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重城之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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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光绪帝维新变法掀开序幕 胡聘之主政山西开发矿产

1895年4月,日本逼迫中国在日本马关签定《马关条约》的消息传到北京,康有为发动在北京应试的1300多名举人联名上书光绪皇帝,痛陈民族危亡的严峻形势,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的主张。史称“公车上书”。这次上书,对清政府触动不大,却轰动了全国。“公车上书”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

光绪二十年(1894年),维新意识较浓的光绪皇帝赏识其创新精神和治理才能,特以从一品顶戴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副都御史身份实授山西巡抚。

为了把维新变法推向高潮。1895年8月,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北京出版《中外纪闻》,宣扬变法;组织强学会。1896年8月,《时务报》在上海创刊,成为维新派宣传变法的舆论中心。1897年冬,严复在天津主编《国闻报》,成为与《时务报》齐名的在北方宣传维新变法的重要阵地。1898年2月,唐才常等人在湖南成立了强学会,创办了《湘报》。在康、梁等维新志士的宣传、组织和影响下,全国议论时政的风气逐渐形成。到1897年底,各地已建立以变法自强为宗旨的学会33个,新式学堂17所,出版报刊19种。到1898年,学会、学堂和报馆达300多个。1897年11月,德国强占胶州湾,法国强租广州湾,英国强租借后来被成为新界的地区和威海卫,全国人心激愤,维新运动从理论宣传转到政治实践。12月,康有为第五次上书,陈述列强瓜分中国,形势迫在眉睫。1898年1月29日,康有为上《应诏统筹全局折》,4月,康有为、梁启超在北京发起成立保国会,为变法维新作了直接准备在维新人士和帝党官员的积极推动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诏书,宣布变法。这一年是农历戊戌年,又称“戊戌变法”。新政从此日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1]发动政变为止,历时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扩张的野心较前膨胀,他们不但冲开了中国闭关自守封建经济门户,而且展开了以争夺原料产地和产品销售地为主要目的的列强间对殖民地国家的竞争性掠夺和瓜分,把侵略的对象纷纷锁定在中国这块地大物博、具有雄厚矿产资源的土地上,或巧取,或豪夺,疯狂地在中国展开了殖民扩张。

特别是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马关条约”的签订,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获得了更多通商办厂的特权,使最先打开中国国门的英国在对华侵略中处于了相对“落后”状态,这就刺激了英帝国急于采取对华掠夺的野心。其次,洋务运动的兴起和戊戌变法的失败,一方面激发了中国人通过兴办实业,振兴民族经济的信心;另一方面,人们已经看穿了清王朝的软弱无能和对外妥协投降的本质,看透了帝国主义疯狂掠夺的野心。愈来愈感觉到,通过腐败的政府驱逐洋人的经济入侵是不可能的。所以,当英国侵略者把魔爪伸向山西,伸向平定,以其勃勃野心夺我民生之矿源的时候,这些满怀爱国之情的仁人志士怎么能袖手旁观于侧,坐视不顾列强蚕食鲸吞呢?

1896年,意大利绅士罗沙第以考察为名,寓居北京意大利公使馆,窥察了山西、河南矿藏资源情况,酝酿出掠夺山西煤炭的初步计划。随后,他返回欧洲,在伦敦成立了英意联合的“福公司”,不久,将“福公司”转于当时的英国驻上海总领事哲麦森。为掩饰其掠夺行为,使侵略合法化,他们采用“华洋合办”的方式。通过江苏丹徒人刘鹗(《老残游记》作者)和方孝杰出面,与山西商务局总办贾景仁同流,组织了空头的“晋丰公司”,以开办山西省的煤铁矿业。晋丰公司以商人的名义向英国“福公司”借银1000万两,与福公司共同开采山西盂县、平定州、泽州(晋城)、潞安等地煤矿。1897年,洋务运动在山西的代表人物、时任山西巡抚的胡聘之错误地估计了英帝国姿意侵吞山西矿源的目的,出于在山西兴办洋务目的,妄想借洋资而开办山西矿业,与“福公司”签订了《请办晋省矿务借款合同》5条和《请办晋省矿务章程》20条,期限为60年。殊不知,此举极大地侵犯了民族利益,直接影响到山西人民以矿为主的生计。当时,一些上层官僚和地方士绅很快认识到这是一种出卖矿权的勾当,纷纷奏本,强烈反对。慑于压力,清政府罢黜了胡聘之、刘鄂,“晋丰公司”随之夭折。同时,清政府还将山西矿权交涉事务交由总理衙门办理,调山西商务局代表曹中裕火速进京,与“福公司”代表罗沙第谈判。其间,英国公司对总理衙门施加压力,将“晋丰公司”所订合同加以修订,拟出《山西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20条。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5月21日,清政府正式画押,就这样把山西矿权出卖了。“福公司”虽然得到了山西矿权,但因1900年爆发义和团运动而被迫再次放弃掠夺计划。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七月二十四日,胡聘之由浙江布政使调任陕西巡抚不到一个月,又于八月十九日奉旨调任山西巡抚。当时,其它省份的巡抚上有总督兼管只有山东、山西、河南等几个省不设总督,巡抚之权如总督之职。胡聘之虽有山西布政使的经历,但此次受到提升重用仍甚感责任重大。这时,因甲午战争清军失败,国内各界议论纷纷。为了弥补因赔款而造成的财政不足,洋务派人士建议用兴办工矿业来增加税收,胡聘之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上任不久即与巡抚各员筹划兴办矿业之事。

