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金色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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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二号人物:王有劲

王有劲是亮亮的上铺,跟于晨一样,都是本省的,两人搬进来以后,互认了老乡,常常讲着一口大家都听不懂方言,着急的大家直瞪眼。确实,比起北方方言,南方方言似乎更让人难以听懂。王有劲有着一头小波浪卷似的头发,现在想想,颇有几分泰迪的意思。王有劲带着一副眼镜,但眼缝儿很小,大家常笑他没有眼睛,他一次辩解道,领导人还有我这样的同款小眼睛呢。【注:当时为零九年】大家笑得更厉害了,尤其是下铺亮亮,说道,你还能跟人家比?也不照照镜子,瞧你那个损样。没错,互损一直是本寝室的一大“文化特色”,大家发动语言攻势,互不相让,因此常有字句矶珠,妙语连珠,常常让别的寝室叹为观止,但大家私底下关系还是铁的像块板一样分都分不开。王有劲爱读书,常常去图书馆借书,在谈到林徽因、季羡林等文化名人时,连在当时的我都自叹不如,而我自然也是十分高兴的,毕竟情趣相投的人并不多,在这一点上,我与他颇有几分高山流水觅知音的感觉。依然记得,有一次他同他的一位女同学兼老乡去游玩,老乡有男朋友,我和于晨也在场。这样,王有劲就十分尴尬了,他既尴尬于当时作为电灯泡,又尴尬于这情形被两个室友看得着了。看得出来,他同我一样,也是属于茶壶里煮饺子般的人物,会写,有思想,却苦于倒不出。也不太会跟别人交流,尤其是女生。也许他当时喜欢那位老乡,也许她不喜欢,但这一切时至今日,都无所谓了。其实,你认真了,你尴尬了,也就意味着你已经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