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西方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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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黑格尔哲学体系(2)

当一个人自称是“我”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自己与外物的对立,意识到外物的存在是非我。但是,作为人的存在的基础的不是意识,而是欲望。欲望从对象返回自身,欲望把对外物的沉思转变为克服它的非我存在的行动,使之转化为我的存在。欲望用毁灭外物存在的方式创造新的存在,是行动的我,否定的我,创造存在的我。

我的存在首先是生命,生命的欲望首先是动物的欲望。如果说,欲望是存在的缺乏状态,那么,动物的欲望就是事物缺乏的状态。动物的欲望使动物超越被给予的事物,但结果不是朝向另外事物的存在,而是毁灭被给予的存在,以填补自身存在的缺乏。

欲望只有指向另一个存在时,才是人的欲望。人的欲望首先是被人承认的欲望,它是从对物的欲望开始的。每一个人都要求占有可欲物;但是,“要求”是权利的要求,权利只有在被他人承认的条件下才是有效的。为了得到他人的承认,我首先必须承认他人是与我一样的独立的自我,正如他人是我的对象一样,我也是他人的对象。只有在相互承认对方的自我和对象性的条件下,人的欲望才能满足。一个人只有在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独立的自我本性的情况下,他才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意识。黑格尔关于自我意识、对象意识和他人意识之间辩证关系的阐述是哲学史的新篇章,对后世有深刻的影响。

主奴关系

每一个人都声称自己对可欲物有占有权,每一个人都因此欲求获得他人的承认。这种要求得到普遍承认的欲望是不可能同时满足的,当欲望的冲突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就引起了生死的斗争。斗争的结局是主奴关系的出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黑格尔分析说,主人是那些不顾自然的、现实的生命,为了精神的、理想的目的——被普遍承认的优越性,而冒险的人。主人的自我意识是靠奴隶而实现的。只有在被他人承认的情况下,主人才能意识到他是主人,在他的意识中,奴隶不能不是人。再者,主人不为满足自己的自然欲望而劳动,他通过统治奴隶的劳动而得到享受和快乐。总之,主人不是在战场上死去的英雄,也不能靠残忍而快乐。主人意识的实现要靠奴隶,并且实现在奴隶意识(奴隶对主人的承认)之中。在此意义上,主人就是奴隶。

另一部分人因为惧怕失去自然的生命而成为奴隶,换而言之,奴隶是依赖和惧怕自然的人。退出战场的奴隶用另一种行动——劳动来克服对自然的依赖和惧怕。奴隶在劳动产品上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他们通过劳动获得了主人在战场上得到的东西:不再依赖自然。意识到自身的自主性。不再有奴隶意识的人就是主人。

黑格尔关于主奴关系的论述是精神现象学的精彩篇章,是运用辩证法的典范。在这里,他不但说明了阶级的起源、劳动的异化及其精神价值、劳动创造历史和造就劳动者的过程、统治别人的人不可能自由等具体的道理,而且用抽象的语言,说明了不平等的奴役和被奴役的人际关系是如何趋向平等和自由的一般倾向。

自由意识

主奴关系辩证发展的结果是主奴关系的解体:主人不再是主人,奴隶不再是奴隶。但是,这只发生于意识之中,现实中的奴役仍然存在。失去了奴隶意识的奴隶只能在意识中寻求自由。

斯多亚派是奴隶的第一个意识形态。斯多亚派相信,只要意识到自由,实际上也就是自由;重要的是自由的观念,存在的现实并不重要。这种取消了意识与现实之间差别的自由观调和了自由的理想与奴隶制现实之间的矛盾,被主人用来证明奴隶制,被奴隶用来证明自身。不管是皇帝、贵族,还是奴隶,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接受了这种奴隶的意识形态。奴隶成功地把自己的自由意识加之于主人,迫使他们承认奴隶也是主人,主人也是奴隶。但是,观念毕竟不等同于现实。意识到两者差异的人以否定现实存在的方式来维护自由意识,这就是怀疑派的意识形态。极端的怀疑派连自己的存在也要否定,自杀成为最彻底的怀疑方式。

经过前面两个阶段,奴隶最终意识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不可克服,一切存在都有矛盾,因此出现了第三个奴隶的意识形态——苦恼意识。苦恼意识是分裂的意识,因种种矛盾对立面的分裂而苦恼。为了脱离分裂的苦恼,人们设立了更高的理想——彼岸世界。在彼岸世界,人人都是平等的,不再有主奴之分;真正的自由也只能在那里实现。人们为了彼岸世界而牺牲现世的自由和利益。奴隶的意识形态就这样过渡到基督教的意识形态。

