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外星大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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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地球人与狗禁止入内

“喂!地球小子,你没看到门口写着‘地球人与狗禁止入内’吗?”

2566年7月10号,暑假刚开始。这天天气晴朗,本该是个舒心的日子。

一个穿着蓝色T恤,年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男孩顶着一头金发,用他金色的眼睛厌恶的盯着站在蛋糕店中间局促不安的同龄男孩大声呼喝。

“快出去,你这个地球狗,你们抢我们的食物,抢我们的地盘,还要让我们恶心得吃不下饭吗?”金发男孩指着他斯歇底里的大叫。

“够了,儿子,别这么大声嚷嚷。”金发男孩的母亲走过来拉住儿子的手,“跟我回去座位,待会儿会有人赶他出去。”

“我讨厌地球人。”被拽走的金发男孩不满的嘟哝了一句。

罗杰的脸已经红得像母亲梳妆柜里那只廉价的口红一样,一把零碎的金色钞票被他抓在冒汗的手里。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脏兮兮的鞋子上。

“请你出去好吗?”一双粉红色小皮鞋站在离他只有半米远的地方。鞋子主人的声音十分甜美,就像铃铛发出的叮叮声。

罗杰抬起头,蓝色幽光的眼睛看见了一张他觉得在普利星球上最好看的脸,就连大明星梦露都没有她一半漂亮。

“我想买一个金色蛋糕。”罗杰把手里的钞票递出去。他身上穿着一件泛黄的衬衣,因为早上的时候他去帮人通下水道,所以袖口很脏。

“别这样。别用你的眼睛看我。”女孩皱着眉头,不忍却又有些生气,“我讨厌看到你们那双蓝色还会发光的眼睛,它们总是像摇尾乞怜的狗一样。”

罗杰迅速垂下脑袋:“我很抱歉,可这是遗传。你知道的,我们的祖先被注射过蓝眼素,所以,这会成为我们地球人唯一的标志。”

“那又怎样?”女孩的眉头皱得更紧,“难道这就是你们装可怜的筹码吗?你比我们少了什么?你是少了一只胳膊还是少了一条腿?”

罗杰再次抬头看着女孩,满眼都是惊愕。

“请出去,我们这儿不欢迎你们这种总是自怨自艾怨天尤人的地球人。”女孩给罗杰下最后通牒,“现在是我,如果你还执迷不悟的呆在这儿,待会儿过来劝你的会是我们这儿最强壮的店员。”

“快出去,听到没有。”旁边的顾客已经十分不耐烦,“还要让我们跟肮脏的地球人在这么一个狭小的屋子里呆多久?难道你们不知道地球人的情绪会传染吗?他们那种低声下气的模样会影响我的孩子。”

“好的,夫人,别着急,我这就请他出去。”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肥胖男子满脸不悦的走过来。他双手抱在胸前,‘居高临下’的盯着罗杰:“地球小子,是你自己出去,还是我请你出去?”

“别这样。”女孩轻轻推了一下男子,“他那小身板可经不住你的拳头。”

“那他就应该识趣一点。”男子恶狠狠的冲罗杰叫道,“地球人与狗禁止入内,你们地球人不认识字吗?这儿是蛋糕店,不是你们那该死的贫民窟。快滚出去,否则,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罗杰蓝色的眼睛里布满了晶莹剔透的波澜,他恳求着说道:“我只是想给我弟弟买一个金色的蛋糕,今天是他十岁生日。而且,他昨天很不幸的生病了。这是我的钱。”

他把钱再次递出去。

“你年纪这么小,哪来这么多钱?你快说,这些钱是从哪里偷来的?”肥胖男子朝罗杰逼近了一步。他的眼睛充满了寻求真相的欲望,他脸上的肌肉变成了肉疙瘩。

“不,先生,这是我打零工挣来的钱。”罗杰一听到‘偷’字,浑身战栗。

前几天邻居一个孩子,因为偷了普利人的钱包而被警察抓起来,现在还关在警察局里。听说警察局里关了最多的,就是犯了偷窃罪的地球人。

“我不管你的钱是怎么来的,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出去。”男子指着门口,双目怒瞪罗杰,大有一副把罗杰剁成肉酱喂狗的姿态。

罗杰畏惧了。他转身跑出蛋糕店。

“该死的地球人,害得我还要重新拖一次地板。”男子盯着罗杰离去的背影,生气的自言自语。

“顺便把门把手也擦擦。”站在收银台内的女人说。

夏天的阳光很温暖。街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金色斑马线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十分刺眼。

这是普利星球,据说曾经的地球也有这么繁荣昌盛。

罗杰不敢想象,自己的祖先也曾像这些高傲的普利人一样过着美好的生活。

那么,是什么终止了一切?是什么终止了地球的一切?

