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是谁唱走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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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二。双城乐队 第13章

13

晚上全玲和我睡在一起。开始她睡在客厅里,每隔一个小时她都会不放心的偷偷趴在我的房间门前看看。然后离开。我知道她是怕我会出事。我越来越相信她是个善良的女孩。为了不让她继续担惊受怕,我将她叫来跟我一起睡。

她起先睡在我身旁的时候显得很拘束,连呼吸都不敢大声,整个身体都僵硬了。我本来没觉得什么,可她这样弄的我也难受起来了。于是我换了个姿势说,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好吗?

我出生的时候妈妈难产。医生,护士都摇头,都说妈妈活不了了。我当时在母亲的肚子里也已经一动不动了。爸爸急的都快发疯了。他跪下来求那些医生,求那些医生救救我们母女。医生和护士都感动了,所以才请来了最好的医生抢救我妈妈。,手术整整进行了十二个小时。最后我爸爸是听到一声响亮的婴儿哭啼声才颓然坐倒在椅子上的。我和母亲都活了下来。

他们就决定给我起名叫,语恩。是为了感恩那些医生。

我叫谢语恩,在这里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我的名字,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其他人。因为我离开那里就是为了要重新开始,跟我的过去告别。

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我就成了家里的公主,关于我的任何事情我的父母都会付出一百倍的心思来关心。因为爸爸是公司的总裁,所以从小到大我所想要的任何东西他们都会满足我。而且不管何时,只要我说一声“爸我想你了。”那么不管他是开一个多么重要的会议,或者在哪里出差。他都会在第一时间赶来看我。他总是说,什么都可以不要。但不能让我的宝贝感到任何不满。我要做一个好爸爸。

从小我的衣服加起来就可以开一个小型服装店了。长大了,我才觉得有点奢侈,因为我根本穿不完那么多衣服。于是我跟爸爸说,不要买那么多衣服了,我又穿不完。爸爸摸摸我的头说,女孩子就要打扮的漂漂亮亮,我喜欢我的小宝贝漂漂亮亮的。穿不完的衣服我们可以捐给需要它的人。

爸爸还喜欢给我买一些玩具,各种各样的。他总是说,他小时候最想拥有的就是很多的玩具,自己没能拥有,所以让我来完成他曾经的愿望了。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东西是冰激凌。每次典礼出现了新的口味,爸爸都会第一时间带我去尝。他也绝不会让我胖起来。会将一切打理的很合理。而且会每天早晨带我一起晨跑,跟我一起锻炼身体。他会每天接送我上学,不管多忙。

父母还会每个周末带我去游乐园或者一起旅游。

就是这样的去我,让办理的每个同学都羡慕我。比我家条件差一些的会羡慕我的衣服,玩具。比我家有钱的会羡慕我同父母的关系。

我每一年的生日爸爸妈妈都会给我开一个小派对,会请班里的所有的同学来参加。妈妈会做很多可口的甜点的蔬菜。爸爸会同我一起表演节目。一起弹钢琴或者一起唱歌。所以我的生日成了班里所有同学期待的节目。

十四岁那年我中考失利。爸爸打算花钱送我去学校,可我不肯。就那样我在外面混了一年。我学会了喝酒,还跟父母顶嘴,如果不高兴了就离家出走。经常夜不归宿。跟着那些小混混打架,斗殴。我将头发染的乱七八糟。化浓妆。父母说什么我都不听。这样叛逆的我将我的妈妈气的病倒了。

我十五岁的生日连我自己都忘记了。那天晚上我和几个小混混在酒吧喝酒,喝到天亮又跟别人打架。我的胳膊被擦伤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早晨我去医院碰到爸爸的样子。那时我刚刚包扎好伤口。我们就那样碰到了一起,我和爸爸都吓了一跳。他用那样绝望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那是我这辈子见到过最令我心痛的眼神。他将手扬起,又缓缓放下。叹了一口气低着头走了。

我跟在了爸爸身后。那时我才知道妈妈病危了。我坐在,不,是跪在急救室的门前,连哭的勇气都没有了。我深怕妈妈会真的离开。我不停的祈祷。

不过还好妈妈被抢救过来了。妈妈出院那天。爸爸说,恩恩。我们聊聊吧。我跟爸爸面对面坐在沙发上。茶几上还有一块生日蛋糕,蛋糕上有十五支没有点燃的蜡烛。爸爸问,为什么不想去学校。我说,“我讨厌他们在背后议论我,说我是因为你有赞助学校才会在重点班。讨厌她们议论我的衣服,说你们的坏话。我不想那样活着,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爸爸问,那么你讨厌学习吗?我说,“不,我知道我需要知识,我喜欢接触新的知识,我想让自己充实起来。”爸爸笑着摸摸我的头,这是久违的温暖,我终于在爸爸怀里大哭起来。爸爸说,好了恩恩。今天我们为你补过一个生日。十五岁的生日。从今天起恩恩要懂事了,要成长为一个大姑娘了。明天起爸爸陪你一起学习,我们来自考大学,你能答应爸爸吗?我郑重其事的说,能!

从那天起我开始认真学习起来,白天阿爸去上班,妈妈陪我学习,教我知识。晚上爸爸下班回来。会出题考我那天学过的内容,然后我们一起弹钢琴,或者我跳舞给爸爸妈妈看。每个周末,他们都会带我去旅游,爸爸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劳逸结合。

终于在十七岁那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上海复旦大学。没有辜负父母厚望的我,又可以骄傲起来了。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太多太多。

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安臣君,我生命中除了父母外最重要的人。他是一位歌手,如果你喜欢流行音乐就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他给了我爱,也教会我该怎样爱。他喜欢抱着我给我唱歌。他会容忍我的坏脾气。他会不断的带给我惊喜。

和他相爱的日子我们都从不成熟走到了成熟,一开始,我会因为在杂志上见到他和某个女明星的照片而无理取闹大发脾气。他也会因为我忘记了约定而突然不离我。后来我们逐渐学会了彼此信任。

我们说好的,等我毕业了我们就结婚。我们的父母也都同意了。二十岁那年我顺利拿到了雪薇,并且有好几家不错的公司都应聘我。我想着我终于可以让父母享福了。我终于可以回报我那亲爱的父母了。我终于可以跟安臣君在一起了……

也许就是因为我之前过的太幸福了,所以才会那么快就失去那一切,我的父母在我来到这里之前,过世于空难。我的安臣君在我来到这不久后与一个影视红星结婚了。

这就是我以前的生活,这就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这些都将成为回忆。我会重新好好生活的。我的父母,我将永远将他们放在我的心里。我的安臣君,我想将他埋藏在心底或者永远忘记。我相信我以后还会爱上其他的男孩,甚至更深的爱,但像我哥他之间那样的爱再也不会有了。

我讲完之后全玲很久都没有说话,但我确定她没有睡着。我很奇怪自己在讲这些的时候竟然没有痛哭,甚至没有流一滴泪。像是一个年迈的人在回忆她的青春。又像是在讲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

很久她才转过身对我说,对不起,我以前那么讨厌你。我说“没关系,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同样讨厌一个人也是没有理由的。我跟你讲那些兵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曾经,也不想因此换来谁的同情。只是那些压在心里很久,对我来说能有一个人安静的聆听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她轻轻握住我的手说,我没有羡慕你的曾经,也没有同情你的现在。人生在世难免患得患失,只是能记住珍惜拥有就行了。你既然跟我讲了这些,我就当你是朋友了,能做我的朋友吗?我微笑,“当然。”

我们一起闭上眼睛为对方祈祷做个好梦。

好吧,那就好好睡一觉,将一切烦恼都压死在梦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