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走下巅峰的美国
5593900000007

第7章 民主还是“金主”

美国政治制度的本质是民主权,而实现民主权的关键在于选举,所以美国的选举制度就成为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美国的选举在联邦这一级有两种,一是总统选举,二是议会选举。总统选举每四年一次,即总统一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一届,由于开国总统华盛顿只做了两届,以后也就成为惯例。到大萧条以后上台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由于经济和战争的原因,连任四届,从1933年上台,一直到1945年死在任上。以后宪法用修正案的方式做了规定,总统最多可任两届。议会又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共100人,每州2人,任期6年,但每两年要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重选;众议员共435人,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每两年全部重新选举一次。这样一来,在联邦层面,美国至少每两年就要进行一次议会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选举。总统选举,又首先要在各党内预选,各党预选确定候选人之后,才正式进行全国大选。此外,联邦各州每两年要选举州长和州议会议员。可见在美国选举活动是非常频繁的。美国人通过选举来争夺总统职位,争夺议员的职位,争夺议会的席位,争夺州长职位和州议会的席位。

选举与金钱

美国的总统选举对全国人民都是一件大事。选举国家首脑对野心家们有巨大的诱惑力,使他们产生强烈的争权夺利的欲望。所以每逢选举到来,所有的政党和候选人都会全力以赴,各种与选举有关的阴谋活动也开始活跃起来,全国陷入一片兴奋和狂热。

不管是竞选总统还是竞选议员,首先要组织一个庞大的竞选班子,雇佣大批工作人员,在媒体上做大量广告,印发大量宣传材料,到各地做竞选旅行,组织集会,发表演说等等。这些活动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所以金钱是竞选成功的保障。正如美国人常说的一句口头禅:“如果政治是一部汽车的话,那么金钱就是汽油”。

但是,这样巨大的资金从何而来呢?不外乎两条渠道:一是自己有钱,二是寻求捐款。肯尼迪总统是第一类的典型。约翰·肯尼迪的父亲约瑟夫·帕特里克·肯尼迪是一位亿万富翁,对参与政治有着强烈的兴趣。他用金钱把自己的儿子一步步送上政治舞台。1947年29岁的约翰·肯尼迪当选众议员,1953年当选参议员,1961年43岁时进入白宫,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

但大多数候选人都得靠捐款。在今天的美国,不管是总统还是议员,能否获得候选人资格和当选的机会,关键看他能否筹到足够的经费,也就是找到足够多的富豪为他捐款。所以美国的政客能否上台主要看他筹款的本领,或者说主要取决于他“政治化缘”的能力。美国共和、民主两党提名总统候选人时,都把筹款能力作为首要条件,这是政治惯例。谁的经费越充足,谁获胜的希望就越大。例如在2004年的国会选中,众议院中97%以上的席位,参议院中88%的席位,都是由花钱最多的候选人赢得了选举。“钱多者胜”几乎成了普遍规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总统和议员的权力都是用金钱换来的,通往白宫和国会山的路是用金钱铺就的,每一位总统都是用钱堆起来的。没有金钱做后盾,就别想做总统梦。就像一句古老的谚语所说,“白宫是唯一能让客人把巨款留在枕头上的旅店”。

为选举捐款有一个“高雅”的名字,叫“政治献金”。从里根时期开始,流入政治领域的政治献金开始大幅增加。当前,美国选举中的政治献金更是恶性膨胀,竞选费用已经飙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最大的竞选资金来源就是各家公司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公司高管和公司説客。所谓“政治行动委员会”是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专门为竞选筹集资金和捐款的机构。20世纪70年代以来,大量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当代美国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据统计,1974年,美国各种政治行动委员会有608个,而到1992年增加到4,195个。他们的活动方式主要是为竞选捐款,1992年各种“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额占总支出的46%。由于联邦选举法允许利益集团和其他团体建立“政治行动委员会”,向国会候选人和政党直接捐款,而用于总统和国会议员竞选的“独立开支”不受限制,因而“政治行动委员会”可以在选举中把筹集到的大量经费投入到各个层次的竞选活动中,以影响选举结果。2012年选举期间,赌场大亨阿德尔森夫妇(阿德尔森是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董事长)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赠了9,200万美元,然而这个数字相对他们的资产净值来说,只等于美国中产收入家庭拿出来300美元。因此一个亿万富豪为了影响全国大选的走向所需付出的成本,大概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周末开车出去兜一趟风。亿万富豪们在选举中“下注”,仿佛这一切不过是一场赛马,而候选人不过是他们相中的“良驹”。对巨富们来说,这点政治献金纯属满足自己的娱乐爱好,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据有关资料介绍,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从商业银行和投资公司获得617万美元的政治献金;现任总统******在2008年的竞选中,从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获得1,570万美元;他的党内竞选对手希拉里获得918万美元;2008年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麦凯恩则获得了1,058万美元。当然这只是他们他们从华尔街得到的赞助,占他们获得的政治献金中的一小部分。一般来说,竞选参议员的费用是众议员的10倍,而竞选总统的费用是参议员的70倍。