在来蛋糕店之前,罗杰就已经做好了被拒之门外的准备。身后那块金色牌子上写着的黑色文字他当然看懂了。那是标准的普利文,上面写着‘地球人与狗禁止入内’。

罗杰觉得那块牌子写得不对。因为在这儿,地球人连狗都不如。至少狗不用工作就能吃上香喷喷的狗粮。而他们却只能累死累活的干些低等工,每天捉襟见肘的过日子。

街上的人全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这儿是市区繁华地段,距离地球人居住的‘达哈维’贫民窟有很长一段距离。

一般情况下,地球人不会自讨没趣的跑到市区来招惹普利人的白眼。

所以,罗杰的出现是一件新鲜事。

罗杰的头发是黑色的,脏兮兮的黑色。这是地球人中最典型的一种颜色。他的眼睛因为蓝眼素的缘故而呈现琥珀蓝,并且在光线的照耀下可以散发淡淡的蓝光。

关于蓝眼睛,关于蓝眼素,罗杰的母亲,善良的林恩女士曾经跟自己的儿子解释过:

“为了不让地球人假扮普利人,所以在祖先们下宇宙飞船的那一刻,普利星球的人就给地球人注射了蓝眼素。这种药水会改变地球人的染色体,从而导致我们的眼睛永远呈现蓝色,即使戴上隐形眼镜,也没法遮挡蓝光的散发。”

蓝色眼睛,低等种族的象征。

与地球人的蓝色眼睛不同的是,普利星球人的眼睛是金色,不仅如此,他们的头发也是金色的,皮肤也是金色的。

金色是高贵的象征,所以,普利人是高贵的,地球人则是贱民。

阳光太刺眼了。罗杰早已经想到自己没法买到金色蛋糕,但他却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受到这样的侮辱。

‘肮脏’‘狗’这些字眼在他脑海里反复升腾。

他不明白,同样是人,为什么普利星球的原住民可以享受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他们来自地球的难民却只能以寄生虫的身份苟延残喘的活在这个星球上?

难道是因为祖先们曾经毁灭过一个星球,所以连同后代也遭受歧视只能像蟑螂老鼠一样成为普利人最厌恶的对象吗?

看着周围清一色金发金眼金皮肤的普利人,罗杰忽然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属于这片土地。

他狂奔回家,随着步伐的逐渐无力,高达近十米,一眼望不到边的金色围墙出现在罗杰的视线里。

围墙外面是富丽堂皇一尘不染的城市,从五米高五米宽的大门进去,是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这个被称之为‘达哈维’的地方仅有10平方公里,却居住着10万地球人。

在普利星球共有10个这样规模的贫民窟,每个贫民窟里都居住着10万左右的地球人。

达哈维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也是距离普利王城最遥远的一个。

达哈维所在的城市名叫梦麦城,同样是普利星球中一个不起眼的城市。

罗杰放慢脚步走进大门内,一股与梦麦城截然相反的臭味铺面而来。

在达哈维内可以看到很多地球人。

他们头发的颜色或是黑色,或是红色,不然就是棕色。总之这儿没有金色的头发,也没有金色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全都散发着蓝色的幽光。

谁也没空搭理罗杰,因为生活太艰难。比起友好的问候与寒暄,抓紧时间把手里的活儿干完再去干下一份活才是要紧事。

一些三四岁或者四五岁的小孩三三两两的蹲在地上晒太阳,玩着一些小石子游戏。小狗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形成的一个个个‘小山’间四处追逐。

狭窄而繁忙的‘街道’上摆满了杂七杂八的物品。

年岁四十左右的艾比太太拿着三个圆滚滚的白皮蛋站在路边,她的脖子上挂着一块写满普利语的字牌:三个鸡蛋,用萝卜种子或者黄瓜种子或者一颗大白菜可交换。

“艾比太太。”罗杰在她面前停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三个鸡蛋。在普利人眼中,三个鸡蛋跟三粒米饭没有什么区别,但在达哈维的地球贫民看来,三个鸡蛋是一顿大餐。

“孩子,你有萝卜种子吗?”艾比太太的头发是红色的,并且她长得很瘦。

她干瘪的脸颊已经凹陷下去,脖子下的胸骨也像丘陵一样凸起。习习微风吹拂着她身上那件单薄的连衣及膝裙,两条木棍般的瘦腿显得极其刺目。

罗杰摇摇脑袋。

艾比太太又问:“那你有黄瓜种子或者一颗大白菜吗?”

