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之巅,宣武堂内
大堂正中的几案上摆放这一封信,挺普通的。
信封上写著:世兄步无修亲启。
下面是:华山岳云霄问致候。
岳云霄端坐在几案之后,拿起桌子上的信将它递交到站立在几案前的孙凯峰手上。
“凯峰啊,为师这次派你下山,去给步无修步大侠送一封信。”
“可是家住扬州的步大侠?。”
“不错”
扬州?好地方哎,有道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孙凯峰道:“师父放心,徒儿定当将此信平安送到步大侠手上。”
岳云霄道:“你此番下山,一切当心。当年我下山之时,你太师父赠了几句话给我。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这几句话,你细心体会吧。”
孙凯峰郑重的点头,道:“徒儿谨遵师父教诲,定不堕我华山威名。”
“去吧……”
“师父,您多多保重!徒儿告辞了。”
“……”
孙凯峰走到最近一个镇子时天已经过午,找了一个小的酒铺,在摊子上坐下,孙凯峰警觉的打量着四周——毕竟这是他第一次自己单独下山。
一个鼻上长疱的胖子被孙凯峰看得不自在之极,重重的哼一声,把头转了过去。
倒茶的老汉被他盯得手直发抖,差点把茶水斟到了孙凯峰的怀里。
孙凯峰喝了一口茶,冲一个道士模样的人打听:“这位大哥,请问此去扬州,路上有什麽热闹繁华的地方吗?越好玩越好。”
“好玩的地方多了,从这里走水路,一直向西再转向南,路上的好多镇子都繁华热闹,少年人最喜欢。”
孙凯峰道:“多谢。”
镇子向南不多远就有一个码头,这几年黄河改道,流入淮河,乘船向南经过洪泽湖入长江成了南下的绝佳途径。孙凯峰身上所带银两不多,搭不起客船,值得乘了一辆货船沿江南下。
因为搭的是货船,所以条件很差,夥食也不好,不过价钱便宜,走的也比客船快的多。
虽然船是破船,江水哗哗的没什麽特异之处。孙凯峰虽然心智早熟但毕竟还是少年人,初次坐船还是难掩内心的激动。
新鲜啊,新鲜啊。
这可是第一次坐船啊
再想一下接下来可以自由自在的周游玩耍,更让人热血澎湃啊。
凉风拂过面颊,坐船虽然闷一点,但是每到傍晚就停泊靠岸,岸上的风光却是特别的好,热腾腾的馄饨摊,炸糕,糖角,炒花生,煮蚕豆,煎鱼丸,还有鲜鲜的烤玉米棒,蘸著微辣的调料吃,真是回味无穷啊无穷……
只恨这钱囊有限,不能将这人家美味尽入腹中。虽然是个小镇,可是好吃的东西真的不少了。
孙凯峰买了一小包煮蚕豆,吃了一小碗鱼丸,还拿了玉米棒,有些恋恋不舍的回船上,一面安慰自己,这才一开始,一开始呢,不知道多少好吃的在後面路上等著我,何必对这里那麽不舍。
船走了十来天,顺风顺水,离扬州还有大概三四天的水路了。
“老大,这船今晚泊哪儿?”孙凯峰古道侠肠,跟船老大已经混的顶熟,他笑呵呵的说:“今晚……嗯,到苏州城。”
苏州?
嗯,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留园美景岂能不观;宝带名桥,焉可不睹?
昨天路过洪泽湖,高邮孙凯峰鸭蛋吃了不少,还打了个包。
夜景沉寂,万籁俱静,孙凯峰站在船头眺望这远方,马上要到扬州了,自己的任务也快完成了,不知道接下来等待自己的是福还是祸;也不知道这趟旅行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你还上岸吃吗?”船老大憨厚的招呼孙凯峰道:“我们今晚打牙祭,炖肉吃,你一块儿吃吧。”
孙凯峰摇摇头道:“不了,我去镇子上买几个水果,你们先吃别等我。”几日没进新鲜瓜果,长期食素的孙凯峰还真觉得自己口中怪怪的,身体也有些油焖。
沿著跳板走上岸去,天已经快黑,这里果然只是很小的镇子,一眼就可以望见镇那头的树丛。
孙凯峰在一个小摊子上称了些水果。价钱倒也公道,十五文就买了一斤,我把苹果在衣襟上擦了几下,啃了一大口。
江南绿意,山水灵秀,就连水果蔬菜都显得饱满鲜美,可口爽脆。
孙凯峰在小镇上缓缓漫步。铁匠铺的铁匠奋力的“嘿咻”,打渔的人归晚回来,网里空空。还有卖肉的摊子前与屠户正的面红耳赤的妇人;一个穿著青衣的女孩子匆匆的走过,挎著篮子,面带忧色。
看看已经快要合拢的暮色,孙凯峰对前头不再有兴趣。
抱著水果回船上,船老大他们已经吃过了饭,孙凯峰把水果分了分,一路舟车劳顿确实略感疲乏,他也早早的钻进了铺盖里。
在简陋的床铺上翻来覆去睡不著。想睡,却睡不着,一万个念头涌到孙凯峰的心里:快到扬州了,不知道那个步无修是什麽样的人。送完了信,去什麽地方呢?去京城吗?听说那里是天下最繁华的所在,入世而不去京城,岂不是白来一趟。
……
迫于皇宫里的压力,涵晴实在不能也不敢把一个没有“去势”的野小子留在身边,而您让她把凡尘去势,小妮子是死活不会答应的,人家后半生的性福还要靠这跟棍呢……
考虑到凡尘来自戏班的特长,涵晴让老太监将凡尘安排在了梨园,充当戏子优伶。
这班子里的人都是四海有名的戏子,武生一点红本是这里功夫最好的一个,现在却心中充满了对凡尘的不满——只因他能翻二三百个跟头。
梨园里有个穿红衣裳的小姑娘,却是这梨园的名角,她叫碧奴,是太后在七十大寿那天奉旨进宫献艺的,后来就被三皇子留在了梨园。
现在的凡尘除了翻筋斗,别的事他几乎全都不管,每天除了吃饭、睡觉、翻筋斗外,他就是坐在那里发楞。
谁也不知道他发楞的时候,正是在寻思着在昆仑墟学的功夫。
这日夜晚,戏子们像通常一样练着唱戏的功夫,他们一刻也不敢怠慢,若是哪位皇亲帝胄想听他们唱戏,就要马上马的去演,演不好,生怕掉了脑袋。
一个尖声尖气的声音自门外响起:“三皇子驾到!”
