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一百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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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相异性(1)

亲属集团与非亲属集团(一)

从日本全面地以中国为师的“唐风时代”,即公元7世纪中叶后算起,到中国变先生为学生,颇为恭谨地以日本为师的公元19世纪末期,已有1200年。这中间虽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两国文化交流陷于停顿,但直到明治维新前,两国的发展水平差距并不大,两国都落后于两方,日本还落后中国一点,这即是说,中国和日本近代化运动的起跑线可谓相差无几,两国都是在被动挨打的情况下开始了奋起自强的近代化运动。此后,两国发展水平差距突然一下拉大,尤其是当今,日本已成为世界上最发达国家之一,真是“脱亚人欧”了,与美国比肩可翘楚于两方;而中国100多年来一直在世界上最落后国家的圈子里彷徨,大抵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二十几年,举国上下一心一意抓发展,经济上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也只够资格进入发展中国家的行列。这一很难不令日本人洋洋得意、却让中国人脸上作蜡的现象,仿佛都是在两圉间与两方世界发生了相撞、交汇后所走过的不同路径引起的,而在此前,仅仅只有中日两国间穿越不过几百英里太平洋的交流。

这一现象,已经让许多学者注意并厘清两国各自近代化路径中的百般景象与种种不同,却也容易让他们忽略打下这近代化路径的桩基还是文化。

文化是工年的不死鸟,文化是天地间的一盏长明灯。即使是被强大而又锋利的两方世界之刃划成了几段,文化也会如一条硕大的蚯蚓,在东方这块古老、奇特的土壤里修复如初。如果用学术化的语言表述,那就是一种文化在受到外来的某种强势文化挤压下,前者的一部分必会随着后者的物质文化一起变化,乃至几乎全盘接受后者的意识形态;但前者的另一部分,很有可能仍然停留在受挤压前的状态之中,即仍然以千百年来民族自己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行为方式来应对一个外部的世界。

我想,在很重要的成分上,不但近代化路径中所表现出的两国间一眼能察的相异性,是由文化决定的,而且,至今难为人们洞幽并提出的两个民族间所表现出的趋同性,亦是由文化决定的。这一章先说说相异性。据学者们考证,中国有近13亿人口,常用的姓才几百个。“百家姓”收录462个姓,基本包括了汉民族最常用的姓氏。中国大多数人的姓

氏都有很长的历史。以笔者的“胡”姓为例,根据人口学者的统计研究,在依次排列的100个姓氏中,胡姓名列中华15大姓之列,为第13位。根据文献所载,胡姓是一个古老的姓族,她的源流可追溯到原始时代的胡部落,而最早得姓的是传说时代的黄帝的臣子胡曹。且胡姓又是一个多源的姓族,商、周、春秋时代的胡子国是其姓源之一,以胡公满的后裔为氏是其姓源之二,而胡公满则是舜帝的裔孙。此外,秦汉以后,随着中华民族的不断融合,表现在姓氏学上,便是少数民族姓氏的汉化,这又是胡氏姓源的来源之一,在古今的鲜卑、契丹、满、苗、瑶、彝、回、赫哲、达斡尔、白、锡伯等民族中,都有胡姓的存在。(见黄启昌编着《胡姓史话》)

如胡姓一样,在中国,几乎随便找一个姓都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

就是在今天,在不少姓氏的家庭里,如“孔”、“孟”、“曾”等,还得严格讲究名字中所体现的辈分,这丝毫马虎不得。在我家也一样,我却例外。我本名“胡家适”,即“家”是我的辈分。上小学时,父亲的一位老朋友,也是本院历史系的欧阳琛教授,一次半开玩笑对父亲说:现在胡适就不是好东西了,你儿子还胡家(加)适?改个名字吧。于是,母亲将它改成了“胡平”。她的用心当然是指着我这一生平平安安,但这名字几十年顶下来,狂风疾浪不少;前几年几次进出国门还屡有麻烦。现在要想改回去,确又难了……

在近代以前,大多数日本人有名而无姓,姓氏只在上层社会中使用,只有贵族和武士门第的人才允许使用。那时的姓氏实际上是一种政治组织,如着名的源氏、平氏等,整个日本才有为数不多的姓氏。19世纪里,随着幕府时代的落幕,平民运动的展开,下层社会才获得使用姓氏的权力。1870年,即明治三年,日本政府决定,一般百姓可以取姓。但奴才做惯了,习惯了类似“阿猫”、“阿狗”般的称呼,许多人仍不敢给自己取姓。日本政府不得不在1875年再次下令所有国民必须有姓,否则受罚。犹如大清江山一倒,中国人脑后的长辫子纷纷如急雨般落地,这时岛上的普通百姓也火急火燎请人起姓。由于多是短时间内仓促而取,或是由于岛人自古皆有热爱自然、关注草木的生命情怀,两个原因加在一起,使日本人多是从身边接触得到、看得见的事物,顺手拈来作为姓。如有的人以自己所在的自然环境、面对的山川河谷的名称为姓,有的人则以动植物、房舍、建筑、村庄、田野为姓。住山脚下便姓“山本”,宅门前有一种河便姓“川边”,家附近有一个渡口便姓“渡边”,庭院里有棵松树便叫“松下”等等。

