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毕业前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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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赠知己(林德澄)

下一位是我的演戏搭档林德澄。我在班级里可以算是演节目第一多的,林德澄就是紧随我后的那一位,我只比他多演了3次而已。自从五年级那一次联欢会我们成功演了班级上第一个节目之后,班级里面每一次联欢会都可以看见我和林德澄的表演,甚至一次联欢会上面看见好几次。

林德澄,男,关于他的传闻有很多,最能吸引人眼球的就是他的名字笔画(林德澄本人看见时请自动跃过这句话)。他身上的优点也是很多,很闪亮的。他在五年级左右的时候成功跻身于班长行列,与白煜共同管理班级,每次要班长领取锦旗的时候,他都会先白煜一步;每次要领取校报的时候,他都会抢先把一大沓校报搬过来;每一次要领取刊物的时候,他总会抢先冲出教室。在同学们眼中,自从他和白煜并列当班长之后,他就仿佛是班级里面真正的班长一样。他的头上总会闪出一道无形的主角光环——这代表了他高高在上却又不高傲的象征。

我与林德澄的友谊有两层阶段。

第一次是一年级,我不小心把林德澄东西弄坏了,当时我们还不是朋友,所以自然而然地“吵”起来了——“你赔!”“不!”“你赔!”“不!”……我们谁也不让谁,便反目成仇——你想想,本来就不是朋友,还要变成仇人,这可是雪上加霜。但是几天过后,他也觉得不好受,并主动找到我说明了他已经原谅我了。我脸烧了起来——林德澄这么宽容大量,原谅了我,我之前伤了他,还没有赔礼道歉,我感觉林德澄的宽容是我学习的榜样。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所谓“不打不相识”,就是这样的。

第二次是五年级,我和林德澄表演了班上第一个节目,之后我们的友谊就更深了——除了是朋友的关系,还是搭档的关系。我们联手表演了很多节目,让班上的同学一次一次捧腹大笑。在一次排练的时候,林德澄对我说:“洪晖宇,我们现在不仅仅是朋友了,还是搭档,这就意味着我们之后要一起走下去。”我点头:“一定,我们是志同道合的朋友!”

林德澄也有一段浴火重生的阶段,就是在五年级。五年级时,他也突飞猛进,差点儿把班长地位打下来。他就像一头雄狮,成了我们同学的王。和他在一起的还有白煜,林德澄便飞一般地冲刺上去,活力四射,后不退缩,一步一个脚印,我们都能看到他奋起的脚步——从平民到班长,有当年刘备从一个卖草鞋的成为一国之王的风范。林德澄统帅着我们这个班级向前行走。

在小学阶段得到两个知己,是我的荣幸。我相信之后的路,我们三个还会一起走下去的,因为我们曾经发誓过不分离。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