罗杰还是摇头。

艾比太太双沧桑的眼睛原本因为罗杰停下脚步而散发的光芒瞬间熄灭了。

她需要萝卜的种子,也需要黄瓜种子,这些东西可以长出鲜美的食物,最不济也应该用这三个鸡蛋换一棵大白菜。因为大白菜量多,管饱。

罗杰从衣兜里抓出一把钱,然后抽出一张金色的普利金递到艾比太太眼前,并且小声的询问:“这个可以吗?”

“一普利金?”艾比太太惊呼,很快吸引了一堆人的目光。

“小声点,艾比太太。”罗杰不想被人当成小偷,“这些钱是我打零工攒下来的。”

“可你手里的钱看上去不少。”艾比太太盯着罗杰手里的金色普利金,眼睛都直了。

一个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多钱?真的是打零工攒下来的吗?他的身板这么小,能做什么?

“不是很多。”罗杰回答,“我去市区里准备给我弟弟买个蛋糕,那些金色的蛋糕要一百普利金呢。”

“一百普利金。”艾比太太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你说的是在蛋糕屋里的金色蛋糕吗?”

“没错,就是那个。”罗杰回想起刚刚在蛋糕店遭遇的歧视,眼睛里的光芒随即黯淡起来。

“那不适合我们地球人。”艾比太太看到罗杰两手空空,就安慰说,“他们的食物不适合我们,地球人就该有地球人的样子。”

罗杰好像明白了什么。地球人就该有地球人的样子!他失落的接话:“所以,贱民也应该有贱民的样子吗?”

艾比太太一愣,为罗杰的话感到震惊:“你怎么会这样说?罗杰,你知道吗?曾经我们地球比普利星球还要繁荣昌盛,哪儿有绿意盎然的树林,有蓝色的大海,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

“可老师说我们地球只有钢筋水泥跟废墟,石头锋利得像刀子,砂砾像铁钉,马路滚烫得像烧红的铁板。人们不敢出门,只能坐在电脑前聊天。”

罗杰的老师全是普利人。

不仅如此,就连罗杰的母亲林恩女士也是这样说。

地球,一个不适合人类生存的火炉。据说地球人口总数最繁华的时期是70亿人,后来因为一系列的人为毁灭导致地球终于变成了炼狱。人口总数也从70亿急剧下降。最后到了2266年的时候,地球人仅剩十来万人。

为了不让地球人灭亡,普利星球朝地球伸出援手。

经过三百年的努力,到了2566年的今天,地球人终于繁衍到了一百多万人。

罗杰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员。

听着罗杰将地球形容成炼狱,艾比太太摇了摇脑袋:“你错了,罗杰,地球可不像你说的这样恐怖,实际上,它非常美丽。”

“比梦麦城还要美丽?”

“当然了。”艾比太太十分肯定,“甚至,比王城还美丽。”

“比王城还美丽?”罗杰惊呆了,“我从电视上看到,王城可是普利王居住的城市,哪儿的一切都是金色的。就连普利王用的马桶也是金子打造的。”

“不不不,孩子,你要记住,你是地球人。你不应该用普利人的审美来看待一切。在金色的普利人眼中,金色是最美丽的,但在我们地球人眼中,最美丽的应该是绿色。绿色是生命的象征。”

艾比太太说这段话的时候脑袋微微扬起。她注视着金色的太阳,幽蓝的眼睛倒影金色,却只能散发更深的蓝色。

“艾比太太怎么知道?”罗杰四下转动脑袋,看了看臭气冲天的达哈维贫民窟里拥挤的街道与破旧的房屋,眉头紧紧拧在一起,“你瞧瞧这儿,地球人生活的达哈维只能看到腐朽的颜色。”

艾比太太从罗杰手里拿过一普利金,将三个鸡蛋塞到他怀里:“拿着这些鸡蛋,地球是什么样子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把钱藏好,然后赶紧往家里跑,刚刚我看到几双贼眼盯了你好久。”

罗杰紧张的四下看了看,周围到处是人,可关于艾比太太说的贼眼他并没有看到。

“谢谢你,艾比太太。”罗杰也觉得自己兜里确实装了太多钱,那可是他攒了一年才攒下来的。

他把三个鸡蛋连同钞票一起放入兜里,朝已经转身离开的艾比太太看了一眼,然后就往家里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