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洛水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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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听说阿秀的剑很快

看到眼前的草原人一副来势汹汹小心戒备的样子,吕长歌的内心一阵苦恼。

眼前这个草原人的境界不如他,放在以前吕长歌有信心打的他跪下叫爸爸。

但是这次人家是有备而来以逸待劳,而自己经过十几天的折腾已经是强弩之末不能穿鲁镐,又带个没有雪山气海的拖油瓶。

正当吕长歌准备一场苦战的时候,岳之秀很淡定的从他的身后走了出来。

当中那个领头的草原人一听到岳之秀的声音,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愣,然后就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虽然他手中的弓还在举着,但是箭却从弓弦上松了下来。

这代表这个熟悉的声音,让草原人放松了一开始的警惕。

那个叫做薛忽必禅的草原人盯着岳之秀看了半天,仿佛回忆起什么样的。

当他看到岳之秀将手中的铁钎插入泥土中的时候,

薛忽必禅那个黝黑的面庞露出了笑容,朗声对岳之秀说道,

“你就是来自土库草原上独狼似的阿秀?我记得你的剑,很快,你是个真汉子。但是在草原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许昨天我们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朋友,明天你就有可能手拿着弓箭射向我们。最近草原上不是很太平,出现了很多形迹可疑的人,对不起我的朋友,我不能这么轻易的相信你。”

最开始的时候,岳之秀之所以不愿意出来,就是怕不知道对面是敌是友,先由对于草原人来说,还是个生面孔的吕长歌出面,自然可以将危险降到最低处。

如果连吕长歌都能碰到仇人,那只能说他们两人的点子确实是背,背到那个地步的两个人,也只能去脂山吃土。

岳之秀在草原上待了十几年,结识过很多人,也得罪过很多人。

两世为人,近三十年的人生阅历,自然时刻告诫着他,在敌友难辨的情况下,自然不敢轻易的冒头。

当草原人自报是敖伦苏木部落的人后,岳之秀知道这是个很和善的部落,跟他还算是有些萍水相逢的友谊,这样他才出面。

他在草原上呆了很久,自然熟悉和草原人打交道的方式。

“我们有弓箭,只会射向拦路的土狼。我们有刀枪,只会对付掠劫的强盗。我是来自土库草原上阿秀,这是我的朋友吕长歌,我们绝不会将让刀箭染上敖伦苏木部落的善良的血!”

说完之后,岳之秀再次躬身,他的眼里闪烁着清澈,继续说道,

“吕长歌是个好人,这次他随着商队出行,被马匪打劫,迷失在茫茫草原,被我救了下来,而我的腿,也在和马匪的争斗中受了伤,走投无路的我们在茫茫脂山里穿行,根本不知道对面是哪只部落,有这么会有针对敖伦苏木部朋友的阴谋。你可以派人到我们的身后,看看我们来的路上有没有大批人马经过的痕迹。不可靠的朋友可能欺骗你,但是你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背叛你!”

薛忽必禅见岳之秀说话如此坦诚,再加上本来就结识岳之秀,草原上的成名人物,心性如何,自然有流传于草原的风评。

他的提防之心也渐渐小了下来。

他挥了挥手,身后出来三骑,在岳之秀和吕长歌的左、右、后三个方向驰骋了二里左右的一个大圈子。

独狼?阿秀?吕长歌心里闪过一丝的疑惑,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为了本《雪山气海基本知识》就可以给人拼命的混小子,竟然也是草原成名人物。

但是草原上哪里有什么用铁钎的人物啊,吕长歌摇摇头,再次确认般的看了看那把插在地上的铁钎,很黑,很旧,看起来很普通的样子。

也许是被这小子歪打正着吧,吕长歌看了看身前那个瘦弱的小身板,在心里默默的想。连把剑都买不起的人,连雪山气海都没有人的,在草原上,活下来,真不容易。

发现的确没有大批人马出现的痕迹。

见到手下人的示意,薛忽必禅收起弓箭,从马上下来,走到岳之秀的面前,

“鲁莽的薛忽必禅给尊敬的朋友赔罪,你们的确是我们的朋友。这段时间来,草原上出现了很多陌生的骑兵,这些人的形迹十分的诡异,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还望我最亲爱的朋友不要见怪!”

