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惘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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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局外人

亲爱的,事隔多年,我才知道,我,一直是你的局外人。

沈植,我一直记得第一次看到你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画展,我被女友拉着去看你的画展。之前,早就听说过你,你的绯闻比你的画更要出名。

我对你并不在意。因为我不喜欢喜新厌旧、朝暮三四的男子,而女友媚媚说,你是这样的男子。媚媚是你的前女友,她曾经无数次和我提起你,而我淡然处之,半字不与她配合说起你,只因为,你是这样让我抵触的男子。

我的个性清凉薄冷,性微寒,喜欢那种淡定和不动声色的男子。显然,你不是。你太过张扬,甚至这场画展都带着虚伪,我在门口看到了许多大画家,那是电视上才出现的一些画家,我看到了他们来给你捧场。媚媚说,你是有钱人,所以,请得起这些画家,一个大大的红包足以了。

多年之后我还不确定为什么要去看你的画展,为什么要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为什么我和你要邂逅?

在展厅的拐角处我遇到了你。

那时我并不知道你是沈植,你端着一杯红酒,在拐角处撞到我,那红酒染了我的白色衣裙。我没有叫,而你一连说着对不起,我怕热闹,所以一个人来到拐角处,媚媚正和那几个北京来的大画家热络地谈着,那天媚媚果然是媚,穿着黑色金丝旗袍,分外得艳。

媚媚来了就找你,而你一直不在。

我不知撞到的是你,你说着对不起,我抬头看到了你。

你的样子让我很喜欢。

瘦、高、眼神微笑、面色稍显苍白,我以为画家沈植会梳小辫子,穿九个洞的牛仔裤,或者至少身上要有油彩味道,我习惯了798那些有符号的画家。

而你不是。

你面容干净,单眼皮,笑时嘴角上扬。你坚持说着对不起,用湿纸巾擦着我的长长的白裙子,但到底是污了,上面,暗红一片。

这是你给我的第一个礼物,一辈子的痕迹,再也洗不掉。

怎么办?你问。

没事的,我小声说。

有人叫你,沈植,沈植。

我惊住,才知道你是那个画家沈植,喜欢夏加尔的沈植。你的画很好看,有夏加尔的味道,但是,你画的蓓拉太多了,你的蓓拉也太多了。

夏加尔一辈子只画了一个女人,那是他的妻子蓓拉,你对别人说着夏加尔和蓓拉的爱情——而夏加尔画得最多的是蓓拉。蓓拉是他的妻子,芬芳、美丽、动人。

从二十二岁开始,他一直在画她,这一辈子,他只画过一个女人,这于一个如此具有才华的画家来说简直是神话,因为画家的爱情可以放肆,甚至能给这放肆找出很多妥当的理由,可是夏加尔没有,他始终如一,并且坚定不渝。

他牵着蓓拉的手,把蓓拉送到空中,这幅《散步》是他早期的画,还没有形成夏加尔风格,可是,他让蓓拉飞起来,飞在生他养他的维台普斯小镇,飞在俄罗斯大地上,蓓拉多么像一只蝴蝶,他们在空中漫步,诉说衷肠,我相信这样飞翔的爱情。

夏加尔说:“只要一打开窗,她就出现在这儿,带来了碧空、爱情与鲜花。”

是从那段话开始,我不再反感你。

我宁静地看着你,而抬起头的一刹那,我发现你也在看着我。

沈植,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那天媚媚一定要让我唱段昆曲助兴,我坚持不肯唱。因为人太多了,人多的场合,我宁愿沉默。可是,我却看到了你的目光,你鼓励着我。

是,你鼓励着我。

也许从你撞到我,你的红酒染了我的白裙子开始,我们就注定了有纠缠不清的关系。

我终于唱了。

我很投入,五岁学昆曲,我的身上有了许多前世的味道,如果有前世,我一定那个《游园惊梦》里的杜丽娘。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得这韶光贱!”

你带头鼓了掌,我看到你眼里的欣赏与惊讶,我这一般木讷的女子,居然唱得如此天然曼妙。

画展结束,我以为,从此以后再与你并无联系。

当夜,我收到你短信,你从媚媚那里得到我的手机号,你发给我的第一个短信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而我并没有回你。

你于我而言,还是陌生人。我不喜欢与陌生人打交道,我只愿意安静地待在自己小屋里,写字唱戏,娱人娱已。

我以为你会就此罢了,但你不。

你仍然发:“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茶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听生生燕语明如翦,听呖呖莺歌溜的圆!”

