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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三十六计(8)

(2)击蒙:击,打击;蒙,蒙昧。语出《易·蒙卦》上九爻辞;“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蒙卦的卦象为坎下艮上。其上九爻,为阳爻处于蒙卦之终,按王弼的解释、其喻意为“外蒙之终,以刚居上,能击去童蒙,以发其昧也。故曰‘击蒙’也。故‘不利为寇,利御寇’也”。大意是,上九爻以阳刚之象居于前五爻之上,所以能给蒙昧者以开导、启迪。为盗寇之人,自然属于蒙昧者之列,所以,如果占卦时占到本爻,则对为盗寇者不利,而对防御盗寇者有利。此处借用此语,意思是,打击那因受我方诱惑而处于蒙昧状态的敌人。

【译文】

用相类似的东西来引诱敌人,在他思绪迷乱混沌时去打击他。

【故事论述】

这一计谋用在兵家相争上那就一定是要以一芝麻换得一个西瓜才可以。而这样的以小换大的事情大都发生在春秋战国时代,只有那个时代的人才相信别人许下的诺言。因为那时各个城邦之间的头系是兄弟关系,有时还没有出五世,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欺骗。

战国时代,秦国欲攻打魏国。为此,它先和赵国结成了联盟,并对赵国许诺:打败魏国之后,将把原属魏国的邺城(今河南安阳一带)割给赵国。

面对两面受敌的威胁,魏王惊恐异常。他召集大臣们前来议事。然而这些大臣谁都想不出好主意。最后,魏王问大将芒卯。此人一向诡计多端,他说:“此事不值得忧虑。秦赵之间向来关系不好。目前它们采取军事上的联合,不过是为了瓜分我国土地扩大自己的领域。虽然联合的作用很大,但两个盟友却各怀目的,所以这样的联盟很容易被破坏。在这个联盟中,秦国是主角,赵国只是个帮凶。我们只要给赵国一点好处,那么它就会很轻易地断绝与秦的联盟。”

芒卯又进一步提出分化赵秦的计策。魏王听罢连连称赞。他先派了一位使者去赵国,对赵王说:“在目前形势下,邺城本来就难以保全,早晚都要失陷。你们与秦国联合攻打我国,无非是为得到此城罢了。为了避免战争,魏王决定不必交兵而将邺城作为礼物献给大王,希望大王接纳。”

赵王大喜,问魏王为何如此决定。使者大声答道:“这很简单。战争是一件可怕的事。它涂炭生灵,毁坏田地。魏王出于仁爱的考虑。不想再使百姓遭受战争之苦。所以,他决定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赵王问:“若寡人接受了此礼,那魏王对寡人又有什么期望呢?”

使者回答:“我王期望寻求的是和平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是投降。就是在最困难的形势下,他也懂得权衡利弊。魏赵两国早先曾为盟友,关系一直很友好。相反,魏秦之间却素有敌意。秦国乃虎狼之国,秦兵皆如猛兽一般。我们想,与其让野蛮的秦兵掠夺我们的疆土,倒不如把它托付给老朋友来得好。这个道理是不难理解的吧!如果您想同敝国结好,那魏王就期望您能断绝与秦国的联盟。然后,您就可以得到象征友谊的礼物--邺城。若您不接受这一赠礼,敝国将不惜城毁人灭,与侵略者战斗到底。”

当夜,赵王又与其宰相商议此事,宰相建议接受此礼。因为如果能不动刀兵就得到邺城,那何必还要发动战争呢?此外,若魏国被打败,秦国就将更加强大,也许其锋芒就要指向赵国。因而,我们应该抓住魏国提供的这个有利机会一方面将魏国变成自己的朋友,一方面抑制秦国的扩张,这样就可以加强自身的安全了。

于是,赵王接受了魏国的条件,立即宣布与秦国断交,关闭那里的边境通道。秦王闻知此讯大怒。他马上停止了攻打魏国的准备,反过来将战争的矛头指向了赵国。

而赵王此时正想兑现与魏国使者签订的协定,他派了一支军队前往邺城。邺城守将正是芒卯。他把赵军挡在边界外,赵将出示了魏、赵有关割让邺城的协议书。

“荒唐!”芒卯暴跳如雷地说,“我奉命守城,怎能就这样不动干戈,简简单单地把城交出去呢?”