他说完,回头向身后剩下的那个部下吆喝了一声,那是很纯正的草原语。

大概的意思就是让他赶快回部落去给族里报信,说远方有贵客到来。

然后薛忽必禅伸直手臂,对岳之秀和吕长歌做了个请的姿势。

他的身材魁梧,站在那里就像一座山一样。

薛忽必禅留下四个部下继续牧羊,毕竟,牧羊才是部落生存的根基。

而他带着岳之秀和吕长歌就骑着骏马,往部落大帐疾驰而去。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前方烟尘大起,百余匹骏马如同洪流般奔涌而来,天地间隐隐传来的风雷之声。

岳之秀和吕长歌都是经历过大阵仗的人,知道这些是敖伦苏木部展示肌肉的时候。

再和善的部落,骨子里也渗透着狂野的气质。

岳之秀和吕长歌脸露着微笑,仿佛眼前的风雷之声熟视无睹,镇定的和薛忽必禅聊着天,说到投机的地方,几人还发出阵阵大笑声。

片刻之后,迎面滚来的洪流在三个的面前分开了,一杆天蓝色的大纛,从洪流之中高高的露了出来。

“两位朋友在此稍后片刻,我敖伦苏木部的族长会亲自前来迎接!”

薛忽必禅按照中原人的礼节,微微一拱手,就纵马远远地迎向了那杆大纛。

马群奔腾,在三个人的两边慢慢流去。

一个身披灰色狼皮大衣,领口四周镶着褐红色黄羊皮边的老头子,在薛忽必禅的引路下,来到二人的面前。

老头子冲着二人躬身施礼,朗声说道。

“原来是来自土库草原上独狼似的阿秀,自从去年你从敖伦苏木部离开后,我们足足一年没有见面,我听阿鄂说过,你和你的朋友吕长歌遇到了些麻烦,敖伦苏木部会给予我们的朋友,最大的帮助。”

“欢迎朋友的到来!”

老族长的后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敖伦苏木部的壮汉同时躬身。声音很响亮,展示出不俗的气质。

“尊敬的老族长,阿秀谢谢你们的接待!”

岳之秀弯下腰来,表示回敬。

吕长歌却在一边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相处十余天的小子,竟然真的是那个叫做独狼的阿秀的人。

当快剑、独狼、岳之秀这些词汇真正意义合在一起的时候,终于构造出了一个肆虐在土库草原上的猎杀者的形象。

吕长歌本来以为是同名同姓,但是当他看到一个万人部落出面相迎的时候,终于在心里确定了下来。

此阿秀就是彼阿秀,世上哪有那多同名同姓的巧合事。

可是谁又能想到,凶名在外的独狼阿秀,竟然是这么的年轻。

可是谁又能想到,靠着快剑成名的独狼阿秀,竟然使用的是把铁钎。

可是谁又能想到,一个凶名赫赫的的猎杀者,竟然没有雪山气海。

猎杀者,顾名思义,巡猎屠杀草原上的该死人。

如果说中原无门无派的江湖人士,是丧家犬般的落魄,那草原的猎杀人就是屠夫一般得独狼。

他们没有道德的约束,没有律法的捆绑,他们猎杀草原上一切可以猎杀的人与动物。

看这身边的岳之秀露出着明媚的笑容,吕长歌在脑海里忽然想起一个画面,

茫茫草原,风雪之中,一个瘦弱的小孩子握着把乌黑的铁钎,

他的面前,是狼群……是马匪………

他的眼里是坚定……

……

那个老族长见到岳之秀和吕长歌的彬彬有礼,脸上也绽放出了笑容。

他不知道吕长歌是谁,但是能和土库草原上的独狼在一起,也不是寻常人。

草原很大,但是一个部落不会去轻易的得罪一个危险的人。

因为那意味着死亡。

老族长侧转过身子,向后面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袍,衣角挂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皮袋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马奶酒。

老族长接过侍女递过来的酒,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岳之秀的马前,

“上一次我见到你的快剑,但是很遗憾,你只待了一天就走了,这次,说什么也要待上个月吧”

老族长故作责备的说道,

被征北大将军征服久了,连豪爽的草原人也学会了中原人的基本客套。

“我这次受了伤吗,老族长就是赶我走我也不走啊~”

岳之秀也很豪爽的回答道,

吕长歌一边的脸上保持笑容,一边在心里吐槽,

“看不出你这性格抑郁的小子,还有这豪爽的一面。你这一路,瞒的我好苦啊,找不到当时就不救你了”

在老族长得身后,两个美丽的草原女子女子随后跟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

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岳之秀和吕长歌的面前,边走边歌。

歌声婉转悠长,那是草原最古老的歌谣。

虽然无法辨识其中的词汇,但是从旋律中,却听到了浓浓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