“炷尽沉烟,抛残绣线,恁今春关情似去年!”

这是《游园惊梦》中的句子,你说你是柳梦梅,等了三生三世才等到了杜丽娘。

那时,我已经心动。我回了你短信,简单到只两个字,谢谢。是的,我习惯了冷漠与淡然,习惯了一个人。

第三天,你出现在我的门前。

我住在青岛一个偏远的老城区,青藤爬满了屋,屋子是木质结构,殖民地时期的建筑,老派、洋气,但是,非常有味道。

你站在我门前,发给我四个字:兵临城下。

我没有见你。

那天,我偶染小恙,脸色苍白,日上三竿,我仍然未起床。这老房子是外婆留下的,那时,她嫁了一个德国人,而我本身有着德国血统,冷漠、严谨、一丝不苟,即使我没有小恙,我亦不会见你,因为,你没有提前告之我,后来我因你全变,随时等待你的到来,沈植,这一切,全是因你而变,你并不知道,我之前活得严谨到近乎苛刻。

媚媚说我仿佛来自古代,并不像现代人。

连我的衣服,只有黑、白、灰,是的,我不喜欢五彩缤纷,不喜欢太热闹,我的朋友少到只有媚媚一个,而媚媚因为与我截然相反,我才得以接纳她。

她张扬而热闹,我喜欢她的张扬与热闹,因为我做不到,我只有看着她热闹,她提起你与她的过往,我从前不感兴趣,但现在,偶尔会问一句,不知不觉,沈植,我的心里已经有了你的影子。

但是那天,你在我门前一个小时,我没有开门。我发了短信给你,改日吧,改日我登门拜访。

你走后我一片惆怅。

我看到了你的背影,居然觉得形单影只。我靠在窗帘边,点了一支烟,孤单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抽一支烟,烟不过是一个寂寞的出口与道具。

我发了短信给你: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沈植,认识你以来,这是我最轻浮的一次了,我发了李清照的词给你,而这,亦是我的心声。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而你,卷土重来。

一个小时之后,你再度出现在我的门前。

你发短信:你不开门,我立尽春宵。

此时,正是春天,紫藤花开满了我的红墙,我的木头窗子,伸进了很多的紫藤。

我再也没有坚持。

半个小时之后,我穿着素色的衣服站在他面前,没有施脂粉,你说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而你亦是一袭白衣。

是,你亦是喜欢穿白衣的男子。

我们对坐,我一直低头。

你喜欢低头吗?你问我。

我抬起头,又低下。你过来,看着我,我还低着头,你说:谜一样的女子。不不,沈植,我不是谜一样的女子,我只是喜欢上了你,才喜欢上了低头。

那天,我煮了面条给你吃,我把面条煮烂了,里面放了牛肉番茄,我不会做饭,可是你说,这是你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

然后,我们去了海边。

我家离海边只有二百多米,春天,海边的人极少,我们两个白衣人,走在去海边的路上,风吹起了我的短发和长裙,风吹起了你的麻质上衣,我看到你眼里露出极欣喜的眼神,你说你葵水多情,爱过很多次,我以为自己会嫉妒,但我并不,而是喜悦地听你讲起过往。

我怎么会这么宽容你?你这么出色,长相良好,有女孩子痴迷是正常的,我与你并不一样,我喜欢一个人,就愿意一生一世,你说起你的爱情观,吓我一跳,你说,支持天下所有相爱的人,爱是件好事,无论你爱上谁,同时爱上多少个,爱的花样越多人生才更精彩。

因为这句话,我几乎想放弃与你的散步。

你是个危险分子。

我想,现在放弃还来得及。

于是,我在第二天出走了,我去了一直想去的苏州。关了手机,开始写一个长篇小说,我在苏州老街出租了房子,住在没有抽水马桶的房间里,每天写三千字,我试图用文字麻痹自己,是的,我不能与你开始,你,是一个错误。

不仅仅因为你爱过很多人,还因为,你还会爱很多人。

我怕自己只是其中一分子。

所以,我抽身而退。退到不能再退。

一个月之后,我打开手机。

短信铃声响了三个小时,最后,短信进不来了,挤爆了我的手机,看一条,我删一条,无一例外,全是你的。

沈植,你把我逼到了角落里,我无处可逃了。你说,你会爱我一个人,再也不会爱别人,你说,我是你的终点,是你的最后一站,你说,你要把我带进坟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爱我。

