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玄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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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赴东庆

风起。

邵阳城东,叶昀靠着老包的墓碑,默默看着远方来来往往的商客。

老包生前一直喜欢和他吹嘘当年守关的丰功伟绩,叶昀便把他的墓立在了城东,这里可以随时看见天辰关。

老包做了半辈子守卒,切了半辈子牛肉,当了半辈子谍探,最后丢了命,挺苦的。

这几天叶昀经历了世间最为痛苦和难以接受的生离死别,还有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欺骗。

他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老包啊,你说这人啊,活着多没意思,”满脸胡茬头发凌乱的叶昀灌了一口臊子酒,辛辣的感觉如一条火龙窜入腹中,在各个器官中荡漾开去,全身都疏松开来,“徐胖子和柳依依在这儿做了半辈子鸳鸯,最后也没得到好死,只一句身不由己便能解释得清吗?”

“要我说啊,这人在江湖,说身不由己的,都是气话,小孩子一样的气话,抓不住的当然身不由己了,你说是不是?”叶昀苦笑,“你当初做这狗屁的司魂卫,也是身不由己吗?”

“可要真是抓住,该多无趣啊。”叶昀大笑,“那个郑阳夏,原本以为把一切都抓在了手里,可最后呢?不还是让我跑了出来?”

“他抓不住,我也抓不住。我本来想,从东陆回来,和你一起再把叶家酒肆开起来,开成大酒馆,可你他娘的就是不等我,我急着赶着在你后面追,你也不回头,你这老鬼,真不地道。”

“都是时势使然。”叶昀仰头灌酒,“老天爷不让我消停,我再这么老老实实待着,是不是显得特怂。你等着,我这几天便去那青州走一遭,看看是什么样的人想要咱爷俩儿的命。”

说罢,叶昀站起身来,把手中剩下的酒俱皆洒在老包的墓碑上,“你好好在这歇着,一辈子的操劳命,该歇歇了。”

叶昀拔起插在地上的无名铁枪,用肩膀扛了,向西一步一步走去。

孤城斜阳里,有一人萧瑟,有一腔怒火。

刚出邵阳城,叶昀便见官道上一辆马车安安静静地停在那里,老柱国刘衡斜靠在马车边,见叶昀行来,眼中忽然溢出些许赞赏。

“真像。”刘衡心里嘀咕。

“你要去杀那郑阳夏?”虽然心里这么想,嘴上说的却是另一番光景。

叶昀不说话,似乎没见到眼前这个一脸笑意的老头儿,继续向前走。

他心里一直对刘衡这个人心存芥蒂,虽说老包的死和他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但如果不是他让老包去杀郑元,便根本也惹不出这样泼天的祸事。

“给你这个,你应该用得着。”刘衡从马车里笨拙地搬出一个一人多高的纸盒。

叶昀一直向前走,并没有回头。

“是你父亲的枪。”刘衡再次抛出重磅炸弹。

叶昀终于停下,转身,定定看着眼前这个年及不惑的糟老头儿。

那个称呼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耳朵里,宛如惊雷。

刘衡打开纸盒,里面安安静静躺着一杆全身墨黑的长枪。

自己父亲的枪。

叶昀此时忽然有些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老包瞒着自己在司魂卫做了探子,徐胖子和柳依依笑呵呵的推着自己去送死,现在连自己早已去世多年的父亲都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酒肆掌柜了?

自己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

叶昀苦笑,当一个又一个堪比再灾难的消息猛然间全部压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

“关于你父亲,我不好说太多,也不能说太多,你若有兴趣,可以自己去寻找答案。”刘衡笑着将手中的枪递给叶昀。

伸出手,缓缓抓住刘衡递过来的长枪。

此枪全重约四十斤,长两丈,枪头乌黑,丝毫不见半点金属光泽,在阳光下也并未展现出太过炫目的光彩。长枪枪杆上,有霁月瑞霭蟠于表面,古朴而优雅。

“这杆枪名叫乌月,放在老头子这儿也是让它蒙尘罢了,索性物归原主。”

叶昀看了刘衡一眼,手一伸将马车上的门帘取下,斜着将乌月和无名铁枪一并裹了,转身离去。

刘衡目瞪口呆,望着叶昀远去的背影笑骂:“兔崽子,你要是真学得了那万人敌的功夫,别忘了老头子今日赠枪的恩情!”