“这是私下谈好的外交协定,魏王已经同意了。”赵将解释。

“什么私下协定?是魏王亲自同意的吗?他本人签字了吗?请把文书拿给我看看!”

赵将急了:“难道魏王使者的话不算数吗?”

芒卯冷笑一声:“哪个使者?那你就去找那个使者吧!魏王没下过命令,所以我不能把城交出去。你若想得到此城,那就去求得我王准允。我现在警告你,如果你们不马上离开此地我将断了你的退路,然后攻击你!”

赵将无可奈何,只得退兵回去,向赵王作了报告。赵王此时才明白:他上了魏王的当。就在这时,他又听说秦国正在为联魏攻赵而频繁活动。这更令赵王惶惶不可终日。他立即召集大臣们,与他们商讨对策。最后他决定,甘愿把五座赵城割让给魏国,以争取魏国与自己联合,共同抗秦。

“砖”是割让邺城的口头许诺。而秦国掉转攻击矛头,和赵国割让给魏国五座城池,便是魏国抛“砖”后引出的“玉”。其实魏国也没想到能得到这么大一块肥肉。

下面再说一个发生在春秋时的故事。春秋时期,由于上卿管仲(?-前645)治理有方,使得齐国在当时的一百七十多个封国中强大起来。公元前681年,齐桓公进攻南面的邻国鲁国。鲁庄公在连吃败仗之后,被迫求和。为此,鲁国必须把齐桓公侵占的土地割让给齐国。就在鲁庄公在柯地与齐桓公会盟割地之时,他的大将曹沫突然起席冲至齐桓公身边,用匕首劫持齐桓公说:“要么全部归还侵地,要么你我死在一起!”

齐桓公没有别的选择,只好答应放弃那块即将到手的土地。曹沫便放了他,回到了自己的席位上。

事后,齐桓公对这次意外的袭击十分恼火。他打算派人去杀掉曹沫并讨回那块本该割让给他的土地。这时,管仲就对他说:“虽然君侯的保证是被迫作出的,但这是君侯和鲁国在一次公开会盟中作出的。若君侯现在食言,并派人杀了鲁国之人,这会被认为是背信弃义。如此,君侯之怒虽可平息,天下诸国之怒却难平息。这对齐国是不利的。君侯须三思而行。”

齐桓公听了管仲的话,遵照在曹沫面前许下的诺言,将侵占的土地归还给鲁国。这个消息一下子就传遍了诸侯国,诸侯们佩服桓公如此遵守信义,从此对他非常信任。两年之后,齐桓公被各国诸侯推为盟主。这样齐国就成了那个时代的第一个称霸之国。其实齐国的称霸是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基础的。若仅仅是守信义,齐国是不足以称霸的。因为鲁国更是一个礼仪之邦。司马迁曾说:“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

齐桓公舍弃了一个小城,得到盟主的地位,这才是真正的以玉换砖。这一计谋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计名典故】

“抛砖引玉”一语,其来源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相传唐代诗人赵嘏甚有诗名,求诗者盈门。诗人常建慕其名,想求其诗,却不得其门而入。赵嘏游苏州时,常建料他必游灵岩寺,便先于寺壁题诗两句。赵嘏来到寺中见壁上此诗尚未写完,就补了两句,成为一首绝句。后人因赵嘏补的两句优于常建的前两句,便说常建是“抛砖引玉”。然而,常建是唐玄宗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中的进士,而赵嘏是唐武宗会昌二年(公元842年)中的进士,两人相距一百一十五年。可见赵嘏补诗一说是不可能的。然而由这个有悖历史事实的说传,引出一个有关“抛砖引玉”一词来源的说法,却已是一个历史事实。另一种说法出自宋真宗景德年间(公元1004-1007年)高僧道原所编《景德传灯录·从谂禅师》:师云:比来抛砖引玉,却引得子。指砖坯。这句话也来源于一个佛门故事。传说活了120岁的唐代禅师从谂,一天晚上,同弟子们一同参禅悟道。刚入座,从谂便宣布:今晚要你们回答问题,谁对禅学已有深刻理解,可以跨前一步。众僧皆息虑凝心,静座参禅,惟有一个小和尚大胆跨步向前,躬身一揖。从谂见了,缓缓地说:刚才我是抛砖引玉,不想却引来一块土砖坯子。此语后来还见于元代贯云石(公元1286-1324年)所作《斗鹌鹑·佳偶》曲:“见他眉来眼去,俺早心满愿足;他道是抛砖引玉,俺却道因祸致福。”

