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人一定要知道的历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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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明(5)

宋应星(1587—1667),字长庚,江西南昌不府奉新县北乡人。明末清初科学家。宋应星五次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后,他下决心摒弃科举途径,愤而转向“与功名进取毫无相关”的实学,钻研与国计民生有切实关系的科学技术。宋应星50岁那年,连续写出了《画音归正》、《原耗》、《野议》等不同内容的著作。次年,又发表了平生最重要的作品《天工开物》。《天工开物》在物理学方面,通过对船与水流关系的具体描写,阐述了力学的一些重要原理;在化学方面,宋应星通过对一些有色金属、无机化合物的性质、形状、冶炼等的叙述,比较正确地说明了物质的化合和分解,据弃了以往一些荒诞无稽的迷信说法;在生物学方面,书中记录了不少农家培育大麦、水稻新品种的事例,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农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宋应星除著《天工开物》外,还有《卮言十种》、《画音归正》、《杂色文》、《原耗》等著作,多已失传。

徐霞客

徐霞客(1586—1641),名弘祖,字振之,号霞客,江苏江阴人。明地理学家、旅行家和文学家。徐霞客出生在江苏江阴一个有名的富庶之家。徐霞客幼年受父亲影响,喜爱读历史、地理和探险、游记之类的书籍。徐霞客先后游历了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十六个省。东到浙江的普陀山,西到云南的腾冲,南到广西南宁一带,北至河北蓟县的盘山,足迹遍及大半个中国。徐霞客在跋涉一天之后,坚持把自己考察的收获记录下来。他写下的游记有240多万字,可惜大多失散了。留下来的经过后人整理成书,就是著名的《徐霞客游记》。这部书40多万字,是把科学和文学溶合在一起的一大“奇书”。《徐霞客游记》,开辟了地理学上系统观察自然、描述自然的新方向;既是系统考察祖国地貌地质的地理名著,又是描绘华厦风景资源的旅游巨篇,还是文字优美的文学佳作,在国内外具有深远的影响。

徐霞客最后一次出游是在1636年,那时他已51岁。这次他主要游历了我国的西南地区,一直到达中缅交界的腾越(今云南腾冲),至1640年重新返回家乡,他回乡不久就病倒了,他在病中还翻看自己收集的岩石标本,临死前,他手里还紧紧的握着考察中带回的两块石头。

冯梦龙与侯慧卿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在其著作“三言”中多肯定生死不渝的爱情,谴责负心薄情的行为,这是他一生创作改编、评点婚恋题材作品永远不变的主题。这些思想的来源就是早年他那不幸的爱情。冯梦龙年轻的时候也是风流才子,“逍遥艳冶场,游戏烟花里”。色艺双全的苏州名妓候慧卿却最终拴住了他的心,这从冯梦龙对她的诸多首怀念诗中能看不来。之所以说是怀念,是因为候慧卿最终从良也没嫁给他。虽然历史上的侯慧卿资料不多,从冯梦龙的诗作中很能看出他对侯慧卿的用情之深。候慧卿的最终离去不仅改变了冯梦龙对感情的认识,也深深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与人生态度。

冒辟疆与董小宛

董小宛是明末“秦淮八艳”之一,聪明灵秀,窈窕婵娟。冒辟疆是名门望族冒氏公子,他一方面过着名姬骏马的公子哥儿的生活,一方面也顾盼自雄,胸怀报国大志。冒辟疆从复社才子那里听说才色双绝的董小宛,董小宛也常在名流宴集场合听闻这位负气节而又风流的才子。经过冒辟疆多次访寻,神交已久的两人终于得见,很快恋爱、婚嫁。董小宛入冒氏家族后与家人上下相处极其和谐,冒辟疆母亲和妻子都特别喜欢她。至此可以说是大结局、皆大欢喜了。接着李自成攻陷北京、清军入关。冒氏一家一路南逃,冒辟疆重病不起,董小宛在细心照顾冒辟疆的过程中也体质亏虚,多方医治无效身亡,年仅28岁,临死还握着冒辟疆镌有“比翼”、“连理”四字金钏。也有说董小宛未死,被洪承畴送入皇宫,就是顺治帝的董鄂妃。冒辟疆恐惧,谎称小宛已死。

李香君与侯方域

历史名剧《桃花扇》讲的是一对男女主人公在历史面前的悲剧故事。这也是以明末归德文人侯方域和秦淮名妓李香君的真实爱情故事。明末,“复社”才子侯方域在南京邂逅秦淮歌妓李香君,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无奈小人阮大铖当道,他陷害侯方域,迫使其投奔史可法,分别时,侯方域送李香君一把提诗扇。阮大还强将李香君许配他人,李香君坚决不从,撞头自尽未遂,血溅诗扇,侯方域的朋友杨龙友利用血点在扇中画出一树桃花。南明灭亡后,李香君苦苦等待侯方域,再见到昔日恋人时他已经留了满清人的辫子,愤然决绝。两人都以出家告终。

