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法与书法:从唐宋论书诗看书法文献的文学性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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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管窥蠡测——唐宋诗歌书法论文集(2)

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不假外物而有守于内者,圣贤之高致也。(《题笔阵图》)书法虽然借助点画,即“笔墨之迹”来表达,但受“外物”有形之体所限制,不能完全而真实地展现书家主体精神。所以苏轼认为要达到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不假外物而有守于内”,在有形的点画之中突出内在的、无形的思想与精神。在作书时要使思想纯一,心无杂念,就可以达到书写之自由境界。“心忘其手手忘笔,笔自落纸非我使”(《小篆般若心经赞》),在这种“心手相忘”状态下字就会自由流淌而出,甚至不需要自己去驱使,其作品也自然飘逸,超出法度,达到自由的境界。

苏轼的任性而为首先表现在他在任何环境中只要兴起,便可挥毫泼墨,丝毫不为外物所束缚,他自己记述道:

将至曲江,船上滩欹侧,撑者百指,篙声石声荦然,四顾皆涛濑,士无人色,而吾作字不少衰,何也?吾更变亦多矣,置笔而起,终不能一事,孰与且作字乎?(《书舟中作字》)后人亦有记载:

东坡先生虽天材卓逸,其于书画二事,乃性所笃嗜,到处无不以笔砚自随。海南老媪,见其擘灯心纸作字……其在黄州,偶途路间,见民家有丛竹老木,即鸡栖豕牢之侧,亦必就而图之。所以逸笔草草,动有生气,彼固一时天真发溢,非有求肖之念也。《六研斋笔记》卷二。

从这两则材料中可以看出苏轼对书法的喜爱程度。东坡天真自由,毫不做作,兴致到了,即使用“灯心纸”也能作字;看到好的景致就去描绘,甚至在“鸡栖豕牢之侧”也毫不在意。“彼固一时天真发溢,非有求肖之念也”,这是苏轼本性的真实流露,所以自然真率,“动有生气”。苏轼还能保持镇定平稳的心境,丝毫不为外物所累,不为外物侵扰。在惊涛骇浪之中,在飘摇不定的小船上,他也能“作字不少衰”,这份定力非一般人所具有。“吾更变亦多矣”,苏轼经历了政治上的起起浮浮,最后心境趋于平淡,已处乱不惊,在这样的心态下作字自然会少些形体约束,多些真情流露。

文同和黄庭坚等人也曾记载苏轼这种任性而为的情形,文在《往年寄子平》《丹渊集》卷十七。诗中写道:

虽然对坐两寂寞,亦有大笑时相轰。

顾子心力苦末老,犹弄故态如狂生。

书窗画壁恣掀倒,脱帽褫带随纵横。

喧呶歌诗叫文字,荡突不管邻人惊。

黄庭坚亦在《题东坡字后》中记载:

元祐中锁试礼部,每来过见案上纸,不择精粗,书遍乃已。性喜酒,然不能四五龠已烂醉,不辞谢而就卧,鼻鼾如雷。少焉苏醒,落笔如风雨,虽谑弄皆有义味,真神仙中人,此岂与今世翰墨之士争衡哉!

东坡为人狂放自适,秉性天真自然,将自己的真实本性完全融入到翰墨丹青之中。从他笔下可以看到一个活脱脱的人,体悟到他那真率的性格和天真自然的本性。

苏轼对自己酒后作字也颇为得意,曾自诩道:“仆醉后,乘兴辄作草书十数行,觉酒气拂拂,从十指间出也”(《跋草书后》),“吾醉后能作大草,醒后自以为不及。然醉中亦能作小楷,此乃为奇耳”(《题醉草》)。后人对苏轼这种任性而为的书风大加赞赏,认为深得笔法之妙,楼钥《东坡醉中书〈对客醉眠〉诗》、钱泳《宋四家书》都有很高的评价。其实苏轼的“醉中醒”就是其“无意为书家”,并不刻意追求在书法方面有什么惊人造诣,而是真正把书法作为遣怀的手段,将自己的情感在笔端倾诉出来。只有这样的豁达情怀,才能在作字时心无旁骛,才是自己真实情感的表达。若把心思都放在点画之上,放在如何写好字上,反而写不出好字了。犹如庄子所云之“有所待”,则为外物所累,就不能达到自由的境界。苏轼深谙此理,所以他将书法重点放在对“意”的追求上,此乃“书家玄妙”!