叶昀并不回头,背着两杆长枪显得有些莫名的喜感。

刘衡摇了摇头,两手拢在袖子中呵呵自语道:“定烈王?咱俩这也算是礼尚往来罢,不用谢我。”

说罢,慢悠悠登上马车,车夫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看了叶昀的背影一眼,手中缰绳轻揽,调转方向向邵阳城驶去。

邵阳城至靖州州府的路只有眼前这一条官道,叶昀思考着先去州府上买一匹脚力好一点的马,若真要自己徒步行走半个建元王朝到青州,那郑阳夏大概要老死了罢。

徐胖子和柳依依的灵运客栈随着夫妻俩做了亡命鸳鸯便立刻关门大吉,店里的伙计见自家掌柜竟是东陆探子,纷纷连工钱都不要便连夜逃走,生怕把这掉脑袋的罪名连累到自己身上。

刘衡让人把灵运客栈的财产清点了之后,分出一部分给叶昀,一方面要安葬老包,另一方面也用剩下的银子给叶昀做远行的盘缠。

刘衡本人确实是一个狂放不羁的老头儿,他可以公然在朝堂之上踹礼部侍郎的脸,就可以明目张胆地任叶昀去杀青州布政使。在这建元王朝,似乎没有什么他干不出来的事情。

然而正是这种天马行空的处事方式,让他得以在朝廷鹰派和温和派之间游刃有余地周旋,直到最后权倾朝野。

——————

靖州州府名为东庆城,在靖州乃至整个中原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东庆城距中极关不到百里,是联通东陆和中原内地的必经城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东庆城才是建元王朝最东端的命脉之城。

邵阳城离东庆城仅七十余里,以叶昀的脚力,大半天时间便足矣,可他却发现今天似乎没办法到达东庆城了。

眼前居然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群劫匪,明目张胆地堵住了叶昀的路。

为首的是一个凶神恶煞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拥有着一个资深劫匪所具有的一切气质。

除了有些口吃。

“此山是……是……是……我我我开,此树是……啊就……啊就是我栽,要想……”

“行了行了大哥你别念了,就那几句词儿我都熟了,”叶昀满脸黑线,“打劫是吧,看你们也不容易,也不知道被多少扮猪吃老虎的主儿揍过了,要多少钱,我这有,给多给少是个缘分,你看成不?”叶昀不知道自己从哪儿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不经意间脱口而出。

一点都不像这个时代的人所说的话。

打劫的有点蒙,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主儿。

一时间气氛有些诡异,叶昀和对面的十几个面露凶光的汉子就这样尴尬地站着,谁都没动。

好半天那个领头的汉子才反应过来,半晌憋出来一句:“那你看你能给……给……给多少……”

异常的礼貌。

“四十行不行?”

“……”

“嫌少?六十?”

“……”

“八十!不能再多了!”

“大哥,这小兔崽子好像在耍我们……”终于有一个喽啰看明白了,战战兢兢上前提醒道。

话音刚落,眼前的一众劫匪便发现那个年轻人突然消失不见了。

“砰!”一声闷响,一劫匪直接倒地不起。

“砰!”第二个劫匪倒地。

随后并不宽阔的官道上,重物击打所造成的闷响不绝于耳。

领头大汉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叶昀一枪杆撂倒在地。

“还想要我八十?我便给你八十棍!”叶昀把背上的两杆长枪一手一杆,活生生把饮血的兵刃用成了烧火棍。

如果叶昀的老爹知道自己的儿子把跟了自己一辈子的兵器用成了烧火棍,估计会气的从棺材里跳出来。

于是官道上哀嚎声连成一片。

不过叶昀不得不承认,手中这把乌月枪无论是从手感,还是柔韧性,都是他习武以来接触到的最好的一杆枪,就像当初自己得了破军宗主原血之后和那块石碑产生的血脉相连的感觉。

本来叶昀胸中便有着一股戾气挥之不去,眼前这群笨贼偏偏赶在这时候出来送经验,叶昀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乒乒乓乓揍得十分欢畅。

老包已经不在了,自己在这世间没有一个真正的亲人,叶昀一边将两杆长枪轮的嗡嗡作响,一边不断地开导着自己。

想要我的命?叶昀咬着牙将为首的劫匪一脚踹出三丈开外,“我就先取了你的命。”

蠢贼欲哭无泪,自己什么都没干呢就被眼前这人一顿胖揍,现在打劫都这么难了吗……

两盏茶的功夫很快过去,十几个劫匪俱口吐鲜血鼻青脸肿扑倒在尘埃,叶昀并没有用上气机,若真是认真打起来,他手上说不得要被上十几条人命。

叶昀长出了一口气,把枪背了,在众劫匪身上翻了一圈,只搜出二十几两银子。一口唾沫吐在劫匪头目的脸上,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