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世界著名战地记者经典报道
4155100000025

第25章 中国的战歌——我的中国儿子

(美)艾格妮丝·史沫特莱

作者简介

艾格妮丝·史沫特莱(1892-1950),美国著名战地记者、作家,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奥斯古德,幼年家庭困难,从事过许多不同的工作,包括侍女、烟厂工人。十岁的时候随父母移居科罗拉多州。1910年,史沫特莱加入了印度工人党,该党争取在印度进行反对英国统治的独立武装斗争。1916年到达纽约,为《号角》撰稿。1918年因声援印度独立运动而被捕入狱六个月。1919年起侨居柏林八年,继续从事印度解放运动,还曾在柏林与尼赫鲁会面。1928年完成自传《大地的女儿》。

1929年初,史沫特莱作为《法兰克福日报》的记者途经苏联来到中国,在上海,她认识了鲁迅、郭沫若等文化名人,并协助宋庆龄处理了一些文秘工作。希特勒上台后,她改为担任英国《曼彻斯特卫报》驻中国记者,每周发回两篇报道。撰文报道江西的革命斗争、西安事变等,写出了《国民党反动的五年》《中国人的命运》《中国红军在前进》等文章,将皖南事变的消息发表在《纽约时报》上。1937年,受中国共产党邀请,前往延安,与毛泽东、朱德、彭德怀、左权、贺龙、陈赓、萧克、陆定一、丁玲等人会面,并担任八路军总部随军外国记者一职。

1938年1月,她从山西来到武汉同美国大使、南斯拉夫卫生专家等人商谈筹办中国红十字救助总队。此后,她便在中国红十字会军医部开展工作。她还说服日内瓦国际红十字会供应中国军队部分急需药品。

为解决中国军医缺乏的问题,史沫特莱积极号召外国医务志愿者来中国,著名加拿大医生诺尔曼·白求恩与理查德·布朗、印度著名外科医生柯棣华等受到她的影响来中国参与支援。在武汉的十个月,她通过在前线的经历完成了《中国在反击》一书。1938年10月中旬,随中国红十字会医疗救护队退至长沙。1940年9月去香港养病。1941年5月回到美国,回国后,为中国募集救济战争灾难的捐款,并为朱德作传《伟大的道路:朱德的生平和时代》,该书于1956年作者逝世后出版,1979年三联书店出版中译本。这本著作和斯诺的《西行漫记》同是向西方人介绍中国革命的经典著作。

20世纪40年代中期,史沫特莱移居纽约,1949年在麦卡锡主义的反共潮流中被认为是苏联间谍,1949年流亡英国。1950年5月6日,史沫特莱因病不治在伦敦逝世。1951年5月6日,在她逝世一周年时,骨灰安葬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朱德亲题:“中国人民之友美国革命作家艾格妮丝·史沫特莱女士之墓”。

事件背景

史沫特莱在抗战爆发前及抗战过程中亲自采访了中国的许多地方,真实地记录下许多人和物。

193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随红军总部进驻延安。同月底,史沫特莱就以《法兰克福日报》记者身份,到延安作为期七个多月的采访。她是继埃德加·斯诺到中国革命队伍里采访的第二位记者,因事先通过宋庆龄、斯诺的介绍,所以受到特别的重视。来到延安的当天晚上,史沫特莱就先后见到了她心目中的英雄朱德和毛泽东。次日,中国文艺协会和新中华报社联合集会,热烈欢迎史沫特莱的到访。这支年轻的革命队伍,一直盛行的娱乐节目是集体唱歌和相互“拉歌”。史沫特莱不擅长唱歌,却能跳舞。她后来回忆,“在延安召开的一次高级军事干部会议期间,我试着教他们一些人如何跳舞,他们勤奋好学,每事必问,不怕丢面子。朱德同我破除迷信,揭开了交际舞的场面。周恩来接着也跳了起来,不过他跳舞像一个人在演算一道数学习题似的。彭德怀喜欢作壁上观,但不肯下来跳一次舞。贺龙在青砖铺的地上随音乐旋律一起欢跳,他是身上唯一有节奏感的舞师。”中国人的待客之道,是不仅给客人特别的欢迎,而且还为客人提供特别的宽容与理解。带有部分印第安血统,天生具有叛逆性格的史沫特莱,时年45岁,曾经游历过大半个世界,饱尝了生活的磨难。但苦难并没有磨灭她拥抱生活的热情,更没有消损她的正义感。她对朱德的第一印象是,“他有50多岁了,相貌和蔼可亲,额角布满皱纹。他看起来确像红军之父。他满面春风,连连对我说欢迎,并向我伸出了双手;我用双臂抱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左右亲了一下。”然后,她在这个结实的人物旁边走来走去,直爽地说:“让我好好瞧瞧你!”

