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2011年度思想随笔排行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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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闲话人性的善与恶(2)

十八世纪的哲人中,也曾出现过性善论的主张,比如康德和卢梭,不过都比较笼统、含糊,而并无详尽的论证。即使是写过《纯粹理性批判》的康德,先验的理性范畴仍然令他在证明时感到茫然,于是,他面对自己那著名的不解之谜——“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最终只能发出无可奈何的惊奇的感叹。至于卢梭,他虽然一般性地提出过人的天性中具有善良的一面,但在具体的论述中却使用了相反的逻辑。在《民约论》里,他反复提出过,所谓“社会契约”(国家权力)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就是贪得无厌的人性弱点带来了在残酷的竞争中互相伤害的危险,换句话说,不通过权力的约束,人类就会在无序的竞争中毁灭。意思很明白: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就是针对人性恶这一客观存在所设的预防。他还指出,民主政治就是人类从上述的限制中获得自身权利的手段,而极权政治则是人类在限制中失去了自我。

由于资本主义带来了物质文明的飞速发展,人类的贪念和恶意也必然会随之进一步膨胀。面对这一形势,十九世纪关于人性问题的讨论,当然不会再停留在“国家权力的制约”这个层面上了,而且依靠上帝的拯救之类说教也日趋式微。大师们担当的似乎都是改造社会的导师这种角色,人性的善恶不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而被提出,而往往只是一个大的学术体系的论证过程中的前提和注释。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只有两家: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尼采的超人理论。根据阶级斗争理论,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利益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因此,根本没有什么抽象的、一般的、共同的人性,所谓人性,就是阶级性。无产阶级承担着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凡不符合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就是恶,必须消灭;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和无产阶级利益高度一致的,就是善,必须奉行。

尼采是个病人,几乎可说是潦倒一生,但他的那套学说对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前期却是影响巨大。也许是因为精神系统的病态,再加上个人遭际的不幸,使他对人性的缺陷有着特别痛彻的认识——一种极端的轻蔑和否定。第欧根尼说“人是两条腿而没有羽毛的动物”,多少是一种诡辩的调侃,并非当真作为对人的本质的定义。只有尼采,把人指认为一种还处在进化过程中的动物,一个随时都可能被毁灭的过渡中的物种。他借查拉图斯特拉的口说:“人是一条索子,横在禽兽和超人的中间——一条索子横在潭上:是危险的中途,危险的经过,危险的回顾,危险的站住和战栗。”他向人类呼吁:“喂!我要叫你们做超人。”因为“人于超人……是一场笑话和一件伤心的耻辱罢了”。虽然在这声呼吁里,他也承认生命的伟大意义,但那意义只能体现于具有“强力意志”的强者,“强者”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按他的理论,强者永远是少数,但却是历史和文化的创造者,他们对弱者的统治是理所当然的。换句话说,超人是通过奴役弱者和群氓来实现自我的。当然他并没有欺骗大众,因为他说清楚了没有多少人具备做超人的条件。试想,踩着一条横在潭上的索子,想走到对岸去,那是何等的艰难!在中途,在每一步(经过),在每一次的退缩(回顾)、停顿和恐惧(站住和战栗)中,你都面临坠入深潭的危险,能到达彼岸的能有几人呢?从超人(强者)哲学的立场看,掉下潭去的都是弱者,是在竞争的法则中被淘汰的一群,他们应该为自己的失败而羞愧,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给予同情。正如赞赏尼采的某教授所云:“失败者就应该羞愧,被淘汰者难道还要受表扬么?”用某读者代这位教授立言的话来说,就是:“你们都该死,你们不配活在这世上。”

(三)

因为尼采所宣传的理论,对启蒙时期以来人本主义所主导的为弱势群体和底层群众代言的传统,构成了颠覆性的挑战,后人往往为他贴上“种族主义”、“霸权资本主义”、“纳粹主义”的精神向导之类标签,一百多年来,舆情颇不看好,影响却余绪不绝。丹麦导演冯·提尔2003年拍了一部名为《狗镇》的电影,很受到一部分人的吹捧,被说成是“尼采哲学的电影版图解”,国内的评论者里,有的人顶礼膜拜之余,舌灿莲花;有的人震惊愤慨同时,拍案而起;联系到人性的恶,或归咎于“丑恶的贫穷”,或寄望于极权的政治。五花八门,莫衷一是。出于好奇,我也找来一张《狗镇》的碟片一睹究竟,结果没看完——实在是看不下去。妮可·基德曼的演技无可挑剔,情节的发展却令人无法忍受。后来想了一下,之所以无法忍受,就在于这确实是一个“电影版图解”,它是从寓言的角度来宣传教义,完全把受众当做任意灌输的群氓。在主题先行时代,我们接触过的政治寓言式的作品太多了,形成了一种味觉抗拒,闻到气味就厌烦。

