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释梦:弗洛伊德合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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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释梦(36)

我认为,要认出在梦的移置作用中显示出来的精神力量,也并非难事。移置作用的结果是使梦的内容不再与梦念的核心相似,梦所表现的不过是存在于潜意识之中的梦的愿望的一种伪装。而我们对梦的伪装已经很熟悉。我们把它追溯到心灵中一种精神动因作用于另一种精神动因的稽查作用。[第114页以下]移置作用也是梦的伪装能实现的重要方法之一,用法律上的话来说就是“生效者得益”。所以,我们可以假定,梦的移置作用是通过同一稽查作用的影响而产生的,即内心防御的稽查作用。

关于梦的形成过程中的移置、凝缩和多重决定性等因素的相互作用问题及其主次问题,我们都将在下文[第405页以下等]探讨。我们现在要指出的是,梦念中得以进入梦的那些元素,必须还要具备一个条件:它们必须逃脱由抵抗施加的稽查作用。在以后的释梦中,我们将把梦的移置作用视为无可否认的事实。

三、梦的表现方式

在梦的隐意向显意转变时,我们已经发现了两个因素在起作用,即梦的凝缩作用和移置作用。如果我们继续探讨,除上述两者以外还会发现两个决定作用,它们对于选择什么样的材料进入梦中具有毋庸置疑的影响。

但是,即使冒着可能使我们的研究中断的危险,我也认为有必要先对释梦过程做一初步介绍。我知道,要说清这一过程并使批评者能心悦诚服的最好办法就是采用某些特殊的梦例,对它们进行详细的分析(如在第二章对伊尔玛打针梦所做的分析那样),然后收集发现的梦念,再用它们去重建梦形成时的过程。换言之,用梦的综合来完成梦的分析。实际上,我已经用自己的方法分析了几个这样的梦例,但现在我不能再重做一番,因为一些与之有关的精神材料的性质的缘故,我不能这样做。这些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认为它们是有效的。这些考虑在梦的分析中干扰不大,因为分析并不完全,即使它们进入梦的一部分结构,也不会使分析失去价值。但是梦的综合情况就不同了,我知道,人们只能对完整的梦才相信。我只能对读者不熟悉的人所做的梦进行完整的综合。不过,由于这种条件只有我的神经症患者能提供,因此,我只好暂时把这一问题搁下,直到我能够——在另一本书里——把我对神经症患者的心理阐述进行到能与这个问题结合起来时再进行讨论。

我在将梦念加以综合以构成梦的努力中,发现在释梦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材料并不具有相同的价值。其中一部分是由基本梦念构成,即那些完全可以取代梦的,而且,如果没有梦的稽查作用,它们本身就足可以整个取代梦。材料的另一部分通常被认为不很重要,也不认为所有这第二类的思想能参与梦的形成。[参见第280页和第532页]相反,它们之中可能有联想,其中一些与梦后的事件有关,介乎梦与释梦之间。材料的这一部分包括所有联结显梦与潜隐梦念之间的通道,也包括中介的、有联结作用的联想,在释梦过程中,我们要通过这些联想来发现联结的通道。

我们在此只对那些基本梦念有兴趣,这些基本梦念通常以比较复杂的思想结构和记忆的复合物出现,它们都具有与我们清醒生活所熟悉的思想链的属性。它们常常是从一个中心出发的思想链,但有许多的接触点。每一串思想几乎毫不例外地有矛盾的对立面,形成对立联想的连结。

这个复杂结构中的不同部分之间,当然,有着十分明显的逻辑关系。它们可以表示前提、背景、偏离、说明、条件、例证、反驳等等。当所有这些梦念处于梦的工作的压力之下时,梦念的元素就会像冰块那样翻滚、破碎、拥挤在一起——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迄今为止已形成框架的那些逻辑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梦对于“如果”、“因为”、“正如”、“虽然”、“要么——或者”以及其他一些连接词是如何表示的?如果没有这些连接词,我们对句子或言语就无法理解吗?

