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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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野狼回家

我给麦换子提了个建议,白玉堂名字虽然华丽,但是终归有辱于英雄的名声。历史上的白玉堂行侠仗义,是条有口皆碑的好汉,如今把个狼的名字也做成白玉堂,未免有些不妥。麦换子起初不肯,说中国的狼起个外国名字,他有些舍不得哩!但琢磨了半天之后,他末了还是同意了我的意见。瓦特英文里头White也就是白色的意思,当然这些我给麦换子解释也解释不清,还不如不解释。其实我起的名字还长,全称应该是:格林。玛格瑞特。乔治。瓦特。说长了麦换子记不住,只一个瓦特足矣。其实外国人也是这种叫法。比如****,只记****就行,什么佛拉基米儿不佛拉基米儿的没有几个人知道。

遵循人进狼退、人退狼进的自然法则,瓦特的父兄们隐逸在更深的山里已经有好些年头了。这些地方,气候变幻无常,沙漠冻土,冷风热浪,一年难分四季,白天如同黑夜。瓦特的父兄们十分清楚越是在这恶劣的蛮荒之地,越是没有人的痕迹。几百上千年的狼史告诉它们,凡是没有人烟的地方,也就是它们最安全的地带。然而也正是囿于此种因素,它们的食物来源也相当匮乏。捕一只野骆驼成了稀罕事,捉一只藏羚羊也十有八九扑空。饥肠辘辘最寻常不过,半饥半饱都不敢奢求,它们只有勒紧裤带过日子才能度过漫长的一天又一天。它们的人(狼)口越来越少,有些弟兄坚持不住倒下去了。为了生存,它们只有忍着悲痛(不能含着眼泪,因为狼本身不流眼泪)把自家弟兄的尸体也当作果腹的美味。

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怀念自己的故乡,然而,故乡的气候条件不适宜它们返乡。故乡人口的增长比它们不知要强大几千几万倍,人们不但已经占据了它们原先的领地,而且还在向更深入的地方安营扎寨,放炮炸山,修梯田,造平原。到处是尘土飞扬,到处是热火朝天,过去寂静的山林如今成了沸腾的海洋。

不知过了多久,它们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又安静下来了。过去在深山老林里安营扎寨的拓荒者们统统放下手中的镢头去城里干别的营生去了,用人们自己的话说是打工。一片狼藉(这是冤案,这本与狼毫无相关,此处应为人藉)的山坡上又慢慢长出了青草。免子和老鼠们抢先一步占据了最有利的位置,别的动物们也都在跃跃欲试,为重返家乡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瓦特回过身来瞅瞅它这支可怜的队伍,过去那些骁勇善战的弟兄如今都成了瘦弱不堪的残兵败将。瓦特无奈地摇摇头,它扬起头来低鸣两声,算是和大家说声再见。本能驱使它必须换个生活环境,所以它决定先独自一人(狼)回去探探虚实,然后再回来迎接它的妻小。

瓦特昼伏夜出,渴了就舐饮几口山涧溪水润喉,饿了就捉只把野兔充饥。不消数日,它终于回到阔别已久的它的父兄们的故乡。原先那座人喊驴(没有马)叫,鸡鸣狗吠的山泉洼如今已是人去山空,只剩下一个半老不老的老人在那里独守空山。它(他)们俩不期而遇过几回,他先站住,它也停下。它(他)们就这样用目光一直对峙着,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它也不能当孬种。老头儿蹲下来抽烟,点着了火,见此情景它才慢慢转过身,不慌不忙地走了。它惹不起,它不知道那个老头烟锅里冒烟的东西是何种兵器,那一天它曾经看见老头举着比烟杆长出两三倍的钢管子,钢管子里发出一串明亮的火光,随着“咣”地一声巨响,一只小兔应声倒地。它无法确定烟锅里发出的火光和钢管里发出的火光有什么不同,不过它最终还是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这一招。一来二去,它和老头见面的次数多了,大家成了熟人(狼),也就见多不怪。它知道老头决无伤它之意,否则十个它都成了他钢管子下的狼鬼了。狼窝峪这个地方,树高草长,有大批的老鼠兔子,很适合它们在这儿居住。听老人(狼)们说,这里曾经就是它们的老巢哩!它决定去沙漠荒原上接回它的家小,在原本属于它们的老家里欢度幸福的时光。

