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让我们对精神分析的一些肯定性发现做出解释。一般而言,我们会说一种心理活动要经历两个阶段或状态,在这两个阶段中,还穿插着一种“检验”或“稽查”(censorship)的步骤。在第一个阶段的心理活动是潜意识的,隶属Ucs.系统。如果在“检验”时,无法通过“稽查”的关口,就不可能进入第二个阶段,我们便说它受到了“压抑”,必须留在潜意识之中。然而,假如它通过了验收,它便进入第二个阶段,由此隶属于第二系统,即我们所称的Cs.系统。但事实上它尽管已属于这一系统,也不等于明确断定它就是意识的了。也就是说,此时它还不是意识的,而是有了转变成意识的可能(用布洛伊尔的解释)——现在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它才可以不受阻碍地成为意识的对象。从具有变成意识的能力这方面讲,我们还可以称这一Cs.系统为“前意识”。假如能证明还有一种稽查机构专门负责确定前意识成为“意识”,我们便可以更清晰地区分前意识和意识。就目前而言,我们理应先记住Pcs.(前意识)系统,它具有Cs.系统的特性,因为在Ucs.向Pcs.(或Cs.)过渡的连接点上,稽查总在行使自己神圣的职责。
由于精神分析承认有两个(或三个)心理系统的存在,它便在描述性“意识心理学”(psychology of consciousness)基础上向前迈了一大步,它提出了一些新问题,获得了一些新的内容和血液。在此之前,精神分析与意识心理学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是以一种动态的观点来看待心理活动。目前在此区别基础上,精神分析又发展出一种可称为“心理地形学”(psychical topography)的理论,以区别于意识心理学,即在提到某种特定的心理活动时,总要提到它属于哪一个系统或者它是在哪些系统间发生的。这一种尝试可名之为“深蕴心理学”(depth—psychology),我们敢断言,如果我们进一步从另外的角度去考虑它,这种学说肯定会日臻完善和成熟。
如果我们要严肃地对待这一有关心理活动的地形学,我们必须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解答由此而产生的种种疑虑上。当一种心理活动(在这里我们将这一心理活动限定为一种观念活动)从Ucs.系统进入Cs.(或Pcs.)系统时,我们能不能认定这种转换含有上述观念的新的记载,也就是说该观念的第二次进入。这样它或许位于一个新的心理位置,并且原有的潜意识内容与它并存呢?或者我们是否还可认为,这种转换主要是此观念自身状态的变化,亦即同一种材料的变化并发生在同一位置上?这一问题看起来很深奥难懂,但如果我们希望获得关于心理地形学的较为确定的概念,或希望对心灵深处有较为清晰的透视,就必须提出上述问题。这一问题难就难在它超出了纯心理学的范围,涉及到了心理器官与解剖的关系。我们知道总体上讲,这种关系是存在的。研究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无可争辩的证据,表明心理活动与大脑的各种机能密切相关。在人们已发现大脑的各个不同部位有着不同的作用,以及发现这些部位同身体的某一特殊部位以及同某种特殊的心理活动的关系时,我们会向前迈进一步——迈到何种程度尚难以得知。但是,由此而产生的任何一种想发现心理活动发生的具体位置的企图,任何一种设想观念储存在神经细胞内,兴奋是通过神经纤维传导的努力,都会注定要无功而返。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任何一种试图在大脑皮层区找到Cs.系统——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解剖位置,或在大脑皮层下找到潜意识活动的解剖位置的做法,这是目前科学研究难以填补的空白,况且这也不是心理学该涉足的区域。我们的心理地形学目前与解剖学没有什么牵连,心理地形学与之有关不是解剖学上的位置,而是位于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的心理器官的内部区域。