由于金钱在选举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候选人越来越把注意力集中到如何募集竞选资金上,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筹集资金上,为了竞选任期四年的总统一职,人们得忙乎两年多,花费数十亿美元。其中一多半花在广告费上。他们依靠各类广告来推销自己,把自己像商品一样兜售给大众,使各种媒体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竞选运动已成为亿万美元的巨大产业。

下面是近34年来美国选举经费的账单:

总统选举:

1980年开支1.62亿美元;

1988年开支3.24亿美元;

2000年开支5.29亿美元;

2004年开支8.81亿美元;

2008年开支21.5亿美元;

2012年开支26亿美元;

国会选举:

1980年开支1.89亿美元,

2000年开支8.76亿美元,

2004年开支12.06亿美元,

2008年开支28.5亿美元,

2012年开支34亿美元;

2014年中期选举花费38亿美元。

民主选举越来越成为富人的烧钱游戏,2012年大选成为美国历史上“最烧钱大选”,总共花费了60亿美元。在一些州的议会选举中,开支更是高得惊人。选举的金钱化,使“民主治理”的代价越来越高,美国的民主也变得越来越昂贵。

100多年前,美国的选举就被称为“股权政治”、“富人政治”。为了减少金钱对选举的影响,1907年国会通过《迪尔曼法案》,明确禁止银行、企业在联邦选举中进行政治捐款;1947年通过《塔夫特-哈特利法案》,规定“永久禁止”公司、工会和跨州银行向总统大选的捐款。从70年代开始,国会又对《联邦选举法》进行多次修改,对捐款数额进行限制。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规定任何美国公民每年给一个政客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甚至对候选人给自己捐款都进行限制。2002年通过《两党竞选改革法》,目的是堵塞“软钱”漏洞。所谓“软钱”是限制捐款数额后,出现的“变通”对策,比如不直接把捐款给候选人而是捐给其党的全国委员会,或用广告的形式间接捐款等。

然而,1979年最高法院裁定,“个人可以行使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力,可以用自己的钱来为自己竞选,数额不限”。这就明白地告诉那些富豪们,只要你有足够的本钱,你就有资格参选,而那些虽有政治抱负而没有经济实力的人,就不要痴心妄想了。所以这些年候选人中出现了不少亿万富翁,比如2012年大选中,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就是一位富豪,2016年大选中,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更是一位大富豪。

更有甚者,2010年1月,美国最高法院就“公民联合组织”诉联邦选举委员会一案,以5:4票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政治捐款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最高法院认定,限制商业机构资助联邦选举候选人的《两党竞选改革法》,违反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原则。认为“公司和人是一样的,不能再禁止公司赞助候选人,钱就像言论,有花钱的自由”。判决规定“公司可以在竞选期间打政治广告,而且不会设置上限”。这个判决不仅涉及个人捐款,同时也包括所有企业、利益团体或工会组织。你看,最高法院的判决多么美妙:政治捐款就是言论自由!限制捐款就是限制言论自由。

消息传出,在美国社会引起巨大震动。这一判决“否决了业已建立的法律体系,侵蚀了矗立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在商业公司与选举政治之间的大墙”,为金钱公开介入选举扫清了障碍,也改写了美国的政治进程,它使得金钱选举合法化,使得民主政治腐败公开化。从此以后,美国的公司团体,将被允许在国会和总统选举中,不受限制地开支,通过政治广告等形式支持或反对候选人。

连总统******都强烈反对这一决定。他说:“最高法院为利益集团利用金钱来践踏我们的政治大开绿灯”,“这是大石油公司、华尔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胜利,他们可以每天在华盛顿列队,用他们的力量压倒普通人的声音”。民主党众议员格雷森说:“从根本上说,这将人们能够想象的最大规模的贿赂行为制度化,合法化,现在公司可以酬谢与他们合作的政客,同时置不合作的政客于死地”,“以后可能听不到来自某个州的参议员的称谓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通用电气的参议员或来自微软的众议员”。一位法官说:“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将毁掉所有机构选举的公正性”。