首先,我们必须回答:梦本身没有处理这些逻辑关系的手段。大部分的梦都置这些连接词于不顾。梦所表达和操纵的只是梦念的实质内容。而恢复梦工作所破坏的种种联系乃是释梦过程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梦之所以不能表达这些关系在于其精神材料的性质。的确,如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与可以运用语言的诗歌相比,都有类似的局限性。绘画和雕塑这两种艺术由于其材料的原因,在表达事物方面也受着同样的局限。绘画艺术在创立其表达法则以前也曾努力弥补其不足,如在古代绘画中,所表现的人物的嘴上常挂着一小段说明性文字以写上画家难以用图画表达出来的内容。

在梦不能表达逻辑关系这一点上,可能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在一些梦里,有着十分复杂的智力操作,对一种观点的陈述与反驳、嘲笑与比较,就如清醒中一样。但是,这里表面现象又一次地蒙骗了人们。如果我们深入地解释梦,我们会看到,整个这类思想都属于梦念的部分材料,并不是智力活动在梦中的表现。在梦中看似思想的东西只是梦念题材的重现,而不是题材之间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推定才是思维。[参第441页以下]但是在这些联系中,最易建立起来的,是在梦中说出的并加以特殊描述的话语都是那些出现在梦念材料的记忆中未经修改或稍加修改的言语的再现。这类话语常常不过是梦念之中某一事件的暗指,而梦的意义可能与之完全不同。[参看第418页以下]

但是,我并不否认,批判性的思想活动并不只是梦念材料的简单重复,它也的确参与了梦的形成。这一因素的作用将在本部分将结束时再行讨论。那时,会更明显地看出这种批判性的思想活动并不是由梦念引起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梦本身在已经完成时所产生出来的。[参见第448页]

因此,我们姑且可以说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梦中并没有获得任何单独的表现,如果梦中出现一种矛盾,它要么是梦本身的矛盾,要么就是某个梦念的题材所派生出来的矛盾。梦中的矛盾只能以最间接的方式与梦念之间的矛盾相符合。正如绘画终于发明了一种有别于在嘴上挂着一小串说明文字的办法,来表示温情、恫吓、警告等原来要用文字来表达的意图,梦也可能发明一种手段用来表达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方法是通过在表示梦的特征方法上做一些修改。经验表明,不同的梦在这方面有很大区别。有些梦完全忽视材料上的逻辑关系,也有些梦则给予尽可能的说明。在这样做的时候,梦与其操纵的材料之间的距离就会时大时小。如果在潜意识中这种时间顺序已经建立起来(如在伊尔玛打针的梦),偶然梦在处理梦念的时间顺序上也有同样的差别。

那么,梦的工作又是以怎样的手段能指出如此难以表达的各种关系呢?下面我一一加以说明。

首先,梦总是通过把整个材料结合成一个单一的环境或事件的方法,把那些毋庸置疑地存在着的梦念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考虑进去,它们以时间上的同步关系再现逻辑联系,这就如雅典学派画家帕纳萨斯在一幅画上表现各时期的哲学家和诗人一样。的确,他们不可能同时聚在一个大厅里或一座山顶上,但他们的确在某种概念意义上可以形成一个群体。

梦就是把这种重现的方法用到淋漓尽致的程度。每当梦向我们展现在一起的两个元素时,就可以肯定在梦念中有与之相应的部分存在着某种特别密切的关系。就如我们的书写系统一样,“ab”是在一个音节里发音的两个字母,如果a和b中间有间隔,那就表示a是前一个词的最后一个字母,而b则是后一个词里的第一个字母。所以,梦中的搭配也不存在侥幸及梦材料各部分的互不相关,而是在梦念中密切相关联的各部分。

为了表示因果关系,梦有两个程序,但其本质相同。假设梦念是这样的:“因为这是如此,所以那就必然发生”,梦的比较普通的表现方法是先出现从句作为序梦,然后再出现主句作为主梦。如果我们解释得恰当,则时间顺序可能是颠倒的。但梦的比较详尽的部分大都是与主句相当。

我有一位女患者,她曾做过一个反映非常典型的因果关系的梦,下文我将详细记录这个梦[见第347页以下,以及本节第319页和325页],它包括一个短小的序梦和一个冗长的主梦,其内部高度集中到一个主题上,可以起名为“花的语言”。

序梦:她走进厨房,她的两个女仆在那里,她找茬儿,说她们没有把“那份食物”准备好。同时她看见许多坛坛罐罐都倒放着,以控干里面的水。它们已叠放成堆,两个女仆去挑水,她们必须在河里涉水,那河流向房子或流进院子。接下来便是主梦,是这样开始的:她从高处跨越一些结构奇特的栅栏向下走来,她很高兴,她的衣服没有被栅栏挂住……

序梦与梦者父母的家有关。梦中的话无疑是她常常听到她母亲所说的。那堆坛坛罐罐来自同一建筑物的一家小杂货店。梦的另一部分与她父亲有关,他常常调戏女仆,后来在一次洪灾中患重病而死。(因为住宅旁有一条河。)因此,隐藏在序梦之后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因为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条件是这样的贫困低贱……”主梦接过这同一思想,改变为一种愿望的满足:“我出身高贵。”这样,真实的隐意是:因为我出身低下,我的一生只能如此这般。”