我掉了眼泪。沈植,在苏州的老屋子里,又潮又热的屋子里,我哭得衣服都是湿了,我连夜收拾了东西,然后,在午夜出现在你的面前。

沈植,我一分钟都不想等了。

而你真的憔悴了,你一把握住我的手,把我的手放在你的心脏上,它跳得很快,你的眼里闪着动人的光芒,那是爱情的光芒。

我们紧紧地拥抱,你的体温把我烧了起来,我总以为我是冷漠的寒带植物,其实我不是,原来我不是。

我第一次打量你的屋子。

白。到处的白。白到扎眼。帘是亚麻布的白色窗帘,地是白和黑的豹纹的样式,灯座和灯罩亦是白色的,茶几、花瓶、沙发、床、餐具、烛台,甚至垃圾箱。

我呆了。

是谁说过,喜欢白色到极致的人都会极度自恋,那么,你也是么?

你是的。我从你的眼中看的出你的自恋,你喜欢照镜子,你家里镜子真多,拐角的楼梯处都有镜子,在画室里,更是太多的镜子,这让我想起由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改编而成的电影《布拉格之恋》萨宾娜的画室来,也到处是镜子,她和托马斯在镜子上缠绵,有时,会在床的对面放上一面镜子,他们看着镜子里的对方。

这很恐怖。

不,我不喜欢这些镜子。他们会照出很多东西,我外婆说过,有的时候,镜子会收去人的灵魂。

但你在镜子面前亲我,蛇一样,游进了我的内心。

沈植,我彻底成了你的俘虏,我被你缴械了,没有了一兵一卒,我是一个过河的卒子,没了退路。知道你喜欢白色,我选的开花的植物全是开纯白色花的。如:开白色花的杜鹃花,洋兰,蝴蝶兰,仙客来,郁金香,康乃馨,剑兰,长寿花,海棠,天竺葵,瓜叶菊,白色的紫罗兰等等。

沈植,你应该知道我爱你已经倾尽了全力。

甚至,我放弃了写字,陪着你画画。在你身边,安静如一只小小兔子。

我其实应该想到结局。

从我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应该想到,你会始乱终弃。对,是这四个字,始乱终弃,我怎么能相信一个说爱的花样越多人生才更精彩的人呢?

可我相信了你。

这是我的错误。

我在你的床上发现了女人的长发,一次,两次,有黑的,有黄的,有红的。而我,一直是黑色的短发。

我还俗气到地看你的短信,与各种各样的女人来往,包括媚媚。

我开始闹,俗气地闹,哭,纠缠,与别的女人并无二致,我们大打出手,我点燃过你的画室,把你的画全部烧掉,你抽打了我,我的嘴角流了血,我骂你流氓、骗子,然后我出走。

可我仍然爱你,你流着眼泪跪在我面前,我回来,再吵再闹,如此反复,沈植,我们整整折腾了一年,到最后,我们都累了。

你准备放弃,你说,你彻底不再爱了。你没见过如此缠人的女人。

说这话时,你的态度冷漠,好似一切与你无关。

而我脸色苍白难看,镜子里,没有爱情的女子,是一个多么寡淡的女子,当夜,我吞了很多的安眠药,活着与死去,区别大吗?

是的,没了爱情,我宁可一个人,安静地离开这个世界。

我发了最后一条短信给你,再见了亲爱的。

只六个字,你就明白了我。

你救了我,当我醒来,你狂骂着:你不要害死我。

至此我才明白,我与你并无关联,你在乎的仍然是你,而我,一直是你的局外人。我笑了,小声说,沈植,再求你最后一件事情,好吗?

我请求你再亲亲我。

我难以忘你亲吻我的味道。

你伏下身来亲了我,冰凉,没有温度。我的眼泪滑落了,沈植,我是你的局外人,你也是我的局外人,让我们,两两相忘吧。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沈植,你不是我的良人,此去经年,便纵有万种惆怅,从此,与你无关。

再见了,亲爱的,再见了,局外人。

来时路去时路,亲爱的,我只是一个人的爱情,我会裹紧了衣衫,一个人,慢慢地走,从此与你,天涯陌路,此生,不再往来。再见了,而再见,是永远的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