在这一方面我们研究工作是不受什么限制的,或者可随其自身发展需要而信马由缰。然而,我们有必要提醒自己,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们提出的假设还只是一种图解性说明。我们提到的上述两种可能性中的第一种——某一观念的Cs.阶段,乃是它在原来状态不变的情况下,挪到一个新的位置——无疑是一种极不成熟却又较为方便的假说。第二种假说——在位置不变的情况下,这种观念本身的状态或功能发生了变化——则应优先予以考虑,因为它有更大的可能性,不过这一假设可塑性差,不易于驾驭。至于第一种假说或心理地形学,注定要从地形学角度,将其划分为Ucs.系统和Cs.系统。意即同一观念有可能同时出现在心理器官内的两个地方。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没有稽查阻滞的情况下,某观念就会从一个位置移到另一个位置;同时或许不会失去它,第一次心理位置并不否认它第一次的进入。
这一观念看上去很奇特,但可以通过精神分析的实践得到证实。如果我们同一位患者交流一些他原来有过,后来却压抑了又为我们发现的观念时,其心理状态乍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这种交流并没有帮助它冲破压抑的桎梏,或者说压抑仍起作用,所以,不能期望这种潜意识观念会变成有意识的。与之相反,我们一开始能获取的唯一的成果,便是对这一压抑的观念产生一种新的拒弃;在这个患者的心理机构中,上述观念实际上是以两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它的两个不同的位置上。第一种是他对我们传达给他的这一观念之听觉形式的有意识记忆,第二种则是他对早先经验到的这一观念的形式的潜意识记忆。事实上,在这一有意识的观念克服一切障碍与其潜意识的记忆痕迹联系起来之前,压抑形成的抵抗(resistance)是不会消除的,只有通过把潜意识记忆痕迹变成有意识的,才有可能获得成功。如果关于这一点仅从表面上思考,就会觉得意识的和潜意识的观念乃是同一内容在两个不同地形学位置上的不同显现。然而,只要稍加思考,就会看出患者此时所获信息,与他那被压抑的记忆之间的相同只不过是貌合神离;就心理的性质而言,听到某种事情与经验到某种事情是大相径庭的,虽然两者的内容有可能相同。
目前尚不到在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抉择的时候。或许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会遇到某些因素,促使我们喜欢其中的一种而放弃另一种;我们或许发现我们以上所提的问题本身就不恰当,这样我们似乎应该换成另一种方式对潜意识和意识观念做出进一步区分。
三、潜意识情绪
我们上面所讨论的仅限于观念,现在我们要提出一个新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同样是为了阐析我们所提出的理论观点。我们已经说明了存在着意识观念和潜意识观念,但是否还有潜意识的本能冲动、情绪和感情呢?能否将它们合并在一起加以分析呢?
我本人实际的看法是,潜意识与意识的对立并不适用于本能。本能永远不能成为意识的对象——只有能再现本能的观念才能成为意识的对象。进一步讲,即使在潜意识王国中,本能如不以观念的形式包装也无法被再现出来。如果本能不附着于一种观念之上,或者它自己的状态没有清晰地显现出来,我们也不能对它有所了解。我们平时常说某种潜意识的本能冲动或者某种被压抑了的本能冲动,这种不严谨的措辞无伤大雅。当我们提及本能冲动时,真正与其意识相当并能表达其含义的就是潜意识,其他的术语都会造成混乱。
考虑到上述意见,我们对潜意识感情(feeling)、潜意识情绪(emotion)和潜意识情感(affect)等就易于作答了。某种情绪的本质在于我们对情绪的觉知(aware),也就是说情绪应该被意识到。所以在阐析潜意识的性质时,应责无旁贷地把情绪、感情、情感等包容在内。但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我们习惯上称呼潜意识的爱、恨、愤怒等等;并发现我们常不由自主地使用某些奇怪的混合词,诸如“潜意识的犯罪意识”等;或者使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词“潜意识的焦虑”等;这样一些称呼是否比人们常说的“潜意识本能”更富于深义呢?