光绪帝也接连向各省通谕,要求各督抚“体察省情,酌度办法具奏”。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春,胡聘之根据谕旨上奏称:“晋省煤铁之利,甲于天下,金银铜铅,亦有矿砂可寻,筹办开采情形,前已上奏。为开发山西矿产,拟决定在省城太原设立山西商务局,请朝廷委派山西籍刑部郎中曹中裕等回山西协同办理。根据晋省之情,计划在全省建设熔铁炼钢厂、烧砖玻璃厂、葡萄酿酒厂、奶油制饼厂和绛州纺织厂等,山西可兴之利甚多,虽然商务局股本仅集四五十万两,尚不敷纺织各厂之用,但要力求振兴,尽力筹划,勉力经营,以期仰负圣主通商阜民,实事求是之至意”。

要开发山西矿产,当务之急是打开山西对外交通。当时,卢汉铁路(卢沟桥至汉口)在张之洞等人极力呼吁下,已由盛宣怀主持开始建设。张之洞认为“中国矿产,煤铁以太行为最旺最精,而质最重”,如果卢汉铁路修通后,再修通那里的铁路,就可以“大开三晋之利源,永基中华之漏卮”。胡聘之也看到了这一点,认为“晋省道途艰险,外商裹足,本省商富见利小而求速效。此等创办之事又多不愿附股。自非铁路先成后,商贾云集,财货充裕,筹办殊不易也”。于是,他上奏朝廷:“筹办矿务,拟先修铁路”。

1897年7月14日,光绪帝下谕:“晋省煤铁各矿,运道阻滞,必须兴办铁路,方能畅销,览奏设立公司,所借之款,商借商还,余利酌提归公各条,大致尚属周妥,惟创办伊始,必须预防流弊,并借款有无实在把握,请胡聘之悉心妥筹,酌定详细章程,奏明办理。”

当时,全国其它省修筑铁路主要有官府款项、民族资本、向外国借款三种筹款办法。山西商人虽富,但对投资开办近代工业、兴修铁路却不愿涉足。据此,胡聘之力主筹借外债以修铁路。

1898年,胡聘之派商务局曹中裕赴京,与华俄道胜银行签订《柳太铁路合同》(草约16条),借款2500万法郎,年息6厘,限期25年。柳太铁路西起山西太原,东至直隶(河北正定府柳堡),也就是后来的正太铁路。

在筹办铁路的同时,胡聘之便着手借款开矿,充当借款中间人的是后来写《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刘鹗与意大利商人罗沙弟于1897年在英国伦敦组建了福公司,把获得中国矿产开采权作为公司的主要活动内容。意大利商人罗沙弟结识刘鹗和方孝杰后,又拉拢山西商务局总办贾景仁,开始了争取山西矿产权的活动。为了掩人耳目,刘鹗又组建了买空卖空的晋丰公司,一面以中国商人名义向山西商务局请求开办山西各地煤铁矿,另一方面以晋丰公司的名义向福公司代表罗沙弟借款1000万两,与福公司“共同开采”山西盂县、重城、泽州、潞安等地的矿产。1897年,刘鹗通过省商务局得到胡聘之的同意,与福公司签订了《请办晋省矿务借款合同》和《请办晋省矿务章程》,这两个文件均得到胡聘之的批准。文件中规定的经营权属于晋丰公司刘鹗会同洋商经理,各处矿厂设华洋董事各1人,分别管理工程和交涉,但账目、银钱出入则由洋董事经理。关于盈余分配办法规定:清政府25%,商务局15%,晋丰公司10%,福公司50%,为期60年。这两个文件最大的漏洞是账目管理权的旁落和分配比例过大,使洋人获得大半利权,实际上是将山西矿权出卖给了福公司。

两个文件签订后,虽没对外发表,但被山西一些官僚士绅发现,激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对,胡聘之也成为众矢之的。1898年2月至4月,先后有御使徐树铭、裕德和内阁中书邓邦彦等多次上奏反对,主张对山西铁路停办。光绪帝在他们的反对下,只好下谕叫他们将现办情形及拟定章程立即具奏,原呈所指方孝杰、刘鹗二员“声名甚劣,均著撤退”,并要胡聘之与徐树铭一并将详情具奏。胡聘之将山西铁路矿务及归商借权情形上奏,并附合同章程,光绪帝将其奏折“下所司议”。反对的人并没满意,继续上奏,光绪帝无奈之下将此事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议处。他们经过调查了解,对合同章程斟酌推敲,提议与洋人磋商,对部分条款作一些修改,并声明商人筹借,如有亏折,与中国国家毫不干涉。这个意见也得到光绪帝的同意,其作法实际将对外交涉权收归总理衙门办理。但在与福公司交涉中,英国公使对清政府又施加压力,光绪帝对此无所适从,尽管重新修改合同,拟定章程,甚至签字画押,但反对之声并没有停止,其中包含着多方面的原因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