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农门悍妇:爹爹,娘亲要种田
37521400000014

第14章 佳人

上饶村往西,就是落霞山。

这儿一面朝阳,一面背阴,中间还有一条小溪潺潺而过,因此,两边的猪草,那是格外肥美,而它的半山坡上面,还有大片大片的小红果。

远远的看去,那暗红的果子,就像斜阳西下的霞光,因此,大家就把这,叫成了落霞山。

“娘亲,你快看,那就是红果果了,江家哥哥说了,这果子要等落了霜之后,才最好吃,而且吃了还可以治咳嗽,不怕冷呢。”

关莳笑了正要接话,关凌就宠溺的道。

“朵儿,哥哥教你了好多次啦,那不叫红果果,那叫金樱子,江家哥哥说了,那是药材,虽然可以吃,但不可以多吃,你一会可别贪嘴,要不然嚼破了嘴肉肉,又得疼好久啦。”

关朵调皮的吐了吐舌:“我知道了哥哥,朵儿就吃五个,不,六个好不好?”

“那六个不能再多了。”

“知道了哥哥,哥哥最好了,朵儿最喜欢哥哥啦。”

听着这你一句,我一句的童言童语,关莳感觉自己的心,都被萌化了。

真是好可爱的儿子和女儿啊,真想马上抱起来,然后左边一口,右边一口,亲到他们哇哇叫。

“凌儿,你出去玩的时候,经常和江家哥哥一起吗?”关莳美美的看向儿子。

“不是啊,是我们有时来这边打猪草,会碰到江家哥哥,上次朵儿就是贪吃,把嘴肉肉给嚼烂了,还是江家哥哥给点了药,才好了的。”

关莳勾起嘴角笑,这金樱子味儿甜,她小时候也吃过,只是嚼的时候要小心,不然容易被它的干渣子扎破了嘴。

想来也是,关家又不富裕,那有可能,让两娃儿经常吃零食,孩子天性又嘴馋,可不就是经常自己自足,满大山的找零食。

想到这,关莳闹心了,她是越来越喜欢这一儿一女,真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都捧来给他们,那就更别说零食什么的。

可问题是关莳没钱,她穷的响叮当,只能像刚才那样,眼睁睁的看着刘氏拿麦芽糖哄关佑元,却不能让朵儿也吃上一些解解馋。

不行,她得想法子,赚钱防身养孩儿。

就在这时,关莳看到前面,突然出现了两道身影,一个穿着米黄色的细绒长裙,披着纯白的夹棉披风,还有一个穿着绯红的棉袄,一白一红的向她走近。

仔细一眯眼,她就知道这一红一白是谁了。

披着白色披风的,正是那云英未嫁的米嫣儿。

而那绯红似娇阳的,则是那很快就要招婿上门的唐柳红。

这两人怎么说呢,人如衣装,一个长的白衣胜雪,娇兰玉翠,宛如小家碧玉,娇俏动人,是上饶村,所有人眼里的公举。

另一个呢,红衣似火,长的英气逼人,五官略显中性,而她的性格,也像她最中爱的红色,很泼辣,同时也是上饶村公认的小辣椒。

她们二人好似没有看到关莳那般,一边挎着小竹篮一边言笑晏晏的道:“听说了吗?同公子是昨天晚上到的,听我爹说,他这次要在这儿呆几年再走呢。”

“真的啊,那他要呆几年啊?”唐柳红惊喜直捂嘴,动作就像她的性格那样,很率直。

“那我就不知道,反正我爹说,肯定是要呆几年的。”米嫣儿娇红着脸儿,慢悠悠的说着,显得修养和气质极好。

“也是,同公子自小身体就不太好,咱们村子灵气又充沛,他若留下好生养着,说不定身子骨就健壮了。”

“呸,你个小蹄子,他一个男人家的,身体健不健壮,跟咱们有什么关系,你也不害臊。”米嫣儿娇俏的瞪了唐柳红一眼。

唐柳红也不在意,笑哈哈的就弯了腰,声音忽然提高几分的道:“是是,你说的对,这同公子啊芝兰玉树,他跟我呀,还有那些没有眼力劲的人,都没关系,这才子佳人,自然是要佳人才能去配的。”

说这话时,两人正好从关莳身边走过,这么大声,明显就是说给她听的哇,她可没有忽视掉,唐柳红故意咬重的“没有眼力劲”五个字。

呵呵,关莳暗笑。

同公子是么!

原来是他啊!

这个同公子,全名叫同立,他是十年前,突然搬到这儿的贵公子,听说,同家财大气粗,一进村,就买下了村头东边的温泉山,然后只耗时了半年光阴,就在哪修了个庄园,取名叫静庐。

至于同家为什么要来上饶村建庄子,那是因为这位同公子,自小体弱,又喜静,瞧着上饶村这边,有口小小的温泉泉眼,便一挥手,一撒银,就把那东边的温泉山占为了据有。

然后他在那静庐,一住就是五年,平时深居简出,见过他的人不多。

但见过的人,都说他貌似潘安,芝兰玉树,十分俊美,并且还谦卑有礼,谈吐文雅,是个难得一见的翩翩贵公子。

也正因为这位同公子有如明珠翠玉,所以五年前,上饶村里还在待嫁的姑娘们,就全都芳心暗许,视他为自己的梦中情人,其中就包括米嫣儿,唐柳红。

当然,原主儿也心动过,更数次翘首以待的想见他,并多方打听他的动向,意图制造偶遇什么的,可惜,原主儿计划没成功,倒是在某一个晚上,反把自己给坑了,后来才有了关凌和关朵两个孩子。

关莳敛着眉摇了摇头,很是无语。

但也庆幸,若不是原主儿被坑了,又那来这么懂事的凌儿,这么可爱的朵儿?

所以关莳觉得,老天爷这么安排,极好。

至于唐柳红故意把那话说给她听,她就当对方是在放屁好了,真是幼稚可笑。

当年大家还都是年芳二八时,人家同公子也没有想过上门求娶,那么时过五年,他再次回到上饶村,又怎么可能,娶上饶村的姑娘呢?

照她说啊,这米嫣儿就是想的太多了。

不过嘛,仔细想想也对,论娇养的程度,她可是远远比不上米嫣儿的,而米家的条件,显然要比关家好,就是刚才米嫣儿那一身衣服,至少就需要八两银子以上。

细绒布料,在大商朝来说,是做冬衣最好的料子,又耐寒又轻薄,还有那白色锦缎的披风,头上的玉簪银摇,耳上的珊瑚缀子,脖颈上的珍珠项链,那样不是好东西?

再看她,耳上挂的是铁包银,头上绾的还是根铜簪,就这两样行头,还是关家最好的东西。

憋屈!

这还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就憋屈。

关莳翻白眼,赚钱,她得想法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