就落空。此事反而令乾隆帝以为内地有奸民与外商勾结,滋生事端,于是继续追查,将一批与洪任辉有着正常商业关系的中国人也治了罪,甚至处死了替洪任辉写呈词的人。此后乾隆帝多次下谕严格通商规则,进一步严格闭关政策,禁止外商和中国人的正常交往,严禁外商赴宁波贸易,把防止外人滋事、巩固海防放在首位考虑,使中国在急剧变动发展的世界潮流中更加封闭和孤立。

而“闭关锁国”政策的根源,在于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制度和文化心理上的优越感。中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是亚洲最大的国家,各地物产丰富,可以互通有无。加上几千年封建统治的习惯,如重农抑商政策的影响,使统治者完全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不需要和外国通商。而中国一以贯之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的灿烂文化,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使中国长期处于宗主国的地位,同周边国家的关系基本上是藩属关系,形成了“中国中心”的外交观。这使得清政府统治者多把外国看成是“蛮夷之邦”,落后于自己而有求于中国,来中国是为了朝贡、祝寿、献礼,然后求得中国的恩赐。正是这种心理,使清朝统治者闭目塞听,昧于世界大势,盲目自大,从而导致了整个王朝在世界坐标上渐渐失落了自己的位置,最终被欧洲强盗破门而入,陷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就社会各个层面的危机而言,闭关锁国而造成的与世隔绝,使中国再次失去了一个机遇,一个由于西方国家进入资本主义、传教士东来以及康熙时开放海禁而出现的与欧洲先进国家进行贸易、通商和文化交流的良好机遇。结果外失资国富民之源,内不能吐故纳新,便只有走向衰落腐朽,而这是更为致命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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