理性

意识阶段达到了抽象的普遍性,如“力”、“规律”等,自我意识达到了外在的个别性,即彼岸的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理性是这两者的合题。黑格尔说:“当意识获得了个别的意识即是绝对的本质这样的思想时,意识便返回了它自身。”就是说,达到了理性知识的阶段。理性知识的发展经过了从外在到内在、从抽象到具体、从概念到实际的过程。黑格尔把理性的过程分为下列三个发展环节。

观察的理性

观察理性即实验科学的知识。黑格尔依次考察了对自然的观察、对自我意识与外界事物关系的观察以及对自我意识自身的观察。第一类观察包括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知识;第二类观察包括逻辑学和心理学。他把逻辑学当作观察理性的知识,与其他实验科学并列,殊为奇怪;最可奇怪的是,他把面相学和骨相学作为对自我意识进行观察的知识。黑格尔关于实验科学的排列次序的用意是为了说明理性从外到内的发展过程。当理性完成了对自我意识的观察,它就要通过行动来实现自我意识,由此过渡到伦理道德领域。

道德的理性

道德理性大致相当于快乐主义、幸福主义等以个人情感为道德基础的伦理观。黑格尔把情感主义作为理性从内到外、从个别到普遍的活动,与观察的理性构成了矛盾。

自律的理性

广义地说,自律的理性也是道德理性。与狭义的道德理性的不同在于,自律的理性把普遍规律引入道德领域。并且,这不是外在的自然规律,而是理性为自身设立的规律;它也不是抽象的,而是被自我意识在行动中实现的规律。自律的理性是理性发展的最后结果,意识和实际、自为和自在、个别与普遍、具体与抽象达到了统一。

精神

前面三个阶段——从意识到自我意识再到理性的发展构成了个体意识的发展全过程。黑格尔说:“理性在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时,理性就成了精神。”理性结束了个体意识,还要继续发展为精神。按黑格尔后来的用语,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属于主观精神,当主观精神外在为社会组织和历史进程,就变成了客观精神。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阐述的“精神”阶段实际上指客观精神。

按照辩证法与历史相对应的原则,精神阶段的发展过程是历史进程。黑格尔把历史称为“在时间里外在化了的精神”。他把外在化了的精神史分为伦理、教化和道德三阶段。这些用语不但与他后来的用语不同,而且与这些术语的一般意义也大相径庭。我们需要理解的是,黑格尔用这些术语指示大致与自我意识和理性阶段相对应的历史过程。伦理阶段大致相当于古代社会,其中,家庭与“欲望”相对应,古希腊城邦社会与“主奴关系”相对应,古罗马与“自由意识”相对应。教化阶段指中世纪和近代社会的精神,如中世纪的善恶观念、法权关系和财产关系,以及近代理性主义、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等,这些大致与理性阶段相对应。最后,道德阶段指拿破仑时期和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在对德国古典哲学做出自己的批判性的反思之后,声称此时的精神达到了绝对知识。

宗教和绝对知识

经过意识、自我意识和理性的主观精神和外在为历史的客观精神的发展之后,精神最后达到了主客观统一的绝对知识。绝对知识是纯概念的知识,但在纯概念被形式之前,人们已经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认识绝对知识。宗教就是这样一种绝对知识。

黑格尔把宗教分为自然宗教、艺术宗教和天启宗教三个阶段。自然宗教以自然物为崇拜对象,与主观精神的意识阶段相对应,是史前社会和古埃及的宗教。自然宗教后期把崇拜对象固定在建筑物上,过渡到艺术宗教。艺术宗教以艺术作品创造的形象为崇拜对象,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宗教,与自我意识阶段相对应。当艺术作品创造的完满的神获得了存在的现实性,这样的神就是天启宗教崇拜的对象。天启宗教崇拜的神是人身化了的惟一的神,即耶稣基督,天启宗教即是基督教。天启宗教与理性阶段相对应,并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被概念化,最后在黑格尔哲学中变成绝对知识。

黑格尔说:“绝对知识是在精神形态中认识着它自己的精神,换言之,是精神对精神自身的概念式的知识。”他强调,绝对知识是科学,而不是宗教;它与天启宗教的区别不在对象,两者都以个体性与普遍性相统一的、自在自为的绝对精神为对象,只不过天启宗教通过上帝的形象把握绝对精神,绝对知识通过概念把握绝对精神。人的意识只有经过了《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精神发展的所有阶段和环节,才把绝对精神作为概念来认识。绝对知识的概念不是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中的主观观念,它们毋宁说是绝对精神的存在形式。精神现象学使人认识到绝对精神的概念的存在,人们会继续问:这些概念是哪些,它们有什么样的关系,它们是如何组成绝对精神的整体的?绝对知识就是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绝对知识作为一门科学是辩证法的过程,黑格尔称之为逻辑学。