政体

明朝官制

明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总揽全国行政,由左右丞相总管六部事务。在地方设行中书省统管地方行政事务,并按地理条件调整中书省名称及其划分。明初中书省和丞相的权利很大,后被朱元璋废止。辅佐皇帝的“内阁”出现,皇权进一步加强。六部仍是治理具体事务的中央机构。明朝在地方行政系统实行省、府(州)、县三级制。巡按、知府(知州)、知县分别为其最高行政长官。

“朋党”、“奸党”

历代帝王都投入很大力量对付所谓的“朋党”与“奸党”。任何人一沾上“朋党”或“奸党”就会受到严厉的惩治。因为历代君主都怕朝臣发生横向联系而对自己统治不利,清代甚至设置“密折”制度使臣下互相监视以防结党营私。“朋”自古就是党羽、同类的意思,一般带贬义色彩,《尚书?泰誓》、《韩非子?有度》、《荀子?臣道》中都对“朋党”有所指责。宋代欧阳修曾著文《朋党论》首次为“朋党”一词正名,“朋党”逐渐演化为中性词。明代,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中,特设“奸党”罪,规定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清律继明律之后,也设奸党罪。至此,“朋党”也好,“奸党”也罢,都成了重罪,朝中大臣不敢乱提“朋党”或“奸党”。

四格八法

鉴于明朝后期官员考核制度的松散,为了进一步加强封建官吏的考察标准,顺治年间清政府颁布了“四格八法”制。“四格”即守、才、政、年。“守”指品德操行,分廉、平、贪三类;“才”为才能,分长、平、短三类;“政”为政治政绩,分勤、平、怠三类;“年”指年龄和身体状况,分青、中、老三类。根据这四格,综合官员的考核成绩可分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八法”即:一贪、酷者,革职提问;二软、不懂者,革职免官;三年老、有疾者,退休离职;四才力不及、治事浮躁者,酌情降调。

官员俸禄制

夏商周三代,各诸侯大夫在其封地上享有其土地和各种赋税收入,这就是最早的“禄”,也称“食邑”,因为王、侯的世袭性质,又叫“世禄制”。随着官员名目的繁多,等级的森严,俸禄逐渐成为官员当政的物质奖励。战国至秦汉,官吏实行的是秩石制,官吏以秩石分等次为“定制”发给粮食或钱,以年计俸,按月颁给。魏晋时期战乱频繁,官府财政收入主要是田租、户调,官员俸禄的支付主要是发放谷米、绢帛。为了优待官员,从西晋开始,正式按官品占田、荫佃客,如菜田、田驺、公田等,以后形成定制(至明朝废);朝廷又经常赐给绢、绵,作为对官员俸禄的重要补充。

大明律

《大明律》是朱元璋在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的,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著名的法典。它虽以《唐律》为蓝本,但在内容和形式上均有很大突破:内容上经济、军事、行政、诉讼方面的立法更为充实,形式上结构更合理,文字更简明。《大明律》共共30卷,篇目包括五刑、十恶、八议、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等,共460条。在量刑原则上,遵循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

《大诰》

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时,为了从重处理罪犯特别是犯罪的官吏,就将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汇总,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大诰》是我国历史上普及最广泛的一种法律,基本每一家都要有一本。明朝末年时,如果有人家还保存有大诰,在犯流罪以下罪行时就可以减轻一等处罚。在一段时间内达到了吏治清明。但朱元璋死后,《大诰》基本上没有了法律效力。

诏狱

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犯罪后,需要皇帝下诏书才能入狱的案子。监狱的罪犯都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定的罪,如明代的锦衣卫就是诏狱的一种。“诏狱”的兴起,往往又与酷吏、外戚、宦官政治相关。所以说,在某些历史时期,“诏狱”多被视为乱政的代名词。

锦衣卫、东西厂

明朝给后人的影响就是其恐怖统治,而其恐怖统治的代表就是特务组织锦衣卫与东西厂,很多影视剧上他们都是黑暗势力的幕后黑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洪武十五年,朱元璋设锦衣卫,专门侍卫皇帝,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明英宗时,皇帝昏庸无能,朝政大权掌握在宦官王振之手,他操纵锦衣卫诛杀异己,残害忠良,做尽恶事,人们闻听锦衣卫如谈虎色变。东厂的发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篡权夺得侄子的帝位后,朱棣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中。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在朱棣造反的过程中,宦官与和尚曾出很大力,朱棣就任宦官为东厂的首领。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监视官员坐班、查看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甚至侦察柴米油盐的价格等,明朝宦官专权就成为可能。

