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驿外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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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山村猎事

打猎可以算是山村岁月里最有趣的事儿了!即是劳动,也是休闲,是健身,也是交流。

山里人置身大自然,从小练就了对野物的敏感。可以从蛛丝马迹中判断动物的种类、行迹、生活习性。比如从粪便的新鲜程度中判断动物的驻留时间;从足印中判断动物的类别及大小;从蕨草倒伏的方向判断动物行走的方向及去处等。这些都是发动猎事的前题。

山村的青壮年虽个个是猎手,但作为普通的农人很少特意去找猎物的,除非特殊的季节及地点(如春夏之交,猎物活动频繁的时节)。多数是在去做农活或收工的路上偶然发现了猎物的踪迹才召集猎事的。村民发现猎物,如果直觉判断成功率较高,哪怕是放下农活也要去试试。他们会立刻下山到村里发动大伙儿。他们的猎枪(一般是自制的铳)是随时备着的,放在厅堂的显著位置,拿上就能用。随手带些能饱肚的食物。发现猎物的人先大体讲一下情况,什么猎物,多大,往哪个方向之类的。村里人对本村周边的地形都十分熟悉,心知肚明,组织起来十分快速。

猎队的组成也是有规矩的。一般有一、二名经验丰富的主猎手,他们会被安排在重要位置(猎物经过机率大的地方)。其它的人分别被安排在不同的位置。另有一名“放山”(不知是不是这样叫)的人,这个人十分重要也是最辛苦和危险的。他的作用相当于猎狗。他会跟随猎物的踪迹深入到猎物躲藏的地方。他的任务是把猎物从躲藏的地方赶起来,让它跑动,以暴露目标,同时以不同的信号——比如不同长短的螺号声,或随时大声报告猎物的去向以方便伏击的猎手们射杀。一般他会带上猎狗,这样会方便很多。猎狗会直接杀伤猎物,或容易把它惊扰起来。

打猎是一种射手、放山人、猎狗高度协调配合的集体动作。小山村里因为人们本身就是在农活中经常接触,彼此熟识并相互了解,许多人本身就是本家族人。另外他们代代相传,约定俗成,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了成熟的猎队组织和纪律。他们有一个共同遵守的神圣规矩:猎事中绝对不可有任何抱怨或指责!即使两人平日是冤家对头,但在打猎中是不能有怨气的,一切都是在协作中进行。许多人在猎事中打消了彼此的误会和分岐。

打猎是有趣的事情,但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所谓“累并快乐着”就是。它的成功率平均应该不足50%,出动10次能有三四次有收获就相当不错了——猎物们可不是吃素的。猎人们的性格都是执着的,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就不会放弃。有时一只猎物要从早晨跟到晚上太阳落山,翻过了好几个山头还不见得能得手,只能空手而归。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个夏天,猎人们为打一只野猪,早晨从家出发到了晚上天黑得都快看不见路了还不见回来。家里都点上灯了,妇女小孩们都纳闷又着急,但又没办法,不知他们在哪个方向。忽然从后山上传来阵阵螺号声——是那种猎获猎物的长声螺号!妇女小孩们都欢呼起来,纷纷拿上手电上山去接应。这种喜悦,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

猎获猎物是全村老小最开心的事了。每当捕获大型的猎物,村里就会举行隆重“做山”仪式(祭祀“师傅”——掌管猎事的山神)和分食野味的活动,意味着大家都可以吃上一餐。猎人中有一个规矩:见者有份。不管你是不是这个村的,不管你是小孩大人,男人女人,只要你碰上了,都会给你一份。猎人们把猎物抬到村后半山腰的一座老房子里——这里是“师傅”的住处。先把猎物开膛破肚,将各部分的肉按规矩分好份。这规矩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大家约定俗成:打中第一枪的猎手、补枪的猎手(因为一般大的猎物都要打二枪才能死)、其它的猎手有不同的标准。打中第一枪的人是最多的,一般是两个前腿另加一定数量的肉。其次是补枪者。这些都由村里辈份较高德高望众的人进行,其它人绝对不会有异意。分完后剩下的就由所有的人一起煮食分享,不分长幼贵贱。

分食之前的祭祀山神是“做山”活动中最庄重的环节。时间一般是在晚上(因为从打获猎物到宰杀处理完成也就到了晚上了)。他们把剩余的肉及内脏等一起放在一口大铁锅里煮熟,把完整的头和尾留出来,摆到案桌上,斟上酒,点上香,仪式正式开始。此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十分肃穆。大家都明白这是神圣的时刻,没有人谈笑。此时在黑夜的山间有一种特别的气氛——神秘!庄严!寂静到了似乎掉根针也能听到。虽然四周的田地里也许正蛙声四起。仪式并不复杂。由打中首枪的猎手持枪,他是本次猎事中最风光的人物,另一个放山的猎人吹螺号,吹三声长号,猎手鸣一枪,如此反复三次即成。在山村的暗夜里,这种号声特别嘹亮、悠远,枪声震撼山岳!每到这时候,我就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绪——一种纯净而原始的感动,至今难忘!仪式完后便可以一起分享野味了。大伙边聊边吃,聊着狩猎的过程,聊着地里的活儿,天南地北……那是我至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了!

只有在这样的山村狩猎活动中,我才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强大和人的执着——一种朴实的信仰的力量,一种物竟天择的自然法则的健康体现。

本文原载《海峡时报》总第10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