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痞子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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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够痞可不够坏

最后结局是,我网恋的对像是个十八岁的男孩子,当我看到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真的想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网络虚的可以,但最终的结果是我认识了小猪跟胖子,两个人都是我们的好哥们。

错了,一个好姐们,一个好哥们。

当年小猪爱上了传奇里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的爱了半年多,见面后两个人死活没感觉,当时我就觉得那男的特猥琐,不过小猪就是喜欢。

他虽然有正当职业,不过我就觉得他不是好人,直觉就是直觉,事实证明直觉是没错的。

我没上班时一直跟小猪淘游戏,从奇迹世界淘到永恒之塔,但那种激情终归是没有了,我们都老了。

突然觉得老了,我堂妹一90后冲我们嚷嚷着说她老了,我们用雷达眼将她直接扫趴下。

一90后敢跟我们说老了,那我们这些还有得混吗?

岁月是好玩的东西,我眼睁睁的看着我堂妹突突的长个子,从戴着牙套的丑姑娘一下子变成了漂亮的大姑娘。

这晚我就么躺着怀念我那无可怀念的过去,突然又想到了池煦他的脸又出现了,他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真的要分手吗?真的要分手吗?

我最终的记忆是定格在池煦身上,虽说我们相处的日子不过短短的两个月,但我却用五年的时间去纪念那两个月。

在睡觉前我骂了句孙子,我整死你。然后就睡了,梦里一直重复做一件事,那就是狠狠的甩了池煦,他抱着我的腿一直央求我,说不要分手亲爱的,我不能没有你,我却说你去死吧!

过瘾,直到第二天上班我还在疯狂的笑着,以至于张玲看到我时以为我抽筋了。

唐如来的很晚,她看到我瞪着眼傻笑就说,这人是疯了。我白了她一眼说你疯我还没疯呢。

怎么才能把池煦搞到手,让唐如哭的跟疯子一样,眼泪多过尼加拉瓜大瀑布,那样一定很壮观。

勾引他,我一定要电死他,我要很妖孽的勾引到他,然后往死里甩他。

于小娜‘勾男宝典’:够妖孽,够浪,浪中还要带点纯情,眼睛一定要电力十足。

总结了下就是要变成一个很纯情的妖孽,处女版妖孽。

难度确实有那么点,我要么变的太妖孽了,要么就是太纯情了。

张玲跟唐如就这么看着我一天纯情一天妖孽,时而妩媚、时而淑女、时而狂野。

但池煦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的表情是麻木的,他看着我递给我一堆文件,让我抱着文件楼上楼下狂奔着,然后全市狂奔送文件。

那些接收文件的衣冠禽兽们无一不问我的电话号码,问我是池煦的新小秘不,我说是助理,他们就无比羡慕的说原来是助理美女呀!

当我把文件交给池煦时就碎碎念着,看着我、看着我,被我电、被我电。

结果是他当我是空气,而唐如看到我就想吃了我。

干麻穿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