西厂的存在时间较短,本是明宪宗设立的替皇帝刺探消息的机构,但它的势力甚至超过了东厂,首领汪直为了升官发财,拼命的构置大案、要案,其办案数量之多、速度之快、牵扯人员之众都远远超过了东厂和锦衣卫。5个月之内就弄得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宪宗受到群臣的集体上书之后大为震惊,就撤销了西厂,但一个月后又重开。奇怪的是,西厂与东厂虽是同一首领,但二者并不相互合作,而是争权夺利,相互拆台,不能不说明代统治者的腐朽。

国子监

国子监是我国古代最高学府和官府名。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始立国子学,隋炀帝改为国子监。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明初设京师国子学,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国子监,迁都北京后新建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典簿等学官。国子监学生分官生和民生两种,主要课程有《大诰》、《大明律》、《四五》、《五经》和《说苑》。

海禁

海禁是明清两代严禁中国商人到国外经商贸易和限制外国人到中国经商贸易的政策,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闭关锁国政策。明代初期,朱元璋处于政治的需要,在对外贸易上只允许部分国家或部族通过“朝贡”的方式进行贸易外,私人海外贸易一律禁止。嘉靖时期,当朝者因倭寇起源于市舶,就规定了更为严厉的海禁政策:封锁沿海港口,销毁出海船只,禁止下海捕鱼捞虾,断绝海上交通,违禁者必处以极刑。隆庆年间明代的海禁政策有所放松,“准贩东、西二洋”。但征收商税,出海贸易者均须经海防同知批准,到指定地区贸易;对出口货物的品种也有所限制。康熙时代又沿用了明代的海禁政策。海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范西方殖民侵略,但是它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限制了中外交流,使中国逐渐落后于西方国家,为近代以来中国被动挨打埋下祸根。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明律相对于唐律,在规定相同犯罪的量刑上发生大幅度的变化,后人总结为“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意思是罪重者更为加重,罪轻者更为减轻。“重其所重”主要表现在:1.对直接危及专制统治的重大犯罪的量刑上加重了处罚,如对于谋反、谋大逆等重罪,唐律规定罪犯本人斩首,其父及16岁以上子处绞刑,其他亲属不处死刑,而明律规定罪犯本人加重至凌迟处死,其16岁以上男性亲属皆斩,15岁以下男子及女性亲族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大大扩大了连坐的范围。2.加重对强盗罪、窃盗罪的处罚。3.加重了对官吏贪污受贿罪的处刑。“轻其所轻”指明律在对原来相对的非直接侵犯君主政权等方面危害不大的犯罪减轻了处罚,如对于唐律比较重视的妨害礼教、风俗、伦常的罪行处罚明显偏轻。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张居正改革中赋役方面的制度,“鞭”即“编”。一条鞭法可谓概括为:一县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赋役。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一条鞭法将役银编征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调解了里别之间民户负担不均的畸形状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消弱了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农民获得更多的自由;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和交换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八股文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一种专门文体。又叫制艺、制义、时艺、时文(相对于古文而言)、八比文等。八股文要求文章必须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总共包括八股,所以称八股文。“股”或“比”,都是对偶的意思。八股文的基本特点为:题目一律用《五经》、《四书》中的原文;内容必须以程朱学派的注释为准;体裁结构有一套固定的格式;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部分组成。因此,古代科举文人要通过考试,必须有良好的记忆能力、理解义理的能力、组织文字、发扬文采的能力。

三场

三场是乡试和会试的次数。乡试于八月在京城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只许带着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后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乡试试卷由考官先阅,加批荐给主考官,然后决定中式,分别正副榜。列为正榜者为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中了举人就有资格做官。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会试提名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贡士可以参加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乌纱帽”的由来

当今社会,人们习惯地把“乌纱帽”和“官位”联系在一起,将乌纱帽作为官员的标志,权力的象征。据考,纱帽最早出现于东晋,宋、元两代,乌纱帽是民间百姓常戴的便帽,直到明洪武帝定都南京以后,洪武三年(1370)朝廷作出决定,文武百官上朝,一定要戴乌纱帽,穿圆领衫,束腰带。另外,取得功名的状元、进士,也可戴乌纱帽。于是,乌纱帽作为官帽,就成了官员的特有标志。

文物史籍

明十三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