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跨越我的城来爱你:私密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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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文(大结局)

其实李雄的那把猎枪,是一只打猎用的麻醉枪。

打中之后,会让人在瞬间失去知觉。

夏玉和苇儿最终还是去了澳大利亚。

他们去开了农场,生了孩子。

并把所有的亲人都接了过去。

陈雪最终和李雄生活在了一起。

而孩子由双方家长一起抚养。

这应该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故事来到了那美丽的澳洲大草原。

老公,又生了、、、

噢!是带咪咪的还是带弟弟的?

啊!好像两样都有诶?

什么?难道是头牛妖?

、、、、、、

感谢所有热心的朋友,一路给我支持,给我鼓励和动力,我才能够一鼓作气将本书全部完成。

所以,我将所有支持和喜欢《小镇情人》的朋友的留言都放在书的结尾。这是我对他们的承诺,因为那都是他们的故事。

[置顶][精华]红袖网友:轻风逐云评论于2008-4-1711:51

本书文笔相当细腻温柔,需要用心去细细品读、、、、、

《小镇情人》运用了细腻通俗,平铺直叙的写实手法,为读者带来了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中的故事使人历历在目,如同就在身边发生的一样真实,所以很容易打动人心,特别是有经历、有故事的人,他们看了会说,这本小说是为他们而写,这应该就是触动心灵的同感。小说情节虽然看似平淡,但是只要稍微用心去读,就会发现书中主角感情的变化是比较强烈和鲜明的,所以读起来,总让人在不经意间会融入其中,感到莫名的伤感和触动、、、、、、本书文笔相当细腻温柔,像是出自女人手笔,需要用心去细细品读、、、、、、

精华]红袖网友:浮云恋景评论于2008-3-2219:03

随便说说

这部言情小说与其它的言情小说大有不同,随然夏玉和苇儿的爱有点世俗之束,但每人都有感情,爱都有栖处,况且他们是忠于对方的,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他们有时会有肉体接触,我感觉那是必然的事,因为爱必有升华的时候,那是纯洁的,他不像别的小说把人如动物般乱写一通,有时感觉他们不仅对自己不尊重,对我们读者也是一种无形的误导与污辱.最后要特别感谢:审阅小镇情人的编辑们,还有孙玉少先生,谢谢你的佳作!支持,关注你,要不懈努力哦!

[精华]红袖网友:lilytan评论于2008-4-1722:01

永恒的爱,我也是女人

感谢作者能写出这么凄美感人的爱情故事,我是流着泪看完这部小说的.因为我有着和苇儿类似的经历,但我没有苇儿那么勇敢,我和他虽然彼此很相爱,但最终我不选择放弃,我真的真的好想他,此刻我的眼睛又模糊了.......

[精华]红袖网友:幽优之缘评论于2008-3-3113:58

我也是女人

我从来不在网上看书,我不会去看长篇小说,更别说是长篇连载小说。上个星期突然心血来潮网上看看,无意间看到了“****”觉得好诗意,就进来看看,就看到了这个~爱上性感少妇~的宣传~~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就无法自拔~~~~~~因为苇儿~~~就是我!我和她一模一样,我有一个和她一样年龄,一样可爱的孩子,有她一样的伤疤~~~~我也是一个会被别人不看好的爱情~~我好感动~~

精华]红袖网友:匿名用户评论于2008-3-3112:16

曾经相似

这本书一下子就让我入迷了,生活中的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我与另一个男人之间已经搞的轰轰烈烈,满城皆知,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边看此书边流泪,里面太多的情景太多的话语其实就是我曾经发生过的,我也一心一意的想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没想到今天看到了这本书,心都碎了!

[精华]红袖网友:生命寂静评论于2008-3-2921:38

生命的邂逅

最近唯一有欲望看的书.也许是跟自己的故事那么相似.我曾经说一定要找到和自己灵魂相通的男人.可是当我们相遇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两个月.我们还是毫不犹豫地在一起,我们像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相爱,甚至比他们还相知.如果这是双方都认可的方式,旁人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文章我还没有看完,但是觉得写得不错,很贴近生活.字里行间透露着作者写作时的激情,文字不错.支持一下.

[精华]红袖网友:消沉山人评论于2008-3-2720:00

曾经的伤痛,曾经的梦

人生在世,有太多的不如意。错误工人时间里,遇见了错误的他。又偏偏相互理解,相互需要。于是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很无奈,无奈的诀别,成了天涯路人,成了咫尺陌路。昨天,大街上,远远的看见了他,依旧一副让我怀恋的样子,那样的洒脱,那样的随意。我的眼瞬间湿透!可是,我不能上前!他也看到了我,却也只能离区,虽然眼睛里有不舍,有关切,有爱怜,可是我们都只能转身离去!!!!!!

[精华]红袖网友:匿名用户评论于2008-3-2510:04

我曾为爱痴狂过

我就有这样一段恋情,他是我的爱人,当年,我爱上了有妇之夫,但是,没有我的出现,他也会离婚的。现在,25年了,我们过的还很幸福,但是25年中,经历过不少故事,差一点儿也离婚,多亏儿子,多亏我的耐力,才支撑到今天。人到中年,啥也不想去追究了,现在感觉很好,计划到金婚。

[精华]红袖网友:匿名用户评论于2008-3-2517:18

期待完美

十年前,我抛家弃子从大上海选择了跟他离开。那时他比我小两岁,我们从一无所有开始打拼。十年来,历尽了风风雨雨他依然对我呵护有加。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个7岁的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我感到无比的知足,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认为我的人生有了他才是完美的,所以我们的结局也肯定是完美的,我感到欣慰。今天无意中能看到和我们相同的故事,我忽然很激动,所以也期待小说中的人们能够有完美的结局。

[精华]红袖网友:匿名用户评论于2008-3-2715:17

触心

字字句句都沁入骨髓,文中主人公所有的内心世界我都能理解,能感受,我正在经历这种一场极深的爱和极深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