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痞子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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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甩过他

“池煦。”牡丹说出这两个字时我的脸就白了,刷白刷白的。

她还在不停的笑着,于小娜也开始研究起池煦来了,可我的心拔凉拔凉的。

“王八蛋……”我突然骂了出来,然后站起来,把壶清酒给喝了。

这玩样跟啤酒不一样,啤酒入口苦,这个入口清甜后劲十足,等我们回到公司时,我已经飘飘然了,只是我的脸没红,依旧白的吓人。

谁都不知道我在大学里谈过恋爱,而且是跟一个毕业班男生谈的,我刚进学校,不知怎的他就看上我了,当时我跟于小娜还不够熟。

他为什么会看上我,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就记得开学没几天,他就跑过来吻了我,然后我就不客气的给了他一个过肩摔,然后他就摔成我男朋友了。

当时的我觉得恋爱这玩样麻烦,恋了没两个月决定分手,他的脸铁青着,问我真的要分手?我很坚决的告诉他是的。

于是我成了第一个甩他的女人,这是他的好朋友乐小天告诉我的。

乐小天说我死定了,其实说分手时我在后悔,如果他跟我说声:亲爱的,你快回来,我真的承受不来……

结果他连屁都没放,就问我是不是真的,我当然说是真的了。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结束了我的初恋,丢掉了我的初吻,我一直觉得我亏大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多牛,在学校里追他的女生能绕操场一周,当然不包括外面的花花草草。

他连毕业证书都没要,突然出国去了,乐小天跑来跟我说,他真的伤心了,当时的我真的不信,不过当时的我真的伤心了。

我傻傻的跑到机场试图找到他的身影,可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早就不见了。

就这样我丢掉了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池煦。

后来我的人生就一直很痞,然后就认识了同样痞的于小娜,然后就糊里糊涂毕了业,于小娜认为我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处女,痞子处女。

现在两个痞子女伪装成了淑女混成到这家大公司,碰到了风骚妞牡丹,然后她告诉我我的顶头上司是我甩过的男人。

上帝保佑,他应该认不出我来了。

四五年了,变化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