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美国8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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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有口难辩——玛丽莲·谢普德命案(1)

我冲过楼梯的拐角,恍惚看见卧室里有一个穿白袍的身影,正在和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扭打着。我听见很响的嚎叫声。然后,有人好像是从我的身后狠狠地揍了我一拳,但在那之前,我肯定和一个人正面厮打过,不过那最凶猛的一击来自背后。

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是美国大都市中几乎绝无仅有的衰败例子。大约是由于地处内陆,有交通上的先天不足,又因为早期靠着美加边境五大湖运输航线兴起的劳力型制造业被高科技取代,在上世纪的后半叶,克利夫兰的工厂纷纷关闭,公司纷纷迁出,生将一个曾经在20世纪50年代排行第七的城市挤到了第二十几名。

克利夫兰分东西两城。如果有谁说起他住在克利夫兰,人们马上就会问:“东城还是西城?”按比较粗略的划分,东城住蓝领,西城属白领。

谢普德家住西城港湾区,在五大湖之一的鄂里湖畔拥有一栋二层楼房。房子的一楼有两道门,前门和后门。从建筑结构上讲,面向鄂里湖的那一道算前门,门开双扇,看上去比较气派,门前还有一条铺得很整齐很体面的水泥路。临街的那一道是后门,不单面积小一半,只有一扇,而且门外只有两级台阶和一条小土路。小路连着街,那街就叫“鄂里湖街”。后来在本案的庭审期间,陪审员们经常被谢普德家的这两道门搞糊涂,因为在一般的住宅中,前门总是临街。

案子发生在克利夫兰的鼎盛时期。1954年7月3日,星期六,萨蒙·弗尔摩斯·谢普德下午5点下班。30岁的萨蒙是港湾医院骨科大夫兼手术医师,医院即使在周末和节假日也是要有人值班的。按说,萨蒙·谢普德应该被叫做谢普德博士或谢普德大夫,但是因为有110个床位的港湾医院是萨蒙的父亲理查德·A·谢普德博士开办的,而且萨蒙的两个哥哥斯蒂文和理查德·N,亦称小理查德,也是该院的大夫。换句话说,港湾医院里一共有四个“谢普德博士”。于是,当地的人们便在称呼上用了他们的名而不是姓,以示区别。如此一来,萨蒙·谢普德就被叫做了“萨蒙博士”而不是“谢普德博士”。

萨蒙到家时,妻子玛丽莲·瑞斯·谢普德正在厨房里忙着,身上手上沾满了面粉。玛丽莲比丈夫年长一岁,他俩青梅竹马,从中学起就开始谈恋爱。后来有报纸在报道本案时称玛丽莲是“一个迷人的中产阶级家庭主妇”。玛丽莲不上班,只在每星期天上午到港湾卫理公会教堂的“周日学校”教一堂课。

玛丽莲告诉丈夫,她已经请了邻居亚尔恩一家四口过来吃晚饭,亚尔恩夫妇很高兴,又回请了谢普德一家三口晚饭前先上他们家喝鸡尾酒。

萨蒙说:“我本来打算在晚饭前剪草坪的。”第二天是7月4日,美国独立节,港湾医院的全体员工都会来萨蒙家的湖边沙滩上玩排球,吃烧烤,放鞭炮,看焰火。

玛丽莲说:“来不及了,快换衣服吧。”

萨蒙一边换衣服,一边向玛丽莲问起莱思特·霍维顿博士。莱思特是萨蒙念医学院时的同学,最近来克利夫兰玩,在谢普德家住了三天。玛丽莲说霍维顿博士那天下午开着谢普德家的美洲豹轿车走了,还带着行李和高尔夫球具等。他准备今晚到肯特一个朋友家住一夜,明天在那里打高尔夫球。肯特是俄亥俄州的另一座城市,距克利夫兰东南约40英里。

据唐和南茜·亚尔恩夫妇后来在法庭上的陈述,尽管只有几步路,萨蒙还是开了他的林肯牌敞篷轿车。这是他做医生的职业习惯。果然,酒过两巡,港湾医院的值班护士就打来电话,说有一个男孩刚送进来,腿骨骨折。萨蒙问南茜要了两片丁香在嘴里嚼着,匆匆开车离去。

