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高丽史史籍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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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编年体类(2)

卷第一至第二十三记载宋朝及高丽前期历史,以宋朝为唯一正统,主要记载以宋朝为中心,辽朝和金朝的史事皆以宋朝年代顺序,以年记之,起于宋建隆元年(960年),止于宋祥兴二年(1279年)。该书依《春秋》王正月之笔法,正文大部分年份纪事皆以“春正月”起,将高丽与北汉、南唐等诸小国并立,而以宋代周为大国统绪之传承。卷第一记载周恭帝元年(宋太祖建隆元年、高丽大成王十年)至开宝九年(高丽献和王元年),共十七年史事。称“是岁周亡,宋代新,大国一,旧小国四,凡五国,吴越荆南湖南凡三镇。”周恭帝元年(宋太祖建隆元年)之下并注后蜀、南唐、南汉、北汉和高丽年代。而叙赵匡胤代后周为“周殿前都点检赵匡胤称皇帝,废其主宗训为郑王。”对为周尽忠的韩通特别以大字书之,载“周侍卫副都指挥使韩通死之”、“宋赠韩通为中书令”。在同一年中,并记宋朝和高丽史事(未统一前,以记诸国事),高丽重要制度、重大的史事及高丽与中国的使节交往、与宋、辽(金)关系及其变化等都以大字记载,其下以小字叙高丽相关的史事和制度沿革。如,建隆元年年系事中亦载“高丽定百官公服从华夏之制”及改开京为王都,并立西京事,并在此两条下叙述高丽立国过程和王建遵华夏之制的遗训,以及高丽职官制度。

卷第二十四至卷第二十九记载元朝和高丽历史,起于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止于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在叙述宋代历史时,宋朝皇帝及年号皆书以大字,辽(金)及高丽年号用小字,且书辽(金)皇帝名,如,光宗皇帝绍熙元年(金章宗璟明昌元年、高丽二十年)、绍熙二年(金明昌二年、高丽二十一年)。记载元代历史,虽以元朝年号系事,但与高丽年号同样以小字书之,只是将元朝置于前,以示“胡元削统”。元末汉(陈友谅)、天完割据政权并立,皆与元同样格式书其年号。

“附录”卷第一“书法”,叙述该书凡例和宗旨,该书遵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之例,对于《续纲目》记“胡元干统”之事“处之既不得其正,其余失检违法处亦多”等情况,加以重新匡正,并加以东国史,以备本国鉴戒。该卷分统系、岁年、名号、改元、尊立、崩葬、篡贼、废徙、祭祀、行幸、恩泽、朝会、封拜、征伐、废黜、罢免、人事、灾祥等十九门叙述了《宋元华东史合编纲目》之书法。在“统系”上以宋朝为惟一正统,改变《续纲目》将元亦以正统处之的做法,叙元代历史以无统之例。宋初及元末诸国以列国处之,辽、金则视为蛮夷君张,以“僭国”处之,西夏则更降一等。宋朝以外,皆降一等书之,用均敌之体,无所扬抑,仅于大小之间略存等差。该书书法概而言之,就是强调正统、区别忠奸、表彰道学、警戒君王。

“附录”卷第二至卷第四为“发明”,阐述该书编写宗旨,如解答高丽与中国是大朝与侯邦关系,而合编一书,并书高丽国王之年,称国王庙号等的原因,并阐发一些重要史事的选择和记载的用意,以及该史事的重要意义等。卷第二“发明上”叙述北宋时期史事,卷第三“发明中”叙述南宋时期史事。卷第四“发明下”叙述元代史事。

该书虽然在史料上并无突破,但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朝鲜时代的史学思想、政治思想和文化观念,特别反映了朝鲜时代对于高丽和中国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该书供朝鲜时代鉴戒之作,也寓含了时人对朝鲜与中国关系的认识。

东国史略

《东国史略》,丽末鲜初权近著,记载了檀君至高丽朝的历史,全书共六卷。权近,字可远,号阳村,谥号文忠,安东人,至正十二年生,洪武元年,年十七,中成均试,洪武二年中馆试,同年中礼部试第三,殿试丙科第二,历任春秋检阅、艺文修撰、修职郎、宣德郎、长兴库使、太常博士、进德博士、知制教、成均直讲、军簿正郎、春秋馆编修官、成均祭酒、典客令、右文馆直提学、成均馆大司成、进贤馆提学、密直受左代言等职。入李朝后,历任检校艺文春秋馆大学士、成均馆大司成、签书中枢院事、都评议司事等职,封花山君。洪武二十二年及入李朝后之洪武二十九年先后奉命入明朝贡。

卷之一记载“檀君朝鲜”、“箕子朝鲜”、“卫满朝鲜”(包括四郡、二府、三韩历史)、“三国:新罗、高句丽、百济”历史。卷二“新罗纪”记载了统一新罗时期的历史。卷之三至卷之六为“高丽纪”。重要史事之后皆有“史臣曰”,阐述著者对该事的看法。

该书重视对外关系、大臣任命、孝义之事、制度沿革、内乱等关系国家兴衰的史事的记载。在史料来源上无特异之处,但权近作为精通本国历史的饱学之士,其对史料的取舍和对史事的评论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大东史纲

《大东史纲》,朝鲜金洸编撰,编年体,共十二卷,记载檀君、箕子至朝鲜纯宗朝历史。

卷一记载檀君、箕子、马韩、高句丽、百济历史。卷二记载高句丽、新罗历史。卷三记载高句丽、渤海、新罗历史及高丽太祖朝前期历史。卷四至卷八记载高丽朝历史。卷九至卷十二记载朝鲜太祖至纯宗朝历史。