(史沫特莱《中国的战歌》)在延安,甚至在中国革命队伍里,这种见面礼是从来没有过的。因为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国度里,握手在当时已经是非常革命的举止了。所以,这两个响亮的热吻,在当时和以后的许多文章里,都被说成是史沫特莱抱住朱德的脸狠狠地“啃”了两口。但是,此时此地,对待这样的客人,不是客随主便,而是主随客便。

正是这样一位自称“大地的女儿”的史沫特莱,不仅在延安采访写作,联系促成白求恩大夫的援华,而且还倡导组织了灭鼠运动、节育运动以及名噪一时的交际舞潮流。

史沫特莱和安娥对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和鄂中革命根据地的报道,不只留在了她们作品里,更留在了挺进纵队的老战士们的心中,留在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史册里……

报道原文

我刚到新四军挺进纵队,就分配给我一个“小鬼”做我的勤务员。一位陪同我的女记者(即安娥)也受到同样的待遇。

派给我的“小鬼”是大多数参军“小鬼”中的典型。他叫盛国华,虽然他说他有10岁或11岁---他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是多大---但看起来可小得多。他以中国孩子特有的聪明告诉我,他长得小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吃饱过,而且在他当“小叫花子”的时候曾经得过那么多病。他解释说那是很久以前,他还很小的时候,土匪曾抢劫了他在河南的贫穷的家庭,烧毁了房子,杀了他父亲,烧伤了他母亲,两个哥哥为了活命去当了兵。在这场灾难之后,他靠要饭来养活母亲和他自己。

他不记得自己当时有多大,他母亲让他拿着个碗站在有钱人家的门前。就这样,他蹒跚着走了出去,在一个大宅院前站了一整天,因为他不懂怎样哀哭求告或是在地下磕响头,所以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直到天黑的时候,一个从大院里出来的人,问他为什么还不回家,国华告诉这个人说,他家的房子被烧了,父亲被杀了,母亲受伤了。他说他自己是个要饭的。这个人给了他几个铜板,打发了他。

当风雪交加的时候,女记者和我们的两个小勤务员经常整天待在我的房间里,因为在纵队里,我是少数几个能享用木炭火盆的人。像纵队的每个战士一样,两个孩子身上也长有虱子。有一天,我决定给他们灭虱子。当他们在屋子一角用一个小木桶洗澡的时候,我把火钳放在火炭上烧红,然后在他们潮湿的制服的内缝中熨烫。国华洗完澡,天真地裸着身体走过来,站在桌旁,看着我,又讲起他参加游击队以前的年月。

……

他说,从当“小叫花子”起,他就经常害病。他只能随便找个地方躺下来,直到觉得好一点为止。有时候还有人故意纵狗咬他。有一只狗咬过他的腿,留下一个长长的伤疤。

“我怕狗。”他又说,“我怕它们逮到我。”

在他的左面颊上有一块伤疤,但那是土匪烧掉他家房子时受的伤。

由于没有时间概念,国华不知道他要了几年饭。他曾小心地去看“阔孩子们”上学,但他们却扔石头打他。他也很想读书,但他发现不可能,因为他穷。他看到碎纸片上的一些文字,就在地上模仿,从而学会写一些简单的东西,像“一、二、三”,但是再往后的数字就太难了。当他请人们教他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他们笑他,并且问他,一个要饭的孩子干吗要学写字。只是在参加游击队以后,他才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大约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的母亲请了一个小地主做保,叫他去给一个大地主当放牛娃。这个地主每年给他八角钱,管吃,管住,还偶尔给几件地主儿子不要了的衣裤。每逢新年发给他工资时,这孩子就把八角钱交给他的母亲。她就买成布,给他做一双冬天穿的鞋。

对国华来说,部队就是一切,就是他的耶稣基督。他把学会的一切都归功于部队。但他表示他参军时间不长---至今只有一年---为此,仍有很多的东西要学。听着他说话,看着他那忧郁的小脸朝上望着我,女记者低声感叹道:“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呀!”

我们问他怎么参加的游击队。他说,有一次地主派他到平汉线上的确山去,他在路上停下来看行军路过的军队。忽然,他看见队伍里有他的一个哥哥,但这是他的“坏哥哥”。他解释说,那个“好哥哥”在战争开始的时候,在卢沟桥战斗中牺牲了。他的“坏哥哥”和他交谈了一会儿,却没有给他和妈妈一文钱,反而叫他傻瓜,干一年才拿八角钱的活,还劝他去找一个挣钱多的活儿干。

国华从士兵们的谈话中,听到有关八路军的情况。那是一支好军队,是穷人的军队。……国华渴求找到这支“穷人的队伍”。

以后不久,他偶然遇到一个穿着破军装的,满脸胡子的老兵……这个老兵叫王老汉(原注:王老汉,即王国华,时任中共豫南特委书记)……于是,国华跟他进了山。从此他就当了勤务员。

女记者经常和两个小孩子在一起,帮助他们学习。

不久,我得到一个机会跟一个排的骑兵到汉口西北湖区的一个野战团队去。女记者决定和我一起去。我们两个都感到带着“小鬼”去太危险。

……

当我告诉国华我要离开的时候,他好像在强忍着没有哭出来。我也受不了,就给纵队司令员写信要求他批准这孩子跟我一起去。

司令员说,既然我真的这样盼望,国华当然可以和我一起去了。

最后,当我决定要离开挺进纵队的时候……我决定收养国华做我的儿子---假使纵队和他自己愿意的话。

……

据我所知,在中国西部,一个美国培养出来的儿童教育学教授建立了一所学校,特别注重科学。孩子们过着简朴的生活,自己的事全得自己做,花不了多少钱就可以使孩子们吃饱穿暖。……我自己还想得很远,甚至想到将来我也许可以送国华到外国去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但我自己的生活又是如此不稳定又没有保障,我敢于实施这样的计划吗?