等萨蒙处理完患者回来,两家人便动身去谢普德家吃晚饭。玛丽莲那天准备了火腿和烤土豆,还有甜点蓝莓派。饭菜不多,以喝酒为主。

晚饭后,玛丽莲送儿子小萨蒙到楼上睡觉。小萨蒙时年7岁,全名叫萨蒙·瑞斯·谢普德,小名“土豆片”。因为玛丽莲特别爱吃炸土豆片,就总说儿子是她的“土豆片”。小萨蒙这几天特别兴奋,他刚刚听说妈妈又怀孕了,不久家里就会添一个小娃娃。小萨蒙好奇,每天都有关于那个小娃娃的问不完的问题。

亚尔恩夫人南茜也把她的两个孩子送回家安顿好,再回来。

四个大人坐在客厅里聊了一会儿天,但聊得并不顺畅,都有些漫不经心的敷衍。唐·亚尔恩是街坊中出了名的棒球迷,那天晚上正好有芝加哥的“撒克斯队”来克利夫兰与当地的“印地安队”比赛,所以唐的一只耳朵始终在听着收音机里的实况转播。两位女士又惦着看每星期六晚上的肥皂剧《奇异的假期》,所以电视机也开在那里。

不知什么时候,萨蒙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亚尔恩夫妇说,他们12点半告辞时,听见萨蒙打呼噜。女主人送他们从临街的后门出去,但夫妇俩都没注意玛丽莲是否从里面闩好了门。

萨蒙·谢普德说,他并不知道亚尔恩夫妇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只糊里糊涂地记得玛丽莲推他,说她这就上楼睡觉。

萨蒙再次醒来,是因为听见了妻子的尖叫声。关于那以后发生的事,萨蒙曾先后在不同的场合向不同的人讲述过多次,内容大同小异。以下摘自1954年7月10日,萨蒙·谢普德在克利夫兰市警署的供词,这也是本案被告的第一份经过宣誓的“正式”供词。因为当时办案人员已经听过很多遍了,所以整个过程中没有人提问。

我听见她的尖叫声。我当时正躺在沙发上。我记得,她好像叫了我的名字,一次或两次。我往楼上跑,想她是不是又抽筋了。她在怀孕时腿经常抽筋。

我冲过楼梯的拐角,恍惚看见卧室里有一个穿白袍的身影,正在和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扭打着。我听见很响的嚎叫声。然后,有人好像是从我的身后狠狠地揍了我一拳,但在那之前,我肯定和一个人正面厮打过,不过那最凶猛的一击来自背后。我当即被打昏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我醒过来。我觉得头很晕。我一面挣扎着坐起来,一面拼命想要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坐的位置离床很近,脚对着门。

昏暗的光亮下,我的意识渐渐恢复。我先是看见一团微弱的反光,那是我皮夹子上的金属徽记。我把皮夹子拣起来揣进口袋里,然后我想起我是被人击倒的,想起有什么事情不对。我看见我妻子。我记得替她试了脉搏,发现她已经死了。我记得我马上本能地、或潜意识地跑进隔壁儿子的房间,我不知道我具体做了什么,反正最后确定儿子没事。我不记得我是如何确定他没事的。

这时,我可能是听到了楼下有声音,好像是从前面靠东的方向传过来。我赶紧下楼。楼梯口在一楼的西侧。我绕过起居室,来到餐桌旁。餐桌摆在临湖那间长屋子的东墙边。我看见一个影子蹿出前门,穿过游廊,朝湖的方向跑去,朝纱屉门跑去。

我追着那个影子,出前门,过游廊,再穿过纱屉门——所有的门都敞开着——我一直追下通湖岸的台阶,追过台阶旁放游艇的小屋。我猛地一扑,或一跳,从后面抱住了他,抱住了他的身子或腿,我不能确定,总之,抱住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我也不能确定具体的地点。我肯定是追下了台阶,但不知在沙滩上跑出了多远,也许10英尺。我记得仿佛有过一番搏斗,我被扭打,被掐住了脖子,透不过气来。很快,我失去了知觉。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发觉自己就在水边上。脸靠着湖水,后脑勺冲着湖岸。浪花拍打着我的脸。我的腿和脚也靠近水边。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慢慢恢复了意识。我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才上完台阶,回到屋里。走着走着,我朦胧记起发生过什么可怕的事,我的妻子受伤了。