就我所知,一个梦分为两个不相等的部分,并不总是意味着这两部分背后的思想就是因果关系。经常的情况是,似乎同一材料从不同的角度在这两个梦中被表现出来。(一晚上所做的一系列以射精或性高潮结束的梦当然居于这一类情况,在这一系列梦中肉体需要得到越来越清晰的表达。)或者这两个梦可能来源于梦材料的不相同的中心,而其内容却重合,所以一个梦的中心内容仅是另一个梦的一种启示,反之亦然。但是在一定数量的梦中,如果分成一长一短两个部分,这的确标志着这两部分之间有一种因果关系。

对于内容不太广泛且其中一个意象(无论是人或是物)转变成另一个意象的梦,其因果关系的表达方式又有所不同。只有当这种转变真的在我们眼前发生,而不是仅仅注意到了一个人或物代替了另一个人或物时,我们才认真考虑其因果关系的存在。

我上面已说过,表示因果关系虽然有两种方式,但它们的性质是同样的,即以时间顺序表达。其一是通过梦的顺序来表示,其二则是意象的直接转换。在大多数梦中,我们必须承认,因果关系已消失在梦过程中各元素之间不可避免的混乱之中,无法表达出来。

“或……或……”这类二项选择在梦中无论如何是无法表达的。这两项选择已插入到梦的整个前后关系中,似乎有同等的效力。伊尔玛打针的梦就包含了一个这样经典性的例子。它的隐意显然是:“对伊尔玛的痛苦不止我不负有责任。其责任在于,或是她不肯接受我的治疗方法,或是她的性生活不遂心,而对此我是无法改变的,或是她的痛苦不是来源于癔症而是器质性病症。”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梦满足了所有这些可能性。(而且这些可能性是互相排斥的。)而且毫不犹豫地根据梦的愿望增加了第四个解决方案。在解释了这个梦之后,我才进一步把“或……或……或”加入到梦念中去。

不过,如果在重现梦时,梦的叙述者有使用“或者……或者……”的倾向,如“或是在花园,或是在客厅”。实际上,在梦念中这种情况不应是“或者”,而应是“和”这种简单的内容增添。在描绘梦元素时,用“或……或……”的大多数情况是这些梦元素有些模糊性,但这种模糊性也是可以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解释原则可以是:对这两项明显的选择看作有同等效力,并用“和”把它们连接起来。

例如,我的一位朋友在意大利逗留,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没有他的地址。于是我做了一个梦,接到一封电报,上面有这样一个地址,我看到电报上用蓝色的字体印着下面的字,但第一个词很模糊,Via(经过),也许是Villa(别墅),甚至可能是Casa(房子)。第二个词很清楚,是Secerno。这第二个词听起来倒像个意大利的名字,并让我回忆起我与他共同讨论词源学的事。同时我也表示了生他的气,因为他把地址向我保密那么长时间。另一方面,对这第一个词的三种选择可能性中的任何一个,在分析中都证明可以是作为同等有效的思想链的起点。

在我父亲葬礼前的那天夜里,我梦见一个告示、招贴或海报之类的印刷品——很像车站候车室里禁止吸烟的告示牌——上面写着:

“请你闭上双眼,”

或是:

“请你闭上一眼,”

我通常写作:

“请你闭上一眼。”

这两个说法各有各的意义,并在释梦时会引致不同方向。我选择了最简单的安葬仪式,这是先父的意愿。但有些家庭成员却不同情这种清教徒式的葬礼,认为这样会叫人瞧不起。因此就出现了“请你闭上一只眼”这句话,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做没看见”。这里通过“或……或……”所表达的含混意思特别能看得出来。梦的工作不能建立起统一的用词系统用于梦念,而梦念本身又是模棱两可的,因此思想的两条主线甚至在显梦中就已分道扬镳了。

在少数一些例子里,表达这种选择的困难是通过把梦分成等长的两个部分来解决。

梦处理对立或矛盾的方式十分特别,它干脆置之不理。就梦而言,“不”字似乎不存在。梦有一种偏好,把对立的双方结合起来,或以完全同一的事物表达出来。而且梦还感到它有把任何一个元素任意地表现为它欲表达的对立面的自由,所以在梦念中被允许出现的任何相反的元素,初看上去是难以决定它是正面还是反面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