于是我去找了李先念。

……

李先念说:好,只要这孩子自己同意的话,你想领养他,是可以的。

然而国华对这件事情非常认真,他问我有关中国西部的那所学校,又说他害怕富人家的子弟。他解释说,他是属于部队的。

……

第二天他和另外一个勤务员一起来了,把他的决定告诉了我。

“我想所有的战士都必须留在前线,”他说,“在取得最后胜利后,你可以收养我。”

我们动摇不了他。

但在离开湖区之前,我为我的“儿子”安排好去参加“挺进纵队孩子剧团”。

把我们载出湖区的小船从岸边撑开的时候,我最后一次看到了国华。他和另外两个孩子蹲在岸边,在湖水里洗衣服。他向我喊着,挥手告别,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目送着小船消失在迷雾之中。

报道评析

耳闻目睹,情真意实

《中国的战歌》真实地记录了史沫特莱在中国所经历的、所看到的、所听到的事情。

这篇报道属于软得不能再软的报道,是史沫特莱在新四军抗日根据地的见闻之一小段,非常日常生活化,有些像是一种个人感情变化的倾吐,但你在品读这属于个人的情愫之时,在理解这其中的细腻之后,会有种强烈的冲动,想了解20世纪30年代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了解那个时期生活在抗日根据地的人民与战士的日常状况。作者与中国“儿子”的感情深刻地掺杂在事件的描述中,生活细节也许是微小的,但它所折射的社会关系却是巨大的。这篇报道再次引起人们的共鸣,引起人们对20世纪30年代末抗日根据地生活的回忆。在当时战争气氛很紧张、敌我对比很鲜明的时候,而抗日队伍中却充满乐观的情绪,反倒像有清澈的泉水流入心间,这种感情是美好而难以忘怀的。

显然,这篇报道采用的是“白描”写法。要写出现场感强的战地新闻,白描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白描”,亦称“白画”,是中国传统技法之一,指的是不用颜色,不加藻饰,只以“黑线”勾勒画的“轮廓”的一种画法,文章的“白描”借用其意,指的是一种不设喻,少修饰,以叙代描的描写手法。新闻写作中的白描,是越来越重要的艺术技巧。这是因为,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过程总是从感觉开始,感觉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能引发思维中的表象活动,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它在认识中所起的作用,不是其他认识形式所能代替的。所以,记者在向受众告知一件新闻事实的信息时,应当适当地有选择地展示新闻事实中的具体状貌。也就是以感性形式表现出事实中某些形象的可感的内容,使受众获得直觉的体验。白描的语言是一种艺术的语言。它要求我们在新闻写作时必须极节俭地遣词造句,杜绝那些并不具有表现力的雕琢和粉饰,要力求朴实明了,简练深刻,看了能立刻形成形象。新闻中的白描就是要在动词上下一番锤炼功夫,一是要准确,二是要传神,传神了更感到准确。与白描手法相联系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是写视觉新闻。视觉新闻是指用形象化的手法来表现事物,取得视觉效果的新闻。把概念的表述诉诸于完美的具体形象,运用生动的画面,典型的细节来写新闻,能使报道的内容可见、可触、可感,让人看到所报道的事实的真面貌。

史沫特莱善于“白描”,描写准确、传神,笔触婉转、优美。的确,个人的生活只有融入到社会潮流中时,生命才能生动起来。对于一个地区、一个时代来说,如果没有生动的人和事,也就没有回想的必要了。

同时,史沫特莱这篇报道所表达的情感是真挚的。在那个战争的年代里,在那残酷无情的抗战中,史沫特莱不畏艰险的精神,温柔的天性,爱意的表达,是这篇报道不可多得的精神养料。如:“把我们载出湖区的小船从岸边撑开的时候,我最后一次看到了国华。他和另外两个孩子蹲在岸边,在湖水里洗衣服。他向我喊着,挥手告别,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目送着小船消失在迷雾之中。”文章好看,细节动人,这取决于史沫特莱敏锐的观察能力和相关的洞察力。在对她的中国“儿子”的塑造中,史沫特莱通过生活细节的生动描写,深刻地挖掘了那个小男孩的精神世界,体现了他善解人意的宽厚性格。他的表现完全是他的本性显露,没有任何伪装与做作。史沫特莱的语言除了准确外,还有一种张力。她所描述的人物与事件让人在头脑中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