苏轼自己常常表示并不刻意作书,乃是无意为之。

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次韵子由论书》)我生百事不挂眼,时人谬说云工此。(《次韵答舒教授观余所藏墨》)五言七言正儿戏,三行两行亦偶尔。我性不饮只解醉,正如春风弄灵卉……洗墨无池笔无冢,聊尔作戏悦我神。(《戏书》)是中有何好,而我喜欲迷……多谢中书君,伴我此幽栖。(《试笔》)对于苏轼追求的自由创作状态如何理解?王水照先生指出:“崇尚本真自然,反对对人性的禁锢或伪饰,在苏轼的心目中,已不是一般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而是一种对人类本体的根本追求。”王水照:《苏轼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53页。王运熙、顾易生二位先生指出:“他深感有发表自己独立见解的天职,其意见的发表也自然是真率而无所讳忌。这种精神,体现于文艺思想便是将文学作品的现实性、批判性与崇尚创作的自由,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宋金元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45页。苏轼不单是在文学作品中,在他的书、画中都是倡导创作自由,张扬主体的人性,“崇尚本真自然,反对对人性的禁锢或伪饰”,就形成了自己任性而为的创作态度。

其实苏轼并非不懂书、不善书,他只是以一种游戏的态度来作书、评书,以期在自然而然的状态中寻求对书法真谛的体悟。“苏轼书论中提出的‘法无定法’的观点显然受到了禅宗‘无住’思想的影响。佛教尤其是禅宗‘无住’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其对万事万物的观察采取灵活万变、不主故常的态度。这种方法及‘流动’、‘不主故常’的思想,对苏轼书论和艺术创作产生了深远意义。”杨疾超:《苏轼书法思想成因初探》,《黄冈师专学报》1998年第3期,第52—57页。从上引东坡诗句中可以看出他对书法之喜爱,甚至是融入到自己的生命之中了。东坡认为如果刻意追求点画形式,就会被束缚住手脚,为形所累,则难以真正展示书家的思想意蕴。所以他在这种极放松的状态下,让自己的审美观与情绪自然流淌在笔墨之中,这样点画之间也就有了灵性,“神”也就出来了。

苏轼这种任性而为的书风还表现在书写技巧上,“他具体的做法是:别人运笔骏快,他反而迟缓;别人结构精巧,他反而肥扁;别人强调中锋,他反而偃卧;别人用墨适中,他反而浓稠。于是创造出一种别开生面、颇具个性的书法形象”。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第117页。对于苏轼在书写姿势、用墨等方面的特点,前人均有所记载,郭畀在《题〈苏文忠公九辩帖〉》中云:“东坡先生中年爱用宣城诸葛丰鸡毛笔,故字画稍加肥壮。”张丑:《清河书画舫》卷八下。李之仪《姑溪居士前集》前集卷十七亦云:“东坡每属词,研墨几如糊,方染笔,又握笔近下,而行之迟,然未尝停辍,涣涣如流水,逡巡盈纸。或思未尽,有续至十余纸不已。”

苏轼对执笔姿势也有自己的见解:“知书不在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其法度,乃为得之”(《书所作字后》),“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欧阳文忠公谓余:‘当使指运而腕不知。’此语最妙”(《记欧公论把笔》),这是尽量弱化笔在手中的感觉,以使运笔自如,思想感情能充分融入到点画之中。如果这样作书,必然飘逸,有神韵。苏轼这种书风的形成同其任性而为的性格特点紧密相连,同其追求书法中的“意”、追求个体精神的体现密切相关。