(第三节)逻辑学体系

精神现象学的终点就是逻辑学的起点,逻辑学对精神现象学最终所认识的纯概念或范畴做了系统的、辩证的考察。逻辑学比精神现象学有着更严密、更整齐的三段式形式。逻辑学中的所有范畴都被组织在正反合的形式之中,构成了大大小小的辩证法环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层层上升,形成了正反合的大大小小的圆圈。逻辑学的三个大圆圈依次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每一个又分别由三个较小的圆圈构成,每一个较小圆圈再由更小圆圈构成,如此层层相依,构成数量不等的几个层次。我们在下面用数码表示这些圆圈的层次和包含的概念。

概念论

概念是存在与本质的合题。概念是思辨着的存在,从一个概念到另一个概念是思辨的发展,不断地丰富和深化存在和本质。3.I.主观概念:逻辑思辨所使用的概念。黑格尔在这一部分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体系,重新阐述了辩证法的要素和思维方式。

从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纯有开始,到汇集了全部真理的绝对理念为止,黑格尔画了一个大圆圈。起点和终点是重合的,因为两者都是作为存在的存在(Being)。它在辩证运动中完成了自身,实现了自身。

(第四节)自然哲学

精神达到了绝对理念,标志着它穷尽了自身的所有纯范畴。精神只有在纯范畴的领域之外,才能继续发展。就是说,绝对精神必然要出人自身。一出一人。构成了黑格尔体系的另外两个部分: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我们先说自然哲学。

黑格尔说:“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异化”(alienation)是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概念,它的意思不仅指背弃自身,转变为异己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指必然地在与自身不同的领域发展;发展的必然性也是异化的应有之义。自然界是绝对精神必然要经历的领域,不经过自然界的发展过程,绝对精神就没有外在的丰富多彩的形态,就不能最终成为真正自由的精神。也正是因为自然界始终贯穿着精神的运动,它才不是偶然性和杂乱无章事物的堆砌。自然界是一个活生生的系统,按照正反合的形式,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分机械论、物理论和有机论三部分,它们分别与逻辑学的“客观概念”的三个环节——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相对应,也可以说是客观概念的应用。

3机械论

这一部分与逻辑学的存在论的对象一样,都是直接性的对象。

1.1.绝对外在性:表面没有联系的外在系统。

1.1.1.空间:直接的、无差别的、外在的连续性。

1.1.2.时间:连续不断地否定自身的连续性。

1.1.3.物质:空间和时间中的统一体。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因此过渡到——

1.2.有限机械论:运动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时空中的物质在力的推动下做机械运动。这些力是:惯性、冲力和自由落体的力。1.3.绝对机械论:即天体力学。包括万有引力、太阳系以及吸力与斥力、向心力与离心力的统一。由相反的两极的统一过渡到——

物理论

这一部分与逻辑学的本质论的对象一样,对象之间有反思关系,物理论特点是在两极的对立中考察个别性。个别性有普遍的、特殊的和整体的三种;物理论相应地分为三部分。

有机论

个体超越了内在的差别,达到了自身的统一性,成为有机体。有机体是生命的形态。

动物虽然是生命的较高级形态,但动物仍然是个体化的生命,当生命在动物中继续发展,扬弃了生命的个体,生命就发展为精神。至此,绝对观念终于扬弃了外在的形式,返回到自身。

(第五节)精神哲学

与纯概念相比,扬弃了外在化形式的精神的特点是自由。所谓自由是指“能够在否定中肯定地保住自己并成为自身同一”。黑格尔的意思是,精神在与自然的对立中取得自由,与人类精神同一。精神扬弃了自然,进人人类精神领域,这也就是返回了自身。当然,精神取得自由也是一个辩证的发展;首先,它通过认识自身而自由,这是主观精神;其次,它通过创造世界而自由,这是客观精神;最后,它在自在自为的存在和自我创造的统一性中实现自由,这是绝对精神。

主观精神

主观精神是人的意识中认识自身的活动,与精神现象学关于个人意识历史的论述相一致,但系统性更强,严格地按照正反合的三段式展开其内容。

客观精神

客观精神是被精神所创造的社会和历史形态。相当于精神现象学关于“精神”的考察。比较而言,精神哲学的这部分内容更系统,也更清晰。理解黑格尔关于客观精神的学说,应以《哲学全书》的相关部分为准。

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是无限的、完全自由的、神圣的精神。

绝对精神在哲学中的发展也是一个辩证的历史过程。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把历史上的哲学体系都解释为绝对精神的一个个环节,后起的体系把以前的体系作为自身的环节。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则把历史上所有的哲学体系都作为一个个由低到高的辩证环节,包含在自身。哲学发展到黑格尔那里,已经穷尽了一切哲学真理,达到了绝对真理。正如普鲁士王国终结了世界历史一样,黑格尔也终结了哲学的历史。当然,终结的不是历史。毋宁说,黑格尔的体系终结了辩证法。他不能把辩证法的否定原则应用于自身,他的体系走向辩证法的反面,最终被历史的辩证法无情地否定了。