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随笔年度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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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谁的故乡不沉沦?(1)

耿立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被拆迁房子的瓦砾上跌坐,茫然吃着午饭,只是一个馒头和一棵大葱,那模样是我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的父兄,这是一幅为“农村上楼”而配发的照片,看到这个片子,看到一片狼藉,像是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一点点坍塌一点点沦陷,真的有点出离愤怒。

多少乡村在哭泣!多少乡村被连根拔起,乡村成了一种空间漂浮。我看到报道: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拆村并居,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我对某些举止向来是不惮于恶意来揣测的,不错,乡村是需要引导的,农民是需要引导的,但一夜之间,从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种出了高楼,这是农民的狭隘所到达不了的,在农民没有意愿的情形下,是否有的人对土地别有图谋?城市化是人的市民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楼房化。

农民被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我想镰刀碰到谷穗是呜咽,谷子倒下时也是呜咽,推土机的巨响脚手架的巨响龙门吊的巨响,他们听不到故乡的呜咽。农历没有了,节气没有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存伦理被改造了。

古人有揠苗助长的话头,也有夜雨剪春韭的诗意,但乡村的消失证明着一种东西,故乡的脆弱,美的危险,土地不再为农人服务,土地开始为GDP服务;没有了故乡的人是无根的,离开了地气的脚步注定是走不稳踉踉跄跄的。

有一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有个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回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你离开了那空间那地址,你离不开那里蒸腾的气场,那里的细节,虽然时光的流逝和空间的隔阻,但“任它草堆也好,破窑也好,你儿时放摇篮的地方,便是你死后最好的葬身之所呀!”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到了骨髓,彻骨彻肤。

但原乡在哪里?即使你千里迢迢回到放摇篮的地方,但拆迁的速度,要比你的脚步快几倍,在某些趾高气扬者烟灰弹落的瞬间,无论老房子无论老城墙,都会谈笑间樯橹早已灰飞烟灭,故乡小桥的容颜无法使你再睹物思情,没有铜雀台可以锁住那也叫小乔的恋人,即使铜雀台也会被拆迁成瓦砾。你有的不只是乡愁,而是目睹故乡的凌迟、故乡的死亡。

我想,拆迁的那仅仅是一座座老屋吗?拆迁的是那些有形的表面的东西,那融入人生的部分呢?那故乡的气味呢?要是再向人回答三十年前的故乡,你准会遇到听众的不解,因为你的斜阳流水,你的蛙鸣、溪头、荠菜早已无踪影,大家以为你在说谎,说不曾存在的诗意,说你的梦呓。拆迁的巨响,它不仅仅伤到了我们的骨头,它给我们不能指认故乡的人一种暗伤在咯血,你看不到那血丝,你感到那虚空,那是一种大地的整体失忆和乡村历史的短路。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榆树,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窗外的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吗?没有一丝的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我知道故乡之故,是旧的意思,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家还是老的好,但当下一切唯新是尚,人们喜新厌旧,不再喜欢原配的故乡;现在城市的家是没有光阴刻痕的,没有记忆的负载,没有积淀,没有历史,这样的家,就是为你提供一张床共你安眠,为你提供一片空间供你息身,这样的家,是名词,不是动词,没有让你冲动让你念想的精神成分。

人们说故乡现在已被穿上了制服,你的和他的,他的和你的,没有了个性,互相模仿,互相雷同。楼房是一样的,猫眼是一样的,这种批量生产的所谓的乡村,这样的地方还能称之为故乡吗?那牵动我们心灵抒情的河水,那林子间白色的如棉布的雾帐,那货郎的鼓子,那如旧照片一样发黄的夕阳,好像如今成了梦幻,成了失踪。写到这里,有网友“知了的秋天”留言:只记得故乡原貌的淳朴风貌,却忘了小巷土路的坑洼,没有排水设施的泥泞,用柴火煤炭烧水做饭时的烟熏火燎,呛人口鼻,用电的不便,接水的不便、上厕所的不便。城市化乃是大势所趋,但城市化中保留地方特色确应注意。

让农民享受现代化成果不应是空话。

我想说,我不反对现代化,我反对的是对故乡的过度损伤;我是怀念一种乡村的精神质地,一种氛围和一套完整的乡野价值观,那种安恬那种惬意。

故乡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也是我们人类历史的“保姆”,她提供的是一种见证,是我们的童年;但现代化现在成了一种不容商榷的规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着罚民吊罪讨伐一切的权力。

过去那种低碳的生活,那乡村的牛粪和泥泞,曾是我发誓逃离的,那不是矫情,当走过了人生,当失去了故乡,当看到沉沦的故乡,失去了的才知道珍重。现在城市的人手不能提物,肩不能负重,腿不能远足,心灵逼仄如蜗牛。城市里没有牛粪,但城市里也没有可以仰望星空的精神屋顶,对城里人来说失去牛粪也许不是失去营养,但失去星光,人类的夜晚该是多么地黯然,说白了,故乡伦理给我们的是一种精神的守护,是一种恩养。

在我们人生的路上,应该有故乡。

故乡是美学,故乡不是经济学。有些是可以用数字计算的,有些则无法计量。

乡愁是不可用数字换算的,但故乡的土地可以丈量;故乡的芬芳不可丈量,但故乡的花朵可以点数;炊烟不可丈量,但故乡的烟囱可以点数;可丈量可点数的能被钞票收购,不可丈量的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开始隐形。

曾有传说,说人死后,他的魂魄要把生前留在世间的脚印都重新捡起来,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遭,到阴间交差;无论是乘过的船,走过的板桥,无论是泥泞的雪雨土路,无论老屋的檐下,那些脚印都会在某个你看不到的地方封存。纵然板桥的梁木已经朽腐,纵然船已经沉入河底樯橹无影,纵然土路已被铺上了柏油垫上了石子,即使那河水枯干,渡口无存,但魂魄一旦重访,那过去留存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走出与主人相见。

我想这也许是一个思乡人打造的美的童话,说明一个泊荡在外的异乡人,对故乡总有一种搁不下的念想,生不能还乡,死也要还乡;如不捡回脚印,就会成了孤魂野鬼,在野外啾啾,享受不到牲醴,享受不到香烟。

说起来,这是一种美轮美奂的逆向倒流,是从老年向中年、向青年、向少年、向童年的回溯,最后,返回到故乡的草垛土炕,返回到母亲的子宫,返回到缘起。当放学的路上,你脚印浮现时,正是七岁,“小呀嘛小儿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哪,没有学问呀,无颜见爹娘……”这随脚印倏然醒来的儿歌,记得你的七岁;当第一次脸红的脚印浮现,正是十五岁,在草垛旁,你看到了姑娘的乳房在衣襟凸显;在挥别家乡的渡口,那脚印浮现了,你二十五岁,你挥去的是炊烟挥不去的是母亲送别时的白发;还有,还有很多的脚印,脚印多了,就成了路。

其实故乡就是一种依靠,也是一种收藏,她永远站在我们记忆的深处,召唤我们灵魂柔软的部分,让我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反顾来路,反顾我们血脉的上游。

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说刻骨铭心的思乡者,把一个装着故乡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弃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的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给他送来各种各样的土,特别是一个研究生,他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家乡的土。研究生说:科学来看,配制的土才是真正华北平原的黄土。研究生在配土的时候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所流过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