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仙侠杀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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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婆婆,谢谢你,我现在好多了!”

余婆婆坐在一旁擦拭着汗水,微笑说道:

“这只是初步,你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她又命小丫鬟交代厨下,用猪油炖大枣,每天早晚两餐让明格格饱食。

第四天,淳亲王府的福晋,轻车简从,来到了别庄。她看到明格格浑身的疮,都结了痂,而且一个一个的疮痂都自动掉下来,满床都是疮壳子。

老福晋搂着明格格,对余婆婆说道:

“余婆婆,这里的一切都已经有人告诉我了,真不知道要怎样谢谢你。明珠是我唯一的女儿,无缘无故得了这样的病,群医束手,没有想到今天多亏了你余婆婆!”

余婆婆只是微笑着向福晋行礼,然后才缓缓的说道:

“老婆子冒昧来时,多蒙格格的信任,才有今天初步的效果。”

福晋说道:

“可怜我的孩子浑身流脓,奇臭无比,王府都住不下去,只好隐居在这样荒僻的地方。没想到今天我们娘儿俩还能拥抱,已经是十分意外的了!”

余婆婆说道:

“格格说得对,一切都是缘。现在就等我的一位小友前来,老婆子有把握还给福晋一个光鲜亮丽、貌美如花的格格。”

老福晋擦着眼泪说道:

“余婆婆,你治好了格格的病,你要我怎样谢你?只要你说,我会尽一切所能。”

余婆婆微笑说道:

“老婆子再三说明,这一切都是缘份,就让它随缘吧!福晋和格格都不必为这件事放在心上。”

福晋再三感激,甚至于余婆婆是佛菩萨派来的,救人济世,挽救众生。

福晋待了一天走了,她欢天喜地离开,她要再来,来看美貌如昔的明珠格格。

余婆婆每天照旧为明格格涂抹药膏,每天让明格格吃两碗猪油炖大枣。

明格格的身体,包括头上的癞痢,都掉了疮壳,都变得光滑,连脸上原本被疮疤扯得变了形的眼睛和鼻子,也都恢复了原状。明格格恢复了明眸皓齿,最重要的头上的头发也渐渐的长出来。

明格格的身上和房里,不再有臭味,倒是有阵阵花香。

明格格对余婆婆有说不尽的感激,把她当作是重生父母。

还不到十天的光景,明格格浑身的疮痂都已经脱落,她可以下床自由活动,不像以往脚上长脓包,下地不得,寸步难行。

就凭这一点,明格格已经是满心欢喜。

人的欲望总是不能满足的,当明格格可以下地自由走动以后,她的内心有两件事横梗着:一是她的头发,一是她浑身皮肤。

原来的癞痢都已经痊愈,也长出头发,但是头发很枯干而没有光泽,比起没有长怪疮以前,那种如云似锦、黑亮动人的秀发,简直无法相比,一头如云的秀发,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明格格从头到脚,原先都是流浓的疮,如今疮是好了,留下的全是淡红色的疮疤,尤其是脸颊上,仿佛是难看的胎记,对一个姑娘家来说,那是见不得人的。正如余婆婆原先所说的明格格当初的脸蛋是吹弹可破,细嫩如脂,如今一块一块的红色疤痕,情何以堪!

明格格不敢向余婆婆说出心里的愿望,因为浑身流脓,臭气四溢的时候,只希望能治好怪疮已经是于愿已足,如今疮是治好了,她不好意思再提出要求,同时她也相信,只要余婆婆能够,不用求她,也会用心治疗到完全到好为止。

尽管明格格是有修养的尊贵姑娘,她在第十七天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委婉的向着余婆婆说道:

“婆婆,你说有位小友要来,会在什么时候才来呢?能找得到这里吗?”

余婆婆面色有些凝重,略有所思的说道:

“我估算一下日期,是应该来了!”

明格格有些着急的问道:

“该不会在路上……”

余婆婆此时露出微笑说道:

“实不相瞒,老婆子这位小友是一位佳人,她会竭尽一切所能,获得两味珍贵的药,而且会及时赶到北京来。”

明格格格格不安的问道:

“千里迢迢,路途危险,另外那两味药既然如此珍贵,想必是十分不容易获得,我的意思是得不到药,倒也罢了,万一那位……”

余婆婆马上接着说道:

“她姓郑,是一位姑娘,和格格差不多大年纪。”

明格格长长的“啊”了一声,说道:

“原来是位姑娘,想必她有很好的武功?”

余婆婆说道:

“对格格我老婆子不说假话,这位郑姑娘有一身高深的武功,她不但自保,而且她一定可以获得那两味奇药,这也就是为什么老婆子没有自己前往采药的原因。”

明格格点点头说道:

“婆婆的话我自然是相信。”

余婆婆说道:

“格格不只是要相信我老婆子,更要相信那两味难得一见的药,虽然我还没有真正的临床经验,但是,只要这两味药到手,格格的美貌容颜,就可以开始慢慢恢复。”

她顿了一下。

“格格,我说慢慢恢复也只是需要五六十天时光!”

明格格神情为之振奋起来,不觉脱口说道:

“那简直就是仙丹妙药啊!”

余婆婆说道:

“仙丹我是没见过,但是,药有八百零八味,病有四百零四种,只要用对了药,神奇就如同是仙丹。事实上有一些罕见的稀世药材,有许多生长的巧合,所以十分难得,珍贵就在这里。”

明格格忽然若有所思的说道:

“婆婆,你方才不是说那位郑姑娘应该要来到了吗?”

余婆婆说道:

“算日子已经过了预期的时限。”

明格格说道:

“婆婆,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郑姑娘身怀如此珍贵的药材,万一途中遇到识货的,虽然郑姑娘的武功高不可测,但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又道是双拳难敌四手……”

余婆婆忽然说道:

“格格所虑甚是,明天我和格格离开别庄,前往我们相约之点去探望一趟……”

明格格连忙说道:

“婆婆,并不是太过多虑,或者是我太过着急,只是……只是……”

余婆婆笑呵呵说道:

“格格不要紧,就是你过虑或着急,也是事属正常。我们明天只当出去一游如何?”

明格格一听,心情为之振奋。

明格格自从避居到别庄以后,将近五年时间,她从没有离开过别庄一步。那是因为腥臭难闻,疼痛难忍,既见不得人,也没有那种情绪。

如今疮已经好了,不再腥臭了,行动自如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出门郊游,是会令她兴奋的。不过,明格格居住在这里,是淳王爷特准的,如今要离开庄上,应该取得王爷的许可。这就是金枝玉叶与平民百姓不同的地方。

明格格是很聪明的人,她立即答应了余婆婆,同时她又立命人回亲王府禀报,只说她要随余婆婆到附近走走。

第二天,明格格起了个早,刻意梳洗一番,像这样打扮自己,早已生疏,甚至于留在身边的丫鬟,都没有一个会梳头的,因为那满头癞痢连头发都被癞疮吃光了,还梳什么头?如今虽然长出头发,只是稀疏粗黄,也不够长,想梳也梳不出个样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