我到二楼看我妻子。我摸了摸,又在她的脖颈处试了试脉搏。我知道、或感觉到她已经死了。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仿佛在梦中。我记得在卧室里进进出出,也许还到过别的房间。我可能再次检查了我的妻子,最后终于确定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奔下楼梯。记得好像是穿过厨房走进我的书房。我开始翻找名字、或电话号码、或随便什么。我找到一个号码,就照着拨号。我记得仿佛是霍克先生的号码。我不知道我对霍克先生说了些什么。过了没多久,他和他太太来了。

我放下电话后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有些迷乱,不知该做什么,也不知该去哪儿。我记得他们进来时,我正坐在厨房的桌子前,头垂在桌子上。但也许是踱到了书房里。我记得我是在他们来之前或之后去了书房。我的脖子受伤了,很难受。据我所知,我没有碰过临街那扇后门。

…………

在这段供词中,以及其它类似的叙述中,萨蒙·谢普德用了很多“好像”“仿佛”“可能”“也许”“我觉得”“我记得”等等。对那些听的人来说,他不是在描述具体的事件,而只是给出一些片断的、模糊的“印象”。譬如,萨蒙不知道他被尖叫声惊醒的时间,不知道卧室中“穿白袍的身影”是男是女,也不知道他的对手是一个人或两个人。不过,在关于沙滩上的那段搏斗中,萨蒙用了“他”字来形容“那个影子”,还说当时天色尚黑。后来被浪花拍醒时,天已破晓。

在关于本案的法庭文件中有一段文书奉法官之命抄录的当地气象资料,其中说,1954年7月4日,克利夫兰地区的日出时间为凌晨5点58分,日出持续40分钟,到6点38分整个太阳的轮廓全部显现。破晓、或天边出现曙色的时间当为日出之前40分钟左右。由此推断,萨蒙·谢普德在沙滩上醒来的时间应该不早于5点18分。

霍克先生称,他是在大约5点45分接到萨蒙博士的电话。萨蒙当时的原话是:“我的上帝!斯班瑟,赶快过来!我想他们杀死了玛丽莲。赶快过来!”

斯班瑟是霍克先生的名字。斯班瑟·霍克是谢普德家的邻居,也是港湾区的区长。霍克先生屠夫出身,后来开了自己的肉类加工厂,生意做得很大。霍克先生乐善好施,热心公务,组织过不少社区公益活动,他先做了四年区政府成员,于1950年当选区长。霍克先生高高的个头,因受过腿伤,走路时有点儿一瘸一拐的,但从不拄杖。

霍克区长称,他挂断电话后叫醒太太爱莎,夫妻俩以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开车到谢普德家,前后一共五分钟左右。他们从临街的单扇后门进入。门关着,但没锁。

斯班瑟·霍克一进门,就看见萨蒙的医药箱倒扣在过道里,一些箱中之物散乱于地。萨蒙本人半坐半躺在书房一把罗圈椅中,光着身子,下面一条透湿的长裤。

“我立即走过去,问他怎么回事。”区长后来在法庭上说,“他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是有人把玛丽莲怎么着了。’”

霍克区长称,他太太爱莎马上上楼,他自己留在那里继续跟萨蒙说话。那是萨蒙·谢普德第一次讲述他的遭遇。

很快,楼梯上传来爱莎·霍克的惊叫声:“快叫警察,快!叫急救车!叫所有的人!”