但东坡一味追求不悬腕,使字不能完全舒展开,大大限制了这种神韵的展现,不能真正达到飘逸的感觉。就连多方维护苏轼之书的黄庭坚对此也经常流露出批评之意,在《跋东坡水陆赞》中云:

或云东坡作戈多成病笔,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表面看来山谷似乎在维护东坡,但“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无疑说东坡字乃是一种病态美,是有缺憾、非正常的。我们是欣赏健康的西施还是“捧心而颦”的西子?不言而喻,自是前者。不能因苏轼的地位高而盲目去追求一种畸形的、病态的美,这样的审美心理是不健康的。再如山谷如下的评价,亦可看出他对东坡书的态度:

公书字已佳,但疑是单钩。肘臂著纸,故尚有拘局,不敢浪意态耳。(《与党伯舟帖七》,《山谷集·别集》卷十八)古人虽颠倒,书亦四停八当。凡书字偏枯皆不成字,所谓失一点如美人眇一目,失一戈如壮士折一臂,不审信之否?(《与载熙书》,《山谷集·别集》卷二十)东坡不善双钩悬腕。(《跋东坡论笔》)

东坡尝自评作大字不若小字,以余观之,诚然。然大字多得颜鲁公《东方先生画赞》笔意,虽时有遣笔不工处,要是无秋毫流俗。(《题东坡大字》)翰林苏子瞻书法娟秀,虽用墨太丰而韵有余,于今为天下第一。(《跋自所书与宗室景道》)黄庭坚对东坡执笔姿势、用墨、点画等均作了批评,“不善双钩悬腕”、“遣笔不工”、“用墨太丰”等都是东坡书法中的硬伤,尤其是“凡书字偏枯皆不成字”的批评更是尖锐。由于东坡在书写方法上有这样的缺点,所以其书“尚有拘局,不敢浪意态耳”。山谷时而说东坡字如“怒猊抉石,渴骥奔泉”,时而说“书法娟秀”,如此自相矛盾的评价,乃是出于对东坡字的不满而作的掩饰之词。我们看山谷之书,点画尽量向外伸展,追求一种个性的张扬,同东坡的风格是不同的。苏、黄二人在艺术审美观和文学观上的差异很明显,比如苏轼一直力捧蔡襄,奉为“本朝第一”,而黄对蔡的评价则一直不是很高。苏、黄对彼此书法中的缺点也是很了解的,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三记载:

东坡尝与山谷论书,东坡曰:“鲁直近字虽清劲,而笔势有时大瘦,几如树梢挂蛇。”山谷曰:“公之字固不敢轻议,然间觉褊浅,亦甚似石压虾蟆。”二公大笑,以为深中其病。

此虽二人玩笑之言,但可看出山谷对东坡书风的不满,竟敢当面直陈,而东坡亦“以为深中其病”,但却终不见改意,反而自我辩解:“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

历代对东坡之书赞誉者众多,批评者亦有之,大多从个人审美角度出发,也有因时代、审美价值观不同而形成争论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艺术欣赏来说,无所谓对或错,既不能因东坡字中的缺点而抹杀其书法的艺术成就,也不能因东坡的个人魅力而盲目抬高其书法,讳谈缺点。“字如其人”,点画之中尽显书家的思想性格与艺术价值观念。苏轼任性而为的性格表现在书法中是突破成法,风格自然飘逸,追求点画之外的“意”的体现,其价值在点画之外;表现在诗歌中是不注重格律、字句的推敲,不刻意雕琢,风格流畅自然,追求“言外之意”,其价值在文字之外。书法创作有一定规律,书法作品会将书家的情感有意无意地掩盖起来。而诗歌也是一样,由于格律、字数等限制,不可能充分表达出作家的全部情感,欣赏者只能借助有限的点画或语言载体来揣摩、理解创作主体的本意与思想。苏轼在书法中力求将隐性的思想感情显性化,将创作主体情感尽可能多地传递出来。

