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仙侠陆小凤之大侠又舞〖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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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贼大英雄

有几个平时就十分敬仰英雄的附近小百姓,正在很客气地,向那个半路杀出来救人一命的银衣男子,纷纷点头微笑致意!

这个时候一个酒楼的二楼上,有一个声音在大声叫着:“那位英雄——”

身子完全被人围得水泄不通的银衣男子,便笑嘻嘻抬起头来,向不远处的酒楼眺望。

只见,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白净脸皮,脸上的表情一眼看去,似乎还特别诚恳。这时白脸的上半身,整个探出了窗口,在使劲向英雄招手。

这么客气的一个人,还怎么好意思拒绝他的邀请呢?银衣英雄也就跟他友好点了点头,白脸却在使劲叫了:“大英雄,快过来这边坐!”

有几个百姓以为他们本来就已相识的,自己十分识趣地走开英雄的身边,又赶紧忙别的去了。

况且银衣英雄打败了凶悍的刀客,对他们的生活其实也没什么影响;英雄救下卖芋头的老农,好心只归好心,他们的敬仰也归敬仰,跟大英雄并不是很熟;总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爹,掏腰包请亲爹去享受那良辰美景和美酒佳肴。

这时,银衣大英雄却不忍心拒绝了白脸人的好意,飞身扑向酒楼。那是一个武当的“梯云纵”,绝顶轻功很耐看。

又有路上的几个闲人在大声喝彩,并死劲鼓起了掌,甚至有几个小姑娘把手心都拍烂了。

这个酒楼装潢得很好,要使客人的身心都舒心满意,吃了头一趟,还会回来再吃一趟——

既无聊得透顶,又显得无比俗气的商家,确实需要花费很多的功夫,来布置他们的经营场所。

他们也确实很用功,花了一笔巨资从学堂请来几个艺师,连窗台上的每一个小角落,都很耐心地雕上了一个无名精灵。那一堆东西看起来,好象都在小便。

英雄身子落在窗户上,看着杰作却不会欣赏,只皱了皱眉头,也不置可否。世上每一位努力做着生意的商人,一般都不懂得什么叫作风雅,“聪明总被聪明误”,老是会大煞风景。

这位英雄只觉得这个酒楼,被人布置得十分庸俗,他以为那个趴在窗口叫自己的胖脸,就是酒楼的老板,认为他简直吃饱了撑的。

实际上那江湖小混混身份的胖脸跑这儿来,跑了几趟,对这种杰作也早不以为然了。

那窗台上是一块不生锈的巨钢,用手工打磨得相当的光滑。即使一只老鹰久经锻炼的利爪,也不一定能抓得牢稳。

这时候阳光照在窗上,反光却好像激光一般。其实这窗上的激光,也是防盗的一个必要措施。

银衣英雄并不是轻功不济事,也不是下盘的功夫没练到家,而是被那几束似乎很科学的激光,刚好一下扫中了一双鹰眼。

他身子变沉,重重往下落,眼看要掉回地面了。

看来,这种防盗的窗子,也不知究竟哪位人士设计的,巧夺天工,超越年代。

不但是在黑夜里能防盗,白天也防盗,时时都在服务。再怎么厉害的超级大偷,都得向它低下头来,好好地认个输——

只要人们将酒楼下面唯一几个小门锁好了,或者找个壮汉守门看好了;那些飞檐走壁的偷儿,都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赚一口饭吃的。

那银衣英雄被巨钢闪现的激光刺激,往后仰倒直落下去时,在空中赶紧跳了几下“舞空步”,并又使出了武当梯云纵大招中的一式“飞花逐月”。看来梯云纵的功夫,刚好派上了真正的用场。

人群中发出了声音,他们开始不停惊呼着,好像完全被刺激!

楼上的白脸,却急忙用一块白色的棉布铺上,用作防滑。这一次,身处半空的人,当然也就直直站了上去,站稳了,不可能、也绝不会再有个万一。

似乎已被捉弄够的英雄,现在才终于看清,原来这里每一个窗子,都用整块不锈钢做出来的!

它们并不像一般百姓家里的窗户,把两扇窗子都朝外向左右两边敞了开来,又向着里面拉,紧紧闭住。

——那些,一般都一定是木头的窗户!