上面两种说法并非完全一致。首先可能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即某种情感的或情绪的冲动被觉知到了,但对它产生了误解。由于真正适合于它的表达或用语受到压抑,它便不得不寻找另一种观念,我们想当然地误认为它就是这一观念的具体呈现。如果我们能够恢复它与那个真正适合的观念的联系,就会将原来的情感冲动称做“潜意识冲动”,然而它的情感效应从来不是潜意识的。其间真正发生的乃是它的“观念”经受了压抑。一般而言,“潜意识情感”和“潜意识情绪”等术语所指乃是本能冲动经过压抑后,在量的方面经历的变化。我们知道这种变化可能有三种:(1)这种情感经压抑后全部或部分地保留下来;(2)转变成一种不同质的情感,首先转变成焦虑(anxiety);(3)被压制,或者其发展受到阻止(这样一些可能性通过梦来研究比通过神经症来研究容易得多)。我们也清楚,压制的真正目的在于压抑情感的发展,如果目的没有达到,它的工作便没有完成。在所有的事例中,每当压抑成功地抑止了情感的发展,我们称这些情感为“潜意识的”(当取消压抑时,它们又恢复原状),所以,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字眼的使用还是前后一致的。但是,在我们将其与潜意识观念相比较时,它们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潜意识观念在受到压抑后仍然在Ucs.系统中作为一个真实的结构存在,而位于这个系统中与之相应的潜意识情感仍处于压抑状态,得不到任何发展。严格地说,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潜意识观念意义上的潜意识情感。尽管这种语言称呼本身并未发现有错。但是,在Ucs.系统中有可能存在着某些可以转成意识的情感结构。事实上它们之间的全部区别就在于:观念基本上是记忆痕迹的贯注,而情感或情绪则是一种释放,其最终的形态被我们感知为感情。就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有关情感和情绪的知识而言,还不能将这种区别阐述得更清楚些。
我们极有兴致地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压抑可以通过把本能冲动转化成情感表现而成功对地它进行抑制。这使我们认识到Cs.系统总是对情感施加控制,并且增加了活动的能动性。它极力显示压抑的重要性,因为压抑不仅能阻止事物进入意识,而且还在阻止情感表现的同时引发肌肉的活动,反之亦然。我们或许会说,只要Cs.系统控制了情感表现和肌肉活动,人的心理状态便是正常的。但是,这种控制系统同上面提到的两种相互邻近的释放活动(即发泄与运动)之间的关系,却迥然不同。Cs.对自动性动作的控制是稳定可靠的,足以抵挡住神经症的反复冲击,只有在患精神病之后,才受到破坏。而Cs.对情感发展的控制则不十分有力,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能觉察得到,在Cs.和Ucs.之间争取对情感优先控制的争斗,总是在不间断地进行着;有时某些领域的影响力会相互区分开来,有时各种作用力会相互交混,难以分辨。
Cs.(或Pcs.)系统在释放情感和身体动作时的重要性,使得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替代性观念(substitutive ideas)在决定病情的形式方面所起的作用。情感发展有可能径直从Ucs.系统中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情感常常带有焦虑的特征,因为焦虑与所有“被压抑”的情感是可互换的。然而,多数情况下,本能冲动总是耐心等待,直到在Cs.系统中找到一个替代性观念。如此一来,情感就可以从意识领域内的替代性观念中发展起来,而这一替代性观念的特性又决定了由此而来的情感的质的特征。我们曾声明过,在压抑过程中情感与其所隶属的观念产生分离,之后,它们各自又经历自身特有的变化。从描述的视角看,这是不容置疑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情感活动并不能直接产生,只有当其冲破限制,在Cs.系统中找到一个新替代者后,才能成功完成使命。
四、地形学与压抑的动力
我们已经得出结论,压抑实际上是一个影响观念的过程,而且位于Ucs.系统和Pcs.(或Cs.)系统的交接处。现在我们将重新打算对这一过程做出更为详尽的阐析。
压抑肯定是贯注的撤回。但问题在于这种撤回发生在哪个系统?这种贯注一旦撤回后又回到哪个系统?由于那些被压抑的观念在Ucs.系统中仍留有活力,所以它肯定还能坚持贯注,因此所撤回的肯定是另外一种东西。让我们讨论一下前面所谈到的压抑,它影响处于前意识中的观念甚至是意识中的观念。此种压抑存在于前意识贯注从观念撤回之中。这种贯注属于Pcs.系统。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观念要么不能贯注;要么从Ucs.系统中接受贯注;要么保留它先前进行过的潜意识贯注。由此,我们所得到的结果可能要么是前意识贯注的撤回;要么是潜意识贯注的保留;要么是潜意识贯注代替前意识贯注。我们还注意到,我们所进行的上述反思,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基础之上的:从Ucs.系统向距其最近的系统过渡,并非通过制造一个新的替代物完成的,而是通过改变其自身状态实现的。也可以说是通过改变自身的贯注来达到目的,这种有效的假设使我们很自然地想到了地形学。
但是这一力比多的撤回过程,并不足以令我们领会压抑的另一种特性。我们尚未搞清楚,为什么这种保留了贯注或从潜意识中接受了贯注的观念,不能借助于自身的贯注重新进入Pcs.系统呢?如果它能这样做,那么力比多的撤回就不得不重来一次,这一同样的活动或许会没完没了地重复下去,但其结果就不再会是压抑了。这样一来,我们刚刚讨论过的前意识贯注撤回结构形式,在解释“原始压抑”(primal repression)活动时便无法奏效了。因为在这里,我们还得考虑一个未曾从前意识系统中接受贯注的潜意识观念,而且这一观念是不可能有什么值得撤回的贯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