据港湾区警署值班警员的记录,警方在5点58分接到霍克区长的报警电话,恰巧是当天的日出时间。

之后,斯班瑟·霍克又一一通知了谢普德家的其他人。

爱莎·霍克在厨房里找到一瓶威士忌,倒了一小杯给萨蒙,说“这可能会帮助你镇静”。但萨蒙不要:“不,我不要。我脑子现在很糊涂。我需要思考。”又说他脖子痛,可能是骨折了。

6点02分,巡警弗莱德·任克翰到达。他从头天晚上11点就在那一带巡逻,一听无线电讯息中提到“萨蒙·谢普德”的名字立即就赶来了。弗莱德并不是第一次到谢普德家,以前在警方处理一些伤亡事故时,他就来过这里接骨科大夫。他和萨蒙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朋友。

现在,弗莱德关心的只是谋杀案,他问替他开门的爱莎尸体在哪儿,爱莎指了指楼上。

二楼,正对楼梯的主卧室门敞开着,弗莱德上到一半就看见了玛丽莲悬在床边的右手。

主卧室里有两张平行放置的单人床,萨蒙的床靠里,玛丽莲的靠门口。两床之间摆了一只床头柜,上有电话等物。萨蒙的床铺叠得整整齐齐,没有人睡过的样子,只除了若干溅洒其上的血滴。玛丽莲的床正相反,血迹斑斑,一片狼藉。

玛丽莲仰面朝天,左手上举,右手平伸。头正好在床的中心处,也是一大汪血泊的中心处。身子卧于床的下半部,两条腿穿过床尾的横栏,搭拉在床沿。玛丽莲的脸扭向右侧,面对门口的方向,脸上横七竖八交叠着累累伤痕。后来法医的验尸报告说,玛丽莲的脸上和头上一共有30多道伤口。睡袍被一直推到腋下,赤裸的身体只有一条揉作一团的床单草草遮掩着腰与膝之间。床上的毯子、枕头以及死者身下的床垫等,尽皆浸泡在血泊之中。

巡警稍事察看,旋即下楼来盘问萨蒙·谢普德。萨蒙复述了一遍他对霍克区长说过的那些话,一边用手托着脖子,不时倒抽冷气,很痛苦的模样。弗莱德在他的记录中提到,萨蒙的右腮一大片青紫,左眼也肿得厉害。

6点05分到6点08分,消防队的急救车和几辆港湾区警署的警车陆续抵达。

6点10分,谢普德家三兄弟中的大哥小理查德赶到。小理查德是带着自己的急救箱来的,但只看了玛丽莲一眼,便知道已经没有指望了。根据小理查德的检查结果,玛丽莲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两小时之内。

小理查德下楼,进书房。这时,萨蒙·谢普德已经躺到了地板上。据他自己说,他的脖子剧痛难忍。小理查德俯身对弟弟低语:“她已经死了,萨蒙。”

“哦,我的上帝!不!”地板上的人叫道。

兄弟俩接下来的对话后来成为了双方在法庭上争议的焦点。当时书房里一共有三个人,除了谢普德兄弟,还有区长斯班瑟·霍克。据霍克区长说,他听见小理查德问:“是你干的吗?”萨蒙答:“见你的鬼,不是。”但谢普德兄弟却否认。

区长太太进来打断了兄弟俩的对话,说小“土豆片”恐怕快醒了,应该有一位家庭成员负责照料孩子。小理查德遂跟着爱莎·霍克上楼。

6点15分,萨蒙的二哥斯蒂文·谢普德夫妇赶到,还顺路带来了港湾医院实习医生罗勃特·卡维尔。

6点20分,港湾区警署署长约翰·伊顿抵达。他查看了现场,又和霍克区长以及在场的警察们交换了意见。众人一致认为,这个案子太复杂,单靠港湾区警署恐怕处理不了,因为港湾区属克利夫兰的“高尚地区”,犯罪率全市最低,港湾区警署缺乏处理此类恶性凶杀案的经验。于是,伊顿署长指示巡警弗莱德·任克翰马上与克利夫兰市警署联系。

6点30分,小理查德·谢普德抱着萨蒙的儿子“土豆片”,斯蒂文·谢普德和罗勃特·卡维尔各架着萨蒙的一只胳膊离开谢普德家。当时并没有任何在场的警方人员对此举提出异议。后来,萨蒙被送进港湾医院,“土豆片”去了斯蒂文家,在那里一住十年。

7点左右,小理查德和斯蒂文·谢普德兄弟再回鄂里湖街时,被警察挡在了门外。

8点以后,克利夫兰市警署介入,先后到达现场的有法医实验室主任沙缪尔·戈尔勃博士、指纹专家麦克·格拉伯斯基以及凶杀处的两名侦探洛波特·肖提可和帕迪克·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