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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商鞅的悲剧》

《商鞅的悲剧》

作者:王泽仁

商鞅,卫国人,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战功获封商於(今丹江中、下游一带)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图强,使秦国从一个疲弱落后的国家迅速崛起,一跃而成为诸侯之冠,六国震惧。

变法之初,新法订立,尚未公布。商鞅担心秦国百姓不相信政府,以致新法难以推行,便于国都城南门立一根三丈之木,并布告:“有谁能将此木从南门扛到北门,赏十金。”百姓疑惑观望,无人响应,有人窃窃私语:“搬块木头就给十锭金子,天下哪有这等好事!估计又是政府耍什么把戏。”

商鞅见无人扛木,便亲自对百姓们宣告:“谁只要能将此木从南门扛到北门,政府赏五十金。即刻兑现,决不食言!”百姓一听,群情骚动,纷纷寻思:五十金,那可是一辈子累死累活都赚不到的钱啊!

忽有一人,自告奋勇,扛木直奔北门。百姓人潮涌动,尾随向北,欲观究竟。行至北门,商鞅当着众人之面,赏赐五十金给此徙木之人。以示政府诚信。百姓拍手称赞!秦之法令遂颁行。

商鞅在全国推行法令已有一年,百姓们颇有怨言,数千人上首都反映新法过于苛刻,一不小心就触犯。甚至连太子嬴驷(秦孝公之子,即:秦惠文王)都触犯了新法。

商鞅认为:“法之难行,乃是权贵们带头违反。唯有杀一儆百,才能震慑四方。”于是商鞅准备依法处置太子,可太子乃国之储君,不可受刑。但太子之过,乃其师傅之罪;太子违禁,那是师傅们没有教育好。遂劓(读yì,割去鼻子之刑)太子太傅公子虔,黥(读qíng,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太子太师公孙贾。第二天,秦国人皆按新法办事,无人敢犯!

新法推行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无私斗,皆愿参军,为国效力,秦国大治!

那些当初埋怨新法的人,现在又反过来大赞新法。商鞅道:“这些人,皆是平民百姓,擅自妄议国政,皆是扰乱国家秩序的刁民。”于是将他们一律徙边戍城。从此秦国百姓莫敢议论新法。

商鞅相秦十年,因变法得罪了宗室贵戚们,他们都欲置商鞅于死地,因秦孝公全力支持商鞅,故隐忍不发。当时有一名士赵良,他看到了商鞅的处境和危险,遂往见商鞅,劝其隐退,商鞅不听。

五个月后,秦孝公死,太子嬴驷立,是为秦惠文王。公子虔等联合宗室贵戚们诬告商鞅谋反,秦惠文王恨商鞅入骨,随即下令发兵围捕商鞅。

商鞅出逃,奔至秦国边境,欲入住客栈。客店老板不知其是商鞅,说道:“商君新法规定,留宿无身份证件的客人入住,店主连坐。”商鞅喟然叹道:“唉!变法之弊一至于此啊!今天竟然落到自己头上来了。”

商鞅逃入魏国,魏人痛恨商鞅,因其曾在河西之战中(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南段以西地区),用欺骗的手段,生擒魏公子卬,大败魏军,割占河西之地。且魏国又怕得罪强大的秦国,遂拒绝他入境。

商鞅被魏国逼回秦国后,被迫潜回自己的封地,无奈之下,发兵自保,战败而亡。其尸身被带回咸阳,车裂示众,族灭!

商鞅虽死,其法却得以延续,直至秦始皇一统天下。汉代政论家贾谊在《过秦论》中写道: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

六世者,自秦孝公任商君变法始也!

泽仁曰:“自古变法,成者稀,败者众。究其根本,乃一“利”字也。权贵不欲损利,故阻之;君王未见其利,故疑之;下民未得其利,故惑之。商君虽为人寡恩,然其变法之公心,几人有哉?故商君虽死,其法犹存。惠文王岂愚哉?以私仇而灭其身,以公利而存其法,盖其知商君之法乃社稷强大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