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历史与文明
3757800000046

第46章 胡适何如人?——以黎昔非个案为中心(3)

1931年时黎昔非刚刚考取北京大学研究所研究生,拟以《诗经学史》为其研究课题,他这两次造访就是向胡适请教这方面问题。那时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冲突,故胡适是率性而记的。次年,黎昔非则被胡适请进了《独立评论》社。按照常情,在《独立评论》期间,黎昔非与胡适的接触更多了,除了日常社务之外,值得记载的事情应当是更多了。但是,事实是这五年中在胡适的日记中片言只字均不见。难道在这五年中,黎昔非与胡适的交往中没有任何值得记载的事情吗?别的不说,就以我们现在所能知道的一些情况来看:他让一位在读的北大研究生中断学业,罗致为《独立评论》经理人,解除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使《独立评论》得以顺利出版;五年中黎昔非不止一次向胡适提出辞职,他均以“不易找到相当接替的人”为由而推辞,这对于胡适来说不能不说是相当伤脑筋的事情,这是关系着《独立评论》能否继续办下去的大问题;1937年春,忍无可忍的黎昔非向胡适表示“暑期以后决不再干了”,胡适难道不需要盘算如何应对这种局面……诸如此类的问题何以只字不提呢?显然,这个期间他们之间已经有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而且这个矛盾冲突是与日俱增的。他不能不慎重落笔,如果如实记载下这些事情,他将如何向北大师生作出解释?他将如何向世人交代?无疑,这些事情真相披露出去,将引来世人的注意和疑问,从而将大大损害他的清誉。

有人可能会说,胡适不是在《独立评论》创刊三、四周年时表彰了黎昔非吗?然而胡适这两次“表彰”黎昔非是很值得玩味的。首先,胡适之所以要“表彰”黎昔非,根本原因在于黎昔非多年来一再提出辞职,而胡适又找不到“相当接替的人”,因此正如有的学者已经指出的,胡适不得不“加以安抚,以求稳住他。”其次,胡适第一次“表彰”黎昔非是在1935年5月,这时黎昔非原来的导师黄节已于当年1月24日去世,加以黎昔非已经脱离北大研究所三年整,一直默默无闻为《独立评论》操劳,没有在学术界显露头角,故北大的师生已经“不了解”黎昔非了。其三,胡适在文章中告诫人们“不要忘记了”黎昔非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按照当时出版物的惯例,一般都会在扉页或别的地方登载经理人或发行人的名字,但是《独立评论》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有一个字提到她的经理人是谁,杂志已经创办了三年,世人还根本不知道这个杂志除了胡适为首的编辑部之外还有任何其他人参与此事,他们从何“忘记了”呢?事实是胡适自己首先把这个事情“忘记了”整整三年才突然“想起”要向世人交代一下。其四,胡适在文章中只提到黎昔非的名字,而对于黎昔非究竟何许人,没有只字的交代。世人根本无从知道黎昔非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来自何方?他的背景、学历是什么?他与胡适是什么关系?等等,均一无所知。而同时受到表彰的罗尔纲、章希吕虽然相对简短,但已点明是胡适的“朋友”,在当时能够被胡适认为是自己的朋友,其身价就不同一般;而且他们均已在胡适的日记中不止一次出现,有“实录”可稽。黎昔非是全职工作人员,章、罗二人是在主要职务之外兼及《独立评论》部分事务。这种“表彰”对于黎昔非究竟有多少价值,胡适心中是有数的。后来的历史事实也确实证明这种“表彰”不过是胡适送给黎昔非的“空人情”而已,不仅世人不知道,连研究胡适与《独立评论》的学者、专家都不知道黎昔非何许人及其与《独立评论》的关系,从而把黎昔非所做的事情张冠李戴到了罗尔纲、章希吕的身上。其五,在第二篇文章中,胡适将章希吕与黎昔非相提并论,已经透露了他的偏颇和不公。在此文中胡适说:“我们借这个机会谢谢黎昔非先生和章希吕先生。他们终年勤勤恳恳的管理独立评论的发行,校对,印刷的事务。”章希吕只参与了上述工作“校对”中的一个环节——“末校”,笼统地说“他们”如何如何,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自然也有失公允。

胡适重视日记,与重视传记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日记是为传记准备材料的,甚至日记本身就是传记。他有时把日记称为札记,说这些札记“是绝好的自传”。胡适深知传记的史料价值,他说:“我在这三四十年里,到处劝朋友写自传。”这样就“能保存这许多难得的‘第一手’史料。”“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因此,他写《丁文江的传记》就绝不是仅仅为了丁文江一人,而是在撰写当代的历史。