该书广泛参考了多种公私史籍,在体例上仿照朱熹《通鉴纲目》,以辨正邪、劝忠善为目的。篇首春庵序称金洸编撰该书时,“积以岁月,参考国史野乘”,“笔削润色者实多”、“上而为君,及下而为臣者皆得劝戒”。闵京镐序也说该书“上下四千载之治乱存亡,贤愚邪正,历历指陈,婉而直,微而显。文法则取司马氏之《史记》,规模则仿朱文公之《纲目》”。李明翔序也指出了该书有益于世教的特点。

历史辑略

《历史辑略》,一名《东史辑略》,朝鲜金泽荣撰,编年体。该书始以檀君,终于丽末,共记三千七百四十五年历史,总十一卷。

在书法上学习《春秋》,如檀君之事,渺远难知,句末皆以“云”字结之。在格式上,体现君臣尊卑,如马韩是箕子之统,故同时诸国皆降等以尊其统。撰者还指责《东国通鉴》将本无正统的三国时期未曾降服于人的驾洛国降等书之的做法。该书采用编年体体例,采用的纪年方法是以干支纪年,而其下注以中国年号。高丽朝皆注中原政权年号,如高丽仁宗二年(宋徽宗宣和六年),而不用当时高丽所用辽朝或金朝的年号。

该书参考和征引了中国正史二十一种,韩国史籍《三国遗事》、《东史古记》、《三国史》、《高丽史》、《东国通鉴》、《丽史提纲》、《东史纲目》、《疆域考》、《东史世家》、《四郡志》、《渤海考》、《舆地胜览》、《文献备考》、《燕岩集》、《中京志》,以及日本人所撰《国史略》等,被称为“集本邦众史之大成”。

全书一半以上的篇幅记载高丽朝历史。卷一至卷五记载了自檀君至统一新罗的历史,卷六记载高丽太祖至睿宗朝历史,卷七记载仁宗至康宗朝历史,卷八记载高宗和元宗朝历史,卷九记载忠烈王至忠惠王朝历史,卷十记载忠穆王至恭愍王朝历史,卷十一记载前废王禑、后废王昌及恭让王朝历史。

该书在所记史事后有撰者按语,或详述所论史事之沿革,或评论得失成败,或考订正误。高丽朝历史本据《丽史提纲》,又据《高丽史》和《东国通鉴》二书证之。该书本以简明为目的,但对田制、兵制等则广采三国史、中国史及高丽史籍,不嫌其繁,体现撰者对制度的重视。对韩国史籍记载较略的渤海国史事,也不论巨细,悉以采录。因而该书在史实和编撰方法、史学思想等方面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朝鲜历史

《朝鲜历史》,朝鲜赵汉喆撰,是朝鲜简明通史,以编年体记叙,共三卷。卷之一记载檀君、箕子至新罗的历史,包括三韩、高句丽和百济历史。卷之二为高丽一朝历史,记载高丽太祖建国到李朝革命的四百七十五年历史。卷之三为“本朝纪”,即记载李氏朝鲜的历史。因该书为朝鲜学部编辑作为简明教材之用,在史料上并无特别参考价值。

东鉴节要

《东鉴节要》,朝鲜李阳来撰,是编年体朝鲜简明通史,上自檀君,下至李朝英孝王,全书共七卷。该书参考《东国历史》、《丽史提纲》、《东国通鉴》、《丽史汇纂》、《丽史纂要》、《东史撮要》、《大东纪年》、《晦安集》、《宋子大全》、《东鉴纲目》、《韩国小史》等史籍,“刊罗枝叶,务立本领”,“其义谨严,其辞简要”。

卷首有崔永祚序,叙说该书编写过程,称该书是撰者在其师渊斋宋文忠公所撰《东鉴纲目》的基础上,博考诸家史籍,摘其要义,编成此篇,以为童蒙讲习之书。卷之一至卷之三记载檀君至统一新罗时期的历史。卷之四及卷之五记载高丽时期历史。卷之六及卷之七记载李氏朝鲜的历史。书后有朴海昌识,也叙述的该书的编纂过程。因该书主要为童蒙学习韩国历史之用,史料上并无特别之参考价值。

宋史

《宋史》,一名《宋史详节》,该书有三卷本和十卷本两种,编年体,起于宋朝建立,止于明朝代元,叙述了宋、辽、金、元、明数朝兴衰更替的前后四百年历史,也记载了高丽与宋朝的重要交往史事。据朝鲜车轼跋文中称,该书“不知出于何氏之手”,经“张盱江之订定,刘京兆之编辑”。

三卷本现存为明朝嘉靖刊本。卷一记载宋太祖至宋神宗朝史事,卷二记载宋哲宗至宋孝宗朝史事,卷三记载宋光宗至明太祖史事。

如车轼所言,该书宗旨是学习司马光《资治通鉴》和朱熹《通鉴纲目》,重笔削,重资治,使数百年治乱事迹可以遍览于数日。因而该书在编撰上强调华夷正闰观念。在宋朝存续期间,皆用宋朝年号。辽、金、元的史事皆随年纪事,系于宋朝年号之下,如在开禧二年系事下,记载了蒙古铁木真建国及铁木真事迹。凡辽、金、元皇位交替及重大政事一般都随年叙述,对事关王朝兴衰的国家间关系事务着墨尤多,如宋、金联合灭辽,宋元联合灭金的过程记载尤多。直至元至元十二年,才开始以元朝年号系年。在宋朝存续期间,辽、金、元的国君皆称“国主”,而不称皇帝。如称辽穆宗为“辽主”,金章宗为“金主”,成吉思汗为“元主”(该书将蒙古帝国时期与忽必烈建国号以后通称为“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