取消政治献金的限制使美国总统选举成为公开的“金钱选举”,使美国退回到“股权时代”。最高法院的判决,使美国选举的公正性荡然无存。美国政治选举开支不断上涨,进一步助长了政治“家族化”、“金钱化”趋势。总统候选人通过“超级政治委员会”进行疯狂筹资,这些“超级政治委员会”已成为利益集团影响选举的主要渠道。“共同事业”组织的创立者加德纳说:“我们当今的政治体制中,没有什么比竞选经费制度能带来更多的危害、更多的腐败,使公众对政府更加疏远和不信任”。华盛顿廉政研究所的刘易斯断言:“我们的选举已经变成政治拍卖了”。连前总统克林顿都承认,美国选举“花钱太多,花时间太长,引起的问题太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虽然******曾批评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但为了能筹到更多的钱,他也不得不千方百计地讨好富人。总统选举最后不是最有本事的人胜出,而是最有耐力、脸皮最厚的人胜出。说假话是政客的天性,政治家为了拉选票,竭力讨好选民,大话、假话满天飞。牺牲后人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来迎合大众,获得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总统当选后,早把他们竞选时的承诺抛到九霄云外。例如尼克松在选举前宣布,同越南的谈判“即将取得和平”,但当选后仅一个月,美国政府就对越南进行了人类史上最密集的轰炸;里根上台之前,承诺要“限制预算,紧缩开支”,但他上任后,政府的财政赤字超过了历届政府赤字之和;******竞选时,对选民做了许多承诺,但能兑现的也寥寥无几。

美国的每一次选举,都是一场“战争”。为了胜选,他们可能什么都干得出来,因为其背后的动力都是利益。因此,每次选举都会使国家面临****的危险。每次选举还会使政务工作处于失常的状态。在职总统为了连任,他必须全力以赴去参加竞选,费尽心机地讨好选民,甚至顾不上去处理当前的政务。把选举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政府的活动已不再是为国家而展开,他使政府工作重心发生转移,政府官员也不再为国家服务,而是为其上司服务。反之,如果总统任期已满,每当选举临近时,现任总统就不再想有所作为。据报道,******在2014年10个月中,打了85场高尔夫。因为他来日无多,已“无心恋战”了。

选举造假也无处不在,两党都这么干,其方式也多种多样。多报票的情况也很普遍,有一句流行的话说:“选票不创造结果,计票员创造结果”。决定选举结果的并非谁的纲领更受欢迎,而是谁用来操纵选举的结果准备更充分,金钱与组织带来的优势可以通过选举造假而强化。2000年总统选举中,在小布什的弟弟杰克·布什当政的弗罗里达州,就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现象,在州务卿的直接干预下,有的人被禁止投票,有的地区票箱被毁,还有很多被计为“废票”,因而引起争议,最后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全球民主国家,候选人的产生毫无例外的都是由政党提名。这一过程是民众根本无法参与的。从美国的政治实践来看,候选人都产生于既得利益集团中,要么是职业政客(如尼克松),要么是州长(如克林顿),要么是议员(如******),要么是战功赫赫的军事强人(如艾森豪威尔)。不管谁胜出,都是政党内部博弈、讨价还价的结果。候选人产生后才交由民众去投票。而这个过程,谁拥有更多的资金、更多的媒体、更多的广告,谁就会赢得大选。而有能力承担这个天文数字选举费用的,只有财团。所以,代表资本的财团才是真正的决策者。民众表面上是独立地投出手中的一票,实际上早就被财团以金钱操纵了,因为除了政党提出的候选人选外,民众根本别无选择。所以,美国的所谓民主是选民被动地从财团筛选的几个候选人中,行使所谓“神圣的****权”。选民一切为了福利,财团一切为了利润,政客一切为了选票,这“三个一切”就在“民主”的旗帜下统一起来。

美国民主制度的根本缺陷是政治的金钱化。美国人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金钱是政治的母乳”。美国的选举制度生来就被财富和金钱所控制。在1787年的宪法中,对选民就有财产要求,因为制宪代表55人全是富人阶层。所以,选举始终与地位和财富联系在一起,这是美国选举制度天生的弊病。经济财富和政治权力相结合,经济财富决定政治权力分配,政治权力又成为掠夺更多财富的工具,这就是美国的选举制度,也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遗传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