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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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哲学思想(9)

除此而外,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方面,毛泽东在这一时期在说明和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有关原理时,也有一些不正确的带有“左”的痕迹的观点。如在发挥部分质变原理时,毛泽东重点批评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彻底巩固社会主义”的观点,但却忽视了对一定时期内物质地相对稳定性原理的强调,提出了一种必须不断改变生产关系的理论。在发挥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的思想时,毛泽东突出了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根本规律的地位,但却否定了质变量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独立意义。这些看法,在一个长时间内,导致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的简单化、片面化,使工作中“左”的错误一直未能彻底纠正。

这一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之所以出现上述曲折,有着极为复杂的原因。其中有毛泽东和中央其他一些领导人一个时期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偏离马克思主义正确轨道等主观方面的根由,也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偏向,导致人们在认识上、行动上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客观因素。如毛泽东对阶级斗争问题的不适当地强调,对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些不正确地理解,从一定意义上讲,是针对一个时期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否定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矛盾,针对斯大林忽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核心地位,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阶级等等错误观点而发的。毛泽东批判了这些观点,在诸多理论问题上恢复和展开了马克思和列宁的思想,但同时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偏向。

综上所述,在十年建设时期,无论是广大理论工作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研究探索,还是党中央、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运用发挥,都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同时这两方面也都出现了一些曲折。对此,我们应该客观全面地予以分析。既不能因为出现了日益严重的“左”的倾向而抹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新发展,也不能只看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前进的一面而忽视毛泽东和党中央其他一些领导人在一段时间内偏离马克思主义轨道而产生的失误。忽视这些失误正是导致后来“文化大革命”发动的思想根源。

反对林彪、“四人帮”极“左”思潮的斗争

自1962年至1966年,由于党中央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果断措施,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左”的错误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并未得到彻底纠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还有所发展。其中毛泽东本人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另外,毛泽东的个人专断作风也逐步损害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更有所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地纠正这些错误,而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展。

1966年夏,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所谓“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及其持续,与毛泽东1957年以后越来越严重的个人专断和理论错误有着直接联系,同时也与林彪、江青、康生等野心家利用毛泽东的错误,在思想上宣传一套极“左”理论,在政治上推行一条极“左”路线有关。“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建设事业遭受到了巨大损失,也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遭受到了严重挫折。

毛泽东晚年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失误

历史证明,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严重灾难的内乱。

关于“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发生的原因,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在1957年至1966年这十年间,“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8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这个结论,明确而全面地概括了“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指出了毛泽东晚年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理论和实践上的越来越严重的错误,是导致“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因素。

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理论上的错误,有一个逐步严重的发展过程。

如前所述,1956年,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曾根据当时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科学分析,作出了革命时期的急风暴雨式的大规模阶级斗争已经结束、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的正确论断。他并且正确地提出,全国人民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但是后来,毛泽东并没有沿着这条正确思路走下去。

苏共二十大以后,波兰、匈牙利发生了一系列社会事件。这些事件,对毛泽东产生了较大影响,以致使他在1956年11月的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反革命没有搞掉,没有在阶级斗争中训练无产阶级。从此以后,毛泽东开始着重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去看待社会主义社会中发生的一些复杂的重大事件。半年以后,在我国即发生了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的“反右派运动”。

1958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八大”二次会议。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轻率地改变了“八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变的正确分析,错误地提出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这就为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来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提供了理论根据。第二年9月,在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又把党内是非问题的争论,直接说成是一场阶级斗争,并认为这一斗争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斗争的继续,从而把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引向党内。

1962年9月,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从他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作了错误的概括。他在全会所作的“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作了扩大化和绝对化的论述,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八届十中全会公报根据毛泽东的讲话,提出了如下论断:“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图复辟。”公报还认为,“这种阶级斗争,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党内来。国外帝国主义的压力和国内资产阶级影响的存在,是党内产生修正主义思想的社会根源。在对国外阶级敌人进行斗争的同时,我们必须及时警惕和坚决反对党内各种机会主义的思想倾向。1959年8月在庐山召开的八届八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它胜利地粉碎了右倾机会主义即修正主义的进攻”。八届十中全会公报的这些论断,是经过毛泽东审定和改写的,它关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的观点,关于阶级斗争是产生党内修正主义根源的观点,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错误理论。

为八届十中全会所接受的关于阶级斗争的这种提法,把社会主义社会历史阶段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了。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既违背了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要消灭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不符合我国资产阶级已经基本消灭的客观实际。

1963年至1965年间,我们党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运动,虽然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致使1964年下半年,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1965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了总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验教训的全国工作会议。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会议讨论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二十三条”的正确方面是纠正了1964年下半年以来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左”的偏向,肯定了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它仍然包含着严重的错误。这表现在:第一,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是十几年来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二十三条”认为,在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反社会主义的阶级敌人时刻企图复辟资本主义。这种斗争势必反映到党内,有些基层单位的领导权,已经被篡夺。由此“二十三条”强调,全党必须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抓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这个纲,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到底。第二,“二十三条”提出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普遍存在于党内和各级政府中,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后的。支持这些当权派的人,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在上面的,有在社、区、县、地,甚至在省和中央部门工作的一些反对搞社会主义的人。第三,“二十三条”提出城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简称“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要求阶级斗争不应仅仅限于经济领域,而且要扩大到政治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二十三条”的这些提法,不仅进一步发展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理论错误,使当时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而且导致了以后意识形态领域和教育科学文化问题上的越来越严重的“左”的偏差,为后来的“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作了思想上、理论上的准备。

1965年9月,在中央党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这是最危险的”。这样,又把阶级斗争的重点由社会上转移到党内,并且把斗争矛头直接指向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指向党中央的某些领导人。到了1966年春,终于形成了这样的论点: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鉴于党内和国内如此严重的危险的阶级斗争形势,过去所进行的各种群众斗争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而必须发动和进行一场公开的、全面的、自下而上的大革命,以夺回被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所篡夺了的各级权力,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根据这样一种理论,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论点,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中和党的第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被概括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一理论的特定含义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且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以后,还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而且这样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又不符合中国的客观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中国的阶级形势和党与国家的政治状况作了错误的估计。它关于“党内修正主义路线”、“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种种提法,混淆了敌我和是非界限,是极为错误的理论。

第一,“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同修正主义路线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批判的许多东西,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其中很多是毛泽东自己过去提出的或支持过的。“文化大革命”否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17年大量的正确方针和成就,这实际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包括毛泽东自己在内的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否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苦卓绝的奋斗。

第二,上述的是非混淆导致了敌我的混淆。“文化大革命”所打倒的“走资派”,是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干部,即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党内根本不存在一个所谓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确凿的事实证明,强加于党和国家一些领导人的诸种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文化大革命”对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批判,使许多有才能、有成就的知识分子遭到打击和迫害,也严重混淆了敌我。

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像毛泽东所说的那样“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在我国,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虽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但是革命的内容和方法已经同过去根本不同。对于党和国家肌体中确实存在的某些阴暗面,当然需要作出恰当的估计并运用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的正确措施加以解决,但决不应采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方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所谓“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纲领,而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