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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沈城之行

大路通坦,蹄声嘚嘚,一辆马车从南驶来,进入了甲宝郡的地界。轿箱内温暖如春,欧冶和林耀华舒舒服服的对坐在两侧的软椅上,一人抱着一只铜暖炉,随着轿箱的摆动优哉游哉的摇晃着。

欧冶轻轻撩起皮帘,向外望了一会,乐着说道:“咱们到了甲宝郡啦,再有半个时辰就到沈城了。”

林耀华也忙掀起皮窗帘,一边看向外张望,一边说道:“哦,看起来这甲宝郡比千山郡繁华的多了。嗯,还有三层的房子,这我倒第一次见。”

“呵呵,沈城里更繁华,人如流、车如龙,全城的街道都是用石板铺成,街道两旁三层高的房子比比皆是,大宗庙横纵四条街上别说三层,就是四层的高楼都不少呢,那才叫壮观。”

林耀华摇头无语,要是自己说出前世随便哪个二级城市的商业区都找不到低于二十层的房子,还不知道欧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林耀华望着窗外,见到路边不时的出现三五成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人,随着马车的驰行飞退而过,心下奇怪,便向欧冶问道:“怎么这甲宝郡看起来如此繁华,却有这么多穷苦的人?”

欧冶哀叹一声说:“这些都是南人,逃难来的,看来南方今秋又遭了天灾人祸啊,唉~”

林耀华听罢,心中悲切,看着一张张飞退的面孔,一时沉默不语。

突然,一张诡异的面孔出现在林耀华的视线,林耀华一愣,啧啧称奇:“怎么……怎么,这里还有那个……那个?”

欧冶顺着林耀华的手指望去,只见一只浑身棕黑色长毛的怪猿,正背着一个裹着一块肮脏的破羊皮、瑟瑟发抖的老头,领着一个衣着单薄的小姑娘,一步步往前走着。那怪猿看起来竟跟林耀华差不多高矮,手脸都乌黑,头顶高隆,鼻子扁平,好似一尊黑色的铁塔。

欧冶也是啧啧称奇,捋着胡子说道:“呵呵,那人倒是相当有趣,看起来跟我们大不相同,尤其是那嘴鼻,倒有几分兽性。我也没见过这种人,不过见他如此高大,想来是极北方某个不知名的种族吧。”

林耀华脱口而出:“什么人,那分明是大猩猩嘛。”说完,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靠,这个时代竟然有驯大猩猩的,太搞了吧?

“哦?你倒认识?这种人叫做大猩猩么?是何方的种族呢?”

“呃,不是,不是。那个……在我家乡,原是有这大猩猩的,那是一种猿,不是人。只是方才乍一看到,觉得很吃惊而已。呵呵,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哦?竟是一种兽?呵呵,这倒有趣。这里南北差异颇为巨大,各人种的差距都很大,夫余近年常有南方奇怪的种族逃难而来,看的多了,倒也见怪不怪了。不过,这大猩猩倒是第一次见到,我见它很通人性,竟知背负主人,又跟人神似,误以为是某个部族的人种,哈哈。”

林耀华心想,废话,大猩猩的DNA跟人类相似程度有百分之九十多,本来就是类人猿,能不相似么。不过想想也是,这个时代的人种差异确实很大,只看季安那没进化好的猴子样,怕是跟黑猩猩更相近些。搞不好,这个时代的大猩猩,还真是一个“人种”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林耀华也不敢确定那大猩猩便真的不是“人”,于是对欧冶说道:“哦,也许是我看错了,可能那真的是某个部落的难民。”

欧冶接着话茬往下说:“是啊,正如你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说起这人种,也是千差万别的。北方夫余、通古斯、鲜卑和乌恒人显然是同一个人种,都是身材较高、眼窝较深。秽貊和肃慎看似是同一人种,其实不然,秽貊人毛发漆黑,肃慎人却毛发棕红。秽貊因着皮肤白净,肃慎人却皮肤土黄。秽貊人男性高大,女性却娇小,而肃慎人男女却是差不多的。”

林耀华恍然大悟:“哦,难怪很多人都以为我是秽貊人,听起来还确实挺像的。”

欧冶捋着胡子呵呵笑道:“呵呵,那秽貊人又叫白族,你看你的皮肤比秽貊人还要白嫩些,可不就像白族么,哈哈。对了,那秽貊人女性虽然娇小,但是却大都很美貌,华仔你要不要娶个秽貊人回来啊?哈哈哈……”

林耀华大窘,忙岔开话题:“那还有其它人种么?”