但苏轼并不是完全不讲“法”,其书与诗都是在一定限度之内的自由挥洒,并没有超出文学艺术允许的规律范畴。“文学艺术创作中的法度和自然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法度是指创作的具体规则,它是前人创作经验的总结,任何人在创作过程中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它的影响。但是文学艺术创作又不能完全受其控制,循规蹈矩,亦步亦趋,从而丧失自己的革新、创作精神。苏轼对此有深刻的体会。”“‘无法之法’也就是自然之法。任其自然而不违背艺术创作的规律,看似无法而又有法,这才是最高的法。”张少康、刘三富:《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6、27—28页。也正因为如此,苏轼那些自由挥洒之作品并不是信手涂鸦之作,具有很高的艺术性,才为后人所接受。

二、内在修养的重视

苏轼认为外在的书写技巧和内在的精神展现同样重要。“苏轼作为一位‘全能’作家,他是杰出的艺术技巧综合论者。他的‘体兼众妙’,既包括某一艺体内部的诸种技艺的综合,也包括了各种外部艺体的多项表现技巧的综合。但苏轼决不是一位纯艺术技巧综合论者,他特别强调‘技道两进’的命题,认为作家的思想性与技巧性应是紧密结合、统一而互进的。因而苏轼的‘兼百技’是包罗万象的,他甚至包括人生观、审美观、哲学观乃至作家的人品、气节、志趣、创造思维能力等。”朱靖华:《苏轼的综合论及综合研究苏轼》,《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第112—116页。所以苏轼对“技”的追求并不妨碍对“道”的表现;反之,对“道”的追求也并不否定对“技”的重视,应辩证、融合地看待这个命题。

1.“技道两进”——重视内在修养

苏轼虽然尚“意”,作书时任性而为,但他同样重视对书法基本功的训练。东坡认为若想写好字,必须打好基础,循序渐进,不能好高鹜远、盲目求新,他对此多有论述:

书法当自小楷出,岂有正未能而以行、草称也?(《跋君谟书赋》)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跋陈隐居书》)今世称善草书者或不能真、行,此大妄也。真生行,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未有未能行立而能走者也。(《书唐氏六家书后》)东坡指出,学习书法应从小楷入手,循序渐进,逐步过渡到行、草书。如果越过楷书,直接学习行、草书,就像“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未能行立而能走”一样,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苏轼还对字的结构提出自己的看法:“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跋王晋卿所藏〈莲华经〉》)苏轼对字的结构的看法无疑是正确而辩证的。楷书最忌呆板,程序化,无生气,是以“难于飘扬”;草书又忌过于浮躁,无章法,是以“难于严重”,“患无法”。大字要写得“结密而无间”,方显得紧凑,给人以整体浑一的感觉;小字要写得“宽绰而有余”,才不显得“局促”,字才能生动。

作书光追求技法是不行的,还要有内涵。苏轼在《跋秦少游书》中指出:“少游近日草书,便有东晋风味,作诗增奇丽。乃知此人不可使闲,遂兼百技矣。技进而道不进,则不可,少游乃技道两进也。”这里的“技”当指技法,技艺;“道”为何指?笔者尚不敢下确论。但从秦观书法进步、诗歌也随之进步来看,当指相关的知识、修养。具有了技法上的成熟,再辅以相关的知识、修养,书法和诗歌才能有所提高。

另据《乐静集》卷九载李昭玘《跋东坡真迹》:

昔东坡守彭门,尝语舒尧文曰:“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我则心、目、手俱得之矣。”李福顺编:《苏轼论书画史料》,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6年,第210—211页。

这里的“识”、“见”、“学”当即为上文东坡所说之“道”,是辅以点画之中,同“意”一起展现出来,也同苏轼一贯提倡的展现书家内在精神一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苏轼虽提倡以“意”为主,但他深知好的基础对展现“意”之重要性。清人冯班在《钝吟书要》中一语道破了其中奥妙:“宋人作书多取新意,然意须从本领中来……本领精熟,则心意自能变化。”黄简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第354—355页。苏轼作为一个诗、书、画俱佳的旷世奇才,对此应是领悟颇深的。

苏轼提倡“技道两进”,并不是指多读书才能写好字,很多学者对此产生误解,比如苏轼在《题二王书》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