这一会,那个白脸,只要将其中一块用手工镂空的钢板,往左右轻轻移动一下;就可以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还欣赏到外面——楼外楼近处绝美的好风景。

这不就是现代社会上的一种窗子构造吗?它不过比现代的窗子,多了一堆铜制的轮子。但在当时的明朝,绝对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发明!完全超越了年代的界限。

这绝世的发明——沉重的钢板,足足有好几十个公分厚。即使现在有一个非常神奇的神偷,手上有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也可能只会砍花了刀口,又无可奈何。

钢板下密密麻麻安装着两排用实心铜做出来的轮子,杂工在早上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往上面放好猪油!

这里面干杂活的小厮,一年到头基本就做这个任务,时时去擦拭窗台和那些窗子,一年却有好几千两的银子好赚。

于是,救了芋农的英雄问:“这个酒楼上的老板很有钱?”

白脸胖子:“啊!不,也不是很有钱,可比不了霍休!”

“哦,霍休又是谁呢?”

“霍休是投资这座酒楼的主要股东,和这酒楼的老板关系有一点熟,他是请朱停来设计酒楼的人;而这位朱停是天下第一巧匠,给巧匠的聘金可不能够太少了。”

“哦,第一巧匠朱停?可现在谁都讲王法,没人敢鸡鸣狗盗,连空气里面都似乎充满了白道上各位英雄好汉出了鞘的刀剑!他如此大费周章防范歹徒,却又是为何?难道不是典型的杞人忧天吗?”英雄在眨眼说话,似乎和一个没有偷到东西的小偷那样气馁。

“哈哈,可能是喜欢嘛!个性。”

“你如此了解这里的老板?”

“因为,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混混白脸笑了,笑得很不自在,那英雄却似乎没察觉。

白脸问:“而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陆小凤。”

“非也,非也。”英雄也笑了!

“我只不过是他的好朋友。”英雄的样子,长得很像一个小偷。

陆小凤只有那么几个好朋友——司空摘星,花满楼,老实和尚,西门吹雪,朱停……这个人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会是谁呢?

白脸:“但我刚才明明看见你会用‘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两根手指头,在一刹那间就夹住了那个刀客的大刀。”

“哈,其实不是只有陆小凤会用两根手指头的功夫,可是像我们这些人,再怎么灵犀一点通也比不了他的独门正宗,那根本天生的!在这世上一定只他才会‘灵犀一指’。”

“对,对。”白脸点头应是,“你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请问高姓大名?”

“我是司空摘星。”那个英雄下意识说着话。

“啊!是司空摘星。”听到名字的人,大感震惊!

“我就是天降肉——”白脸也已在做自我介绍。

他们在的地方,名字是“无天酒楼”。

他们面前一张红木桌子上,摆着一个连京城的皇帝老儿也很爱吃的红烧肉,一道无天的招牌菜“江畔琴声”;还有一个最近很流行的新款菜式,山东海鲜:“葱烧海参”。

司空摘星好像比谁都贪吃一般,很快就把一盘肉吃得只剩一小块,还吃了海鲜的绝大部分。然后便搔了搔头,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了!

他尴尬笑了:“他们怎么不再上菜?”

天降肉便道:“忙嘛!这样就好,不需要只顾及自己人。”

司空摘星便只得等着菜烧制好了,再送上来。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又咂着嘴,并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上的肉味儿,静候佳音。

而天降肉正慢慢吃着“江畔琴声”,那是一个用薯粉熬好了以后,又经过一番精心烤制的美味。

可能是真的等得不耐烦了,天降肉终于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我去看一看。”