于是,与中国的情况相反,日本是世界上姓氏最多的国家,只有1.2亿人口的日本,估计姓氏超过12万。这里可以列举出几大类:与山川、河流、地貌有关的姓:山本、山下、冈村、石原、小野、河野、中川、渡边、中岛、井上、秋山、北泽、大滨等。

与动、植物有关的姓:小熊、鸠山、白鸟、松下、铃下、小森、小林、加藤、左藤、伊藤、竹内、菊池、栗原、熊木等。与房舍、建筑有关的:高桥、鸟居、古屋、小仓、高仓、宫本等。与村庄、田野有关的:村山、田中、中村、同田、田边、角田等。此外,还有不少千奇百怪的姓氏,在中国人看来不可思议。日本人最简单的姓是“一”和“乙”,最复杂的姓长达12个汉字:“藤木太郎喜佑之卫门将时能”和“笼谷懿府舍仰隶里小也弘光”。稀奇的姓有“八月一日”、“四月一日”、“十七女十四男”、“数十万人”等。

这些都说明日本人姓氏不仅历史较短而且有较大的随意性。由此,有学者认为这是日本人的宗族组织缺乏中国人宗族组织那样强大凝聚力的表现。(见尚会鹏着《中国人与日本人——社会集团、行为方式和文化心理的比较研究》)

亲属集团与非亲属集团(二)

姓氏的悠久历史,它的严格性、不可替代性,突出地显示了在中国的大家庭里,每个孩子一生下来就处在一个等级森严的亲属关系之中,他(她)有哥哥、姐姐、舅母以及姑母、姨母、婶母、叔、伯、舅、姨夫,各种姑、表、堂兄弟和姐妹,各种公公、婆婆、爷爷、奶奶,乃至各种姨亲堂亲,名目之多,非西方人所能明白。这种由密密疏疏的关系所组成的亲属集团,不仅比西方的关系名义明确,区分精细,而且在其内部还附有按各人地位而定的不容争辩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在当今,一个长子比起弟弟妹妹来,也不会不服膺于他对于这个家的传承有着更多的责任与义务的内心律令,而这内心律令显然来自于血脉里古老儒家的濡染。

一个家庭是这样,一个家族也是这样。

千百年来,中国一直是个广漠的乡土社会,村子里的人先是按家族制组织起一个亲属集团,其次,几个亲属集团组成同一个村子的邻里社会。他们世代相传,永久地居住在那里,其成员靠耕种家庭所拥有或者租借的土地为生,并根据其家庭成员的资格,在亲属集团内取得某种地位。一般的情形是,一个村子里会有几个亲属集团,一个亲属集团也可能分布于几个村子,乃至相邻的乡镇。但不管如何分布,对中国人来说,亲属集团具有不可取代的、头等重要的意义。换言之,对许多中国人来说,不管其身份显赫还是渺小,其性格复杂还是简单,也不管其生前是造福于世,还是祸害与民,他们命运之书的扉贞,甚至在以后的许多页里,都会有他所属的亲属集团的影子,以及这个集团藤条般不断伸展的内容。一般来说,当他一旦明确而恒定地承担了自己在该集团的责任,他就在任何可能的时候、任何可能的情况下,都能得到该集团成员的帮助。这便成为了一股强大的动力,促使他萤灯寒窗,金榜提名。一登青云,他既可能牢记父母、亲戚朋友的激励与鞭策,循纪守法,克己奉公,不辱门庭,但也极有可能“租借”出手中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多方面的利益。当他们在亲属以外的集团中陷于穷途末路,或成迷途羔羊时,他们可以回到亲属集团中疗养伤痛,寻求重振旗鼓。

因此,传统的中国人不太容易献身于亲属以外的集团,在他们看来亲属集团是不可替代的。虽然中国人往往会同时参加数个非亲属集团,但在其他集团里很难死心塌地,使其百分之百地献身,唯有亲属集团对于他们有着人生价值的终极意义。

“光宗耀祖”、“锦衣夜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金窝银窝,不如家乡的狗窝”、“要死,也要死在家里好”……众多的俗语、谚语,道尽了传统中国人的深层心理。

当今,在一些已经被揭露、尚未被揭露的腐败分子中,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显然是个另类——

他出身在湖南一个穷乡僻壤的山村,小时放过牛、种过田,每天上学要跑七八里路,还要挑20斤萝卜到小集镇上去叫卖,挣两个小钱好买个本子,交点学费。一双破旧球鞋,穿了整整5年,母亲给他补了又补,下雨天显了,父亲晚上便在火炕边烤十。为了支持他读中学,两个姐姐中途辍学,确保兄弟中唯他一人奔前途有个出息。父亲因水肿病不能治愈去世时,他才不到12岁,就靠小脚的母亲养育他……胡长清和妻子结婚,是借钱办的旅行结婚。妻子在纺织厂工作十分辛苦,三班倒,起早贪黑,还要带孩子,每月就几十元钱工资,还要归还欠款,生活很是艰苦。