当它返回到它们在荒原上的家里时,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人(狼)了,只有妻一个人(狼)望眼欲穿地伏在家门口,焦急地等候着它的归去。妻曾经是一只多么英武俊秀的母狼啊!如今则成了皮厚毛长,两腮无肉,眼窝深陷,有气无力的癞皮狼。它眼瞅着瘦骨嶙峋的爱妻,几乎要流下几滴泪(幸亏它没这种功能)出来。

在它一路上无微不致地细心照料下,爱妻身体恢复得很快,它们终于高高兴兴地回到阔别日久的狼窝峪(山泉洼)老家。

然而,好景不长,爱妻在一次误食了路边一个死老鼠后,就不停地跑肚屙稀,不几日便一命归西。当时它就在现场,它本想吩咐几句,来历不明的食物不能轻易食用。但它知道妻的习惯,过日子一向都是很节俭的。每回进餐,都是它先入座,等它吃饱喝足,妻才过来打扫战场,碎骨头烂肉,它通常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从来不暴殄天物,浪费一丝一毫的。按规矩说,这只死老鼠应该归它先享用的,但是它知道妻已怀有身孕,需要充足的营养,才能抚育好腹中的胎儿,它没料到一条死老鼠竟要了它老婆一条命。

它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看林子的老头,这只死鼠必定是他放的诱饵,因为在这片深山老林里,再没有其他人的足迹。只有人才会干出这种下流的勾当,不是那个老家伙还会是谁?它终于瞅准了一个机会,老家伙经常去山下喝酒很晚才回来,碰巧那天他没带那支会喷出火光的钢管子。能冒烟火的烟代锅儿他也好久不用了,代之使用的是一支非常短小的木棍(香烟)。小木棍虽然也能冒火,但这点火头又能奈它何?偷袭本来就是狼的强项,好狼不做明事,这一点恰恰和人相反。它选好位置,猫在山坡阴面的一棵大树后头,等老头刚一下山坡,它就蹑爪(手)蹑脚地悄悄跟过去,瞅准时机,猛地往上一蹿,忽一下就扒在他的肩膀之上,它的两只眼睛则虎视耽耽地盯着老头的一举一动。按常规,后面有了啥动静,一般人都会情不自禁回头看的,单等他一扭脖子,就一口咬断他的喉咙。这是祖传秘方,它们家族中的任何人(狼)都会这一招。它可不是开玩笑的,杀妻夺爱之恨,此仇不报,还算狼爷们吗?

然而,令它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老家伙居然很狡猾,他非但没扭头观望,而且飞快地把身子往下一缩,“噌”一下双手竟抓住它的两条前腿。它的前胸紧贴着他的后背,两张脸几乎粘在一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对亲密的朋友哩!俩人(狼)只是表情不对,一点笑容都没有。也难怪,一个暗藏杀人胆,一个怀揣刀子心,生死相愽的关头,哪个能笑得出?瓦特开头也曾挣扎来着,但未管用,即便它有天大的本事,被那个老头死死地抓住,凭它的那点力气,无论如何也辗转腾挪不开。它如果要有人那样的两长粗腿,加上一双强劲有力的大脚,踢也踢他个马趴。可惜,它没这种功能。它的后腿大部分时间都是做辅助工作的,它的主要进攻武器是前爪和牙齿,如今这两样东西都在人家的控制之中。它只好听天由命、任人摆布了,它哀叹今夜碰上克星了,断定决无逃生之机,自认必死无疑。

最后,令它没有想到的是老头竟然把它放了。它捡回一条命,慌不择路地拚命朝后山跑去。

瓦特独自一人(狼),孤苦零丁,在后山踟蹰徘徊了好久。最后,它遇上了撵狼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