欧冶没再深入这敏感话题,继续说道:“有啊,多着呢。乌恒、熏育和隗族应该是同一祖先,他们大都身材稍矮,皮肤黝黑,前额凸出。中原各族虽多而杂,但也基本属于同一祖先。羌人虽属一族,但我认为至少有三个人种,南羌与中原人相似,想必和中原人属于同一祖先,北羌人眼睛是褐色的,甚至还有蓝色的,而西羌人毛发曲卷和大越国南方的霍比人相似,说不定他们是同一祖先。南方大越人很矮,与其它人种有很大区别。不过霍比人虽和西羌人相像,但是他们比大越人更矮小。听说在极北冰封世界里,还有一族伊克人,竟比大越人还矮小的多,只有你一半高矮,哈哈,想想都觉有趣。”

林耀华心中一乐,一群侏儒?该不会是小人国吧,会不会有白雪公主呢?嗯,有机会倒是要去见识一下。

林耀华正想着,马车却慢了下来,欧冶和林耀华忙掀窗探望。只见四周尽是难民,许多难民已经挤到了道路上,堵住了四丈宽的大道。花乃扬着鞭子忙着吆喝前面的人群让路,吉达却一脸傻笑,憨憨的望着前路上拥挤的难民。

路上难民越来越多,道路也越来越拥挤,马车终于不得不停了下来。

林耀华看看四周,难民成百上千,个个面无表情,仿佛行尸走肉一般。寒冬腊月里,这些难民却个个衣不遮体、骨瘦如柴,不觉悯心大起,便对欧冶说:“干爹,你说过军队都有飞鸽传书的是么?”

“不是军队,是兵部的各关口狭隘,还有各郡宗庙,也都有飞鸽传书。”

“哦,那兵部能否飞鸽传书至白起那里?”

“这层我就不知了,不过飞鸽传书可到千山郡,倒也不远。怎么?你要飞鸽传书?”

“是啊,我想让白起派人把我那一千斤粟运来,分给这些难民。”

欧冶叹口气道:“唉~,没用的,一千斤粟,不够这许多难民吃一餐的,吃完了还不是要饿肚子。你与其把这一千斤粟不顶事的撒出去,还不如待我们回去的时候,带上几十个难民,我哪儿也有些余粮,咱们扎扎实实的救上几十个难民要好得多。每次难民北上,大宗庙就算不收纳他们,也总会救济一阵的。”

林耀华想想也是,现在撒些粮确实没什么用,这次来大宗庙也不过是向兵部大长老交连发弩的差,还有想办法从礼部弄两口锅出来,耽误不了几天时间。如果锅的事儿能办成,正好需要不少人手,到时候带些难民回去也好。

正想着,马车又细细碎碎的往前蹭了起来。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半个时辰的路一直行了两个多时辰。快到甲宝郡北的沈城南门时,便不断的有城卫骑着高头大马来来回回的轰人、疏导着交通,难民才稀疏了一些,马车也顺畅的跑动了起来。

林耀华掀开皮帘,往沈城的城墙望去,只见整个沈城都是由灰白色的石头砌成,城墙约摸两丈高,城墙上有箭垛女墙,城墙下有条护城河。林耀华满脸失望,来之前被白起吹嘘的百万人马攻不入的沈城,还挺让林耀华期待的。可如今一见,用林耀华前世的眼光来看,连个影视城旅游区都不如。

穿过石桥,入得城门,林耀华再掀帘外望,眼前场景却瞬间变了样子。大街平整而宽阔,视野宽广,在林耀华看来,多多少少有那么点城市的感觉。整条大街都是用灰白色的石板铺成,大街的尽头隐隐能看到一群白色的石头房子,想必那便是“传说”中的大宗庙了。

欧冶带着自豪的微笑,忙不迭的向林耀华着,这是南大街啦,那是象牙巷啦,这是陆家酒铺啦,那是如家赌坊啦……。林耀华看着欧冶号称的比比皆是是三层房子,差点笑掉大牙。那些个无非是两层楼加个半高的阁楼,竟也算做是三层,如此说来,自己的钢铁厂办公楼也是三层楼了。

欧冶见林耀华面露笑容,还以为林耀华是乡巴佬进城,大开眼界了,便愈加详细的向林耀华介绍,连那条里弄摆着有几个垃圾桶都说了出来。

“华仔,快看,这里就是沈城最繁华的庙前大街,这个就是沈城最高的建筑百味楼,再看那个,那是沈城最大的楼季家客栈,还有那个最漂亮的房子是通天车行……”

林耀华依次望去,这几栋楼都是“四层”高的木楼(其实应算三层半),最高的不过三丈多点,最大的占地还不到一亩,最漂亮的也不过是多用了几种颜色的木头而已,实在无趣的很。林耀华心里暗自嘲笑,这也值得大惊小怪,哼,等我的钢产量提上来,造个埃菲尔铁塔出来,惊死你们这帮土包子。

欧冶很是兴奋,不停的向林耀华介绍这个介绍那个,突然指着前面说道:“快看快看,那就是北方五族中最美的夫余大宗庙啦!就连鲜卑的大宗庙都比不上咱们的,哈哈。”

林耀华顺指望去,只见大宗庙的建筑群的风格和结构与千山郡的宗庙别无二致,都是当中一个缩小版的“人民大会堂”两旁各有六栋主建筑围成一个半弧形,只不过建筑材料由砖瓦结构变成了汉白玉,只不过建筑更高大了一些,只不过广场更庞大了一点,也只不过气势更恢弘而已。对于林耀华来说,这样的建筑第一次见还有些新奇,见得多了就没什么感觉了。

林耀华望着一脸虔诚而神往的欧冶,心里默默的念叨,好吧,看在干爹喜欢漂亮房子的份上,等我回去,就让干爹见识一下什么样的房子才配叫做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