如所周知,胡适一贯强调治学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一分证据,只可说一分话。有七分证据,只可说七分话,不可说八分话,更不可说十分话。”为人也要敢讲真话,他说:“一个民族的思想领袖者没有承认事实的勇气,而公然提倡他们自己良心上或‘学术’上不信仰的假话,——即此一端,至少使我个人抬不起头来看世界。‘只有真理可以使你自由’(Onlythetruthcanmakeyoufree),这是西洋人常说的话。我也可以说:只有真话可使这个民族独立自主……这是一个思想家立身行己的人格问题:说真话乎?不说真话乎?”写传记也要讲真话,“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胡适强调“讲真话”比谁都多,那么,胡适在《丁文江的传记》中总结创办《独立评论》的那段话是老实话吗?是讲真话吗?不是。不仅他在这里一笔抹煞黎昔非对《独立评论》的作用与贡献、抹煞《独立评论》发行所的存在是在掩盖历史,而且他说“校对是我家中住的朋友章希吕先生负责”这句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也是在歪曲历史,因为胡适比谁都清楚在《独立评论》存在的五年中,章希吕究竟参与了几年,就校对这一环节而言章希吕究竟又承担了多少工作,他也比谁都清楚《独立评论》的社务除了“校对”之外还有更重要、更大量的工作是什么,他也比谁都清楚《独立评论》还存在一个不可或缺的“发行所”,在章希吕之外还有一个对《独立评论》更为重要的人物——黎昔非。他以“校对”代替《独立评论》的社务,就是为了掩盖黎昔非及其所主持的“发行所”的存在。显然,胡适在总结《独立评论》历史的时候是煞费苦心的,我们不难想象,他是不敢以正眼,而是以躲闪的眼神面对黎昔非的,他是“抬不起头来看”黎昔非的。

2、缘何“忘记了”

胡适说:“一个人做的事应该件件事回得出一个‘为什么’”。那么,“为什么”在写《丁文江的传记》的时候他胆敢公然掩盖这桩历史呢?

首先,他认为社会上已经没有人知道黎昔非其人了。黎昔非由于为胡适所累而没有在学术界显露头角,从《独立评论》停刊到他写《丁文江的传记》已历十八个春秋,黎昔非仍然默默无闻,而当年仅见于《独立评论》的那两篇文章中只不过是提到了他的名字,这是一个世人陌生、无根无叶的名字,可以说是一个“无头案”。加以世事沧桑,两岸阻隔,在台湾更不可能有人知道黎昔非其人了。其次,他认为黎昔非与《独立评论》的关系一直就不为世人所知,乐得“顺水推舟”,“听其自然”。如果把黎昔非这个名字公之于世,他要不要作出交代?如何交代?再如果此事引起世人的关注与怀疑,他将如何说明和解释?这些都是令胡适作难的事情,如实写出黎昔非与《独立评论》的关系,必然暴露长期以来他不欲人知的一面。素以名誉为先的胡适,为了维护他的盛名,为了维持“既成事实”,他选择了继续瞒下去的做法。第三,他把黎昔非的事情瞒住,就可以继续独占办理《独立评论》的功劳。长期以来世人只知道胡适主办《独立评论》(包括他的合作者蒋廷黻等名人)的功劳,而根本不知道还有另外一个什么人也曾经是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没有注意到《独立评论》还有一个“发行所”及其作用。这些在以往都已被笼统地囊括于胡适的功劳簿中了。所以,他这次仍然是从吹嘘自己的角度来谈《独立评论》的,且看他的话:“当时排字工价不贵,纸价不贵,校对是我家中住的朋友章希吕先生负责,所以开销很省。”他把“开销很省”的一个原因归结于这个章希吕是“我家中住的”,大家都知道章希吕是由胡适付工钱的,言下之意就是我替公家省出了钱。这与他的合作者蒋廷黻总结《独立评论》的角度就有所不同,蒋廷黻在回忆《独立评论》创办一事时说:“半年后,已经无需继续捐助,可以自力更生了……终《独立评论》时期,社中只用一个小职员,负责发行事务”,并承认“办一个刊物需要花费很多人的力量”。他强调《独立评论》本身的自力更生,承认这个“小职员”是“开销很省”的原因之一。而他所谓的“小职员”只能是黎昔非,根本没有提及章希吕。在这一点上他比胡适要客观一些。不过,从他把黎昔非说成“小职员”,以及误记“小职员”的月薪为60元,表明他对黎昔非并不了解,对他的工作情况及重要性也不大了解,体会不深,从而贬低了黎昔非对《独立评论》的作用与贡献。这表明胡适一直就把黎昔非掩藏于自己的麾下,并没有很好地把黎昔非其人及其工作情况向《独立评论》成员推介,实际上隔绝他们之间的联系,乃至蒋廷黻连黎昔非的名字也“忘记了”。

胡适掩盖这桩历史,是与他“不惜利用他人,作他们自己的器具”的行径一脉相承的。胡适曾经说:“现在中国有几种人生观都是‘少年中国’的仇敌”,其中“第三种是野心的投机主义,这种人虽不退缩,但为完全自己的私利起见,所以他们不惜利用他人,作他们自己的器具,不惜牺牲别人的人格和自己的人格,来满足自己的野心;到了紧要关头,不惜作伪,不惜作恶……”这里的一些话正好用来解释胡适的行为。“不惜利用他人,作他们自己的器具”正是胡适对待黎昔非的贴切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