第十八计擒贼擒王

【本篇主旨】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就是说在打蛇的时候要朝它的要害处下手,如不击中其要害,势必被反咬一口。首领(王)是握有实际大权而且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物,他是一个组织团结的核心,是集体行动中的一个枢纽。如能“擒王”即可捣乱其组织,破坏其活动系统,最起码也能使它的内部发生变化。

【原文】

摧其坚,夺其魁(1),以解(2)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3)。

【注释】

(1)夺:抢夺、抓获。魁:第一、大,此处指首领、主帅。

(2)解:瓦解。体,躯体、整体、全军。

(3)龙战于野,其道穷也:语出《易坤·上六彖辞》。坤,卦是坤下坤下,为纯阴之象。上六爻是本卦的最终爻、为纯阴发展到极盛阶段之象。坤卦上六爻的爻辞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龙,本为乾坤(纯阳之卦)的象征物,为什么作为纯阴之象的坤卦,其上六爻却以原本属纯阳之象的“龙”为象征物呢?按照朱熹《周易本义》的解释是:“阴盛之极,至与阳争。”《易·文言》在阐释坤卦上六爻辞时则说:“阴疑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按照《周易》物极必反的矛盾转化思想,上六爻表示纯阴已发展到极盛故必然向阳转化。虽然此时尚处于转化前夕,但却已急于以阳自比,以龙自称了。故有“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之说。野,郊野。道,道理;道穷,无路可走。群龙战于郊野,相互杀伤,血渍斑斑,以至陷入穷途末路。本计引用此语,其意当为:贼王被擒,群贼无首,其战必败。

【译文】

溃击敌人的主力,抓获其首领,便可瓦解其全军。好比群龙无首战于郊野,必然陷于穷途末路。

【故事论述】

魏文侯时(前445-前396),看看这个时间段又是战国时期。西门豹被任命为邺县(在今河南临漳县西)县令。他一到任,就去看望当地长者,询问当地百姓有什么疾苦。长者说:“最苦的是给河伯娶妻,这件事把我们害苦了。”

西门豹询问详情。他得知:县中的三老、廷掾和地方豪长等每年向百姓征收捐税。他们搜刮的钱财有数百万之多,其中二三十万被用来为河伯娶妻,其余的就与祝巫们分掉,中饱私囊。到了河伯娶亲之时,祝巫们就去看哪一家有漂亮的姑娘,然后说:“这个姑娘应该做河伯的妻子。”当即就下了聘礼。姑娘要换上新做的丝绸衣服,独居斋戒。在河岸边,为她造起斋宫一座,四面围挂黄红丝织帐帷,姑娘就住在里面。牛肉酒食准备停当。约十天之后,姑娘被打扮一新。然后,人们让她躺在一张席床上,将它放入水中,漂流数里之后,就沉入河底与河伯成亲。那些有漂亮女儿的人家,因为害怕孩子长大,被祝巫选中做河伯之妻,所以大多数都带着女儿逃往偏远之地去了。于是城中人丁日益减少,贫困加剧,这事由来已久了。民间有句俗话:“若不给河伯娶媳妇,河水就要淹没土地,溺死百姓。”

西门豹说:“若是河伯下次娶妻,望三老、祝巫、父老们前去河边与女子告别。我也将前去送行。”众人都答:“是。”