开了房门,他的人很快不见。

司空摘星,又开始慢吞吞的泡午茶喝。

只过了一会,大概是一壶“大红袍”喝下肚子的工夫。他忽然一个纵身,一下跃出了窗外!楼上面,好几个已喝得醉醺醺的人,似乎看到一阵子清风,在渐渐吹过。

附注《天降肉》:汉桓帝建和三年秋季的七月,北地郡廉县像下雨一样从天上降下肉来,像羊肋骨一样,有的竟像手臂那么粗大。

附记:英雄对英雄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纵无灵犀指,眉毛亦堪豪。

陆小凤闯荡多年,留下不少骇人听闻的故事。传说中的陆小凤,比任何一位普通人都多长了两条眉毛,那是很像眉毛的两撇胡子,神奇的个人象征。

在一张宽似脸盆的大脸上,司空摘星却居然修理得连一根胡子也没有,只有两条既粗且短的眉毛。

司空摘星跟天降肉说:“不是只有陆小凤会用两根手指头的功夫,可世上却一定只有陆小凤才会‘灵犀一指’,那是独门正宗。”

确实,比如同样是脚,可在现代,国际长跑冠军与平凡人的双脚——它们彼此会有什么区别?不言自明。

其中区别,也跟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不能再穿十七岁小姑娘身上的花衣裳一般。

什么人使出绝世的灵犀一指,就要一身绝世功力去配合。除了功力相当高外,还需要随机应变的本事——陆小凤,正是一个绝代奇才。

名满天下的小凤大侠,两只手指完全刀枪不入,并火烧不烂,救了他自己无数次性命,专门对付敌人的尖刀、利剑。

而这位在当时救下卖芋老农,同样使出“双指夹物”功夫的司空摘星,也是一位在武林中很了不起的名宿。他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神偷,即使用天罗地网去捕捉,也只会扑一个空。

大盗,也可称之为侠盗,劫富济贫正是个人风格。司空摘星不但没做过一件坏事,还做了不少好事,虽然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好事——

他偷的那些东西,本来就该被人偷。贪官搜刮得来金银,不法商人赚了昧心财物,他就在夜里去盗出来,悄悄放在贫穷人家的床头或柜子里。

陆小凤用手对付的是刀剑,司空大盗,对付的是暗器与机关。

司空摘星灵巧无比的手,不但能制造尽量减小空气阻力的暗器,也能在主人沉睡时接下四川唐门的霹雳弹,并会发射和现代子弹一样快的暗器。

这双手制造着各种各样结构无比复杂的机关,同时,也开尽了天下任何一种希奇古怪的秘道机关。

即使众目睽睽下,司空摘星也能利用双手,偷了别人怀中物品拿出又放回。可以一直放上无数遍好似探囊取物,而这只袋子便是他本人的。

也没人看得清这位神偷如何下手,他的手可能快到和风一般透明,甚至有人这么说——

如果有必要,只要那个被下手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够宽、够大,司空摘星还能把一头大象都赶进里面去,这个被下手的人也不会惊觉。而边上所有人也同样都是一无所知,好象刚刚失去了一切的知觉。

这简直是传说中的异术,神仙的道术,所以真实性不高,掺进了虚假成分,可能已被太多的人神化。

偷遍天下无敌,所以司空摘星的一双手,也就和“灵犀一指”一样到处有名。

只因为它们都独一无二,物以稀为贵。它们之间虽有诸多不同处,可“独一无二”是共同点。

它们各自生在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两个人身上,别的地方绝无仅有,武林中人都认为:它们比世上最好的黄金贵出百倍,比钻石也贵好几倍。

于是一直在平静的江湖,忽然有人这么问:“要是这两样天下无双的宝贝,突然彼此在斗智斗力,它们的主人谁比较强一些?”答案,恐怕不会有人知道。

陆小凤是一条千年不死的老狐狸,司空摘星同样又老又猾。大事让他们变成小事,有事都变得没事,叫他们怎么好好斗上一场?

更何况——

侠客和侠盗,各自涉足的生活领域不一样,彼此感兴趣和拿手的东西也不会相同。所以他们思想便不同,智力更不知高低。

就像现代社会,有两人在同一个专业知识的领域里,便很容易看出他们的智力方面以及其他水平的高低。比如——两人,同是医生。

司空摘星说了:“为什么一些毫无头绪、奇怪到极至的案子,都会让陆小凤这只臭虫独自悄悄全破了?就只因为他这个人爱出风头。”

言下之意,他这个侠盗只游戏人间,根本不管任何闲事。

他也不仅仅在吹牛,从前就曾经骗得陆小凤干巴巴的趴在泥地上,挖了六百八十条蚯蚓出来,还差点跪下了身子,叫他三声“好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