确实,怎么能对一部寓言剧的情节按生活的逻辑进行要求呢?不过人们还是会怀疑,《狗镇》中的人为何会坏得如此全面、彻底和突然?历史证明,进化到人以后,人性中固有的恶,总是在和后天积累的善进行着反复的、激烈的争夺战:进步不多,而退化也有限。局部性的、阶段性的恶的膨胀和泛滥当然也常发生,但那一定有一个特殊的外部条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如天灾、暴政等)在起作用。《狗镇》里连这条都省略了。冯·提尔自己说,他曾经是一名共产主义者,《狗镇》是他拟拍的《美国三部曲》中的一部,其目的当然是对美国这个资本主义的强大堡垒从本质上给予揭露和批判,但后来据说他又不是共产主义者了,虽然还在反对伊拉克战争,《三部曲》却并未拍下去。今年的戛纳电影节上,他又对记者说自己是个纳粹主义者,此话非同小可,结果竟遭主办方驱逐,后来他辩解称是句玩笑话,但为时已晚,人们联系历史表现,终究不由分说了。

冯·提尔究竟是不是纳粹党人,且由他去!不过他所反映的尼采的关于人性恶的观点,已经把西方传统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推到了尽处,它完全地表现出了和荀子的性恶论截然不同的两条思路。当人们看过《狗镇》之后大呼震撼、过瘾时,宣传的目的达到了。因为同时你就必然认定,底层的恶无法遏制也不可移易,只有在强权(妮可·基德曼的父亲统领的黑帮为代表)的枪杆下,或者被消灭,或者被奴役,才是他们的宿命。由此可以想见,强者哲学必然受到一切极权主义者的欢迎和默认。而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然出发点似乎相近,但路径和目标却完全不同。为了规避和改造人性先天的恶,荀子对于后天的善的培育和积累,安排了一整套完善而细致的规范:中心观念是“仁”,中心手段是“礼”,当然还包括作为辅助手段的“法”。只要一切都做到了位,那么人一定会越变越好,“君子”一定会越来越多。不过这条路有难度,不仅充满险阻,反复也在所难免,但最终的目标是永远也不能放弃的。这就是东西方文明的对决中东方最终要占优势的原因所在。

冯·提尔也许并未想到把全体“狗镇”人(人类社会的缩影)的罪恶和贫穷联系在一起,因为这是两个各自独立的范畴。贫穷当然可以促使恶的产生与发展,但两者间并没有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恶主要植根于自然法则,而贫穷却是病态社会的产物,在他们之间画等号,只能是出于既得利益阶层的强加于人的霸道逻辑。社会学家李银河先生,看了《狗镇》之后,写了一篇题为《穷人不值得讴歌》的博文,硬生生地把贫穷和罪恶归拢一处。她说:

贫穷是罪恶,早就听说过,原来很不理解,因为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一直表扬贫穷。其实,在几千年来弱肉强食的历史中,贫穷不一直是罪恶吗?贫穷就是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败下阵来,失败有什么可表扬的呢?贫穷不是美的,是丑的;不是值得骄傲的,是值得羞愧的……一个人活成了下层人,那就是活得最失败的人,被淘汰的人。

于是,“影片对穷人人性弱点的揭露”,令她十分“震惊”,因为“影片把格瑞斯(妮可·基德曼)对穷人的浪漫想象打得粉碎……让每个看完电影的人在黑帮血洗狗镇时有一种强烈的快感”,而这种快感,“说白了,就是一句话:你们都该死!你们不配活在这个世上”。李先生快人快语,看得出是性情中人,只是不明白她何以对穷人怀有如此大的反感。博文一出,立即在网上招致众怒,这也是意料中事。架不住一片声讨,李先生很快又补发一文,作了若干说明,并且承认,前文在“政治上不正确”。

老实说,看到李先生的《穷人不值得讴歌》,我怀疑她当时精神上大概有点混乱——处于正常状态下的社会学家不会有这样的表现。随即又读到她在全国政协会上的一段言论(对以聚众淫乱入罪的某教授的声援),更加深了我的这一判断。她说:

换偶行为,如彼此接受,就合理……聚众淫乱罪与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有明显矛盾之处。法律改变前,可以用两对(夫妻)在不同地点、方式(交换的办法)规避这一法律。换偶作为少数人自愿选择的娱乐活动(生活方式),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密、成人之间),并不违背多元论的价值观。

很难相信这番话出自一位中国社科院的研究员之口,她到底在研究些什么?只能用鲁迅的话来评价:“发昏!”这种理论当然不值得从正面驳斥,但考虑到它可能造成的影响,还是需要通过提两个问题来点破其荒谬的要害:

一、承认“换偶行为的合理性”,就符合“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要求吗?且不说“人权”应包括个人的尊严、名誉等一系列相关权利,且仅就这一“娱乐活动”的交换过程而言,相关的至少四个人(两对夫妻)的权利主张有可能完全对等吗?可以说,绝无可能!因为在社会生活中的个人,情况千差万别,其权利主张连量化的标准也没有,对等从何说起!那么,也就是说,在这种不对等的权利交换中,必然有一方(或多方)的权利遭到侵害。显然,说宽容换偶就是体现人权,完全是罔顾逻辑、自欺欺人。

二、所谓“性学三原则”不知出自何典,“自愿、私密、成人之间”——竟然完全不把文明人类的婚姻制度考虑在内,这恐怕只有在消灭了私有财产和家庭的乌托邦实现之后才能成立。至于“多元论的价值观”云云,其存在的前提是必须有共同的底线,没有底线,便只有回到丛林去,那里奉行的是一家独大的恐龙价值观。

不能就这个问题再多说什么了,否则别人会以为我也在“发昏”——确实很难想象正常人会参与针对诸如此类观点的讨论。

后来,又读到了李教授的另外一些文字,发现她并非完全发昏(除了关于“换偶”和其他一些维护“性人权”的言论)。她有着一整套一以贯之的基本观点,一直在修饰完善并且致力宣传。前面为《狗镇》发出的感叹并非一时兴起脱口而出,而是真实地反映了她作为一名“自由主义精英分子”对尼采哲学的深刻领会。择要再录几句她的原话:

食色性也,吃饭做爱,人的基本需求、基本权利。色情图片之于做爱就相当于饭馆菜单(附图片的)之于吃饭,没有禁止的道理。就像不能允许吃饭却打击菜单,也没有道理允许做爱却打击色情图片……人有追求低级趣味的权利。世界上,有相当部分人趣味不高……一生只喜欢两件事,就是吃饭和做爱。趣味就那么低,这两件事囊括了他所有的欲望,很可怜,可就这么点可怜的欲望你还不让他满足,抓起来判刑罚款,使他更加可怜,这对国家社会有什么好处呢?

乍一看,又是在维护“人权”!可是稍加思索,就会发现,她维护的只是“吃饭、做爱”这两项属于一切动物的基本生存权。而谁都知道,在人类社会里,这两项权利都要受到某些外部条件的制约,因而有关的欲望不可能随意泛滥。你向处于某种制约状态下的人派发“菜单”,是什么意思呢?说得直接一点,不就是煽惑吗?其结果只能是促使部分人的干法犯禁铤而走险,用你“上饭馆”的比喻来说明,就是吃“霸王餐”,社会能承受那种局面吗?李先生不可能想不到这层道理,不过她认为她为之维权的那“相当部分人”趣味不高,“只喜欢两件事”——吃饭和做爱,“很可怜”。那么,她真的可怜那些人么?未必!因为那些人大体上就是他认定的“不值得表扬”的“下层人”、“活得最失败的人”、“被淘汰的人”。或者说得更坦率,是“不配活在这世上的人”。她说不应该为这点“可怜的欲望”而对这些人“判刑罚款”,相反她还主张为他们派发“菜单”,然后任由这浑浑噩噩的一群永久地沉沦,就像尼采所形容的,从“危险的中途”(潭上的索子)向无底的深渊坠落下去。这结局看来也是理有固然、情无足惜。不过社会难道没有一点教化和约束的责任吗?这些“低级趣味者”就不能有一个高一些层次的权利主张吗?处于金字塔上层自诩为社会导师的“自由主义的精英”们不会有一点不教而诛的遗憾和自责吗?

选自《书屋》201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