娶亲之日到了,西门豹也到了河边。在场的有三老、官属、地方上有权势者以及乡里的长者,加上围观的共二三千人。女巫是个年约七十的老太婆,身后还跟着十来个女徒弟。她们都穿着丝绸做的单衣,站在女巫后面。(不知这段历史是否有记录错误,因为那个时代巫祝都是由男人来做的。)

西门豹说:“把河伯媳妇叫过来,让我看看她漂亮不漂亮。”

被选中的女子当即被人从斋宫中带了出来。西门豹审视了一番,回头对三老、祝巫、父老们说:“这个女子不漂亮,所以烦请大巫下河向河伯通报一声,他应该娶个更漂亮的媳妇,过几天我们就给他送去。”随后,他命令手下的差役,把老巫婆扔到了河里。

过了片刻,西门豹说:“大巫如何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徒弟应该下去催催她。”说完,一个女徒弟又被扔进了河里。

又过了一会儿,西门豹说:“徒弟怎么也是一去不回了?再派个徒弟去催一催。”于是,又一个女徒弟被扔进了大河之中。就这样,一连扔了三个女徒弟。

西门豹又说:“大巫及其徒弟都是女流,不能把事情说清楚。还是烦请三老替我下河通报一下吧。”于是,三老也被扔进了河中。

西门豹躬着腰,恭恭敬敬地面向大河站立了良久,我们知道他这是装的。长老、廷掾以及围观之人都非常惊恐。最后,西门豹回头问道:“大巫、她的弟子和三老都没回来。这该怎么办呢?”

他打算再让人把廷掾和地方豪长各一人扔进河中,以催促前几位快些回来。此时,这些人早已吓破了胆,他们纷纷跪倒在地,不停地冲着西门豹叩头,乞求饶命。直到头上碰出了血,他们的脸色已同死灰一般。西门豹说:“好吧,暂且再等一会儿吧。”其实这些地方豪长们知道那些人是不可能见到河伯的,他们往河里扔人家的女儿时也知道,但他们只是不关自己的利益而是以神的名义让人去死,他们也是不会阻拦的。

看到他们也知道害怕了,西门豹就说:“起来吧,看样子河伯留客还要很久,你们不必下去了,都回去吧!”

从此,邺县的廷掾和地方豪长们胆战心惊,再也没人敢提为河伯娶妻这件事了。

河伯娶妻是邺县地方小集团利用群众的迷信心理,聚敛钱财的欺骗手段。仅用言语进行解释,是不能真正拆穿这个鬼把戏的。但当这个小集团的头儿老巫婆和她的同谋者一起被扔进大河,即被除掉之后,迷信也就连同这些被淹死者一起,永远消失在了滔滔河水之中。

【计名典故】

“擒贼擒王”一语,现今可见的最早且影响较大的文字记录,则是唐代“诗圣”杜甫的五言古诗《前出塞》:“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从当时历史背景看,此诗原本寓含对唐玄宗李隆基无节制地对外用兵的讽谏之意。玄宗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西域吐蕃在数败于唐军之后,遣使求和,在玄宗李隆基勉强允准后吐蕃人撤走了边境的驻军,双方恢复了和平。七年后,玄宗利用吐蕃人没有防备,又派兵入侵吐蕃,重创吐蕃,深入敌境2000里。公元739年(玄宗开元二十七年),金城公主(中宗景龙四年,即公元710年,奉命与吐蕃赞普弃隶缩缵联姻)去世,吐蕃遣使报丧,并乘便求和,而玄宗却不许。一年后,吐蕃军攻占唐边境重镇石堡(在今青海省会西宁西南)。玄宗天宝七年(公元748年),唐遣陇右节度使、大将哥舒翰统军三万三千人与吐蕃军激战。石堡收复了,此役唐军战死者数以万计。杜甫的《前出塞》诗,大约是针对此一情况,有感而发的。意思是说,只要能够制服敌国的首领,保住本国的疆土,防止异国的入侵就可以了,何必杀人太多。诗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等警句,体现了诗人杜甫对我国古代某种军事经验的概括和他个人的军事眼光,因而成为后世脍炙人口的名言,常为众多军事家、政治家以至各色人物所引用。

第四套混战计

第十九计釜底抽薪

【本篇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