胡长清白调到江西工作以后,很快就创造了索贿能“日进万金”的纪录。但就是这样一个在审判时被公诉机关认定的受贿索贿及不明财产共计900多万元的“富翁”,在北京和妻子上街,有时连一根冰棒都舍不得买来吃,到菜市场去买菜还要砍价。对其已经八旬的老母,连每月给的100元赡养费也难以按时支付,弄得古稀老母不得不依靠生活并不富裕的兄嫂来生活。这边在南昌,胡长清却是“激情燃烧的岁月”,找了一个整整比自己小了20岁的小姐大干快上,人民币也在激越燃烧,除在南昌、广州各送了一套商品房外,他还先后送给该小姐30多万元人民币以及金银珠宝首饰、手机、钢琴等一批贵重物品,并极力为其调动工作。最后胡长清案发的导火线,也正是他从昆明的公差上神秘失踪,潜入广州为小姐落实单位调动之事。

多数腐败分子,决不像胡长清这样“大义灭亲”。他们也奢靡泼天,也花天酒地,但从腐败的动因与操作方式看,他们更多的是为着家庭或者亲朋的利益一前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于2003年4月20日携女儿一家从上海浦东机场出境,至今不见踪影。杨秀珠胞弟、铁路房开公司副总经理杨光荣受贿案案发,正是引发杨秀珠出逃的“导火线”。

杨秀珠素有安插亲信、亲戚的“喜好”,在她部署的精密棋局中,除在铁路房开公司中由其亲信高云光任副董事长,其弟杨光荣任副总经理,在其分管的温州铁路房开物业公司、温州铁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温州市建设配套市政工程公司、温州绿城环境建设公司等均是帮助其捞钱的项目公司,公司的重要职位也均由杨的亲信或亲戚一网打尽。杨秀珠对其几个弟弟的安排尤其富有“深意”。当其弟杨龙光被安排在温州市建设局任房地产开发处处长,手掌实权了,杨还一度设法将其另一个弟弟杨龙翔安排至温州市纪检部门高位,但终因反对力量太大,最后不得不安排了后勤处处长的职位。

一时间,杨秀珠成了全国媒体上的“焦点人物”,涉及的金额说是已达2.5亿多元人民币,比成克杰还多,不仅仅被指为“温州巨贪”,还富有戏剧性的是:时年已经59岁的她,带着女儿、女婿和外孙,一家三代人从从容容地“逃离”了中国。此后,检察机关曾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依然无果。海外华侨界甚至传闻杨已整容,令该案前景更显得扑朔迷离。2004年12月宣判的前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易阳一案又是一例——

亲属集团与非亲属集团(三)

33岁的易阳原系贵州省工-商银行的干部,1997年下半年辞职下海经商。她辞职的事刚开始刘方仁并不同意。夫妻俩多次劝父亲,“没几年你就要退休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如让我们下海找点钱。”后来刘同意了。辞职后,易阳在贵阳开办了自己的公司。1999年初,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准备收购贵州中天f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该公司董事长刘志远了解到易阳的特殊身份后,请她帮忙,但同时也在找其他关系。易阳放风说,“在贵阳,这事只有我才摆得平”。经过几次协商,双方约定如收购成功,刘志远付给好处费500万元人民币。同年7月底,易阳通过刘方仁给贵州省及贵阳市政府某领导打招呼后,刘志远的收购得以实现。易阳分四次收到刘志远送的500万元的好处费,她与丈夫一道对刘方仁说,“这笔钱是我帮全家人找来的”。

2002年7月,全家人一起商量了这500万元的分配方案:刘方仁夫妇200万,刘方仁的大儿子、女儿各50万,易阳和丈夫及孩子200万元。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易阳声泪俱下:

我作为-名高干子弟(哽咽哭泣,停顿),我十分羞愧(停顿,手巾擦眼泪)。我的行为,不但害了我自己,还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不幸(哽咽,过了好一会,易阳才用低沉的声音继续陈述)。我错用了爸爸的权力!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普通的母亲(擦眼泪),我30岁才生孩子,孩子出生还不满11个月,我就因为此案离别了嗷嗷待哺的孩子(哭泣)。我有今天,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还有父母疏于教导(哽咽哭泣)。身居高位的爸爸,没有始终如一地对我们严厉管教和约束。我本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和一个有很好发展的事业,今天成了这样(哭泣停顿两分钟)。悔不当初呀,希望大家和其他高干子弟以我为鉴!

我很难相信在杨秀珠、杨龙光和刘方仁、易阳等人犯罪之后,家庭、家族型腐败便会洗尽铅华,金盆洗手。

法庭上易阳的一番“以我为鉴”的泣说,可能充满着最大的善意,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就在我写作本章的时候,日前,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及其子王健因巨额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年。王道生是该省继2002年唐见奎案之后又一个因经济问题落马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而且前赴后继的两人均涉及家族腐败。在唐案之前,湖南省机械局原局长林国悌、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亦都是带着家人一起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