听到这个声音人群立刻静了下来,有权有势的人,永远有人怕的。
梨园的管事太监走过来,对这鼻子长在头顶上的三皇子打着揖笑道:“咱家参见三皇子,不知殿下所来何事?“
三皇子冷冷道:“这也没什么!“自怀中摸出锭大银锞,随手抛在地上:今天眼见你们要白辛苦了,这就赏给你们吧。“他身旁的一个狗腿子大声道:“三殿下的银子,可不是白拿的,这锭银子叫睡银。“
管事太监面色变了变,但瞬即笑道:“三皇子能看上她们,是她们的福分。“
哪些女戏子听到这些,有的兴奋有的忧愁,喜的是被三皇子看上有可能从此进入后宫,衣食无忧,享尽荣华富贵;有的是三皇子为人轻浮放荡,怕只是一夜情沦为皇家玩物。三皇子道:“听闻碧姑娘艺伎高绝,可否与本皇子深入切磋一番。”话音刚落,人群中爆发出细小的嘈杂声,有谩骂的有惋惜的,窃窃私语。
“咳!”狗腿子猛地咳嗽一声,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
碧奴垂着头走过来,股上像是发了烧,轻轻道:“谢三皇子赏识。“三皇子倔傲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突然拉住碧奴的手,眯着眼笑道;“本王子看中姑娘了,姑娘就随本王回宫中好好讨论一下这龙喜凤爱之事。“
碧奴脸色惨白,全身都颤抖起来。碧奴的父亲,一个五六十岁的老旦走过来,强笑道:“三殿下,小女年纪尚幼,能不能……过两年在……。“狗腿子怪笑道:“过两年?殿下已等不及了。“
一点红素来喜欢碧奴,看到心爱之人被这个狗杂种调戏,他的血气涌上头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他不管不顾的冲三皇子跑过来,大声道:“你放开她!“话末说完,就被狗腿子反手一个耳光掴在脸上,他半个脸立刻肿了起来,人被打得直跌出去。
三皇子背负着双手,皮笑肉不笑地说:“我看姑娘还是乖乖地跟我走吧,免得再让姑娘的心上人丢了性命。“背负着的双手突然伸出去摸碧奴的脸。碧奴已骇得啼哭起来。
突然间,一个人大步定出,一字字道:谁也不能将她带走!“众人闻声望去,只见凡尘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盯着三皇子,目中充满了杀气,他向那里一站,一股无形的压迫向四周散步出来。
纵容天不怕地不怕的三皇子看着他这股气势,心里也有些发毛。
狗腿子浓眉扬起,狞笑道:“你这脏小子,想找死么!“反手又是一个耳光掴出去。但这耳光却水远也不会掴在凡尘脸上。他的手不知怎地已被凡尘捉住,就像上了副铁夹子,骨头都断了,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凡尘厉声道:“去吧!“喝声出口,手一扬,狗腿子那好一百多斤重的身子,竟被他直摔出去,跌在几丈外,纵然不死,也去了半条命!
人群又惊呼起来,掌事太监慌忙过去拦住凡尘,若是三皇子有什么三长两短,他的日子也到头了。
三皇子面色大变,反手拔剑,“呛“的,长剑出鞘,毒蛇般直刺向凡尘胸膛!凡尘身子一偏,竟抢入剑光,一掌拍在三皇子胸膛上,他并未用出全力,但三皇子却惨呼一声,口中鲜血狂喷而出,整个人就像是一颗草似的软软地倒了下去。淡绿的衣衫上,染满了鲜血画成的桃花!人群四散而逃,惊呼道:“不好了,杀人了!“凡尘呆了呆,他自己实在未想到自己的武功竟如此精进,因惊呼声却使他回过神来。
现在,他在也不能待在这里了!他转身狂奔而出。
“抓,抓住他!”
“叫,叫御医!”
太监的尖叫声,御林军的奔跑声,宫女的惊呼声,合成了混乱的声音洪流,整个梨园乱成了一锅粥!
凡尘一路跑一路瞧,趁着夜色和他非凡的轻功,早将追在身后的御林军甩的不见踪影,但皇宫里所有的御林军都调动起来了!哪里还有他的藏身之处!
他看见前方一个大门紧闭的房间,料定其中并无人,便推开门藏了进去。
转眼一瞧,只见自己此刻是在间书房里,这书房布置得出奇精致,书桌旁却有个绣花棚子。
他心念一转:“书房里怎会有女子的绣花棚?“一个御林军司戈已领人到了窗外。凡尘只得退向另一扇门,门后突然传出入语声道;“外面是谁!“这竟是女子的语声。
门后有人,凡尘先是一惊,但心念转动,却又一喜,再不迟疑,又一脚踢开了门,闯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